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在學校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嚴重傷害的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群體性異常反應、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
本預案細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而制定。
一、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一)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 長:李和崇 電話:136****5577。
副組長:孫長文 電話:138****7717。
張 紅 電話:138****3558。
組 員:劉士奎 冷述成 劉財福 陳雲棟 柳乃瑜 徐翠勃。
下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辦公室,辦公室值班電話:138****7717。
領導小組職責。
1、掌握突發事件的全面情況,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實施統一指揮。
2、決定預案的啟動與終止、預案的演練、修訂等事宜。
(二)建立綜合應急制度。
1、建立健全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
2、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報告系統。
責任報告人:孫長文 電話:138****7717。
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後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5、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並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二、應急響應
(一)事件報告。
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現場的教職員工應立即將有關情況通知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人及學校領導。學校領導接到報告後,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將有關情況報告當地教育、衛生行政部門;撥打120急救電話,對中毒或患病人員進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與中毒或患病人員家長、家屬進行聯繫,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二)預案啟動。下列情況下,啟動本預案。
1、學校內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啟動本預案。
2、接到上級關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啟動指令。
三、責任追究
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預案制定與修訂
本預案定期進行評審,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五、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本預案細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而制定。
一、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一)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 長:李和崇 電話:136****5577。
副組長:孫長文 電話:138****7717。
張 紅 電話:138****3558。
組 員:劉士奎 冷述成 劉財福 陳雲棟 柳乃瑜 徐翠勃。
下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辦公室,辦公室值班電話:138****7717。
領導小組職責。
1、掌握突發事件的全面情況,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實施統一指揮。
2、決定預案的啟動與終止、預案的演練、修訂等事宜。
(二)建立綜合應急制度。
1、建立健全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
2、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報告系統。
責任報告人:孫長文 電話:138****7717。
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後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5、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並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二、應急響應
(一)事件報告。
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現場的教職員工應立即將有關情況通知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人及學校領導。學校領導接到報告後,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將有關情況報告當地教育、衛生行政部門;撥打120急救電話,對中毒或患病人員進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與中毒或患病人員家長、家屬進行聯繫,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二)預案啟動。下列情況下,啟動本預案。
1、學校內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啟動本預案。
2、接到上級關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啟動指令。
三、責任追究
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預案制定與修訂
本預案定期進行評審,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五、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