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持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繫,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信訪工作秩序,強化信訪工作責任,結合我鄉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會議精神,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信訪局的指導下,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暢通信訪渠道,整合信訪資源,統籌兼顧,從源頭妥善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越級上訪、重複上訪、集體上訪,為富民強鄉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加強領導,調整信訪領導工作小組
切實加強信訪工作的領導,調整太陽鄉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書記許華清任組長,鄉長石愛武任常務副組長、人大主席汪明勇同志和其他鄉黨政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成員分別由派出所、司法所,鄉直各部門負責人和各村支部書記組成。
鄉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指揮全鄉信訪工作。
各部門及各村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依法、及時、就地處理信訪問題」的原則,做好各自範圍內的矛盾疏導化解工作,及時處理信訪問題。
三、認真排查摸底,突出重點,加大力度進行調處
我鄉今年信訪突出問題主要是山林糾紛、越戰老兵、征地拆遷補償、老電影放映員、老民師、農電工等方面的問題,將通過領導幹部分案包乾的原則,進行跟蹤,調解及進行妥善處理。
尤其是對山林糾紛和征地拆遷補償這兩事件,要加大力度從快、從穩、依法、依規進行調處,爭取將信訪問題處理在萌芽狀態。
鄉信訪辦要做到每周對全鄉信訪問題及矛盾進行一次排查,並依據縣信訪辦的要求建立報送制度。
四、落實信息報送制度,暢通信訪網絡,建立和健全信訪信息員制度。
鄉直各部門及各村委會均要設立信訪信息網絡員,村支部書記、鄉直各單位負責人為鄉信訪網絡信息員。
使信訪網絡的「末梢」觸及到基層第一線,做到基層信訪工作層層有人抓,力求「小事不出村,難事不出鄉」;確保信訪信息準確、及時、順暢,發現問題及時報送,確保信息快、准,從而使信訪問題依法及時進行調處。
建立「首問」責任制和「首問」接待信訪制,接訪人員對來訪者必須熱情、周到、及時,凡因「首問」接訪人因工作態度造成信訪人對信訪問題擴大化、升級,將追究「首問」人的責任。
五、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工作實施
根據群眾信訪問題,本著群眾利益無小事的原則,加強信訪問題清理督促檢查,確保工作實施。
按照各部門的職能進行了分工負責,鄉主要領導把握信訪工作全局,各分管領導向主要領導負責,並在分管範圍內負責處理信訪工作,各行政村支部書記、鄉直各單位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負責本轄區內(本單位)的信訪問題,做到「小事不出村,難事不出鄉」。
對各分管領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鄉主要領導及時指出不足和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案,並對有關職能部門的領導進行督促,強化工作的落實。
六、依法、及時有效地處理群眾信訪問題
任何信訪問題的處理必須堅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
對群眾集體上訪和越級上訪反映的合法問題,各部門、村委會要儘快解決,一時難以解決要說明情況,做好思想工作;對堅持要求過高的要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對依法解決的,應做好法律宣傳教育工作,引導上訪者走法律訴求渠道,通過法律解決;對少數串聯、組織、煽動群眾集體上訪和越級上訪的要給予批評教育,違反法律、法規的要依法進行嚴肅處理,切實把我鄉群體上訪和越級上訪事件降到最低線。
七、建立健全社會矛盾糾紛排查預警和處理機制,積極預防和有效化解社會矛盾
堅持黨委領導、齊抓共管的原則,完善定期排查、敏感期排查、重點問題專項排查制度,建立健全分級分系統的社會矛盾糾紛情報信息平台。
完善信訪、調解、綜治三位一體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銜接的大調解格局。
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疏導等辦法,加強綜合治理及維穩平安工作中心的基礎建設,打造服務群眾、維護穩定的第一線平台。
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初始階段,全力避免和控制民轉刑案件或非正常死亡事件以及由於矛盾糾紛激化而引發的越級上訪和群體性事件。
八、加強和完善信訪工作,暢通人民群眾利益表達訴求渠道。
堅持依法治訪,加大信訪工作責任制落實力度。
健全黨政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一崗雙責」的領導格局和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完善信訪工作長效機制,推行雙向承諾制度,完善閉合鏈條機制,妥善解決非正常越級上訪問題。
大力暢通和拓展信訪渠道,強化領導信訪值日接待,建立健全信訪信息彙集和預警分析機制,開設人民建議徵集信箱,把聽取群眾利益訴求納入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軌道進一步加大協調、督查和督辦力度,認真解決區域性、普遍性的群眾聯名來信和集體上訪所反映的問題,加強政策宣傳、解疑釋惑的工作力度,防止矛盾激化。
九、強化法制宣傳,規範信訪秩序
要繼續強化法制宣傳工作,重點是繼續抓好對《信訪條例》的學習宣傳,通過辦宣傳欄和發宣傳資料等多種方式,向群眾宣傳《條例》的有關規定和信訪行為規範,進一步增強群眾依法上訪,有序上訪的意識,自覺遵守信訪秩序,自覺維護全鄉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20**年7月22日。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會議精神,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信訪局的指導下,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暢通信訪渠道,整合信訪資源,統籌兼顧,從源頭妥善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越級上訪、重複上訪、集體上訪,為富民強鄉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加強領導,調整信訪領導工作小組
切實加強信訪工作的領導,調整太陽鄉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書記許華清任組長,鄉長石愛武任常務副組長、人大主席汪明勇同志和其他鄉黨政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成員分別由派出所、司法所,鄉直各部門負責人和各村支部書記組成。
鄉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指揮全鄉信訪工作。
各部門及各村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依法、及時、就地處理信訪問題」的原則,做好各自範圍內的矛盾疏導化解工作,及時處理信訪問題。
三、認真排查摸底,突出重點,加大力度進行調處
我鄉今年信訪突出問題主要是山林糾紛、越戰老兵、征地拆遷補償、老電影放映員、老民師、農電工等方面的問題,將通過領導幹部分案包乾的原則,進行跟蹤,調解及進行妥善處理。
尤其是對山林糾紛和征地拆遷補償這兩事件,要加大力度從快、從穩、依法、依規進行調處,爭取將信訪問題處理在萌芽狀態。
鄉信訪辦要做到每周對全鄉信訪問題及矛盾進行一次排查,並依據縣信訪辦的要求建立報送制度。
四、落實信息報送制度,暢通信訪網絡,建立和健全信訪信息員制度。
鄉直各部門及各村委會均要設立信訪信息網絡員,村支部書記、鄉直各單位負責人為鄉信訪網絡信息員。
使信訪網絡的「末梢」觸及到基層第一線,做到基層信訪工作層層有人抓,力求「小事不出村,難事不出鄉」;確保信訪信息準確、及時、順暢,發現問題及時報送,確保信息快、准,從而使信訪問題依法及時進行調處。
建立「首問」責任制和「首問」接待信訪制,接訪人員對來訪者必須熱情、周到、及時,凡因「首問」接訪人因工作態度造成信訪人對信訪問題擴大化、升級,將追究「首問」人的責任。
五、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工作實施
根據群眾信訪問題,本著群眾利益無小事的原則,加強信訪問題清理督促檢查,確保工作實施。
按照各部門的職能進行了分工負責,鄉主要領導把握信訪工作全局,各分管領導向主要領導負責,並在分管範圍內負責處理信訪工作,各行政村支部書記、鄉直各單位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負責本轄區內(本單位)的信訪問題,做到「小事不出村,難事不出鄉」。
對各分管領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鄉主要領導及時指出不足和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案,並對有關職能部門的領導進行督促,強化工作的落實。
六、依法、及時有效地處理群眾信訪問題
任何信訪問題的處理必須堅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
對群眾集體上訪和越級上訪反映的合法問題,各部門、村委會要儘快解決,一時難以解決要說明情況,做好思想工作;對堅持要求過高的要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對依法解決的,應做好法律宣傳教育工作,引導上訪者走法律訴求渠道,通過法律解決;對少數串聯、組織、煽動群眾集體上訪和越級上訪的要給予批評教育,違反法律、法規的要依法進行嚴肅處理,切實把我鄉群體上訪和越級上訪事件降到最低線。
七、建立健全社會矛盾糾紛排查預警和處理機制,積極預防和有效化解社會矛盾
堅持黨委領導、齊抓共管的原則,完善定期排查、敏感期排查、重點問題專項排查制度,建立健全分級分系統的社會矛盾糾紛情報信息平台。
完善信訪、調解、綜治三位一體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銜接的大調解格局。
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疏導等辦法,加強綜合治理及維穩平安工作中心的基礎建設,打造服務群眾、維護穩定的第一線平台。
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初始階段,全力避免和控制民轉刑案件或非正常死亡事件以及由於矛盾糾紛激化而引發的越級上訪和群體性事件。
八、加強和完善信訪工作,暢通人民群眾利益表達訴求渠道。
堅持依法治訪,加大信訪工作責任制落實力度。
健全黨政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一崗雙責」的領導格局和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完善信訪工作長效機制,推行雙向承諾制度,完善閉合鏈條機制,妥善解決非正常越級上訪問題。
大力暢通和拓展信訪渠道,強化領導信訪值日接待,建立健全信訪信息彙集和預警分析機制,開設人民建議徵集信箱,把聽取群眾利益訴求納入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軌道進一步加大協調、督查和督辦力度,認真解決區域性、普遍性的群眾聯名來信和集體上訪所反映的問題,加強政策宣傳、解疑釋惑的工作力度,防止矛盾激化。
九、強化法制宣傳,規範信訪秩序
要繼續強化法制宣傳工作,重點是繼續抓好對《信訪條例》的學習宣傳,通過辦宣傳欄和發宣傳資料等多種方式,向群眾宣傳《條例》的有關規定和信訪行為規範,進一步增強群眾依法上訪,有序上訪的意識,自覺遵守信訪秩序,自覺維護全鄉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