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主管院長領導下,實行科主任負責制,健全科室二級管理系統,承擔並完成醫院交給的有關醫療、教學、科研等各項任務。
2.貫徹落實《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管理辦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確定檢驗工作有序進行。
3.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嚴格控制過程,制定質量方針和明確質量目標。定期討論存在的問題或缺陷,提出改進意見與措施。
4.檢驗申請單(含電子申請單)由醫師逐項清楚填寫,急診檢驗應當有特殊標誌,檢驗申請單必須有申請醫生簽名或唯一標識。
5.建立標本採集、運送、簽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接收標本時,檢驗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申請單填寫內容、採集的標本是否合格,如不符合要求可拒收。不能立即檢驗的標本,要妥善處理及保管。
6.嚴格檢驗報告授權制度和審簽、發放制度,報告發出前應認真核對患者的基本信息,審核檢驗結果,簽名後發出檢驗報告。建立檢驗「危急值」處理程序,保障醫療安全。
7.使用的儀器、試劑和耗材符合國家規定;定期檢查試劑質量,對檢測系統進行性能驗證,對檢驗方法學進行評價。
8.嚴格執行室內質量控制制度,積極參加室間質量評價活動。
9.加強安全管理和防護,包括生物安全、化學危險品、防火防水等安全防護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
10.密切與臨床科室的溝通和聯繫,聽取意見和建議,改進服務質量。配合臨床醫療工作,開展檢驗新項目和新技術,採用多種形式為臨床科室提供檢驗信息服務。
11.制度全員在職教育計劃並組織實施。
12.建立監督檢查制度,重視信息反饋,切實抓好制度的執行和完善。
13.健全登記統計制度,對各項工作的數量和質量進行登記和統計,資料填寫完整、準確、妥善保管,存放3年以上。
2.貫徹落實《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管理辦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確定檢驗工作有序進行。
3.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嚴格控制過程,制定質量方針和明確質量目標。定期討論存在的問題或缺陷,提出改進意見與措施。
4.檢驗申請單(含電子申請單)由醫師逐項清楚填寫,急診檢驗應當有特殊標誌,檢驗申請單必須有申請醫生簽名或唯一標識。
5.建立標本採集、運送、簽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接收標本時,檢驗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申請單填寫內容、採集的標本是否合格,如不符合要求可拒收。不能立即檢驗的標本,要妥善處理及保管。
6.嚴格檢驗報告授權制度和審簽、發放制度,報告發出前應認真核對患者的基本信息,審核檢驗結果,簽名後發出檢驗報告。建立檢驗「危急值」處理程序,保障醫療安全。
7.使用的儀器、試劑和耗材符合國家規定;定期檢查試劑質量,對檢測系統進行性能驗證,對檢驗方法學進行評價。
8.嚴格執行室內質量控制制度,積極參加室間質量評價活動。
9.加強安全管理和防護,包括生物安全、化學危險品、防火防水等安全防護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
10.密切與臨床科室的溝通和聯繫,聽取意見和建議,改進服務質量。配合臨床醫療工作,開展檢驗新項目和新技術,採用多種形式為臨床科室提供檢驗信息服務。
11.制度全員在職教育計劃並組織實施。
12.建立監督檢查制度,重視信息反饋,切實抓好制度的執行和完善。
13.健全登記統計制度,對各項工作的數量和質量進行登記和統計,資料填寫完整、準確、妥善保管,存放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