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科工作職責●。
1.在分管院長的領導下,按照安全、準確、及時、有效、經濟、便民和保護患者隱私的原則開展臨床檢驗工作。
2.負責提供臨床基礎檢驗、臨床生化學檢驗、臨床免疫學檢驗、臨床微生物學檢驗等專業的監測報告。
3.保證臨床檢驗報告的準確、及時和信息完整,保護患者隱私。提供臨床檢驗結果的解釋和諮詢服務。
4.嚴格執行臨床檢驗項目標準操作規程和檢驗儀器的標準操作、維護規程。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儀器、試劑和耗材,保證檢測系統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對需要校準的檢驗儀器、項目和對臨床檢驗結果有影響的輔助設備定期進行校準。
5.對開展的臨床檢驗項目進行室內質量控制。對質控品的選擇,質控品的數量,質控頻度,質控方法,失控的判斷規則,失控時原因分析及處理措施,質控數據管理要求等嚴格控制。繪製質量控制圖。出現質量失控現象時,應當及時查找原因,採取糾正措施,並詳細記錄。定量測定項目的室內質量控制標準按照《臨床實驗室定量測定室內質量控制指南》(gb/20032302-t-361)執行。
6.參加經衛生部認定的室間質量評價機構組織的臨床檢驗室間質量評價。按照常規臨床檢驗方法與臨床檢驗標本同時進行,不得另選監測系統,保證檢驗結果的真實性,對於室間質量評價不合格的項目,應當及時查找原因,採取糾正措施。
7.將尚未開展室間質量評價的臨床檢驗項目與其他臨床實驗室的同類項目進行比對,或者用其他方法驗證其結果的可靠性。臨床檢驗項目比對有困難時,檢驗科應當對方法學進行評價,包括準確性、精密度、特異性、線性範圍、穩定型、抗干擾性、參考範圍等,並有質量保證措施。室間質量評價標準按照《臨床實驗室定量測定室內質量控制指南》(gb/20032302-t-361)執行。
8.建立質量管理記錄,包括標本接收、標本儲存、標本處理、儀器和試劑及耗材使用情況、校準、室內質控、室間質評、檢驗結果、報告發放等內容。質量管理記錄保存期限至少為2年。
9.加強臨床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嚴格執行《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建立並嚴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與安全操作規程。對檢驗科工作人員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並每年進行生物安全防護知識培訓。
10.根據生物危害風險,保證生物安全防護水平達到相應的生物安全防護級別。
11.病原微生物樣本的採集、運輸、儲存嚴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嚴格管理實驗標本及實驗所需的菌(毒)種,對於高致病原微生物,按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規定,送至相應級別的生物安全實驗室進行檢驗。
12.加強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妥善處理醫療廢物。
13.制定生物安全事故和危險品、危險設施等意外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
●檢驗科主任(副主任)職責●。
1.策劃質量管理體系,領導檢驗科管理層制定檢驗科質量方針、質量目標和承諾,批准檢驗科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確保質量管理體系持續適用性和有效性,確保其符合質量方針、質量目標、承諾和cnas-cl02:2008《醫學實驗室質量和能力認可準則》(等同iso15189:2007)的要求。
2.為檢驗科所有人員履行其職責和義務時提供所需的適當權力和資源。
3.決策檢驗科保密性措施。
4.決策檢驗科公正性和誠實性措施,保護科室人員不受任何可能對其工作質量不利的、不正當的來自內外部的壓力和影響。
5.與檢驗科副主任一起,共同負責檢驗科機構設置,明確檢驗科與其他相關機構的關係。
6.規定各部門和崗位職責及相互關係,對人力、資金、設施、場地等資源進行整體的部署和管理。
7.任命質量監督員,依據檢驗科所有人員的經驗和職責對其進行適當培訓和相應監督。
8.制定檢驗科總體的業務發展和遠景規劃。
9.對關鍵人員的授權,包括質量負責人和技術管理層等,並指定代理人。
10.副主任協助主任開展工作。
●檢驗科質量負責人職責●。
1.組織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等各種質量文件的編制、修改和審核。
2.協助檢驗科主任維持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3.對質量管理體系的內部審核。
4.組織質量管理體系的管理評審。
5.指導質量監督員進行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6.對不符合要求的各種項的糾正及預防措施的管理。
7.協助檢驗科主任負責分包檢驗的管理工作。
●檢驗科技術管理層人員職責●。
1.對開展的項目,配置滿足檢測要求的檢測設備、設施、人員,並以檢測實驗室儀器設置表和能力分析表的形式表明和證實檢測能力滿足檢測項目的要求。
2.確認本檢驗科所有從事技術改造和質量監督人員、內審人員均應受過專業教育和培訓,具有相應的技術資格和從事相應專業工作的實踐經驗。
3.負責及時收集和記錄實驗室服務對象反饋回來的信息,組織對實驗室服務對象投訴和要求或潛在投訴和要求進行主動或被動的服務和處理,促進檢驗科的技術和管理日益完善。
4.負責新開展項目的評審和測量不確定度的評審。
5.負責檢測偏離及標準的控制。
6.負責檢測方法的確認和設備量值溯源的管理。
7.負責結果質量保證,處理技術方面的重大投訴。
8.負責合同技術性評審。
●檢驗科科教秘書職責●。
1.領導教學科研管理小組開展工作。
2.在做好本專業工作的基礎上,協助科主任分管檢驗科的教學、繼續教育等工作。
3.帶頭執行醫院及科室的各項規章制度,督促本科各級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作業指導書。
4.經常向科主任彙報工作,反映情況,對科室建設提出建議,努力完成科主任分配的各項任務。
5.負責本科人員的醫德醫風教育,協助技術負責人進行各崗位人員業務培訓、技術考核、業務學習,並做好記錄工作;制定科室年度培訓計劃,監督執行,並做好記錄。
6.負責進修、實習人員的工作安排和崗位輪換,搞好進修、實習人員的培訓及臨床教學工作,定期檢查實習或進修計劃的完成情況。
●檢驗科專業組組長職責●。
1.規劃及落實本專業組的發展計劃,組織編寫各檢驗項目的作業指導及一期的作業指導書(即標準操作規程,sop),並經常檢查執行情況。
2.負責制定本專業組的室內質量控制方案,每日檢查各檢驗項目的室內質控情況,分析質控數據,提出糾錯辦法,填寫月質控報告。
3.積極參加衛生部和省級臨床檢驗中心組織的室間質量評價活動,審查、簽發室間質評上報表;分析質評成績,提出改進措施,填寫室間質評總結。
4.參加檢驗工作並掌握特殊檢驗技術,解決本專業組的複雜、疑難問題;審簽本專業組的檢驗報告。
5.徵詢臨床科室對檢驗質量的意見,介紹新的檢驗項目及其臨床意義,有條件時參加臨床疑難病例討論,主動配合臨床醫療工作。
6.負責本專業檢驗人員的業務學習、繼續教育和技術考核等工作;安排本專業範圍內進修、實習人員的學習,切實做好帶教工作。
7.結合臨床醫療,制定本專業的科研計劃,並不斷引進國內外的新成果、新技術、新方法,開展新項目,提高本專業的技術水平。
8.制定本專業組,按期總結;檢查督促檢驗人員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考勤考績、人員安排。
9.負責本專業儀器設備和各種設施的管理;負責制訂本專業試劑和實驗用品的申領計劃,負責本專業範圍內試劑和耗材的保管。
10.完成醫院領導和科主任下達的各項指令性任務。
●檢驗科質量主管職責●。
1.領導質量監督小組開展工作。
2.監督檢測工作時候按檢驗科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以及作業指導書的規定進行檢驗報告及原始記錄是否按要求進行操作。
3.監督實驗室服務對象對服務態度或服務質量的投訴、意見或建議有無得到相應處理,處理後實驗室服務對象是否滿意,如不滿意,有無具體改進措施。
4.監督是否對新職工進行培訓,有無按培訓計劃執行和管理;人員業務培訓是否按要求進行;對進修實習生是否按計劃執行和管理。
5.監督是否按計劃進行儀器的檢查和校準,是否有未授權人員操作主要儀器,儀器的維修和維護是否有正確標識,儀器的使用有無記錄。
6.監督環境有無記錄,內務管理是否符合6s(即整理、整頓、清潔、清掃、素養、安全)標準。
7.監督是否有試劑的申請和驗收記錄,試劑、定標物、質控物的失控是否按規定處理。
8.監督標本交接,查對、檢驗、保存是否按要求進行。
9.監督開展新項目(方法)、換用新標準是否依據標準管理。
10.監督標準物質是否有溯源證明,比對試驗及室間質評結果回報後有無分析處理。
●檢驗科檔案管理員職責●。
1.負責科室的所有受控文件的發放、收回及保管。
2.負責科室的圖書、雜誌、內部資料的歸檔保存。
3.負責科室所有圖書雜誌和資料文檔的借閱登記及督促借閱者及時歸還。
4.負責科室內部及外部的宣傳。
5.指導宣傳文檔管理小組開展工作。
●檢驗科試劑管理員職責●。
1.每月制訂一次試劑採購計劃,由各組組長填寫申請單,經主管審核、科主任簽字後進行本月試劑採購,緊急情況應特別交代。核實各組試劑存餘量,對照計劃決定訂購數額。
2.與各專業組試劑管理員一起負責試劑的驗收,負責各專業組試劑消耗的統計工作。
3.負責試劑的核對、保存。
4.每月月底將各個專業組的試劑消耗清單上報科主任。
5.指導試劑耗材管理小組開展工作。
●檢驗科耗材管理員職責●。
1.每月上旬和中旬分兩次向組長手機本月的耗材採購計劃,京科主任簽字後進行採購,緊急情況應特別交代。核實各組耗材存餘量,對照計劃決定訂購數額。
2.負責耗材的驗收,負責各專業組耗材消耗的統計工作。
3.負責耗材的核對、保存。
4.每月月底將各個專業組的耗材消耗清單上報科主任。
5.指導試劑耗材管理小組開展工作。
●檢驗科生物安全主管職責●。
1.組織制定生物安全手冊、操作規程等文件。
2.組織實驗室的各項工作,保證實驗室運行的安全和實驗室工作質量的準確可靠。
3.負責醫院感染方面知識的宣貫。
4.負責監督科室的消毒工作。
5.組織進入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保證工作人員熟知微生物操作規程和技術。
6.掌握實驗室設備的特殊要求並熟悉操作,對培訓的結果進行考核,決定進入實驗室工作人員的資格。
7.指定專人負責對檢驗科生物安全進行管理和指導。
8.與感染科共同對發生的職業暴露進行評估和確定,並做出處理。
●檢驗科主任(副主任)技師職責●。
1.在檢驗科主任領導下,負責本專業的業務、教學、科研、和儀器設備的管理工作。
2.負責本科主要儀器設備的購置論證、驗收,安裝、調試、定期檢查和指導儀器設備的使用和維修保養。解決本科複雜、疑難技術問題,並參加相應的診查工作。
3.負責業務技術訓練和考核,承擔教學任務,培養主管技師解決複雜技術問題的能力。
4.掌握本專業國內外前沿動態,進行並指導下級技術人員開展科研和新技術、新業務,總結經驗,撰寫學術論文。
5.參加臨床疑難病例會診和討論,負責疑難檢查項目的檢查及室內、室間質控。副主任技師在主任技師指導下工作。
●檢驗科主管技師職責●。
1.在檢驗科主任領導和正(副)主任技師指導下進行工作。
2.熟悉各種儀器的原理、性能和使用方法,協同檢驗科主任制定技術操作規程和質量控制措施,負責儀器的調試、鑑定、操作和維護保養,解決複雜、疑難技術問題,參加相應的診查問題。
3.承擔教學、指導和培養技師等工作,具備解決較疑難技術問題的能力,擔任進修,實習人員的培訓,並負責其技術考核。
4.及時了解和掌握國內外本專業信息,應用先進技術,開展科研和新業務、新技術,總結經驗、撰寫論文。
5.負責複雜項目的檢驗及報告審簽,參加臨床病例討論。
●檢驗科技師職責●。
1.在檢驗科主任領導和上級技師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2.參加本專業儀器設備的調試、鑑定、操作、建檔和維修保養。負責儀器零配件或器材的申請、保管、建賬,並做好各種專業資料的積累、保管以及登記的統計工作。
3.根據科室情況,參加相應的診查工作,指導和培養技士及進修人員,並負責其技術考核。
4.學習、應用國內外先進技術,參加科研和開展新業務、新技術。總結經驗,撰寫學術論文。
5.檢驗科技師負責菌株、醫療用毒性藥品、檢驗器材的管理,擔任各種檢驗項目的技術操作和特殊試劑的配製與鑑定。
●檢驗科技士職責●。
1.在檢驗科主任領導和上級技師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2.協同技師做好儀器設備的安裝、調試、操作、維修、保養、建檔、建賬和使用登記。
3.協同技師做好物品、藥品、器材的申請和保管,以及各種登記、統計工作。
4.鑽研業務技術,開展新業務、新技術,指導實習人員工作。
5.檢驗科技士負責收集、採集檢驗標本和進行一般檢驗工作,做好消毒、滅菌工作。
●檢驗報告審核簽發人職責●。
1.具備中級以上職稱(含中級)及高年資初級技師(工作3年以上)(特殊情況下高年資技士也可出具審核報告),掌握所審核檢驗項目依據的標準、方法和作業指導書。
2.掌握審核檢驗項目的監測限制範圍,能對檢驗結果進行判斷及必要時進行解釋。
3.具有良好的專業水平和操作能力,能及時發現解決室內質量控制失控問題,了解所審核檢驗項目不確定度來源。
4.熟悉掌握所審核檢驗項目的各種質量記錄和技術記錄及檢驗報告的格式,能快速行使原始質量記錄和技術記錄查閱的權利。
5.審核人在檢驗者自校完原始記錄,並按要求編制、列印檢驗報告前,負責對檢驗報告所描述的內容進行符合性和有效性審查。
6.審核人對報告進行全面審核,發現錯誤應退回檢驗者重新改正,修改後重新履行覆核程序,無誤後簽章,正式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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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機構和相關人員崗位職責[朗讀]
一、檢驗科工作制度
1、認真執行檢驗技術操作規程,保證檢驗質量和安全,嚴格執行查對制度。
2、普通檢驗,一般應於當天發出報告,急診檢驗應在檢驗單上註明「急」字,隨采隨驗,及時發出報告,對不能及時檢驗的標本,要妥善保藏。標本不符合要求者,應重新採集。
3、認真核對檢驗結果,填寫檢驗報告單,做好登記,簽名發出。檢驗結果與臨床不符或可疑時,應主動與臨床醫生聯繫,重新檢查,發現檢驗項目以外的陽性結果,應主動報告。
4、檢驗結束後,要及時清理器材、容器,經清洗、乾燥、滅菌後放原處,污物及檢查後標本妥善處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須堅持一人一針一管,嚴格無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6、檢驗室應保持清潔整齊,認真執行檢驗儀器的規範操作規程,定期保養、檢測儀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試劑和設備。
7、建立並完善實驗室質量保證體系,開展室內質量控制,參加室間質量評價活動。
8、配合臨床醫療工作,開展新的檢驗項目和技術革新。
9、應制定檢驗後標本保留時間和條件,並按規定執行。廢棄物處理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0、加強檢驗室安全管理和防護,做好生物及化學危險品、防火等安全防護工作,遵守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二、檢驗科查對制度
1、建立健全查對制度,杜絕醫療事故,減少差錯發生。
2、每次檢驗,檢驗師應對結果進行覆核,並簽上姓名。遇疑難問題,應及時報告科主任。
3、採集標本時:
①門診病人:認真查對科別、姓名、性別、年齡、檢測項目、標本(質、量)。
②住院病人:認真查對科別、住院號、床號、姓名、性別、檢測項目、標本(質、量),同一病人,多張申請單時,認真查對各申請單的臨床資料是否一致。
4、檢驗時,認真查對儀器性能、試劑質量、檢驗項目與標本是否相符。
5、檢驗後,認真查對檢驗目的、結果、是否缺項等。
6、發報告單時,認真查對科別、姓名及檢驗項目。
7、血型及輸血檢驗時,認真查對病人姓名、性別,標本、血袋編號、標籤是否完整,標本和診斷血清是否符合要求,獻血員姓名,血型、rh血型及血交叉試驗結果,血袋是否有破損及血液質量。試驗結果除肉眼觀察外,必須用顯微鏡觀察結果,以防弱凝集遺漏。覆核者應認真核對一次標籤、血型、rh血型及交叉試驗結果後,簽上核對者姓名。
三、檢驗科醫院感染管理制度
1、檢驗人員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時穿隔離衣、膠鞋、戴口罩、手套。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檢驗用品,用後進行無害化處理。
3、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靜脈采血必須一人一針一管一巾一帶;微量采血應作到一人一針一管一片;對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4、無菌物品及其容器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開啟後使用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使用後的廢棄物品,應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不得隨意丟棄。
5、各種器具應及時消毒、清洗;各種廢棄標本應分類處理。
6、檢驗報告單消毒後發放(電腦列印的除外)。
7、檢驗人員結束操作後應及時洗手,毛巾專用,每天消毒。
8、保持室內清潔衛生。每天空氣、各種物體表面及地面常規消毒,有記錄。在進行各種檢驗時應避免污染;在進行特殊傳染病檢驗後,應及時進行消毒,遇有場地、工作服或體表污染時,應立即處理,防止擴散,並視污染情況向上級報告。
9、各種衛生學監測達到要求。
四、差錯事故登記報告制度
1、嚴格執行檢驗工作查對制度,包括:採集,收集標本、化驗單的科別、床號、姓名、檢驗目的、檢驗標本的質量和量;檢驗時的項目、所用的試劑、編號;檢驗結束時的檢驗結果、登記;發報告時的科別等。
2、要做過細的工作,嚴防檢驗標本丟失或損壞,尤其是子宮頸活體、肌瘤、宮頸息肉、血液、分泌物等重要標本,收到後應立即登記並檢驗,防止漏檢、錯檢;生化檢驗標本驗後應保留24小時,輸血標本應保留七天以上;防止在工作中,特別是離心沉澱時損壞標本;防止儀器錯用、試劑錯配、錯用及計算錯誤;防止定錯或錯報血型及交叉配合試驗等等。
3、嚴格執行檢驗標本接收制度。病房送檢的檢驗標本和化驗單應及時驗收、簽名,發現有不合要求的標本或與化驗單不符的標本應當即退回,並要求重送。
4、發現差錯應及時向科主任報告,力求妥善處理,並登記入冊。發現嚴重差錯或醫療事故後,立即組織搶救,並報告科主任、院領導,對重大事故,應做好善後工作。
5、對已發生的差錯事故,科主任應視不同情況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嚴肅處理。
6、科主任加強對差錯事故的防範管理及對檢驗人員的安全醫療教育,經常檢查、分析,發現隱患及時解決。
五、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1、醫院必須按照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采供血機構購進血液,不使用無血站名稱和無許可證的血液。
2、各科室用血,必須根據輸血原則,嚴防濫用血源。
3、確定輸血時,應由臨床主管醫生逐項認真填寫輸血申請單。值班護士按醫囑「三對」後給病人采血標本送血庫進行配血,試管上應貼標籤,並標明科別、床號、姓名、姓別、於輸血前一天送血庫進行審批。急診例外。
4、輸血室工作人員接收標本時,應逐項進行認真核對,無誤後將標本收下備血。
5、輸血室工作人員應認真觀察血液,如遇下列情況,血液一律不得發出:①血袋標籤有破損,字跡不清;②血袋破損,有滲血;③血液中有明顯的凝塊;④紅細胞與血漿分層不清;⑤血漿層進行性變色,渾濁;⑥血漿層中有明顯增多的氣泡,絮狀物或粗大顆粒;⑦紅細胞的顏色呈暗紫色或紅褐色。
6、取血護士在取血時,應認真核對本科受血者姓名、性別、床號、血型、配血結果、儲血號、采血時間、有效期時間,確認無誤後方可將血液輸入病人體內。
7、血液一出庫就不能退回,除特殊情況,出庫時間不超過15分鐘,沒有做過其它處理(復溫、搖動等)可以與血庫工作人員聯繫查看後在決定是否退血。
8、如在輸血過程中出現反應,應及時報告臨床主管醫師進行處理,並通知血庫一併查明原因。
六、檢驗科質量管理制度
1、檢驗科人員必須熟悉本專業質量控制理論和具體方法。
2、制訂各項檢驗的操作手冊,生化、臨檢等檢驗,一切操作要做到規範化、程序化。
3、對各種儀器,必須定期進行功能及質量檢測並標定後使用。使用合格的檢驗試劑,定期檢查有無過期試劑。
4、應積極開展室內質控,制訂相應的措施,做到日有記錄、月有小結、年有總結。有原始記錄及質控圖。對檢測中出現的失控項目要停止報告,查出原因,針對問題及時採取措施並有記錄,然後報告。
七、檢驗標本管理制度
1、標本一律憑單採集,做好五查五對(科別、床號、姓名、性別、檢驗項目),臨床科室送的標本要核對檢驗單、檢查項目和標本採集是否合乎要求。
2、各項檢驗標本分類進入各項檢測程序,並嚴格做好編號和核對,緩檢標本應核對後妥為保存。
3、檢驗後的標本應按規定根據不同要求和條件限時保留備查,特殊標本特殊保存。
4、凡有傳染性的標本,應按傳染性標本管理規定須經滅菌處理後才能棄去。
八、檢驗科儀器管理制度
1、各種檢測儀器按醫療器械進行登記,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養和按規定辦理報銷、報廢手續。
2、精密儀器,設專櫃存放,實行定人使用、保養、保管責任制。無關人員一律不得使用。
3、各種精密儀器、器械,須經校正合格後使用,計量儀器應按市技術監督局規定每年實行強制檢定。
4、新購儀器、器械、須經檢測驗收合格後使用,不熟悉儀器性能者不能獨立操作,無維修知識和技能者不得隨意拆卸檢修。
5、各種儀器在使用中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嚴格保養程序,經常保持儀器處於靈敏狀態。儀器室內嚴禁存放揮發性、腐蝕性的化學物質,注意防潮和防爆曬。
九、檢驗科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安全管理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意識。
2、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盜、防毒」的防範工作,並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制,做到制度落實,責任落實,措施落實。
3、使用強酸、強鹼時,應特別注意防止腐蝕儀器和衣物。
4、產生毒性或腐蝕性氣體的試驗應在通風處進行,帶有腐蝕性試劑,廢棄之前先用清水稀釋後,再倒入下水道。
5、貴重儀器、物品等設專人保管、定期維修,存放櫃箱要加鎖。
6、加強對易燃易爆、腐蝕性藥品及危險、劇毒化學試劑等的管理,定點存放,定期檢查,對劇毒藥品有專櫃保存,並做好應急處理及防護工作。
7、檢驗室備有常用消防設施及專用滅火器材,接受消防安全及使用滅火器材的教育,對各種電器、電路按規定安裝使用。
8、檢驗科人員應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並立即採取安全措施。
十、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
1、檢驗科所有工作人員均為法定傳染病責任報告人,發現甲、乙、丙類傳染病病例,都有責任和義務進行報告。
2、發現傳染病病例要填寫傳染病報告卡。
3、檢驗標本的檢測結果為陽性或超過國家標準或超過正常值範圍等,能夠確定為傳染病者,檢測結果必須有專人保管。或者由檢驗科指派專人每日分兩次將檢測結果分送開具化驗單的醫生,或者由檢驗科指定專人填寫傳染病報告卡。
4、對傳染病陽性檢測結果要用傳染病登記本專門登記。
5、傳染病報告卡按要求逐項填寫,不得有漏項、缺項和邏輯錯誤。卡片填好後報送預防保健科或由疫情管理人員收取。
6、責任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的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原攜帶者時,應立即電話通知開具化驗單的醫生和醫務科。
7、任何個人對傳染病病例陽性檢驗結果及其病人相關資料有保密的義務。
8、檢查發現漏報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檢驗科主任工作職責
1、在院長的領導下,負責本科的檢驗、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和血庫的管理工作。
2、制訂本科,組織實施,經常督促檢查,按期總結彙報。每周一次科周會,總結一周工作,做出一周工作安排。
3、督促本科各級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做好登記、統計和消毒隔離工作。正確使用菌種、毒株、毒劇藥品和器材,簽審藥品器械設備的請領、報銷。經常檢查安全措施,嚴防差錯事故。
4、參加檢驗工作,並檢查科內人員的檢驗質量,開展質量控制工作。
5、確定本科人員輪換、值班、休假等事宜,加強本科勞動紀律。
6、負責組織本科科研新技術的開展,介紹國內外先進經驗,改進各種檢驗方法;科室開展新項目及時報醫務科,並告知全院。
7、經常與臨床各科室聯繫,徵求意見,改進工作;定期對本科人員進行業務技術考核,向院長提出晉升、獎懲意見,同時接受院長的考核。
8、副主任在主任領導下承擔相應的職責。
十二、檢驗主管技師工作職責
1、在科主任領導下,負責指導本科檢驗、教學和科研工作。
2、親自參加檢驗工作,並指導檢查下級各類人員的檢驗工作,核對檢驗結果,解決業務上的疑難問題。
3、負責特殊檢驗,試劑配製,檢查校正試劑,定期檢修儀器,防止差錯事故發生。
4、督促科內人員正確保管使用貴重儀器、檢驗材料,審辦請領、報銷工作。
1、認真執行檢驗技術操作規程,保證檢驗質量和安全,嚴格執行查對制度。
2、普通檢驗,一般應於當天發出報告,急診檢驗應在檢驗單上註明「急」字,隨采隨驗,及時發出報告,對不能及時檢驗的標本,要妥善保藏。標本不符合要求者,應重新採集。
3、認真核對檢驗結果,填寫檢驗報告單,做好登記,簽名發出。檢驗結果與臨床不符或可疑時,應主動與臨床醫生聯繫,重新檢查,發現檢驗項目以外的陽性結果,應主動報告。
4、檢驗結束後,要及時清理器材、容器,經清洗、乾燥、滅菌後放原處,污物及檢查後標本妥善處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須堅持一人一針一管,嚴格無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6、檢驗室應保持清潔整齊,認真執行檢驗儀器的規範操作規程,定期保養、檢測儀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試劑和設備。
7、建立並完善實驗室質量保證體系,開展室內質量控制,參加室間質量評價活動。
8、配合臨床醫療工作,開展新的檢驗項目和技術革新。
9、應制定檢驗後標本保留時間和條件,並按規定執行。廢棄物處理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0、加強檢驗室安全管理和防護,做好生物及化學危險品、防火等安全防護工作,遵守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二、檢驗科查對制度
1、建立健全查對制度,杜絕醫療事故,減少差錯發生。
2、每次檢驗,檢驗師應對結果進行覆核,並簽上姓名。遇疑難問題,應及時報告科主任。
3、採集標本時:
①門診病人:認真查對科別、姓名、性別、年齡、檢測項目、標本(質、量)。
②住院病人:認真查對科別、住院號、床號、姓名、性別、檢測項目、標本(質、量),同一病人,多張申請單時,認真查對各申請單的臨床資料是否一致。
4、檢驗時,認真查對儀器性能、試劑質量、檢驗項目與標本是否相符。
5、檢驗後,認真查對檢驗目的、結果、是否缺項等。
6、發報告單時,認真查對科別、姓名及檢驗項目。
7、血型及輸血檢驗時,認真查對病人姓名、性別,標本、血袋編號、標籤是否完整,標本和診斷血清是否符合要求,獻血員姓名,血型、rh血型及血交叉試驗結果,血袋是否有破損及血液質量。試驗結果除肉眼觀察外,必須用顯微鏡觀察結果,以防弱凝集遺漏。覆核者應認真核對一次標籤、血型、rh血型及交叉試驗結果後,簽上核對者姓名。
三、檢驗科醫院感染管理制度
1、檢驗人員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時穿隔離衣、膠鞋、戴口罩、手套。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檢驗用品,用後進行無害化處理。
3、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靜脈采血必須一人一針一管一巾一帶;微量采血應作到一人一針一管一片;對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4、無菌物品及其容器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開啟後使用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使用後的廢棄物品,應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不得隨意丟棄。
5、各種器具應及時消毒、清洗;各種廢棄標本應分類處理。
6、檢驗報告單消毒後發放(電腦列印的除外)。
7、檢驗人員結束操作後應及時洗手,毛巾專用,每天消毒。
8、保持室內清潔衛生。每天空氣、各種物體表面及地面常規消毒,有記錄。在進行各種檢驗時應避免污染;在進行特殊傳染病檢驗後,應及時進行消毒,遇有場地、工作服或體表污染時,應立即處理,防止擴散,並視污染情況向上級報告。
9、各種衛生學監測達到要求。
四、差錯事故登記報告制度
1、嚴格執行檢驗工作查對制度,包括:採集,收集標本、化驗單的科別、床號、姓名、檢驗目的、檢驗標本的質量和量;檢驗時的項目、所用的試劑、編號;檢驗結束時的檢驗結果、登記;發報告時的科別等。
2、要做過細的工作,嚴防檢驗標本丟失或損壞,尤其是子宮頸活體、肌瘤、宮頸息肉、血液、分泌物等重要標本,收到後應立即登記並檢驗,防止漏檢、錯檢;生化檢驗標本驗後應保留24小時,輸血標本應保留七天以上;防止在工作中,特別是離心沉澱時損壞標本;防止儀器錯用、試劑錯配、錯用及計算錯誤;防止定錯或錯報血型及交叉配合試驗等等。
3、嚴格執行檢驗標本接收制度。病房送檢的檢驗標本和化驗單應及時驗收、簽名,發現有不合要求的標本或與化驗單不符的標本應當即退回,並要求重送。
4、發現差錯應及時向科主任報告,力求妥善處理,並登記入冊。發現嚴重差錯或醫療事故後,立即組織搶救,並報告科主任、院領導,對重大事故,應做好善後工作。
5、對已發生的差錯事故,科主任應視不同情況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嚴肅處理。
6、科主任加強對差錯事故的防範管理及對檢驗人員的安全醫療教育,經常檢查、分析,發現隱患及時解決。
五、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1、醫院必須按照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采供血機構購進血液,不使用無血站名稱和無許可證的血液。
2、各科室用血,必須根據輸血原則,嚴防濫用血源。
3、確定輸血時,應由臨床主管醫生逐項認真填寫輸血申請單。值班護士按醫囑「三對」後給病人采血標本送血庫進行配血,試管上應貼標籤,並標明科別、床號、姓名、姓別、於輸血前一天送血庫進行審批。急診例外。
4、輸血室工作人員接收標本時,應逐項進行認真核對,無誤後將標本收下備血。
5、輸血室工作人員應認真觀察血液,如遇下列情況,血液一律不得發出:①血袋標籤有破損,字跡不清;②血袋破損,有滲血;③血液中有明顯的凝塊;④紅細胞與血漿分層不清;⑤血漿層進行性變色,渾濁;⑥血漿層中有明顯增多的氣泡,絮狀物或粗大顆粒;⑦紅細胞的顏色呈暗紫色或紅褐色。
6、取血護士在取血時,應認真核對本科受血者姓名、性別、床號、血型、配血結果、儲血號、采血時間、有效期時間,確認無誤後方可將血液輸入病人體內。
7、血液一出庫就不能退回,除特殊情況,出庫時間不超過15分鐘,沒有做過其它處理(復溫、搖動等)可以與血庫工作人員聯繫查看後在決定是否退血。
8、如在輸血過程中出現反應,應及時報告臨床主管醫師進行處理,並通知血庫一併查明原因。
六、檢驗科質量管理制度
1、檢驗科人員必須熟悉本專業質量控制理論和具體方法。
2、制訂各項檢驗的操作手冊,生化、臨檢等檢驗,一切操作要做到規範化、程序化。
3、對各種儀器,必須定期進行功能及質量檢測並標定後使用。使用合格的檢驗試劑,定期檢查有無過期試劑。
4、應積極開展室內質控,制訂相應的措施,做到日有記錄、月有小結、年有總結。有原始記錄及質控圖。對檢測中出現的失控項目要停止報告,查出原因,針對問題及時採取措施並有記錄,然後報告。
七、檢驗標本管理制度
1、標本一律憑單採集,做好五查五對(科別、床號、姓名、性別、檢驗項目),臨床科室送的標本要核對檢驗單、檢查項目和標本採集是否合乎要求。
2、各項檢驗標本分類進入各項檢測程序,並嚴格做好編號和核對,緩檢標本應核對後妥為保存。
3、檢驗後的標本應按規定根據不同要求和條件限時保留備查,特殊標本特殊保存。
4、凡有傳染性的標本,應按傳染性標本管理規定須經滅菌處理後才能棄去。
八、檢驗科儀器管理制度
1、各種檢測儀器按醫療器械進行登記,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養和按規定辦理報銷、報廢手續。
2、精密儀器,設專櫃存放,實行定人使用、保養、保管責任制。無關人員一律不得使用。
3、各種精密儀器、器械,須經校正合格後使用,計量儀器應按市技術監督局規定每年實行強制檢定。
4、新購儀器、器械、須經檢測驗收合格後使用,不熟悉儀器性能者不能獨立操作,無維修知識和技能者不得隨意拆卸檢修。
5、各種儀器在使用中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嚴格保養程序,經常保持儀器處於靈敏狀態。儀器室內嚴禁存放揮發性、腐蝕性的化學物質,注意防潮和防爆曬。
九、檢驗科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安全管理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意識。
2、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盜、防毒」的防範工作,並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制,做到制度落實,責任落實,措施落實。
3、使用強酸、強鹼時,應特別注意防止腐蝕儀器和衣物。
4、產生毒性或腐蝕性氣體的試驗應在通風處進行,帶有腐蝕性試劑,廢棄之前先用清水稀釋後,再倒入下水道。
5、貴重儀器、物品等設專人保管、定期維修,存放櫃箱要加鎖。
6、加強對易燃易爆、腐蝕性藥品及危險、劇毒化學試劑等的管理,定點存放,定期檢查,對劇毒藥品有專櫃保存,並做好應急處理及防護工作。
7、檢驗室備有常用消防設施及專用滅火器材,接受消防安全及使用滅火器材的教育,對各種電器、電路按規定安裝使用。
8、檢驗科人員應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並立即採取安全措施。
十、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
1、檢驗科所有工作人員均為法定傳染病責任報告人,發現甲、乙、丙類傳染病病例,都有責任和義務進行報告。
2、發現傳染病病例要填寫傳染病報告卡。
3、檢驗標本的檢測結果為陽性或超過國家標準或超過正常值範圍等,能夠確定為傳染病者,檢測結果必須有專人保管。或者由檢驗科指派專人每日分兩次將檢測結果分送開具化驗單的醫生,或者由檢驗科指定專人填寫傳染病報告卡。
4、對傳染病陽性檢測結果要用傳染病登記本專門登記。
5、傳染病報告卡按要求逐項填寫,不得有漏項、缺項和邏輯錯誤。卡片填好後報送預防保健科或由疫情管理人員收取。
6、責任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的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原攜帶者時,應立即電話通知開具化驗單的醫生和醫務科。
7、任何個人對傳染病病例陽性檢驗結果及其病人相關資料有保密的義務。
8、檢查發現漏報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檢驗科主任工作職責
1、在院長的領導下,負責本科的檢驗、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和血庫的管理工作。
2、制訂本科,組織實施,經常督促檢查,按期總結彙報。每周一次科周會,總結一周工作,做出一周工作安排。
3、督促本科各級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做好登記、統計和消毒隔離工作。正確使用菌種、毒株、毒劇藥品和器材,簽審藥品器械設備的請領、報銷。經常檢查安全措施,嚴防差錯事故。
4、參加檢驗工作,並檢查科內人員的檢驗質量,開展質量控制工作。
5、確定本科人員輪換、值班、休假等事宜,加強本科勞動紀律。
6、負責組織本科科研新技術的開展,介紹國內外先進經驗,改進各種檢驗方法;科室開展新項目及時報醫務科,並告知全院。
7、經常與臨床各科室聯繫,徵求意見,改進工作;定期對本科人員進行業務技術考核,向院長提出晉升、獎懲意見,同時接受院長的考核。
8、副主任在主任領導下承擔相應的職責。
十二、檢驗主管技師工作職責
1、在科主任領導下,負責指導本科檢驗、教學和科研工作。
2、親自參加檢驗工作,並指導檢查下級各類人員的檢驗工作,核對檢驗結果,解決業務上的疑難問題。
3、負責特殊檢驗,試劑配製,檢查校正試劑,定期檢修儀器,防止差錯事故發生。
4、督促科內人員正確保管使用貴重儀器、檢驗材料,審辦請領、報銷工作。
1.在主管院長領導下,實行科主任負責制,健全科室二級管理系統,承擔並完成醫院交給的有關醫療、教學、科研等各項任務。
2.貫徹落實《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管理辦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確定檢驗工作有序進行。
3.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嚴格控制過程,制定質量方針和明確質量目標。定期討論存在的問題或缺陷,提出改進意見與措施。
4.檢驗申請單(含電子申請單)由醫師逐項清楚填寫,急診檢驗應當有特殊標誌,檢驗申請單必須有申請醫生簽名或唯一標識。
5.建立標本採集、運送、簽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接收標本時,檢驗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申請單填寫內容、採集的標本是否合格,如不符合要求可拒收。不能立即檢驗的標本,要妥善處理及保管。
6.嚴格檢驗報告授權制度和審簽、發放制度,報告發出前應認真核對患者的基本信息,審核檢驗結果,簽名後發出檢驗報告。建立檢驗「危急值」處理程序,保障醫療安全。
7.使用的儀器、試劑和耗材符合國家規定;定期檢查試劑質量,對檢測系統進行性能驗證,對檢驗方法學進行評價。
8.嚴格執行室內質量控制制度,積極參加室間質量評價活動。
9.加強安全管理和防護,包括生物安全、化學危險品、防火防水等安全防護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
10.密切與臨床科室的溝通和聯繫,聽取意見和建議,改進服務質量。配合臨床醫療工作,開展檢驗新項目和新技術,採用多種形式為臨床科室提供檢驗信息服務。
11.制度全員在職教育計劃並組織實施。
12.建立監督檢查制度,重視信息反饋,切實抓好制度的執行和完善。
13.健全登記統計制度,對各項工作的數量和質量進行登記和統計,資料填寫完整、準確、妥善保管,存放3年以上。
2.貫徹落實《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管理辦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確定檢驗工作有序進行。
3.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嚴格控制過程,制定質量方針和明確質量目標。定期討論存在的問題或缺陷,提出改進意見與措施。
4.檢驗申請單(含電子申請單)由醫師逐項清楚填寫,急診檢驗應當有特殊標誌,檢驗申請單必須有申請醫生簽名或唯一標識。
5.建立標本採集、運送、簽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接收標本時,檢驗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申請單填寫內容、採集的標本是否合格,如不符合要求可拒收。不能立即檢驗的標本,要妥善處理及保管。
6.嚴格檢驗報告授權制度和審簽、發放制度,報告發出前應認真核對患者的基本信息,審核檢驗結果,簽名後發出檢驗報告。建立檢驗「危急值」處理程序,保障醫療安全。
7.使用的儀器、試劑和耗材符合國家規定;定期檢查試劑質量,對檢測系統進行性能驗證,對檢驗方法學進行評價。
8.嚴格執行室內質量控制制度,積極參加室間質量評價活動。
9.加強安全管理和防護,包括生物安全、化學危險品、防火防水等安全防護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
10.密切與臨床科室的溝通和聯繫,聽取意見和建議,改進服務質量。配合臨床醫療工作,開展檢驗新項目和新技術,採用多種形式為臨床科室提供檢驗信息服務。
11.制度全員在職教育計劃並組織實施。
12.建立監督檢查制度,重視信息反饋,切實抓好制度的執行和完善。
13.健全登記統計制度,對各項工作的數量和質量進行登記和統計,資料填寫完整、準確、妥善保管,存放3年以上。
1、熟悉並執行起重機械有關的國家政策、法規,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不斷完善起重機械的管理工作,檢查和糾正起重機械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2、熟悉起重機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監督起重機作業人員認真執行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4、參與編制起重機械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計劃,並監督執行。
5、協助有關部門按國家規定要求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請定期監督檢查。
6、根據單位職工培訓制度,組織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和組織內部學習。
7、組織、督促、聯繫有關部門人員進行起重機械事故隱患整改。
8、參與組織起重機械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起重機械事故的情況。
9、參與建立、管理起重機械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檔案。
10、組織緊急救援演習。
11、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
2、熟悉起重機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監督起重機作業人員認真執行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4、參與編制起重機械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計劃,並監督執行。
5、協助有關部門按國家規定要求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請定期監督檢查。
6、根據單位職工培訓制度,組織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和組織內部學習。
7、組織、督促、聯繫有關部門人員進行起重機械事故隱患整改。
8、參與組織起重機械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起重機械事故的情況。
9、參與建立、管理起重機械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檔案。
10、組織緊急救援演習。
11、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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