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查糾整改環節啟動以來,陽山縣人民法院認真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市、縣及上級法院要求,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6+n」頑瘴痼疾進行專項整治。現將本院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內容的整治措施和整治成效公布如下:
一、貫徹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中的突出問題。
整治措施:
(1)層層簽訂承諾書,嚴防干預司法行為。
(2)規範相關信息填報,使「三個規定」成為辦案必須程序。
(3)加大社會宣傳,提高廣大公民及政法幹警的思想認識,自覺形成「不打招呼、不過問」,只要過問必登記的良好公正司法環境氛圍。
整治成效:
分別組織縣直機關、鄉鎮黨政班子,以及本院幹警參加「三個規定」專題宣講,現場簽訂《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承諾書》,並為本院全體幹警定製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專屬手機彩鈴,向社會公開發布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倡議書等,全面推進各項工作貫徹落實。
通過嚴密部署,嚴堵漏洞,形成全覆蓋、全滲透的監督格局,推動「三個規定」制度落實不斷規範化、常態化。
二、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
整治措施:
(1)加強學習教育,讀通讀懂政策,全面引導幹警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自覺規範自身行為。
(2)加大監管力度,加強對幹警及其家屬在轄區內從事經商的管理力度,嚴格把關認真落實制度的規定。
(3)印發《家風建設倡議書》,引導幹警修身律己、廉潔齊家。
整治成效:
(1)通過個人自查、談心談話、組織全體政法幹警填報《自查事項報告表》,建立幹警及家屬從業情況台賬,以及向縣委教育整頓辦提供本院幹警及家屬詳細個人信息,由縣教育整頓辦協調縣工商、稅務部門進行大數據信息化核查,對反饋回來的信息認真進行甄別、核查並及時糾正違規行為。
(2)向本院幹警印發《家風建設倡議書》,提倡良好家風,建立幹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信息庫,健全完善管理機制,明確政法幹部離任前嚴明從業要求並簽訂承諾書。
三、違規參股借貸問題。
整治措施:
(1)加強學習教育,讀通讀懂政策,全面引導幹警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自覺規範自身行為。
(2)加大監管力度,加強對幹警參股借貸的管理力度,嚴格把關認真落實制度的規定。
(3)印發《家風建設倡議書》,引導幹警修身律己、廉潔齊家。
整治成效:
(1)通過個人自查、談心談話、組織全體政法幹警填報《自查事項報告表》,建立幹警參股借貸情況台賬,以及向縣委教育整頓辦提供本院幹警詳細個人信息,由縣教育整頓辦協調縣工商、稅務部門進行大數據信息化核查,對反饋回來的信息認真進行甄別、核查及落實整改工作。
(2)向本院幹警印發《家風建設倡議書》,提倡良好家風,健全完善管理機制,嚴防幹警違規參股借貸行為。
四、違規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突出問題。
整治措施:
(1)深入宣傳發動,設置舉報電話、信箱及其他舉報方式,廣泛徵集相關問題線索。
(2)全面梳理排查,嚴格對減、假、暫案件進行審查核查。
(3)對審查出來的問題,對照當時的按照法律規定加強整改;對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整治成效:
對本院1990年至今年以來辦理的「減假暫」案件進行全面排查,梳理問題癥結,找准形成原因,針對查擺出的問題及時研判整改。針對「減假暫」執法風險重點問題,健全完善相關制度規定,確保今後所辦理的每一宗「減假暫」案件均符合法律規定,經得住歷史的檢驗。
五、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及審判執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整治措施:
(1)依法嚴格規範立案,認真落實立案登記制度和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當事人權益,依法行使訴訟權利。
(2)加強審限管理,將審限審批管理權收歸審判管理辦公室統一行使,確保非因法律事由、法定程序不得無故延長審限,並建立完善超期未結案件台賬及督促督辦機制。
(3)加大案件評查力度,重點突出對發改案件及超審限案件的評查,發現問題線索,依規依法及時處理。
整治成效:
專門制定《陽山縣人民法院關於民事案件登記、公告送達流程的指引(試行)》《陽山法院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專項治理(2021)工作方案》,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全面開展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專項治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整治開展以來,長期未結案件逐步下降,審判執行速度逐步提升。
六、法官離任後違規從事律師執業、充當司法掮客。
整治措施:
(1)加強學習教育,組織離退休人員開展集中學習教育,解讀相關政策,明確政策底線。
(2)規範離任人員管理,全面清理離任人員的兼職和從業情況,及時跟進監督糾正。
(3)建立管理台賬,了解離任人員的去向,實行動態管理。
整治成效:
按規定對2018年以來退休人員進行清查,並將本院十八大以來退休及調離政法系統人員名冊提供給縣委隊伍教育整頓辦統一核查。及時召開離退休幹警座談會,告知隊伍教育整頓「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有關政策,組織填寫《自查事項報告表》、《嚴禁幹警出具專家意見自查表》,並簽訂《幹警離任後行為告知書》、《三個規定承諾書》;對已調離本院且不在法院系統工作的人員進行電話告知,確保人員全覆蓋。
七、民事案件審判執行中的虛假訴訟問題。
整治措施:
(1)全面摸底排查,認真核查虛假訴訟案件線索。
(2)加強審判管理,及時發現和整治虛假訴訟問題。
(3)規範案件受理、舉證、審理、執行等環節,及時發現並移交涉嫌虛假訴訟的問題線索。
整治成效:
對本院民間借貸、以物抵債等虛假訴訟常見多發領域進行摸底排查,認真檢查是否存在虛假訴訟,加快建立健全有關防範虛假訴訟的規章制度,進一步完善審判監督機制,長效整治虛假訴訟問題。
八、案件訴訟費用收繳和退還中的突出問題。
整治措施:
(1)嚴格落實訴訟費用繳納辦法和廣東省訴訟費用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
(2)建立和完善訴訟費收繳和退還程序、辦理以及跟蹤管理制度。
(3)對發改案件中訴訟費應退、應收情況進行全面清理,確保依法收退到位。
整治成效:
對本院審結生效的民事案件進行全面清查,開展追收及清退訴訟費專項行動,全面追收及清退欠繳及未退的訴訟費用。同時,出台《規範訴訟費用交納和退還工作的通知》,全面規範本院訴訟費收退工作。
下一步,陽山縣人民法院將堅持「當下治」與「長久治」相結合,邊查邊改,治建並舉,在排查整治過程中同步推進建章立制工作,針對在頑瘴痼疾中發現的管理漏洞,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著力健全正風肅紀長效機制、執法司法制約監督機制、幹警素質能力提升機制,推動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
一、貫徹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中的突出問題。
整治措施:
(1)層層簽訂承諾書,嚴防干預司法行為。
(2)規範相關信息填報,使「三個規定」成為辦案必須程序。
(3)加大社會宣傳,提高廣大公民及政法幹警的思想認識,自覺形成「不打招呼、不過問」,只要過問必登記的良好公正司法環境氛圍。
整治成效:
分別組織縣直機關、鄉鎮黨政班子,以及本院幹警參加「三個規定」專題宣講,現場簽訂《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承諾書》,並為本院全體幹警定製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專屬手機彩鈴,向社會公開發布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倡議書等,全面推進各項工作貫徹落實。
通過嚴密部署,嚴堵漏洞,形成全覆蓋、全滲透的監督格局,推動「三個規定」制度落實不斷規範化、常態化。
二、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
整治措施:
(1)加強學習教育,讀通讀懂政策,全面引導幹警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自覺規範自身行為。
(2)加大監管力度,加強對幹警及其家屬在轄區內從事經商的管理力度,嚴格把關認真落實制度的規定。
(3)印發《家風建設倡議書》,引導幹警修身律己、廉潔齊家。
整治成效:
(1)通過個人自查、談心談話、組織全體政法幹警填報《自查事項報告表》,建立幹警及家屬從業情況台賬,以及向縣委教育整頓辦提供本院幹警及家屬詳細個人信息,由縣教育整頓辦協調縣工商、稅務部門進行大數據信息化核查,對反饋回來的信息認真進行甄別、核查並及時糾正違規行為。
(2)向本院幹警印發《家風建設倡議書》,提倡良好家風,建立幹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信息庫,健全完善管理機制,明確政法幹部離任前嚴明從業要求並簽訂承諾書。
三、違規參股借貸問題。
整治措施:
(1)加強學習教育,讀通讀懂政策,全面引導幹警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自覺規範自身行為。
(2)加大監管力度,加強對幹警參股借貸的管理力度,嚴格把關認真落實制度的規定。
(3)印發《家風建設倡議書》,引導幹警修身律己、廉潔齊家。
整治成效:
(1)通過個人自查、談心談話、組織全體政法幹警填報《自查事項報告表》,建立幹警參股借貸情況台賬,以及向縣委教育整頓辦提供本院幹警詳細個人信息,由縣教育整頓辦協調縣工商、稅務部門進行大數據信息化核查,對反饋回來的信息認真進行甄別、核查及落實整改工作。
(2)向本院幹警印發《家風建設倡議書》,提倡良好家風,健全完善管理機制,嚴防幹警違規參股借貸行為。
四、違規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突出問題。
整治措施:
(1)深入宣傳發動,設置舉報電話、信箱及其他舉報方式,廣泛徵集相關問題線索。
(2)全面梳理排查,嚴格對減、假、暫案件進行審查核查。
(3)對審查出來的問題,對照當時的按照法律規定加強整改;對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整治成效:
對本院1990年至今年以來辦理的「減假暫」案件進行全面排查,梳理問題癥結,找准形成原因,針對查擺出的問題及時研判整改。針對「減假暫」執法風險重點問題,健全完善相關制度規定,確保今後所辦理的每一宗「減假暫」案件均符合法律規定,經得住歷史的檢驗。
五、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及審判執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整治措施:
(1)依法嚴格規範立案,認真落實立案登記制度和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當事人權益,依法行使訴訟權利。
(2)加強審限管理,將審限審批管理權收歸審判管理辦公室統一行使,確保非因法律事由、法定程序不得無故延長審限,並建立完善超期未結案件台賬及督促督辦機制。
(3)加大案件評查力度,重點突出對發改案件及超審限案件的評查,發現問題線索,依規依法及時處理。
整治成效:
專門制定《陽山縣人民法院關於民事案件登記、公告送達流程的指引(試行)》《陽山法院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專項治理(2021)工作方案》,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全面開展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專項治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整治開展以來,長期未結案件逐步下降,審判執行速度逐步提升。
六、法官離任後違規從事律師執業、充當司法掮客。
整治措施:
(1)加強學習教育,組織離退休人員開展集中學習教育,解讀相關政策,明確政策底線。
(2)規範離任人員管理,全面清理離任人員的兼職和從業情況,及時跟進監督糾正。
(3)建立管理台賬,了解離任人員的去向,實行動態管理。
整治成效:
按規定對2018年以來退休人員進行清查,並將本院十八大以來退休及調離政法系統人員名冊提供給縣委隊伍教育整頓辦統一核查。及時召開離退休幹警座談會,告知隊伍教育整頓「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有關政策,組織填寫《自查事項報告表》、《嚴禁幹警出具專家意見自查表》,並簽訂《幹警離任後行為告知書》、《三個規定承諾書》;對已調離本院且不在法院系統工作的人員進行電話告知,確保人員全覆蓋。
七、民事案件審判執行中的虛假訴訟問題。
整治措施:
(1)全面摸底排查,認真核查虛假訴訟案件線索。
(2)加強審判管理,及時發現和整治虛假訴訟問題。
(3)規範案件受理、舉證、審理、執行等環節,及時發現並移交涉嫌虛假訴訟的問題線索。
整治成效:
對本院民間借貸、以物抵債等虛假訴訟常見多發領域進行摸底排查,認真檢查是否存在虛假訴訟,加快建立健全有關防範虛假訴訟的規章制度,進一步完善審判監督機制,長效整治虛假訴訟問題。
八、案件訴訟費用收繳和退還中的突出問題。
整治措施:
(1)嚴格落實訴訟費用繳納辦法和廣東省訴訟費用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
(2)建立和完善訴訟費收繳和退還程序、辦理以及跟蹤管理制度。
(3)對發改案件中訴訟費應退、應收情況進行全面清理,確保依法收退到位。
整治成效:
對本院審結生效的民事案件進行全面清查,開展追收及清退訴訟費專項行動,全面追收及清退欠繳及未退的訴訟費用。同時,出台《規範訴訟費用交納和退還工作的通知》,全面規範本院訴訟費收退工作。
下一步,陽山縣人民法院將堅持「當下治」與「長久治」相結合,邊查邊改,治建並舉,在排查整治過程中同步推進建章立制工作,針對在頑瘴痼疾中發現的管理漏洞,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著力健全正風肅紀長效機制、執法司法制約監督機制、幹警素質能力提升機制,推動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