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法院嚴格按照《全國第一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指引》《法院系統頑瘴痼疾專項整治方案》要求,結合本院實際,確定「6+2+1」項頑瘴痼疾,通過智能化數據排查、各業務庭自查方式,確認頑瘴痼疾整治方面的27項內容。截至今年6月15日,已完成整改銷號26項,1項正在研判整改中,完成整改率96.3%。現將洋浦法院「頑瘴痼疾」整治成果進行公示,請廣大群眾監督。
整治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突出問題。
整改情況:
嚴格落實「三個規定」填報工作,今年截至6月21日,我院共有360人次填報(其中領導班子成員帶頭如實填報3次),零報告數324次,外部過問記錄報告填報數13次,內部過問記錄報告填報數16次,接觸交往記錄填報數2次,近親屬從事律師職業填報數5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關注案件填報數0次,經核查,未發現違反「三個規定」的情況。
整治政法幹警違規辦企業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的問題。
整改情況:
(1)聯合稅務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通過智能化排查發現,發現我院有23名幹警家屬經商辦企業情況,一共有57家,其中已經註銷18家,吊銷5家。經過排查認證,未發現存在違規從事經營性活動。
(2)6月3日,黨組書記、院長就幹警家屬從事經營性活動召開座談會,要求幹警主動向組織說明情況,明確幹警家屬不可違規從事經營性活動,並要求全體幹警完成《法院幹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報告表》的填報工作。
(3)建立長效機制,印發《關於制定政法幹警和幹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活動、參股借貸禁業清單的實施辦法》,明確「禁業清單」,要求幹警認真遵守相關規定,如有經商辦企業情況要及時向政治部備案,並明確對新入職人員、崗位調整人員進行核查同時要做出書面崗位任職承諾。
(4)6月18日組織全院幹警學習省高院《關於印發<海南省法院系統幹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業範圍(試行)>的通知》,要求全院幹警嚴格落實該通知要求。
整治違規參股借貸的問題。
整改情況:
一是組織專人根據收集的全體幹警的身份信息在裁判文書網上全面排查是否存在違規參股借貸的情況。
二是組織全院幹警填寫承諾書,承諾沒有違規參與民間借貸、非法融資、有償擔保,沒有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或者證券,沒有在國(境)外註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的情況。
三是在印發的《關於制定政法幹警和幹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活動、參股借貸禁業清單的實施辦法》文件中明確「禁業清單」,嚴禁幹警違規參股借貸。
整治違規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問題。
整改情況:
本院按照「八必查」要求,深入清查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中的突出問題。因本院屬於基層法院,不審理減刑、假釋案件,已組織人員對2009年建院以來的暫予監外執行案件進行全面梳理並製作台賬,排查出8件監外執行案件(為兩個被告人分四次申請),未發現違規違法情況。本院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於6月1日制定了《辦理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相關流程的規定》,確保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的辦案質量。
整治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等問題。
1.洋浦法院存在12月份人為控制收案的問題。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長期堅持。一是保證登記立案的常態化,持之以恆鞏固立案登記制改革成果,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切實保障當事人訴權;二是加強訴源治理,完善多元解紛機制,滿足群眾多元解紛需求,發揮人民調解員作用,努力讓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
2.對2017年至今年9月30日的發回重審、改判及再審共97件案件進行專項評查。經核查發現,實質性錯誤案件9件、一般差錯案件38件、瑕疵案件6件、無責案件44件。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共作出四類處理意見:對46件案件不予處理(44件無責案件、2件一般差錯案件);對20起案件的承辦人予以約談(1件實質性錯誤案件、2件瑕疵案件、17件一般差錯案件);對23起案件的承辦人責令加強業務學習(2件實質性錯誤案件,3件瑕疵案件,18件一般差錯案件);對8起案件的責任人建議績效考核予以扣分(6件實質性錯誤案件,1件瑕疵案件,1件一般差錯案件)。
3.審務管理「抓手」不多,缺乏審判執行方面的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一是通過制定相關制度,加強審務管理,嚴抓審務工作。制定了《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瑕疵責任追究意見(試行)》《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均衡結案工作管理規定(試行)》《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專業法官會議工作規則(試行)》《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裁判文書差錯責任追究規定(試行)》《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案件質量評查規定(修訂)》《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關於院庭長隨機列席普通案件的合議的實施方案》《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審限提高效率的若干規定(試行)》《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關於開展庭審觀摩活動的實施方案》等相關制度或方案;二是落實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實施方案,切實提高審務管理水平。
4.發現2個訴訟案卷未在檔案室。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本院召開案卷未在庫情況調查專題會議,成立工作小組,經專人實地查找,形成案卷查找的情況報告經黨組會審議通過。經決定,一是由辦公室負責人、分管院領導與具體當事人在院務會上作檢討;二是由辦公室進一步加強檔案人員管理和業務培訓,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工作制度。三是針對未在庫的案卷,採取相關補救措施,由相關人員根據一審判決書、二審上訴狀等材料,重建立檔案,並做好歸檔工作。四是大力推行訴訟檔案數據化,原則上實行電子閱卷,切實保護原始檔案的完整性。
整治法官、檢察官離任後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充當司法掮客問題。
整改情況:
深入開展大數據排查,通過華宇技術公司,開展在智慧審判系統中對比律師事務所所辦理案件與承辦法官關聯度對比工作,排查是否存在關聯度過高情況,深入研判是否有充當「司法掮客」的問題線索。政治部指定專人負責統計我院離職人員從事律師情況,並建立台賬,每月通過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比對是否有充當「司法掮客」的問題線索。要求4名離職人員簽訂承諾書。目前未發現有離職人員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充當司法掮客問題。
整治學習貫徹新思想不真不實不全問題。
1.辦理「三性」統一的案件有待加強,發現法官存在對「合目的性、合理性、合規則性」司法理念的理解不足的問題,要加強幹警業務培訓。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長期堅持。本院於5月10日至5月15日期間立審執有經驗的審判人員對幹警進行培訓,溝通交流,就司法為民過程中如何做到合目的性、合規則性、合理性「三性統一」的司法理念傳授經驗。組織法官學習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案例,提升法官對「三性」統一理念的理解,促進法官在案件辦理中對「三性」統一理念的運用。
2.缺乏對「有靈魂案件」的對外宣傳力度。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今年截至6月15日,我院通過法制時報、海南政法網、人民法治網等省級媒體平台和本院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今日頭條等平台共宣傳報道適用「三性統一」司法理念取得良好效果的案件37件。
3.未制定黨組中心組全年。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辦公室已制定《中共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今年學習方案》,5月31日經今年第18次黨組會審議通過。
4.需要加強培訓。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長期堅持。今年我院共組織主題沙龍活動4次,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5次,之後按照省高院、省二中院的統一安排和院黨組的統一部署持續做好培訓工作。
5.院庭長加強指導,引導法官用「三性統一」司法理念對案件進行審判的相關機制規章建設有待加強。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已出台相關制度,引導法官強化司法理念。一是制定了《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專業法官會議規則(試行)》,並於今年4月30日審委會討論通過,今年已召開3次專業法官會議。二是制定了《洋浦法院關於院庭長隨機列席普通案件的合議的實施方案》,加強院庭長的指導監督力度,切實提高審判質量。
6.運用社會主義司法理念檢驗執法辦案的效果,落實案件實質性評查制度有待加強。
整改情況:本院根據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台的《海南法院案件實質性評查辦法(試行)》的規定,結合本院工作實際,出台了《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關於開展案件實施實質活動的實施方案》。根據該方案組織資深法官對今年10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的14件發改案件重點評查,評查人嚴格按照《海南法院案件質量實質性評查辦法(試行)》的要求進行評查,做到一案一表一報告。經評查,無責案件6件、瑕疵案件3件、一般差錯案件3件、實質性錯誤案件1件、還在重審案件1件。共作出4類處理意見:無責案件不處理、瑕疵案件要加強業務學習、實質性按錯案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相應的扣分、還在重審的案件暫不處理。
清理長期未結和久押不決案件、立案難、執行難問題。
1.存在3件長期未結案件。
整改情況:已辦結2件長期未結案件,占長期未結案件的66.67%。經排查,另1件未結案件為因存在關聯案件需等待其他法院的判決結果,因此尚未結案。我院將繼續對長期未結案件進行跟蹤,督促相關部門監督承辦人儘快結案,並要求相關部門每周書面向評查案件專班彙報案件辦理進展情況,相關書面彙報材料由承辦人、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2.存在首次執行到位率仍偏低的問題。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一是加大有財產可供執行力度。及時評估、拍賣可以變現的土地和房屋等不動產、機器設備和汽車等動產,對已掌握的到期債權、各種補償等收入及時予以執行;二是加大財產查控力度。對需要處置但不掌握行蹤的機動車,提請公安機關協助查找、扣押;對於可能有徵地、拆遷等補償的,及時向有關部門調查核實,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預告控制;三是充分利用執行強制懲戒措施。對於拒絕報告和虛假報告財產的、傳喚不到的、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被執行人,及時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提請拘留;四是對大標的額案件掛牌督辦。已對3個超過5000萬元的大標的案件掛牌督辦。
3.我院在排查亂執行的問題,我院存在1件。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經舉報線索發現執行亂案件1件,安排專人評查相關案件,發現存在執行不規範,定性為瑕疵案件。洋浦法院及時問責,給予該名執行法官談話提醒、責令作出檢查。
整治切實解決紀律作風散漫的問題。
1.領導幹部管黨治黨存在寬鬆軟。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院黨組全面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在巡視整改專題和隊伍教育整頓專題上,黨組成員針對此項問題進行深刻的個人剖析,嚴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在日常工作中,狠抓關鍵「少數」,堅持一把手抓一把手,黨組書記在每周院務會上聽取黨組成員、部門負責人彙報重要工作的具體進展情況,協調溝通和指導全局性工作;制定出台《海南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公務員平時考核實施細則(試行)》,壓實主體責任,由分管領導抓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抓普通幹警的日常監督考核,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制定印發《中共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全面落實黨組、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各支部書記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工作謀劃,明確工作舉措,完善工作機制,發揚優良作風,確保各項職責真正落到實處;院庭長敢於動真碰硬狠抓辦案質量,堅持嚴管厚愛、懲防並舉,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2.黨建與業務工作結合仍不夠緊密。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院黨組將落實黨建主體責任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將基層黨建作為「一把手」工程,召開黨建工作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黨建工作並積極參與支部活動。黨總支制定印發《今年基層黨組織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方案》《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今年機關黨建工作要點》,第一黨支部、第二黨支部嚴格進行支部書記述職、民主評議和批評與自我批評,政治部確定專人負責工、青、婦工作;黨組書記講授「學習焦裕祿精神,爭做『四有』法官」黨課;組織幹警到臨高角解放海南紀念園開展「參觀紅色教育基地,鍛造政法鐵軍」主題黨日活動,黨組成員講授「為著一個光明的中國而鬥爭」主題黨課;換屆後的第一黨支部、第二黨支部、第三黨支部組織召開主題黨日活動、召開隊伍教育整頓組織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3.開展談心談話較少,領導班子成員缺少對幹警的了解。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制定《政法幹警自查事項報告表》和《洋浦法院隊伍教育整頓幹警自查自糾問題清單》,全院77人已填報。77人已經完成談心談話,覆蓋率均為100%,對於重點人、重點事開展第二次談話,黨組書記、院長與全體法官、家屬經商辦企業的幹警重點談話,加強了解。
4.存在工作紀律渙散現象,仍有個別幹警存在遲到。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出台《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機關工作人員考勤管理規定(試行)》《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機關工作人員請銷假管理規定(試行)》等規章制度,每月實行考勤通報,部門負責人對通報人員進行談心談話,各類會議嚴格執行簽到,會後進行通報考勤情況,基本不存在無故遲到現象。
5.思想政治學習不濃厚。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每周五下午安排例會學習;發動幹警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學習,組織「沙龍活動」交流學習,制定自學書目、幹警有目的開展自學,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
6.制度不健全,存在漏洞,落實不夠嚴格。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已出台《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機關工作人員考勤管理規定(試行)》《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機關工作人員請銷假管理規定(試行)》等規章制度;每月實行考勤通報,對通報人員部門部門負責人對通報人員進行談心談話,各類會議嚴格執行簽到,會後進行通報考勤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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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教育整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朗讀]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決策部署,切實解決**地區法院隊伍存在的頑瘴痼疾,根據省法院、市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市法院決定開展頑瘴痼疾專項整治活動,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政法工作特別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的要求,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司法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圍繞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六大頑瘴痼疾」,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三個規定」專項整治等隊伍建設活動成果,結合「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提升年」活動,不斷提高法院隊伍的純潔性,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二、整治任務和目標
(一)整治任務: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中的突出問題整治目標:鞏固深化違反「三個規定」專項整治成果,解決違反「三個規定」突出問題,完善長效機制,使依規記錄成為習慣,實現應記盡記、應報盡報,有效遏制干預過問案件行為,有效改善司法辦案環境,有效規範司法人員的社會交往,切實建立防止干預司法的「防火牆」和「隔離帶」,讓制度成為帶電的「高壓線」,確保「三個規定」得到不折不扣地執行。
(二)整治任務: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中的突出問題整治目標:使立案登記制改革成果進一步鞏固,辦案規範化程度得到明顯提升,審判執行效率顯著提高,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利用審判執行權辦理人情案、金錢案、關係案等問題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務: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中的突出問題整治目標:使違規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得到糾正,幹警違紀違法和司法腐敗問題得到查處,辦理案件的體制機製得到健全完善,辦案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刑罰執行更加公開、公平、公正,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四)整治任務:違規經商辦企業,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中的突出問題整治目標:全面清理違規經營行為,做到應查盡查、應退盡退,解決在違規從事經營活動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實現違規從事經營活動的人員全部清理退出到位。
(五)整治任務:違規參股借貸突出問題整治目標:全面排查幹警違規參股借貸情況,利用職權違規經營謀利的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教育整頓期間違規問題零新增,教育整頓結束後不反彈。
(六)整治任務:原法院人員違規到律師事務所當律師或在幕後當「法律顧問」,充當司法掮客中的突出問題整治目標:加強全員自查、全面排查,對查證屬實的違規違紀離退休人員,嚴肅責任追究,對其他問題線索,及時移送司法行政等機關。
完善落實有效防範監管法院離任人員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在律師事務所任職、充當司法掮客的制度機制,堵住阻斷違規從業的渠道,剷除司法掮客滋生的土壤。
(七)整治任務:影響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突出問題整治目標:聚焦影響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突出問題、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開展專項整治,立足司法工作職能,進一步規範司法行為,依法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穩定市場預期,服務保障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切實解決影響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突出問題,推動經濟社會實現高質量發展,以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司法環境,助力打造「司法服務方便快捷、司法質效大幅提升、司法成本有效降低、司法生態明顯改觀」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八)整治任務:涉法涉訴信訪突出問題整治目標:把人民群眾對司法需求的美好嚮往落實到辦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之中,依靠人民群眾的心理確信和法治信仰破解找關係的社會頑疾,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司法關切的需要,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增進法院與群眾間的溝通、理解、互動、包容,盡最大可能爭取理解和支持,收到息訴罷訪、案結事了的效果,推動實現更深層次、更高質量的公平正義,有力維護與保障社會安全與穩定。
(九)整治任務:存在工作短板即服務意識不強的突出問題整治目標:深入踐行「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服務宗旨,堅持以群眾需求為導向,大力倡導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切實提高服務大局意識,提升服務群眾水平。
(十)整治任務:審判執行規範化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整治目標:辦案規範化程度明顯提升,審判執行效率顯著提高,司法責任制進一步落實,司法環境得到進一步優化,切實促進司法能力的提高和司法作風的改進。
三、方法步驟
按照中央和省、市教育整頓工作的統一部署,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從今年4月初至6月中旬基本結束,分為「思想發動」「自查自糾」「查糾整改」「總結提升」四個階段。
(一)思想發動(4月上旬)。
1.召開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動員部署會,全面組織思想發動,教育幹警提高認識,認清形勢,掌握政策,提升參與專項整治的主動性、自覺性。牽頭部門:辦公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2.印發致全市法院幹警(工作人員)和家屬一封公開信。牽頭部門:監察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3.加強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職務處分法》、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政策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學習宣講。牽頭部門:宣教處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4.組織開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導政法幹警引以為戒,促使人人心裡有震動,不斷增強投身教育整頓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主動性、自覺性,增強「不想腐」的自覺。牽頭部門:監察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二)自查自糾(4月中旬)。
1.圍繞「六大頑瘴痼疾」「兩大突出問題」「一個工作短板」以及審判執行規範化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組織幹警進行自查自糾,個人查找具體問題,部門查找共性問題,形成問題清單。牽頭部門:監察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2.在個人自查的基礎上,全面組織開展談心談話,做到領導班子成員之間必談,班子成員與中層幹部、關鍵崗位必談、中層幹部與部門幹警必談,班子成員與主動說明問題、存在苗頭問題的幹警必談,做到組織動員到位、政策解釋到位,幫助幹警消除僥倖心理,放下思想包袱,主動向組織講清問題並認真整改。牽頭部門:機關黨委、監察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3.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或組織生活會,圍繞整治頑瘴痼疾,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引導幹警持續查找問題,主動向組織講清問題並進行整改。牽頭部門:機關黨委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黨支部。
(三)查糾整改(4月中旬到5月下旬)。
1.暢通渠道(1)依託12368訴訟服務平台、最高法院四級舉報平台、舉報電話等形式暢通群眾投訴舉報途徑,廣泛接受群眾舉報,擴大線索來源。牽頭部門:立案庭、監察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2)深入走訪人大機關、政協機關、營商局、工商聯和民營企業等單位,徵求社會各界對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工作意見建議和問題線索,匯總意見建議和問題,研究解決問題措施,並向有關部門進行反饋。牽頭部門:辦公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2.定向梳理。以頑瘴痼疾專項治理和多發違紀違法問題為重點,突出涉黑涉惡問題線索「回頭看」、突出群眾來信來電舉報、突出重點案件評查、突出法律監督專項檢查、突出開展智能化數據排查、突出隊伍建設巡查,從中深挖問題線索,加強線索關聯比對,廣泛徵求各方意見,全面排查掌握幹警違紀違法線索,系統清理頑瘴痼疾。牽頭部門:審管辦、信訪辦、監察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3.倒查評查。對本系統重大違紀違法案件,加強案件倒查。廣泛接受群眾舉報,從中發現是否存在頑瘴痼疾問題,掌握幹警是否有相關違紀違法行為,一件一件查、一件一件評,及時整改糾正,與自查自糾相互配合,形成有力震懾。配合黨委政法委、政法委各單位做好舉報線索辦理工作,對問題線索進行研判甄別,確定移送及辦理方向。堅持依法依規、查深查透。牽頭部門:審管辦、信訪辦、監察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4.數據排查。充分利用法院系統現有平台數據,藉助市場監管、稅務、社保、銀保監等部門信息查詢系統,核查瞞報、漏報、錯報等情況,提高核查整治效率。加強對司法異常流程監控預警,加強對不同辦案環節信息對比驗證,推動信息共享和數據聯通,健全內部司法監督流程,建立動態預警的司法監督平台。牽頭部門:技術處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5.清理整改。線索辦理專班根據來源、類型、反映單位進行分類登記編號,建立線索受理情況總體台賬和頑瘴痼疾問題台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負責部門和完成時限,建立銷號制度,實行挂圖作戰,整治一個、銷號一個。對於一個部門解決不了的複雜問題,上級機關要主動過問,拿出解決方案,列出任務書、路線圖,限時整改到位,推動全面整治,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牽頭部門:信訪辦、監察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6.集中整治。集中整治損害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引發涉法涉訴信訪「兩大突出問題」,建立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總體台賬,開展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專項整治,落實領導包案、帶案下訪等制度,最大限度息訪息訴。全面查擺剖析剖析整改本系統制約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突出問題,依法辦理民營企業涉法治化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問題,深入查找案件背後存在的不公、不廉問題。牽頭部門: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信訪辦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7.分類處理。對排查出來的問題進行查核、比對、甄別,對存在違規行為的人員,責令予以糾正,拒不糾正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通報曝光。對如實反映問題的幹警及時落實從寬政策。對避重就輕、避實就虛,不如實反映問題的幹警從嚴處理。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等單位的銜接機制,對涉及幹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按權限、按程序移交紀委監委進行查處。
對於涉及幹警一般違紀問題,依程序給予黨政紀處理。牽頭部門:監察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四)總結提升(6月上旬)。
1.深入評估。一查自查自糾是否做到全覆蓋,思想發動是否廣泛深入。
二查組織查糾措施是否有效,是否發現新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
三查頑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問題是否基本消除。
四查案件線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馬成效是否明顯。
五查「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是否落實到位。查糾整改環節結束後,院黨組召開黨組擴大會議通報整治情況。牽頭部門:監察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2.持續深化。要全面梳理掌握自查自糾、專項整治工作底數情況,及時跟進掌握整改進展評估效果,針對頑瘴痼疾的整治情況、剩餘存量、剖析案件的深層次問題、查擺監督體系短板弱項,根據整改完成情況,制定持續整改方案,實現限期整改、徹底整改,確保頑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既定任務全面完成。牽頭部門:監察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3.改進服務。積極回應群眾關切,深化司法領域管理服務改革,結合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集中推出一批新的便民利民措施,著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的執法司法事項。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訴訟服務、行政管理等工作,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一批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事項,全面提升服務質效。全面落實《關於進一步規範涉法涉訴信訪事項辦理工作的若干規定》,確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迴音」,讓群眾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牽頭部門:立案庭、機關黨委、信訪辦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4.完善制度。要消滅滋生頑瘴痼疾的土壤和條件,促進專項整治長效化,立足整治頑瘴痼疾重點任務,深查「病因」,查找共性規律、剖析深層次原因,深挖成因根源,找准管理監督組洞,結合自查自糾和組織查處工作暴露出來的問題,特別是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制約公正司法的堵點、影響法院隊伍建設的難點,有針對性出台一批行之有效、務實管用的制度規定並嚴格執行,推動共性問題與個性問題、顯性問題與深層次問題同步解決。把根治頑瘴痼疾與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相結合,治建並舉、標本兼治,推動建立完善執法司法制約監督機制。牽頭部門:辦公室、人事處、審管辦、監察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四、主要內容
(一)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中的突出問題。
1.整治內容。
(1)對落實「三個規定」重視不夠、組織不力,認識存在偏差,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規定要求,不願、不會、不敢如實記錄報告。
宣傳教育不到位,社會認知度不高,沒有營造出良好的輿論氛圍。
(2)為案件當事人說情打招呼、轉遞材料、打探案情,對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等情況,不按照規定如實記錄。
(3)以本人或特定關係人名義向律師或律師事務所籌資、借款借物,接受案件當事人及其請託人、律師吃請、送禮或其他利益,為案件當事人在案件訴訟、司法鑑定等方面提供幫助,為律師介紹案源,分成案件代理費用,以及其他違規交往,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
(4)對工作人員親屬從事律師職業情況底數不清,監管不到位,對存在任職迴避情形的人員未按規定要求及時調整工作崗位。法院工作人員不主動報告親屬從事律師職業情況,或者不按規定提出任職迴避申請。法院領導幹部和審判執行人員的親屬以律師身份代理其任職法院和轄區法院訴訟執行案件。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政法工作特別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的要求,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司法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圍繞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六大頑瘴痼疾」,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三個規定」專項整治等隊伍建設活動成果,結合「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提升年」活動,不斷提高法院隊伍的純潔性,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二、整治任務和目標
(一)整治任務: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中的突出問題整治目標:鞏固深化違反「三個規定」專項整治成果,解決違反「三個規定」突出問題,完善長效機制,使依規記錄成為習慣,實現應記盡記、應報盡報,有效遏制干預過問案件行為,有效改善司法辦案環境,有效規範司法人員的社會交往,切實建立防止干預司法的「防火牆」和「隔離帶」,讓制度成為帶電的「高壓線」,確保「三個規定」得到不折不扣地執行。
(二)整治任務: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中的突出問題整治目標:使立案登記制改革成果進一步鞏固,辦案規範化程度得到明顯提升,審判執行效率顯著提高,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利用審判執行權辦理人情案、金錢案、關係案等問題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務: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中的突出問題整治目標:使違規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得到糾正,幹警違紀違法和司法腐敗問題得到查處,辦理案件的體制機製得到健全完善,辦案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刑罰執行更加公開、公平、公正,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四)整治任務:違規經商辦企業,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中的突出問題整治目標:全面清理違規經營行為,做到應查盡查、應退盡退,解決在違規從事經營活動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實現違規從事經營活動的人員全部清理退出到位。
(五)整治任務:違規參股借貸突出問題整治目標:全面排查幹警違規參股借貸情況,利用職權違規經營謀利的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教育整頓期間違規問題零新增,教育整頓結束後不反彈。
(六)整治任務:原法院人員違規到律師事務所當律師或在幕後當「法律顧問」,充當司法掮客中的突出問題整治目標:加強全員自查、全面排查,對查證屬實的違規違紀離退休人員,嚴肅責任追究,對其他問題線索,及時移送司法行政等機關。
完善落實有效防範監管法院離任人員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在律師事務所任職、充當司法掮客的制度機制,堵住阻斷違規從業的渠道,剷除司法掮客滋生的土壤。
(七)整治任務:影響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突出問題整治目標:聚焦影響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突出問題、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開展專項整治,立足司法工作職能,進一步規範司法行為,依法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穩定市場預期,服務保障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切實解決影響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突出問題,推動經濟社會實現高質量發展,以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司法環境,助力打造「司法服務方便快捷、司法質效大幅提升、司法成本有效降低、司法生態明顯改觀」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八)整治任務:涉法涉訴信訪突出問題整治目標:把人民群眾對司法需求的美好嚮往落實到辦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之中,依靠人民群眾的心理確信和法治信仰破解找關係的社會頑疾,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司法關切的需要,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增進法院與群眾間的溝通、理解、互動、包容,盡最大可能爭取理解和支持,收到息訴罷訪、案結事了的效果,推動實現更深層次、更高質量的公平正義,有力維護與保障社會安全與穩定。
(九)整治任務:存在工作短板即服務意識不強的突出問題整治目標:深入踐行「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服務宗旨,堅持以群眾需求為導向,大力倡導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切實提高服務大局意識,提升服務群眾水平。
(十)整治任務:審判執行規範化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整治目標:辦案規範化程度明顯提升,審判執行效率顯著提高,司法責任制進一步落實,司法環境得到進一步優化,切實促進司法能力的提高和司法作風的改進。
三、方法步驟
按照中央和省、市教育整頓工作的統一部署,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從今年4月初至6月中旬基本結束,分為「思想發動」「自查自糾」「查糾整改」「總結提升」四個階段。
(一)思想發動(4月上旬)。
1.召開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動員部署會,全面組織思想發動,教育幹警提高認識,認清形勢,掌握政策,提升參與專項整治的主動性、自覺性。牽頭部門:辦公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2.印發致全市法院幹警(工作人員)和家屬一封公開信。牽頭部門:監察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3.加強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職務處分法》、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政策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學習宣講。牽頭部門:宣教處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4.組織開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導政法幹警引以為戒,促使人人心裡有震動,不斷增強投身教育整頓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主動性、自覺性,增強「不想腐」的自覺。牽頭部門:監察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二)自查自糾(4月中旬)。
1.圍繞「六大頑瘴痼疾」「兩大突出問題」「一個工作短板」以及審判執行規範化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組織幹警進行自查自糾,個人查找具體問題,部門查找共性問題,形成問題清單。牽頭部門:監察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2.在個人自查的基礎上,全面組織開展談心談話,做到領導班子成員之間必談,班子成員與中層幹部、關鍵崗位必談、中層幹部與部門幹警必談,班子成員與主動說明問題、存在苗頭問題的幹警必談,做到組織動員到位、政策解釋到位,幫助幹警消除僥倖心理,放下思想包袱,主動向組織講清問題並認真整改。牽頭部門:機關黨委、監察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3.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或組織生活會,圍繞整治頑瘴痼疾,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引導幹警持續查找問題,主動向組織講清問題並進行整改。牽頭部門:機關黨委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黨支部。
(三)查糾整改(4月中旬到5月下旬)。
1.暢通渠道(1)依託12368訴訟服務平台、最高法院四級舉報平台、舉報電話等形式暢通群眾投訴舉報途徑,廣泛接受群眾舉報,擴大線索來源。牽頭部門:立案庭、監察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2)深入走訪人大機關、政協機關、營商局、工商聯和民營企業等單位,徵求社會各界對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工作意見建議和問題線索,匯總意見建議和問題,研究解決問題措施,並向有關部門進行反饋。牽頭部門:辦公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2.定向梳理。以頑瘴痼疾專項治理和多發違紀違法問題為重點,突出涉黑涉惡問題線索「回頭看」、突出群眾來信來電舉報、突出重點案件評查、突出法律監督專項檢查、突出開展智能化數據排查、突出隊伍建設巡查,從中深挖問題線索,加強線索關聯比對,廣泛徵求各方意見,全面排查掌握幹警違紀違法線索,系統清理頑瘴痼疾。牽頭部門:審管辦、信訪辦、監察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3.倒查評查。對本系統重大違紀違法案件,加強案件倒查。廣泛接受群眾舉報,從中發現是否存在頑瘴痼疾問題,掌握幹警是否有相關違紀違法行為,一件一件查、一件一件評,及時整改糾正,與自查自糾相互配合,形成有力震懾。配合黨委政法委、政法委各單位做好舉報線索辦理工作,對問題線索進行研判甄別,確定移送及辦理方向。堅持依法依規、查深查透。牽頭部門:審管辦、信訪辦、監察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4.數據排查。充分利用法院系統現有平台數據,藉助市場監管、稅務、社保、銀保監等部門信息查詢系統,核查瞞報、漏報、錯報等情況,提高核查整治效率。加強對司法異常流程監控預警,加強對不同辦案環節信息對比驗證,推動信息共享和數據聯通,健全內部司法監督流程,建立動態預警的司法監督平台。牽頭部門:技術處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5.清理整改。線索辦理專班根據來源、類型、反映單位進行分類登記編號,建立線索受理情況總體台賬和頑瘴痼疾問題台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負責部門和完成時限,建立銷號制度,實行挂圖作戰,整治一個、銷號一個。對於一個部門解決不了的複雜問題,上級機關要主動過問,拿出解決方案,列出任務書、路線圖,限時整改到位,推動全面整治,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牽頭部門:信訪辦、監察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6.集中整治。集中整治損害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引發涉法涉訴信訪「兩大突出問題」,建立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總體台賬,開展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專項整治,落實領導包案、帶案下訪等制度,最大限度息訪息訴。全面查擺剖析剖析整改本系統制約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突出問題,依法辦理民營企業涉法治化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問題,深入查找案件背後存在的不公、不廉問題。牽頭部門: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信訪辦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7.分類處理。對排查出來的問題進行查核、比對、甄別,對存在違規行為的人員,責令予以糾正,拒不糾正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通報曝光。對如實反映問題的幹警及時落實從寬政策。對避重就輕、避實就虛,不如實反映問題的幹警從嚴處理。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等單位的銜接機制,對涉及幹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按權限、按程序移交紀委監委進行查處。
對於涉及幹警一般違紀問題,依程序給予黨政紀處理。牽頭部門:監察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四)總結提升(6月上旬)。
1.深入評估。一查自查自糾是否做到全覆蓋,思想發動是否廣泛深入。
二查組織查糾措施是否有效,是否發現新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
三查頑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問題是否基本消除。
四查案件線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馬成效是否明顯。
五查「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是否落實到位。查糾整改環節結束後,院黨組召開黨組擴大會議通報整治情況。牽頭部門:監察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2.持續深化。要全面梳理掌握自查自糾、專項整治工作底數情況,及時跟進掌握整改進展評估效果,針對頑瘴痼疾的整治情況、剩餘存量、剖析案件的深層次問題、查擺監督體系短板弱項,根據整改完成情況,制定持續整改方案,實現限期整改、徹底整改,確保頑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既定任務全面完成。牽頭部門:監察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3.改進服務。積極回應群眾關切,深化司法領域管理服務改革,結合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集中推出一批新的便民利民措施,著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的執法司法事項。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訴訟服務、行政管理等工作,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一批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事項,全面提升服務質效。全面落實《關於進一步規範涉法涉訴信訪事項辦理工作的若干規定》,確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迴音」,讓群眾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牽頭部門:立案庭、機關黨委、信訪辦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4.完善制度。要消滅滋生頑瘴痼疾的土壤和條件,促進專項整治長效化,立足整治頑瘴痼疾重點任務,深查「病因」,查找共性規律、剖析深層次原因,深挖成因根源,找准管理監督組洞,結合自查自糾和組織查處工作暴露出來的問題,特別是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制約公正司法的堵點、影響法院隊伍建設的難點,有針對性出台一批行之有效、務實管用的制度規定並嚴格執行,推動共性問題與個性問題、顯性問題與深層次問題同步解決。把根治頑瘴痼疾與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相結合,治建並舉、標本兼治,推動建立完善執法司法制約監督機制。牽頭部門:辦公室、人事處、審管辦、監察室責任部門:市法院各部門。
四、主要內容
(一)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中的突出問題。
1.整治內容。
(1)對落實「三個規定」重視不夠、組織不力,認識存在偏差,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規定要求,不願、不會、不敢如實記錄報告。
宣傳教育不到位,社會認知度不高,沒有營造出良好的輿論氛圍。
(2)為案件當事人說情打招呼、轉遞材料、打探案情,對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等情況,不按照規定如實記錄。
(3)以本人或特定關係人名義向律師或律師事務所籌資、借款借物,接受案件當事人及其請託人、律師吃請、送禮或其他利益,為案件當事人在案件訴訟、司法鑑定等方面提供幫助,為律師介紹案源,分成案件代理費用,以及其他違規交往,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
(4)對工作人員親屬從事律師職業情況底數不清,監管不到位,對存在任職迴避情形的人員未按規定要求及時調整工作崗位。法院工作人員不主動報告親屬從事律師職業情況,或者不按規定提出任職迴避申請。法院領導幹部和審判執行人員的親屬以律師身份代理其任職法院和轄區法院訴訟執行案件。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部署,進一步推進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有序開展,貴陽市白雲區人民法院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現將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內容進行公布,懇請社會各界予以監督,並如實提供相關線索。
一、重點整治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
1、法院工作人員對違規過問或干預案件,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相關要求,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並留存相關資料。
2、法院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請託說情、轉遞涉案材料、打探案情、泄露審判執行工作秘密。
3、法院工作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違規接觸、交往,搞利益輸送。
二、重點整治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
幹警利用審判(執行)權力和影響力,違規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幹警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法院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領導幹部任職單位管轄業務範圍內從事有償社會中介服務。幹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進行其他經營性活動。
三、重點整治違規參股借貸。
違規參與民間借貸、非法融資、有償擔保。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或者證券,違規在國(境)外註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
四、重點整治違規違法暫予監外執行。
1、法院在審理暫予監外執行案件中幫助罪犯捏造事實、偽造材料、對病情鑑定審查把關不嚴。
2、為相關刑事訴訟案件請託說情,在暫予監外執行上為犯罪分子謀取不當利益,甚至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五、重點整治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
1、有案不立,控制立案數量,人為製造立案難。立案審查超期限,不予立案卻不出具裁定書。
2、審限管理不嚴格不規範,無正當理由延長審限或超審限後辦理延長審批手續,案件無正當理由長期未結。
3、依法應當判決有罪的案件,違法宣告無罪。不符合規定的情形,判處免予刑事處罰。沒有從輕或減輕情節,降格量刑。
4、執行案款發放不及時。
5、其他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的問題。
六、重點整治法官、檢察官離任後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充當司法掮客。
1、辭職、退休人員違反禁業規定在律師事務所當律師,調轉、辭職、退休人員在幕後擔任顧問,充當司法掮客,進行利益輸送。
2、執行任職迴避制度不嚴格,在職人員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管轄業務範圍內從事有償社會中介和法律服務。
七、重點整治作風不實。
1、對待群眾簡單粗暴、服務群眾意識不強,對群眾的訴求回應不及時。
2、司法行為不規範,會風會紀較差,著裝不規範等問題。
如您發現我們存在上述問題,請您隨時與我們聯繫,監督受理渠道為:
1、舉報電話:0851-84617035。
2、舉報信箱:貴陽市白雲區人民訴訟服務中心舉報箱。
3、郵寄地址:貴陽市白雲區人民政治部。
郵編:550014。
4、舉報郵箱:baiyunqufayuan@sina.com
5、舉報截止日期:今年6月30日。
貴陽市白雲區人民法院政法隊伍整頓領導小組。
一、重點整治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
1、法院工作人員對違規過問或干預案件,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相關要求,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並留存相關資料。
2、法院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請託說情、轉遞涉案材料、打探案情、泄露審判執行工作秘密。
3、法院工作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違規接觸、交往,搞利益輸送。
二、重點整治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
幹警利用審判(執行)權力和影響力,違規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幹警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法院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領導幹部任職單位管轄業務範圍內從事有償社會中介服務。幹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進行其他經營性活動。
三、重點整治違規參股借貸。
違規參與民間借貸、非法融資、有償擔保。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或者證券,違規在國(境)外註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
四、重點整治違規違法暫予監外執行。
1、法院在審理暫予監外執行案件中幫助罪犯捏造事實、偽造材料、對病情鑑定審查把關不嚴。
2、為相關刑事訴訟案件請託說情,在暫予監外執行上為犯罪分子謀取不當利益,甚至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五、重點整治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
1、有案不立,控制立案數量,人為製造立案難。立案審查超期限,不予立案卻不出具裁定書。
2、審限管理不嚴格不規範,無正當理由延長審限或超審限後辦理延長審批手續,案件無正當理由長期未結。
3、依法應當判決有罪的案件,違法宣告無罪。不符合規定的情形,判處免予刑事處罰。沒有從輕或減輕情節,降格量刑。
4、執行案款發放不及時。
5、其他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的問題。
六、重點整治法官、檢察官離任後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充當司法掮客。
1、辭職、退休人員違反禁業規定在律師事務所當律師,調轉、辭職、退休人員在幕後擔任顧問,充當司法掮客,進行利益輸送。
2、執行任職迴避制度不嚴格,在職人員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管轄業務範圍內從事有償社會中介和法律服務。
七、重點整治作風不實。
1、對待群眾簡單粗暴、服務群眾意識不強,對群眾的訴求回應不及時。
2、司法行為不規範,會風會紀較差,著裝不規範等問題。
如您發現我們存在上述問題,請您隨時與我們聯繫,監督受理渠道為:
1、舉報電話:0851-84617035。
2、舉報信箱:貴陽市白雲區人民訴訟服務中心舉報箱。
3、郵寄地址:貴陽市白雲區人民政治部。
郵編:550014。
4、舉報郵箱:baiyunqufayuan@sina.com
5、舉報截止日期:今年6月30日。
貴陽市白雲區人民法院政法隊伍整頓領導小組。
教育整頓開展以來,市法院在省指導組和市領導小組的領導指導下,堅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推動教育整頓紮實有效開展。主要抓了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狠抓責任落實,嚴格落實黨組直接責任和黨組書記第一責任,充分發揮領導幹部「關鍵少數」作用和基層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層層壓實責任,形成了動員有力、部署有序、落實有效的良好局面。
二是狠抓學習教育,堅持把學習教育貫穿始終,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根本任務,堅持政治教育「培根築魂」、黨史教育「明理增信」、警示教育「釋紀促廉」、英模教育「提氣聚力」,引導幹警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堅決築牢絕對忠誠的思想根基。
三是狠抓問題查糾。召開黨組會、全院幹警會傳達學習「自查從寬、被查從嚴」的具體政策,向幹警及家屬發出公開信,層層開展談心談話,組織幹警填寫個人自查報告。抽調21名業務骨幹成立5個問題線索核查小組,對省指導組、市整頓辦、市委巡察組交辦轉辦和信訪舉報的問題線索進行核查,黨組書記、紀檢組長逐案聽取彙報,對查實的問題線索,精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四是狠抓為民服務。積極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組織幹警積極開展文明城市創建、「三遍訪」、志願者服務、「法律五進」等活動,嚴格落實網上立案、簡案速裁、線上查控、電子送達等便民訴訟服務措施,積極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行動,聚焦婚姻家庭、鄰里矛盾、經濟債務、房產物業、醫患勞資五個重點領域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化解,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便捷的司法服務。
五是狠抓成果轉化。把教育整頓激發出來的工作熱情轉化為推動法院工作發展的強大動力,今年一季度,全市法院共收案30271件,結案24718件,同比分別上升29.5%和60.2%,未結案件數量同比下降33.4%,結案率71.3%、結收比82.9%,均位居全省第1,審判質效核心指標繼續保持全省第一方陣,為圓滿完成全年目標任務打下了堅實基礎。
針對「六大頑瘴痼疾」和全市法院存在的突出問題,市法院制定了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組建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違反審判執行紀律規定,違規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違規參股借貸,原法院工作人員違規到律師事務所當律師或在幕後當法律顧問、充當司法掮客,以及法院精細化管理和司法作風不嚴、不細、不實問題等六大方面開展專項整治。同時,組織開展司法規範化建設年活動,進一步健全完善審判監督管理機制,不斷提升法院工作規範化水平。
下一步,市法院將嚴格按照省指導組和市領導小組的部署要求,紮實推進教育整頓各項工作,堅決打贏這場刀刃向內、正風肅紀的攻堅戰。一是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學習教育貫徹始終,引導幹警進一步增強開展教育整頓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二是進一步深化查糾整改,推動自查從寬與被查從嚴相互作用、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互促進、立行立改與建章立制相互貫通,確保查糾整改取得實效。三是進一步保障民生權益,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健全完善網上立案、訴前調解、簡案速裁、線上查控等便民服務機制,常態化開展涉民生案件執行行動,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便捷的司法服務。四是進一步做好統籌兼顧,把教育整頓同黨史學習教育、服務大局、審判執行、訴源治理等工作結合起來,以教育整頓推動各項重點工作任務落實,以優異成績迎接建黨100周年。
一是狠抓責任落實,嚴格落實黨組直接責任和黨組書記第一責任,充分發揮領導幹部「關鍵少數」作用和基層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層層壓實責任,形成了動員有力、部署有序、落實有效的良好局面。
二是狠抓學習教育,堅持把學習教育貫穿始終,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根本任務,堅持政治教育「培根築魂」、黨史教育「明理增信」、警示教育「釋紀促廉」、英模教育「提氣聚力」,引導幹警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堅決築牢絕對忠誠的思想根基。
三是狠抓問題查糾。召開黨組會、全院幹警會傳達學習「自查從寬、被查從嚴」的具體政策,向幹警及家屬發出公開信,層層開展談心談話,組織幹警填寫個人自查報告。抽調21名業務骨幹成立5個問題線索核查小組,對省指導組、市整頓辦、市委巡察組交辦轉辦和信訪舉報的問題線索進行核查,黨組書記、紀檢組長逐案聽取彙報,對查實的問題線索,精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四是狠抓為民服務。積極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組織幹警積極開展文明城市創建、「三遍訪」、志願者服務、「法律五進」等活動,嚴格落實網上立案、簡案速裁、線上查控、電子送達等便民訴訟服務措施,積極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行動,聚焦婚姻家庭、鄰里矛盾、經濟債務、房產物業、醫患勞資五個重點領域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化解,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便捷的司法服務。
五是狠抓成果轉化。把教育整頓激發出來的工作熱情轉化為推動法院工作發展的強大動力,今年一季度,全市法院共收案30271件,結案24718件,同比分別上升29.5%和60.2%,未結案件數量同比下降33.4%,結案率71.3%、結收比82.9%,均位居全省第1,審判質效核心指標繼續保持全省第一方陣,為圓滿完成全年目標任務打下了堅實基礎。
針對「六大頑瘴痼疾」和全市法院存在的突出問題,市法院制定了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組建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違反審判執行紀律規定,違規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違規參股借貸,原法院工作人員違規到律師事務所當律師或在幕後當法律顧問、充當司法掮客,以及法院精細化管理和司法作風不嚴、不細、不實問題等六大方面開展專項整治。同時,組織開展司法規範化建設年活動,進一步健全完善審判監督管理機制,不斷提升法院工作規範化水平。
下一步,市法院將嚴格按照省指導組和市領導小組的部署要求,紮實推進教育整頓各項工作,堅決打贏這場刀刃向內、正風肅紀的攻堅戰。一是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學習教育貫徹始終,引導幹警進一步增強開展教育整頓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二是進一步深化查糾整改,推動自查從寬與被查從嚴相互作用、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互促進、立行立改與建章立制相互貫通,確保查糾整改取得實效。三是進一步保障民生權益,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健全完善網上立案、訴前調解、簡案速裁、線上查控等便民服務機制,常態化開展涉民生案件執行行動,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便捷的司法服務。四是進一步做好統籌兼顧,把教育整頓同黨史學習教育、服務大局、審判執行、訴源治理等工作結合起來,以教育整頓推動各項重點工作任務落實,以優異成績迎接建黨100周年。
自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查糾整改環節啟動以來,陽山縣人民法院認真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市、縣及上級法院要求,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6+n」頑瘴痼疾進行專項整治。現將本院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內容的整治措施和整治成效公布如下:
一、貫徹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中的突出問題。
整治措施:
(1)層層簽訂承諾書,嚴防干預司法行為。
(2)規範相關信息填報,使「三個規定」成為辦案必須程序。
(3)加大社會宣傳,提高廣大公民及政法幹警的思想認識,自覺形成「不打招呼、不過問」,只要過問必登記的良好公正司法環境氛圍。
整治成效:
分別組織縣直機關、鄉鎮黨政班子,以及本院幹警參加「三個規定」專題宣講,現場簽訂《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承諾書》,並為本院全體幹警定製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專屬手機彩鈴,向社會公開發布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倡議書等,全面推進各項工作貫徹落實。
通過嚴密部署,嚴堵漏洞,形成全覆蓋、全滲透的監督格局,推動「三個規定」制度落實不斷規範化、常態化。
二、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
整治措施:
(1)加強學習教育,讀通讀懂政策,全面引導幹警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自覺規範自身行為。
(2)加大監管力度,加強對幹警及其家屬在轄區內從事經商的管理力度,嚴格把關認真落實制度的規定。
(3)印發《家風建設倡議書》,引導幹警修身律己、廉潔齊家。
整治成效:
(1)通過個人自查、談心談話、組織全體政法幹警填報《自查事項報告表》,建立幹警及家屬從業情況台賬,以及向縣委教育整頓辦提供本院幹警及家屬詳細個人信息,由縣教育整頓辦協調縣工商、稅務部門進行大數據信息化核查,對反饋回來的信息認真進行甄別、核查並及時糾正違規行為。
(2)向本院幹警印發《家風建設倡議書》,提倡良好家風,建立幹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信息庫,健全完善管理機制,明確政法幹部離任前嚴明從業要求並簽訂承諾書。
三、違規參股借貸問題。
整治措施:
(1)加強學習教育,讀通讀懂政策,全面引導幹警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自覺規範自身行為。
(2)加大監管力度,加強對幹警參股借貸的管理力度,嚴格把關認真落實制度的規定。
(3)印發《家風建設倡議書》,引導幹警修身律己、廉潔齊家。
整治成效:
(1)通過個人自查、談心談話、組織全體政法幹警填報《自查事項報告表》,建立幹警參股借貸情況台賬,以及向縣委教育整頓辦提供本院幹警詳細個人信息,由縣教育整頓辦協調縣工商、稅務部門進行大數據信息化核查,對反饋回來的信息認真進行甄別、核查及落實整改工作。
(2)向本院幹警印發《家風建設倡議書》,提倡良好家風,健全完善管理機制,嚴防幹警違規參股借貸行為。
四、違規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突出問題。
整治措施:
(1)深入宣傳發動,設置舉報電話、信箱及其他舉報方式,廣泛徵集相關問題線索。
(2)全面梳理排查,嚴格對減、假、暫案件進行審查核查。
(3)對審查出來的問題,對照當時的按照法律規定加強整改;對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整治成效:
對本院1990年至今年以來辦理的「減假暫」案件進行全面排查,梳理問題癥結,找准形成原因,針對查擺出的問題及時研判整改。針對「減假暫」執法風險重點問題,健全完善相關制度規定,確保今後所辦理的每一宗「減假暫」案件均符合法律規定,經得住歷史的檢驗。
五、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及審判執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整治措施:
(1)依法嚴格規範立案,認真落實立案登記制度和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當事人權益,依法行使訴訟權利。
(2)加強審限管理,將審限審批管理權收歸審判管理辦公室統一行使,確保非因法律事由、法定程序不得無故延長審限,並建立完善超期未結案件台賬及督促督辦機制。
(3)加大案件評查力度,重點突出對發改案件及超審限案件的評查,發現問題線索,依規依法及時處理。
整治成效:
專門制定《陽山縣人民法院關於民事案件登記、公告送達流程的指引(試行)》《陽山法院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專項治理(2021)工作方案》,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全面開展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專項治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整治開展以來,長期未結案件逐步下降,審判執行速度逐步提升。
六、法官離任後違規從事律師執業、充當司法掮客。
整治措施:
(1)加強學習教育,組織離退休人員開展集中學習教育,解讀相關政策,明確政策底線。
(2)規範離任人員管理,全面清理離任人員的兼職和從業情況,及時跟進監督糾正。
(3)建立管理台賬,了解離任人員的去向,實行動態管理。
整治成效:
按規定對2018年以來退休人員進行清查,並將本院十八大以來退休及調離政法系統人員名冊提供給縣委隊伍教育整頓辦統一核查。及時召開離退休幹警座談會,告知隊伍教育整頓「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有關政策,組織填寫《自查事項報告表》、《嚴禁幹警出具專家意見自查表》,並簽訂《幹警離任後行為告知書》、《三個規定承諾書》;對已調離本院且不在法院系統工作的人員進行電話告知,確保人員全覆蓋。
七、民事案件審判執行中的虛假訴訟問題。
整治措施:
(1)全面摸底排查,認真核查虛假訴訟案件線索。
(2)加強審判管理,及時發現和整治虛假訴訟問題。
(3)規範案件受理、舉證、審理、執行等環節,及時發現並移交涉嫌虛假訴訟的問題線索。
整治成效:
對本院民間借貸、以物抵債等虛假訴訟常見多發領域進行摸底排查,認真檢查是否存在虛假訴訟,加快建立健全有關防範虛假訴訟的規章制度,進一步完善審判監督機制,長效整治虛假訴訟問題。
八、案件訴訟費用收繳和退還中的突出問題。
整治措施:
(1)嚴格落實訴訟費用繳納辦法和廣東省訴訟費用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
(2)建立和完善訴訟費收繳和退還程序、辦理以及跟蹤管理制度。
(3)對發改案件中訴訟費應退、應收情況進行全面清理,確保依法收退到位。
整治成效:
對本院審結生效的民事案件進行全面清查,開展追收及清退訴訟費專項行動,全面追收及清退欠繳及未退的訴訟費用。同時,出台《規範訴訟費用交納和退還工作的通知》,全面規範本院訴訟費收退工作。
下一步,陽山縣人民法院將堅持「當下治」與「長久治」相結合,邊查邊改,治建並舉,在排查整治過程中同步推進建章立制工作,針對在頑瘴痼疾中發現的管理漏洞,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著力健全正風肅紀長效機制、執法司法制約監督機制、幹警素質能力提升機制,推動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
一、貫徹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中的突出問題。
整治措施:
(1)層層簽訂承諾書,嚴防干預司法行為。
(2)規範相關信息填報,使「三個規定」成為辦案必須程序。
(3)加大社會宣傳,提高廣大公民及政法幹警的思想認識,自覺形成「不打招呼、不過問」,只要過問必登記的良好公正司法環境氛圍。
整治成效:
分別組織縣直機關、鄉鎮黨政班子,以及本院幹警參加「三個規定」專題宣講,現場簽訂《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承諾書》,並為本院全體幹警定製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專屬手機彩鈴,向社會公開發布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倡議書等,全面推進各項工作貫徹落實。
通過嚴密部署,嚴堵漏洞,形成全覆蓋、全滲透的監督格局,推動「三個規定」制度落實不斷規範化、常態化。
二、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
整治措施:
(1)加強學習教育,讀通讀懂政策,全面引導幹警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自覺規範自身行為。
(2)加大監管力度,加強對幹警及其家屬在轄區內從事經商的管理力度,嚴格把關認真落實制度的規定。
(3)印發《家風建設倡議書》,引導幹警修身律己、廉潔齊家。
整治成效:
(1)通過個人自查、談心談話、組織全體政法幹警填報《自查事項報告表》,建立幹警及家屬從業情況台賬,以及向縣委教育整頓辦提供本院幹警及家屬詳細個人信息,由縣教育整頓辦協調縣工商、稅務部門進行大數據信息化核查,對反饋回來的信息認真進行甄別、核查並及時糾正違規行為。
(2)向本院幹警印發《家風建設倡議書》,提倡良好家風,建立幹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信息庫,健全完善管理機制,明確政法幹部離任前嚴明從業要求並簽訂承諾書。
三、違規參股借貸問題。
整治措施:
(1)加強學習教育,讀通讀懂政策,全面引導幹警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自覺規範自身行為。
(2)加大監管力度,加強對幹警參股借貸的管理力度,嚴格把關認真落實制度的規定。
(3)印發《家風建設倡議書》,引導幹警修身律己、廉潔齊家。
整治成效:
(1)通過個人自查、談心談話、組織全體政法幹警填報《自查事項報告表》,建立幹警參股借貸情況台賬,以及向縣委教育整頓辦提供本院幹警詳細個人信息,由縣教育整頓辦協調縣工商、稅務部門進行大數據信息化核查,對反饋回來的信息認真進行甄別、核查及落實整改工作。
(2)向本院幹警印發《家風建設倡議書》,提倡良好家風,健全完善管理機制,嚴防幹警違規參股借貸行為。
四、違規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突出問題。
整治措施:
(1)深入宣傳發動,設置舉報電話、信箱及其他舉報方式,廣泛徵集相關問題線索。
(2)全面梳理排查,嚴格對減、假、暫案件進行審查核查。
(3)對審查出來的問題,對照當時的按照法律規定加強整改;對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整治成效:
對本院1990年至今年以來辦理的「減假暫」案件進行全面排查,梳理問題癥結,找准形成原因,針對查擺出的問題及時研判整改。針對「減假暫」執法風險重點問題,健全完善相關制度規定,確保今後所辦理的每一宗「減假暫」案件均符合法律規定,經得住歷史的檢驗。
五、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及審判執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整治措施:
(1)依法嚴格規範立案,認真落實立案登記制度和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當事人權益,依法行使訴訟權利。
(2)加強審限管理,將審限審批管理權收歸審判管理辦公室統一行使,確保非因法律事由、法定程序不得無故延長審限,並建立完善超期未結案件台賬及督促督辦機制。
(3)加大案件評查力度,重點突出對發改案件及超審限案件的評查,發現問題線索,依規依法及時處理。
整治成效:
專門制定《陽山縣人民法院關於民事案件登記、公告送達流程的指引(試行)》《陽山法院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專項治理(2021)工作方案》,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全面開展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專項治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整治開展以來,長期未結案件逐步下降,審判執行速度逐步提升。
六、法官離任後違規從事律師執業、充當司法掮客。
整治措施:
(1)加強學習教育,組織離退休人員開展集中學習教育,解讀相關政策,明確政策底線。
(2)規範離任人員管理,全面清理離任人員的兼職和從業情況,及時跟進監督糾正。
(3)建立管理台賬,了解離任人員的去向,實行動態管理。
整治成效:
按規定對2018年以來退休人員進行清查,並將本院十八大以來退休及調離政法系統人員名冊提供給縣委隊伍教育整頓辦統一核查。及時召開離退休幹警座談會,告知隊伍教育整頓「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有關政策,組織填寫《自查事項報告表》、《嚴禁幹警出具專家意見自查表》,並簽訂《幹警離任後行為告知書》、《三個規定承諾書》;對已調離本院且不在法院系統工作的人員進行電話告知,確保人員全覆蓋。
七、民事案件審判執行中的虛假訴訟問題。
整治措施:
(1)全面摸底排查,認真核查虛假訴訟案件線索。
(2)加強審判管理,及時發現和整治虛假訴訟問題。
(3)規範案件受理、舉證、審理、執行等環節,及時發現並移交涉嫌虛假訴訟的問題線索。
整治成效:
對本院民間借貸、以物抵債等虛假訴訟常見多發領域進行摸底排查,認真檢查是否存在虛假訴訟,加快建立健全有關防範虛假訴訟的規章制度,進一步完善審判監督機制,長效整治虛假訴訟問題。
八、案件訴訟費用收繳和退還中的突出問題。
整治措施:
(1)嚴格落實訴訟費用繳納辦法和廣東省訴訟費用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
(2)建立和完善訴訟費收繳和退還程序、辦理以及跟蹤管理制度。
(3)對發改案件中訴訟費應退、應收情況進行全面清理,確保依法收退到位。
整治成效:
對本院審結生效的民事案件進行全面清查,開展追收及清退訴訟費專項行動,全面追收及清退欠繳及未退的訴訟費用。同時,出台《規範訴訟費用交納和退還工作的通知》,全面規範本院訴訟費收退工作。
下一步,陽山縣人民法院將堅持「當下治」與「長久治」相結合,邊查邊改,治建並舉,在排查整治過程中同步推進建章立制工作,針對在頑瘴痼疾中發現的管理漏洞,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著力健全正風肅紀長效機制、執法司法制約監督機制、幹警素質能力提升機制,推動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