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出現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應急準備工作,根據「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總體策略,在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制定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和適用範圍。
本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體預案》《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應急預案(試行)》《安徽省應對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等編制,適用於全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3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統籌疫情防控和社會經濟發展兩個大局,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為頭等重要的大事,不惜一切代價搶救生命、救治患者,把宗旨意識轉化成為民行動,在疫情面前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
統一領導,壓實責任。在市委、市政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鎮各部門落實常態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準備措施和應急處置工作,及時研究部署,落實屬地、部門、單位和個人「四方責任」,快速響應、區域聯動、部門聯動和分級聯動,利用區域資源解決點上資源不足的問題,優化聯動抗疫方案,有效提升抗疫作戰能力,密切協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應急工作。
預防為主,群防群控。在做好常態化防控的基礎上,針對新冠肺炎流行特點,進一步宣傳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識,以「治未病」理念,持續強化公眾自我防護意識,提高防病能力。發揮群控的優勢,穩防控,紮實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增強防控成效,有效做到「外防輸入、內防反彈」。
分級分類,精準施策。在前期防控工作的基礎上,突出重點、統籌兼顧,進一步落實責任,全面落實精準防控措施,認真做好分級響應,實施網格化管理,按照精準施策的要求,做好高、中、低風險地區差異化防控策略的落實工作。
依法科學,有序防控。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有序規範開展新冠肺炎疫情監測報告、疫情控制、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加強經驗總結,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堅持中西醫結合,中西藥並用,運用先進科學技術,提高防控水平,鞏固防控成果,認真落實各項防控措施,有序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輸入、擴散和輸出。
1.4形勢研判。
當前,全球疫情蔓延,預計嚴重流行態勢將持續較長時間,境外輸入風險難以避免;國內個別地區出現聚集性疫情,境內始終存在快速傳播風險;對病毒來源、致病機理、傳播途徑、流行規律等方面認識有限,存在很多不確定性;新冠肺炎本地疫情雖已基本阻斷,但新冠肺炎疫情與常見呼吸道傳染病疊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複雜性和防控難度加大;節假日期間人員流動和聚集增多,部分地方、群眾出現厭戰情緒、麻痹思想,為疫情防控帶來更多的潛在風險。
2應急準備。
2.1保持戰備化指揮體系。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國家、省、蕪湖市聯防聯控機制指導下,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全面領導、組織全市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各鎮、各部門新冠肺炎疫情指揮領導機構始終保持戰備化的指揮體系,常態化運轉,確保一旦發生疫情,能夠迅速啟動,高效處置。
2.2強化應急能力準備。
2.2.1醫療物資準備。
要加大經費投入,經信、衛生健康、發改等部門結合自身職責加強醫療物資實物和產能儲備,建立完善儲備物資調用機制,做到統一調配、統一調度,提升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醫療衛生機構醫療物資儲備滿足30天滿負荷運轉需求。
2.2.2流調隊伍準備。
疾控、公安、數據資源等部門要抽調力量組建流行病學調查隊伍。加快、加強流行病學調查能力培訓,開展專業訓練和應急演練,提高綜合運用公共衛生、大數據技術和智能化能力。要制定隊伍建設、調配預案,以梯隊的形式組建流調隊伍。
2.2.3醫護人員力量準備。
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對本地醫療力量進行整合,特別是呼吸、感染、重症、護理、心理、臨床檢驗、院感防控等重點科室,做好底數清、情況明,可實現整建制調派。各醫療機構加強統籌調配,保障臨床一線醫療力量充足。
2.2.4核酸檢測準備。
加快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能力建設,統籌協調疾控機構、醫療機構和第三方檢測機構的核酸檢測能力。市疾控中心、市醫院、市中醫醫院、濟民醫院以及基層醫療機構要提高核酸檢測採樣人員、檢驗人員隊伍數量和技術水平,制定預案;要加大全員核酸檢測應急演練,做好出現聚集性疫情時,開展全人群核酸採樣檢測的場所、設備、試劑、人員、技術等各項準備。健全有資質社會檢測機構的緊急動員機制,實行目錄管理並動態調整。確保實現2天內完成全員核酸檢測工作。
2.2.5發熱門診準備。
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在門急診設置預檢分診點,市直醫院院區規範規範設置預檢分診點、發熱門診和留觀室。有條件的鎮衛生院可設置哨點診室。發熱門診(哨點診室)所在醫療機構、地址、聯繫電話向社會公示。
2.2.6集中隔離場所準備。
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有關集中隔離場所要求,選擇轄區內符合條件的賓館、酒店作為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堅持「寧可備而無用,不可用而無備」的原則,做到「應隔盡隔」。隔離場所要足額配齊醫務人員、社區工作人員、公安幹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等工作人員,並做到「一場所一方案、一場所一責任人」。
3常態化精準化疫情防控。
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全面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總體防控策略,加強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及時制定應對預案,根據對疫情強度和嚴重程度預測、防控工作要求等綜合研判,提出能力建設目標、需求和工作路徑。特別是要建立超出本地應對能力時,獲得支援的相關機制。落實「四早」措施,堅持及時發現、快速處置、精準管控、有效救治。
3.1及時發現。
3.1.1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當提高醫務人員對新入院患者及其陪護人員新冠肺炎病例的識別、診斷、報告意識,發揮「哨點監測」作用。對發熱門診接診的所有病例,新入院住院病例及陪護人員及時進行核酸檢測。同時加強預檢分診、院內感染控制等工作,落實「四早」防控措施。
3.1.2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強進口凍鮮產品、肉製品、肉類加工廠等生產流通領域的監督管理,推動各級批發商建立產品購銷商溯源台賬,督促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海鮮市場)開展環境整治和衛生清潔消毒工作;定期對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海鮮市場)、超市等環境相關從業人員進行監測,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進口冷鏈食品核酸檢測做到全覆蓋,檢測到最小包裝單元;從事進口冷鏈食品、進口貨物相關工作人員核酸檢測一個不漏,每周檢測。
3.1.3各單位、各住宅小區(自然村)等基層組織要切實落實疫情防控常態化管理的主體責任,落實網格化管理,設立疫情防控專員,及時掌握單位職工、居住人員、出入公共場所人員的健康狀況,以及近期外出旅行情況;按要求對相關人員規範開展集中隔離觀察、排查追蹤、健康監測、隨訪管理等工作。
3.1.4教育部門要建立學生健康監測制度,每日收集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學生健康狀況,每天開展晨午檢,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向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報告。
3.1.5做好客運站體溫監測,對於發熱人員,由專人送到留觀室隔離觀察,並由專車轉運至定點發熱門診醫院(市人民醫院)進行核酸檢測和診治。
3.1.6繼續堅持「把嚴關口、織密閉環」的原則,嚴格落實入境管理閉環、隔離管控閉環、檢測檢疫閉環、轉運轉送閉環、醫療救治閉環等「五個閉環」,做到環環相扣、處處嚴密,嚴防境外輸入性風險。
3.1.7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救助管理機構、殯葬服務機構、監管場所等重點場所應做好機構內特殊人群的健康監測,定期開展核酸檢測抽檢。出現發熱、乾咳等呼吸道症狀,由專車轉運至定點發熱門診醫院(市人民醫院)。
3.2快速處置。
3.2.1疾控機構要在24小時內完成流行病學調查,精準確定密切接觸人員,儘快查找到所有密切接觸者(包括一般接觸者和次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確保單人單間隔離。根據疫情研判情況和防控工作需要,對次密接的密切接觸者等重點人群進行風險評估,採取居家健康監測措施。一般接觸者以及不適合集中隔離的人員,應當在社區指導下進行居家隔離。
3.2.2要科學精準研判,並依據病例的工作、生活、出行軌跡,分層劃定管控區城,設定分類管控措施。
3.2.3在病毒核酸檢測的基礎上,根據蕪湖市疫防辦統一進行病毒全基因測序,為查明感染來源、感染途徑和傳播範圍提供依據。
3.2.4公安、通信、數據資源等部門要充分利用大數據,查清感染者近14天內活動軌跡,為追蹤管理密切接觸者提供幫助,不漏一人。
3.2.5對新冠肺炎感染者(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一般接觸者,以及防控單元(樓棟、居民小區、自然村、病區等)範圍內的所有人員進行重點排查,開展病毒核酸檢測,做到「應檢盡檢」,不漏一人。
3.2.6組織開展入戶排查,發現有發熱、呼吸道症狀者,及時送定點醫院排查和診斷。既往感染者立即進行病毒核酸和血清抗體檢測。
3.2.7按照市統籌、屬地負責、突出重點原則,分批次、分重點、分步驟開展全民病毒核酸檢測,全民病毒核酸檢測範圍由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根據風險評估結果進行確定,做到應檢盡檢、願檢盡檢。
3.2.8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對確定區域內的醫療機構、有傳播風險的場所、單位和社區開展重點人群監測;醫療機構對發熱病人、新入院患者及陪護人員進行核酸檢測;醫保、市場監管部門對監測區域內的各類藥店退燒、止咳、抗病毒等藥品銷售情況進行監測和實名登記,如購藥人員有發熱、咳嗽和乏力等症狀,應引導其前往發熱門診就診。
3.2.9對可能的污染場所全面終末消毒和隨時消毒。對新冠肺炎感染者(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一般接觸者可能到的污染場所做好全面終末消毒和隨時消毒。
3.3精準管控。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根據流行病學調查、感染來源、波及範圍等因素,以村、社區劃定風險區域,實現精準防控。劃定風險區域後要果斷採取限制人員聚集性活動、封鎖等措施,切斷傳播途徑,盡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風險,及時公布防控區域相關信息。
低風險地區:連續14天內無新增確診病例(不含境外輸入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
中風險地區:連續14天內發生不超過10例確診病例(不含境外輸入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或1起聚集性疫情(指14天內在學校、居民小區、工廠、自然村、醫療機構等小範圍內發現5例及以上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
高風險地區:連續14天內出現10例及以上確診病例(不含境外輸入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或發生2起及以上的聚集性疫情。
3.4有效救治。
嚴格執行定點集中收治制度,對於確診、疑似患者一律轉蕪湖市定點醫院救治,對重症患者實施多學科救治,原則上集中在弋磯山醫院救治,最大限度提高治癒率、降低病死率。
3.5保障民生。
3.5.1商務等部門和各級基層組織要切實做好集中隔離場所、居家隔離場所、封閉小區等人員的生活保障工作,保障居民必需生活品供應。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要打擊哄抬物價、制售假冒醫療防護產品、造謠生事等行為,維護社會穩定和有序運行,確保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企業的正常運轉。
3.5.2要統籌做好群眾日常醫療服務,加強院感防控、發熱門診管理,實現醫院留觀、核酸排查、人員轉運等閉環管理,嚴格入院患者管理和陪護制度,完善診療流程,確保院內「零感染」。
4不同情景的防控策略及措施。
4.1情景構建。
基於我市新冠肺炎流行形勢,以及防控策略與措施調整的可能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現三種情景。
情景一。
情景描述:全省範圍內疫情處於基本阻斷狀態,絕大部分市(區、縣)無病例,本市可能出現輸入散發病例或聚集性疫情,疫情來源明確,本市資源與能力基本可以應對,無需跨區域大範圍支持。
出現該情景的前提條件包括:(1)堅持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對境外和國內高中風險地區來無人員實行嚴格管控措施,進口貨物,特別是海鮮、肉類製品等凍鮮產品嚴格檢驗檢疫,流通領域重點場所和相關人員嚴密監測;(2)具有敏感的病例監測和快速處置能力,能夠及時發現與管理病例及其密切接觸者。
此情景下的防控目標:及時發現病例和管理密切接觸者,快速處置疫情,阻斷病毒傳播。
情景二。
情景描述:出現1例本地病例或發生區域性的疫情傳播,構成向外擴散蔓延風險,要市級調配資源進行跨區域支援,阻斷疫情擴散。
可能出現該情景的前提條件包括:(1)境外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來無人員的增多,人員流動頻繁;(2)全省範圍仍然採取嚴格的境外和國內高中風險地區來無人員的管控措施,但個別鎮發生輸入疫情引發大範圍社區傳播。
此情景下的防控目標:阻止疫情向其他鎮擴散,逐步撲滅疫情,努力恢復到情景一。
情景三。
情景描述:發生2個及以上鎮的跨區域範圍疫情傳播即較多鎮發生持續性社區傳播,擴散蔓延局面基本形成,需要省、蕪湖市調配資源進行跨區域支援。
可能出現該情景的條件:情景二防控目標未實現,疫情迅速向各地蔓延。
此情景下的防控目標:降低傳播速度,壓低流行高峰,保障醫療服務秩序,減少生命損失;兼顧經濟發展和疫情防控需求的平衡,維持社會基本運行和社會秩序。
4.2處置措施。
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疫情發展變化構成上述三種情景時,根據疫情不同特點分別採取我市新冠肺炎疫情精準的防控策略與措施。
4.2.1情景一。
在蕪湖市衛健部門進行技術指導、資源調配基礎上,以我市自行處置為主。實施積極防禦策略,精準打擊和撲滅疫情,「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阻斷病毒傳播」。主要以醫療衛生機構維持病例發現、救治和密切接觸者追蹤及管理措施為主,除高風險地區外,保持正常生產生活。
在常態化疫情防控基礎上,採取以下防控措施:
4.2.1.1加強對疫情形勢的分析研判。根據獲取的國內、省內的疫情信息,依據疫情形勢發展變化和防控需求,及時開展風險評估,研判疫情形勢及危害,提出調整應急響應策略和措施強度的建議。
4.2.1.2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發熱門診、預檢分診制度,建立和維持敏感的疾病監測工作;對發熱門診和常規門診實行嚴格的物理隔離,防止院內感染;對發熱病人、呼吸道感染患者、新入院的病人及陪護人員做到「應檢盡檢」;強化醫院感染控制措施,防止疾病的醫源性傳播。
4.2.1.3保證疾病防控和醫療救治等應急隊伍人員充足,加強培訓和演練,當局部地區出現聚集性病例時具備迅速撲滅疫情的能力。
4.2.1.4協調各部門加強老、孤、病、殘、孕、無固定收入等脆弱人群防護,做好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救助管理機構、殯葬服務機構、監管場所等重點場所防控。
4.2.1.5及時向公眾發布疫情信息,繼續向全社會提倡手衛生、戴口罩、咳嗽禮儀,減少非必要聚集活動,保持一定的人際物理距離。
4.2.1.6出現聚集性病例的地區根據傳播風險,在劃定防控範圍內酌情實施減少人員流動的措施。
4.2.1.7強化境外疫情輸入防範與應對措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落實聯防聯控機制部門職責,切實做到無縫銜接、閉環管理。
4.2.2情景二。
以市級處置為主,省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給予技術指導、資源調配。「外防輸出、內防擴散」,實施局部阻擊策略,防止疫情在全省大範圍擴散,實現流行地區疫情撲滅目標。
在情景一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4.2.2.1由省衛生健康委組織評估,研判恢復應急狀態下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工作模式的建議。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省級及以下啟動和調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的指導意見》,指導疫情高風險地區快速啟動由政府主導的應急響應。
4.2.2.2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個體診所暫停接診發熱、呼吸道感染症狀患者,根據省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安排疾控、醫療等隊伍支援疫情高風險地區。
4.2.2.3暫停影劇院、遊藝廳、文化館(站)、網吧、舞廳、ktv、室內景區等相關文化旅遊類企業和單位開放,關閉公共場所;暫停線下培訓、展銷會、招聘會、聚餐、聚會等人群聚集性活動。因疫情防控需要,可由蕪湖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上報省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批准,採取停工停業停課等措施。社區實行封閉管理,利用大數據開展重點人員管控,必要時實行區域封鎖,採取一定程度的區域間交通與旅行限制。
4.2.2.4對疫情高風險地區實施嚴格人員管控,原則上禁止離開所在轄區,轄區內不聚餐、不聚會。發生疫情後,人員如非確有必要,原則上暫時避免前往疫情所在市(縣、區)。加強疫情所在市來(返)無人員的管理服務,對中高風險地區的人員,一律實行14天集中醫學觀察,並在隔離期末進行2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對低風險地區人員,須持有近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2.2.5疫情高風險地區做好個人防護知識宣傳普及,與公眾的風險溝通,促進公眾採取個人防護措施,提高對相關防控措施依從性。
4.2.2.6制定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應急接種方案,明確接種的重點人群、接種時機。制定疫苗採購計劃,做好應急接種準備。
4.2.2.7加強醫院感染控制。(1)各級醫療機構應當切實強化醫院感染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病例分診流程和病例分類管理措施,促進醫護、病患及陪護人員採取必要的個人預防措施,並建立內部督察機制。(2)加強發熱門診、呼吸內科、急診等重點科室人員和設備配置,落實首診負責制,建立發熱病例快速排查和風險管理的機制,實現對疑似病例的及時診斷和及時管理。(3)醫療機構對非感染性疾病科室,應當做好感染控制標準防護,提高醫務人員對新冠肺炎病例的發現意識。
4.2.2.8監測、檢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處置準備。(1)通過入境人員篩查、發熱門診常規監測、流感樣病例監測、不明原因肺炎監測、疫情嚴重地區社區拉網式排查,以及中高風險地區返回人員排查等措施及時發現可疑病例。(2)統籌協調疾控機構、醫療機構、第三方檢測機構的核酸檢測能力,確保滿足核酸檢測實際需要。擴大檢測覆蓋範圍,提升檢測效率。(3)提前規劃流行病學調查方案,使用大數據提高流行病學調查效率,儘早、快速規範科學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4.2.2.9加強對其他呼吸道傳染病的防控工作。加強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救助管理機構、殯葬服務機構、監管場所等重點場所的其他呼吸道傳染病防控工作。尤其要加強學校健康教育、做好缺勤監測、晨檢午檢及假期師生人員流動管理工作,對於出現呼吸道症狀的師生和其他教職工,實施居家隔離。
4.2.2.10加強脆弱人群、高危人群及重點機構的應對準備。脆弱人群包括老、幼、孤、病、殘、孕、無固定收入人群。高危人群包括老年人、有基礎性疾病的人群。重點機構包括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救助管理機構、殯葬服務機構、監管場所等。
4.2.2.10.1制定脆弱和高危人群保護計劃,關注其生活和健康需求。社區提前對轄區內的老、幼、孤、病、殘、孕、無固定收入人群殘、孕、無固定收入等脆弱人群進行摸底,保障求助途徑暢通,使其家庭基本生活不受嚴重影響。對老年人、慢性基礎性疾病等高危人群進行健康教育,對慢性病人制定合理處方用藥計劃。在出現疑似症狀時建立綠色通道,降低高危人群的重症和死亡。
4.2.2.10.2為脆弱和高危人群提供社會支持,鼓勵社區居民互助,招募社區志願者,在脆弱和高危人群及其家庭因疫情受到影響時提供生活幫助。
4.2.2.10.3關注脆弱人群集中的機構,預防受到疫情影響。強化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精神衛生福利機構等場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醫療物質的供應,加強防護措施。
4.2.2.11根據風險評估結果,暫停部分線路公共運輸工具或客運站等營運。調整公共運輸限流比例,控制滿載率。落實消毒通風、體溫檢測、佩戴口罩、留觀區設置、發熱乘客移交和信息登記等防控工作。加強客運站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需要,可由蕪湖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上報省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批准,採取區域交通封鎖、限制人員進出等措施。
4.2.3情景三。
在省級疫情防控指導組的指導下,實施疫情「壓制」和「疏解」交替策略,壓低和推遲流行高峰,努力維持醫療服務體系正常運轉,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對人群健康和社會經濟的影響。
在情景二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壓制期間增加以下措施:
4.2.3.1由省衛生健康委向省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啟動省級層面應急響應。
4.2.3.2限制有基礎疾病、老年人等脆弱人群非必要出行,加強個人防護。對老年人、慢性基礎性疾病等高危人群進行健康教育,對慢性病人制定合理處方用藥計劃。在出現疑似症狀時建立綠色通道,降低高危人群的重症和死亡風險。為脆弱和高危人群提供社會支持,鼓勵社區居民互助,鼓勵社會工作者、招募社區志願者在脆弱和高危人群及其家庭因疫情受到影響時提供生活幫助,增加社會穩定,減輕社會負擔。
4.2.3.3重點加強重症患者救治,降低新冠肺炎病例病死率,統籌醫療資源,提前做好集中救治準備,病例需收住在指定醫療機構。按照最新版診療方案,有效實施輕症和重症患者規範治療。優化分級診療策略措施,合理分流患者,控制重症發生率,降低疾病病死率。充分發揮省級臨床專家作用,加強對重點地區的指導和會診,提升重症治療水平。
4.2.3.4充分利用大數據等技術,儘可能開展病例發現和密切接觸者管理工作。
4.2.3.5協調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與其他疾病醫療資源分配,維持醫療服務和社會基本運轉。科學評估醫療資源,建立緊急醫療計劃,防止發生醫療系統崩潰,保障重症病例救治,減少死亡,降低疾病對人群健康的整體影響,維護公眾信心。
4.2.3.5.1開展醫療資源需求評估。基於現有醫療資源和能力以及對潛在嚴重流行規模、病例數及增長速度的估計,對區域內醫院床位、重症監護室、呼吸支持設備及個人防護等醫療資源、醫療衛生人員(包括專科醫生、護士、檢測、影像診斷等)和輔助人員(護工、保潔人員)的需求進行評估。
4.2.3.5.2制定緊急醫療應對計劃,制定分級診療計劃,建立分診制度,重症患者住院救治,輕症患者在醫療機構或徵用的場所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居家或集中隔離。制定感染控制管理計劃。建立非呼吸系統感染專業人員後備應急隊伍,開展呼吸支持和重症監護的專業培訓。制定醫療服務能力冗餘調配方案,有計劃的推遲或暫停非緊迫日常醫療服務。
4.2.3.5.3建立醫療衛生資源監控與調配機制。建立緊急醫療服務調配指揮機制,監控醫療衛生機構資源(床位、人員、實驗室檢測能力等)供需情況,合理配置,制定調配原則和臨時徵用隔離場所的標準和計劃。監控醫療衛生機構檢測試劑、呼吸支持設備、個人防護裝備等醫療物資供應,制定分配原則,確定在物資缺乏時優先分配重點地區和機構。
4.2.3.6宣傳教育和心理危機干預。
4.2.3.6.1通過多種方式,建立權威可靠渠道及時通報疫情情況,開展疫情防控和個人防護知識宣傳,發布健康提示和就醫指南,科學指導公眾正確認識和預防疾病,提高防護意識和健康素養,如佩戴口罩、保持手衛生、咳嗽呼吸道禮儀、減少公共場合聚集等。密切關注輿情、依法向社會公開透明發布疫情信息,內緊外松,做好防控政策措施宣傳解讀,增強公眾信心。可採取新聞發布會形式正面回應社會關切。針對群眾的誤解和不實傳言,及時組織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員進行回應和澄清。
4.2.3.6.2對重點人群加強心理干預,關注一線抗疫人員和重點崗位人員、以及高風險地區群眾的心理問題,開通諮詢熱線和團體干預措施,組織專業人員及時提供心理諮詢、疏導和其他干預服務。
4.2.3.7加大醫療衛生機構、學校、幼托機構等重點單位落實疫情防控責任檢查,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4.2.3.8採取適當保持人際距離的措施,包括錯峰上下班、居家辦公、限制或者減少聚集、召開視頻會議、關閉非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公眾儘量減少非必要的出行,如需出行佩戴口罩。
疫情疏解期間維持措施1-7,或減少措施8。在該情景還需強化對疾病流行趨勢的監測,實時開展風險評估,保障經濟發展和保護健康的需求,儘可能科學確定壓制措施的啟動和降級時機。
5工作責任。
按照科學防控、精準防控要求,壓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
5.1各鎮黨委、政府和開發區要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堅持依法防控、科學防控、精準防控、聯防聯控,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
5.2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行業主管責任,強化防控工作的監督指導和技術支持。
5.3各企事業單位要落實部門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健全防控工作責任制和管理制度。
5.4各社區(村組)要落實排查、管控、維穩等責任,確保各項措施落實落細。
5.5個人和家庭要落實自我管理責任,一旦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症狀時,應立即主動就醫。
1.1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出現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應急準備工作,根據「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總體策略,在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制定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和適用範圍。
本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體預案》《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應急預案(試行)》《安徽省應對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等編制,適用於全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3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統籌疫情防控和社會經濟發展兩個大局,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為頭等重要的大事,不惜一切代價搶救生命、救治患者,把宗旨意識轉化成為民行動,在疫情面前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
統一領導,壓實責任。在市委、市政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鎮各部門落實常態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準備措施和應急處置工作,及時研究部署,落實屬地、部門、單位和個人「四方責任」,快速響應、區域聯動、部門聯動和分級聯動,利用區域資源解決點上資源不足的問題,優化聯動抗疫方案,有效提升抗疫作戰能力,密切協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應急工作。
預防為主,群防群控。在做好常態化防控的基礎上,針對新冠肺炎流行特點,進一步宣傳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識,以「治未病」理念,持續強化公眾自我防護意識,提高防病能力。發揮群控的優勢,穩防控,紮實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增強防控成效,有效做到「外防輸入、內防反彈」。
分級分類,精準施策。在前期防控工作的基礎上,突出重點、統籌兼顧,進一步落實責任,全面落實精準防控措施,認真做好分級響應,實施網格化管理,按照精準施策的要求,做好高、中、低風險地區差異化防控策略的落實工作。
依法科學,有序防控。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有序規範開展新冠肺炎疫情監測報告、疫情控制、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加強經驗總結,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堅持中西醫結合,中西藥並用,運用先進科學技術,提高防控水平,鞏固防控成果,認真落實各項防控措施,有序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輸入、擴散和輸出。
1.4形勢研判。
當前,全球疫情蔓延,預計嚴重流行態勢將持續較長時間,境外輸入風險難以避免;國內個別地區出現聚集性疫情,境內始終存在快速傳播風險;對病毒來源、致病機理、傳播途徑、流行規律等方面認識有限,存在很多不確定性;新冠肺炎本地疫情雖已基本阻斷,但新冠肺炎疫情與常見呼吸道傳染病疊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複雜性和防控難度加大;節假日期間人員流動和聚集增多,部分地方、群眾出現厭戰情緒、麻痹思想,為疫情防控帶來更多的潛在風險。
2應急準備。
2.1保持戰備化指揮體系。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國家、省、蕪湖市聯防聯控機制指導下,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全面領導、組織全市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各鎮、各部門新冠肺炎疫情指揮領導機構始終保持戰備化的指揮體系,常態化運轉,確保一旦發生疫情,能夠迅速啟動,高效處置。
2.2強化應急能力準備。
2.2.1醫療物資準備。
要加大經費投入,經信、衛生健康、發改等部門結合自身職責加強醫療物資實物和產能儲備,建立完善儲備物資調用機制,做到統一調配、統一調度,提升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醫療衛生機構醫療物資儲備滿足30天滿負荷運轉需求。
2.2.2流調隊伍準備。
疾控、公安、數據資源等部門要抽調力量組建流行病學調查隊伍。加快、加強流行病學調查能力培訓,開展專業訓練和應急演練,提高綜合運用公共衛生、大數據技術和智能化能力。要制定隊伍建設、調配預案,以梯隊的形式組建流調隊伍。
2.2.3醫護人員力量準備。
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對本地醫療力量進行整合,特別是呼吸、感染、重症、護理、心理、臨床檢驗、院感防控等重點科室,做好底數清、情況明,可實現整建制調派。各醫療機構加強統籌調配,保障臨床一線醫療力量充足。
2.2.4核酸檢測準備。
加快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能力建設,統籌協調疾控機構、醫療機構和第三方檢測機構的核酸檢測能力。市疾控中心、市醫院、市中醫醫院、濟民醫院以及基層醫療機構要提高核酸檢測採樣人員、檢驗人員隊伍數量和技術水平,制定預案;要加大全員核酸檢測應急演練,做好出現聚集性疫情時,開展全人群核酸採樣檢測的場所、設備、試劑、人員、技術等各項準備。健全有資質社會檢測機構的緊急動員機制,實行目錄管理並動態調整。確保實現2天內完成全員核酸檢測工作。
2.2.5發熱門診準備。
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在門急診設置預檢分診點,市直醫院院區規範規範設置預檢分診點、發熱門診和留觀室。有條件的鎮衛生院可設置哨點診室。發熱門診(哨點診室)所在醫療機構、地址、聯繫電話向社會公示。
2.2.6集中隔離場所準備。
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有關集中隔離場所要求,選擇轄區內符合條件的賓館、酒店作為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堅持「寧可備而無用,不可用而無備」的原則,做到「應隔盡隔」。隔離場所要足額配齊醫務人員、社區工作人員、公安幹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等工作人員,並做到「一場所一方案、一場所一責任人」。
3常態化精準化疫情防控。
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全面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總體防控策略,加強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及時制定應對預案,根據對疫情強度和嚴重程度預測、防控工作要求等綜合研判,提出能力建設目標、需求和工作路徑。特別是要建立超出本地應對能力時,獲得支援的相關機制。落實「四早」措施,堅持及時發現、快速處置、精準管控、有效救治。
3.1及時發現。
3.1.1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當提高醫務人員對新入院患者及其陪護人員新冠肺炎病例的識別、診斷、報告意識,發揮「哨點監測」作用。對發熱門診接診的所有病例,新入院住院病例及陪護人員及時進行核酸檢測。同時加強預檢分診、院內感染控制等工作,落實「四早」防控措施。
3.1.2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強進口凍鮮產品、肉製品、肉類加工廠等生產流通領域的監督管理,推動各級批發商建立產品購銷商溯源台賬,督促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海鮮市場)開展環境整治和衛生清潔消毒工作;定期對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海鮮市場)、超市等環境相關從業人員進行監測,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進口冷鏈食品核酸檢測做到全覆蓋,檢測到最小包裝單元;從事進口冷鏈食品、進口貨物相關工作人員核酸檢測一個不漏,每周檢測。
3.1.3各單位、各住宅小區(自然村)等基層組織要切實落實疫情防控常態化管理的主體責任,落實網格化管理,設立疫情防控專員,及時掌握單位職工、居住人員、出入公共場所人員的健康狀況,以及近期外出旅行情況;按要求對相關人員規範開展集中隔離觀察、排查追蹤、健康監測、隨訪管理等工作。
3.1.4教育部門要建立學生健康監測制度,每日收集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學生健康狀況,每天開展晨午檢,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向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報告。
3.1.5做好客運站體溫監測,對於發熱人員,由專人送到留觀室隔離觀察,並由專車轉運至定點發熱門診醫院(市人民醫院)進行核酸檢測和診治。
3.1.6繼續堅持「把嚴關口、織密閉環」的原則,嚴格落實入境管理閉環、隔離管控閉環、檢測檢疫閉環、轉運轉送閉環、醫療救治閉環等「五個閉環」,做到環環相扣、處處嚴密,嚴防境外輸入性風險。
3.1.7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救助管理機構、殯葬服務機構、監管場所等重點場所應做好機構內特殊人群的健康監測,定期開展核酸檢測抽檢。出現發熱、乾咳等呼吸道症狀,由專車轉運至定點發熱門診醫院(市人民醫院)。
3.2快速處置。
3.2.1疾控機構要在24小時內完成流行病學調查,精準確定密切接觸人員,儘快查找到所有密切接觸者(包括一般接觸者和次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確保單人單間隔離。根據疫情研判情況和防控工作需要,對次密接的密切接觸者等重點人群進行風險評估,採取居家健康監測措施。一般接觸者以及不適合集中隔離的人員,應當在社區指導下進行居家隔離。
3.2.2要科學精準研判,並依據病例的工作、生活、出行軌跡,分層劃定管控區城,設定分類管控措施。
3.2.3在病毒核酸檢測的基礎上,根據蕪湖市疫防辦統一進行病毒全基因測序,為查明感染來源、感染途徑和傳播範圍提供依據。
3.2.4公安、通信、數據資源等部門要充分利用大數據,查清感染者近14天內活動軌跡,為追蹤管理密切接觸者提供幫助,不漏一人。
3.2.5對新冠肺炎感染者(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一般接觸者,以及防控單元(樓棟、居民小區、自然村、病區等)範圍內的所有人員進行重點排查,開展病毒核酸檢測,做到「應檢盡檢」,不漏一人。
3.2.6組織開展入戶排查,發現有發熱、呼吸道症狀者,及時送定點醫院排查和診斷。既往感染者立即進行病毒核酸和血清抗體檢測。
3.2.7按照市統籌、屬地負責、突出重點原則,分批次、分重點、分步驟開展全民病毒核酸檢測,全民病毒核酸檢測範圍由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根據風險評估結果進行確定,做到應檢盡檢、願檢盡檢。
3.2.8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對確定區域內的醫療機構、有傳播風險的場所、單位和社區開展重點人群監測;醫療機構對發熱病人、新入院患者及陪護人員進行核酸檢測;醫保、市場監管部門對監測區域內的各類藥店退燒、止咳、抗病毒等藥品銷售情況進行監測和實名登記,如購藥人員有發熱、咳嗽和乏力等症狀,應引導其前往發熱門診就診。
3.2.9對可能的污染場所全面終末消毒和隨時消毒。對新冠肺炎感染者(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一般接觸者可能到的污染場所做好全面終末消毒和隨時消毒。
3.3精準管控。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根據流行病學調查、感染來源、波及範圍等因素,以村、社區劃定風險區域,實現精準防控。劃定風險區域後要果斷採取限制人員聚集性活動、封鎖等措施,切斷傳播途徑,盡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風險,及時公布防控區域相關信息。
低風險地區:連續14天內無新增確診病例(不含境外輸入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
中風險地區:連續14天內發生不超過10例確診病例(不含境外輸入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或1起聚集性疫情(指14天內在學校、居民小區、工廠、自然村、醫療機構等小範圍內發現5例及以上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
高風險地區:連續14天內出現10例及以上確診病例(不含境外輸入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或發生2起及以上的聚集性疫情。
3.4有效救治。
嚴格執行定點集中收治制度,對於確診、疑似患者一律轉蕪湖市定點醫院救治,對重症患者實施多學科救治,原則上集中在弋磯山醫院救治,最大限度提高治癒率、降低病死率。
3.5保障民生。
3.5.1商務等部門和各級基層組織要切實做好集中隔離場所、居家隔離場所、封閉小區等人員的生活保障工作,保障居民必需生活品供應。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要打擊哄抬物價、制售假冒醫療防護產品、造謠生事等行為,維護社會穩定和有序運行,確保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企業的正常運轉。
3.5.2要統籌做好群眾日常醫療服務,加強院感防控、發熱門診管理,實現醫院留觀、核酸排查、人員轉運等閉環管理,嚴格入院患者管理和陪護制度,完善診療流程,確保院內「零感染」。
4不同情景的防控策略及措施。
4.1情景構建。
基於我市新冠肺炎流行形勢,以及防控策略與措施調整的可能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現三種情景。
情景一。
情景描述:全省範圍內疫情處於基本阻斷狀態,絕大部分市(區、縣)無病例,本市可能出現輸入散發病例或聚集性疫情,疫情來源明確,本市資源與能力基本可以應對,無需跨區域大範圍支持。
出現該情景的前提條件包括:(1)堅持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對境外和國內高中風險地區來無人員實行嚴格管控措施,進口貨物,特別是海鮮、肉類製品等凍鮮產品嚴格檢驗檢疫,流通領域重點場所和相關人員嚴密監測;(2)具有敏感的病例監測和快速處置能力,能夠及時發現與管理病例及其密切接觸者。
此情景下的防控目標:及時發現病例和管理密切接觸者,快速處置疫情,阻斷病毒傳播。
情景二。
情景描述:出現1例本地病例或發生區域性的疫情傳播,構成向外擴散蔓延風險,要市級調配資源進行跨區域支援,阻斷疫情擴散。
可能出現該情景的前提條件包括:(1)境外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來無人員的增多,人員流動頻繁;(2)全省範圍仍然採取嚴格的境外和國內高中風險地區來無人員的管控措施,但個別鎮發生輸入疫情引發大範圍社區傳播。
此情景下的防控目標:阻止疫情向其他鎮擴散,逐步撲滅疫情,努力恢復到情景一。
情景三。
情景描述:發生2個及以上鎮的跨區域範圍疫情傳播即較多鎮發生持續性社區傳播,擴散蔓延局面基本形成,需要省、蕪湖市調配資源進行跨區域支援。
可能出現該情景的條件:情景二防控目標未實現,疫情迅速向各地蔓延。
此情景下的防控目標:降低傳播速度,壓低流行高峰,保障醫療服務秩序,減少生命損失;兼顧經濟發展和疫情防控需求的平衡,維持社會基本運行和社會秩序。
4.2處置措施。
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疫情發展變化構成上述三種情景時,根據疫情不同特點分別採取我市新冠肺炎疫情精準的防控策略與措施。
4.2.1情景一。
在蕪湖市衛健部門進行技術指導、資源調配基礎上,以我市自行處置為主。實施積極防禦策略,精準打擊和撲滅疫情,「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阻斷病毒傳播」。主要以醫療衛生機構維持病例發現、救治和密切接觸者追蹤及管理措施為主,除高風險地區外,保持正常生產生活。
在常態化疫情防控基礎上,採取以下防控措施:
4.2.1.1加強對疫情形勢的分析研判。根據獲取的國內、省內的疫情信息,依據疫情形勢發展變化和防控需求,及時開展風險評估,研判疫情形勢及危害,提出調整應急響應策略和措施強度的建議。
4.2.1.2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發熱門診、預檢分診制度,建立和維持敏感的疾病監測工作;對發熱門診和常規門診實行嚴格的物理隔離,防止院內感染;對發熱病人、呼吸道感染患者、新入院的病人及陪護人員做到「應檢盡檢」;強化醫院感染控制措施,防止疾病的醫源性傳播。
4.2.1.3保證疾病防控和醫療救治等應急隊伍人員充足,加強培訓和演練,當局部地區出現聚集性病例時具備迅速撲滅疫情的能力。
4.2.1.4協調各部門加強老、孤、病、殘、孕、無固定收入等脆弱人群防護,做好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救助管理機構、殯葬服務機構、監管場所等重點場所防控。
4.2.1.5及時向公眾發布疫情信息,繼續向全社會提倡手衛生、戴口罩、咳嗽禮儀,減少非必要聚集活動,保持一定的人際物理距離。
4.2.1.6出現聚集性病例的地區根據傳播風險,在劃定防控範圍內酌情實施減少人員流動的措施。
4.2.1.7強化境外疫情輸入防範與應對措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落實聯防聯控機制部門職責,切實做到無縫銜接、閉環管理。
4.2.2情景二。
以市級處置為主,省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給予技術指導、資源調配。「外防輸出、內防擴散」,實施局部阻擊策略,防止疫情在全省大範圍擴散,實現流行地區疫情撲滅目標。
在情景一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4.2.2.1由省衛生健康委組織評估,研判恢復應急狀態下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工作模式的建議。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省級及以下啟動和調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的指導意見》,指導疫情高風險地區快速啟動由政府主導的應急響應。
4.2.2.2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個體診所暫停接診發熱、呼吸道感染症狀患者,根據省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安排疾控、醫療等隊伍支援疫情高風險地區。
4.2.2.3暫停影劇院、遊藝廳、文化館(站)、網吧、舞廳、ktv、室內景區等相關文化旅遊類企業和單位開放,關閉公共場所;暫停線下培訓、展銷會、招聘會、聚餐、聚會等人群聚集性活動。因疫情防控需要,可由蕪湖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上報省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批准,採取停工停業停課等措施。社區實行封閉管理,利用大數據開展重點人員管控,必要時實行區域封鎖,採取一定程度的區域間交通與旅行限制。
4.2.2.4對疫情高風險地區實施嚴格人員管控,原則上禁止離開所在轄區,轄區內不聚餐、不聚會。發生疫情後,人員如非確有必要,原則上暫時避免前往疫情所在市(縣、區)。加強疫情所在市來(返)無人員的管理服務,對中高風險地區的人員,一律實行14天集中醫學觀察,並在隔離期末進行2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對低風險地區人員,須持有近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2.2.5疫情高風險地區做好個人防護知識宣傳普及,與公眾的風險溝通,促進公眾採取個人防護措施,提高對相關防控措施依從性。
4.2.2.6制定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應急接種方案,明確接種的重點人群、接種時機。制定疫苗採購計劃,做好應急接種準備。
4.2.2.7加強醫院感染控制。(1)各級醫療機構應當切實強化醫院感染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病例分診流程和病例分類管理措施,促進醫護、病患及陪護人員採取必要的個人預防措施,並建立內部督察機制。(2)加強發熱門診、呼吸內科、急診等重點科室人員和設備配置,落實首診負責制,建立發熱病例快速排查和風險管理的機制,實現對疑似病例的及時診斷和及時管理。(3)醫療機構對非感染性疾病科室,應當做好感染控制標準防護,提高醫務人員對新冠肺炎病例的發現意識。
4.2.2.8監測、檢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處置準備。(1)通過入境人員篩查、發熱門診常規監測、流感樣病例監測、不明原因肺炎監測、疫情嚴重地區社區拉網式排查,以及中高風險地區返回人員排查等措施及時發現可疑病例。(2)統籌協調疾控機構、醫療機構、第三方檢測機構的核酸檢測能力,確保滿足核酸檢測實際需要。擴大檢測覆蓋範圍,提升檢測效率。(3)提前規劃流行病學調查方案,使用大數據提高流行病學調查效率,儘早、快速規範科學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4.2.2.9加強對其他呼吸道傳染病的防控工作。加強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救助管理機構、殯葬服務機構、監管場所等重點場所的其他呼吸道傳染病防控工作。尤其要加強學校健康教育、做好缺勤監測、晨檢午檢及假期師生人員流動管理工作,對於出現呼吸道症狀的師生和其他教職工,實施居家隔離。
4.2.2.10加強脆弱人群、高危人群及重點機構的應對準備。脆弱人群包括老、幼、孤、病、殘、孕、無固定收入人群。高危人群包括老年人、有基礎性疾病的人群。重點機構包括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救助管理機構、殯葬服務機構、監管場所等。
4.2.2.10.1制定脆弱和高危人群保護計劃,關注其生活和健康需求。社區提前對轄區內的老、幼、孤、病、殘、孕、無固定收入人群殘、孕、無固定收入等脆弱人群進行摸底,保障求助途徑暢通,使其家庭基本生活不受嚴重影響。對老年人、慢性基礎性疾病等高危人群進行健康教育,對慢性病人制定合理處方用藥計劃。在出現疑似症狀時建立綠色通道,降低高危人群的重症和死亡。
4.2.2.10.2為脆弱和高危人群提供社會支持,鼓勵社區居民互助,招募社區志願者,在脆弱和高危人群及其家庭因疫情受到影響時提供生活幫助。
4.2.2.10.3關注脆弱人群集中的機構,預防受到疫情影響。強化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精神衛生福利機構等場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醫療物質的供應,加強防護措施。
4.2.2.11根據風險評估結果,暫停部分線路公共運輸工具或客運站等營運。調整公共運輸限流比例,控制滿載率。落實消毒通風、體溫檢測、佩戴口罩、留觀區設置、發熱乘客移交和信息登記等防控工作。加強客運站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需要,可由蕪湖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上報省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批准,採取區域交通封鎖、限制人員進出等措施。
4.2.3情景三。
在省級疫情防控指導組的指導下,實施疫情「壓制」和「疏解」交替策略,壓低和推遲流行高峰,努力維持醫療服務體系正常運轉,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對人群健康和社會經濟的影響。
在情景二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壓制期間增加以下措施:
4.2.3.1由省衛生健康委向省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啟動省級層面應急響應。
4.2.3.2限制有基礎疾病、老年人等脆弱人群非必要出行,加強個人防護。對老年人、慢性基礎性疾病等高危人群進行健康教育,對慢性病人制定合理處方用藥計劃。在出現疑似症狀時建立綠色通道,降低高危人群的重症和死亡風險。為脆弱和高危人群提供社會支持,鼓勵社區居民互助,鼓勵社會工作者、招募社區志願者在脆弱和高危人群及其家庭因疫情受到影響時提供生活幫助,增加社會穩定,減輕社會負擔。
4.2.3.3重點加強重症患者救治,降低新冠肺炎病例病死率,統籌醫療資源,提前做好集中救治準備,病例需收住在指定醫療機構。按照最新版診療方案,有效實施輕症和重症患者規範治療。優化分級診療策略措施,合理分流患者,控制重症發生率,降低疾病病死率。充分發揮省級臨床專家作用,加強對重點地區的指導和會診,提升重症治療水平。
4.2.3.4充分利用大數據等技術,儘可能開展病例發現和密切接觸者管理工作。
4.2.3.5協調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與其他疾病醫療資源分配,維持醫療服務和社會基本運轉。科學評估醫療資源,建立緊急醫療計劃,防止發生醫療系統崩潰,保障重症病例救治,減少死亡,降低疾病對人群健康的整體影響,維護公眾信心。
4.2.3.5.1開展醫療資源需求評估。基於現有醫療資源和能力以及對潛在嚴重流行規模、病例數及增長速度的估計,對區域內醫院床位、重症監護室、呼吸支持設備及個人防護等醫療資源、醫療衛生人員(包括專科醫生、護士、檢測、影像診斷等)和輔助人員(護工、保潔人員)的需求進行評估。
4.2.3.5.2制定緊急醫療應對計劃,制定分級診療計劃,建立分診制度,重症患者住院救治,輕症患者在醫療機構或徵用的場所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居家或集中隔離。制定感染控制管理計劃。建立非呼吸系統感染專業人員後備應急隊伍,開展呼吸支持和重症監護的專業培訓。制定醫療服務能力冗餘調配方案,有計劃的推遲或暫停非緊迫日常醫療服務。
4.2.3.5.3建立醫療衛生資源監控與調配機制。建立緊急醫療服務調配指揮機制,監控醫療衛生機構資源(床位、人員、實驗室檢測能力等)供需情況,合理配置,制定調配原則和臨時徵用隔離場所的標準和計劃。監控醫療衛生機構檢測試劑、呼吸支持設備、個人防護裝備等醫療物資供應,制定分配原則,確定在物資缺乏時優先分配重點地區和機構。
4.2.3.6宣傳教育和心理危機干預。
4.2.3.6.1通過多種方式,建立權威可靠渠道及時通報疫情情況,開展疫情防控和個人防護知識宣傳,發布健康提示和就醫指南,科學指導公眾正確認識和預防疾病,提高防護意識和健康素養,如佩戴口罩、保持手衛生、咳嗽呼吸道禮儀、減少公共場合聚集等。密切關注輿情、依法向社會公開透明發布疫情信息,內緊外松,做好防控政策措施宣傳解讀,增強公眾信心。可採取新聞發布會形式正面回應社會關切。針對群眾的誤解和不實傳言,及時組織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員進行回應和澄清。
4.2.3.6.2對重點人群加強心理干預,關注一線抗疫人員和重點崗位人員、以及高風險地區群眾的心理問題,開通諮詢熱線和團體干預措施,組織專業人員及時提供心理諮詢、疏導和其他干預服務。
4.2.3.7加大醫療衛生機構、學校、幼托機構等重點單位落實疫情防控責任檢查,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4.2.3.8採取適當保持人際距離的措施,包括錯峰上下班、居家辦公、限制或者減少聚集、召開視頻會議、關閉非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公眾儘量減少非必要的出行,如需出行佩戴口罩。
疫情疏解期間維持措施1-7,或減少措施8。在該情景還需強化對疾病流行趨勢的監測,實時開展風險評估,保障經濟發展和保護健康的需求,儘可能科學確定壓制措施的啟動和降級時機。
5工作責任。
按照科學防控、精準防控要求,壓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
5.1各鎮黨委、政府和開發區要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堅持依法防控、科學防控、精準防控、聯防聯控,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
5.2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行業主管責任,強化防控工作的監督指導和技術支持。
5.3各企事業單位要落實部門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健全防控工作責任制和管理制度。
5.4各社區(村組)要落實排查、管控、維穩等責任,確保各項措施落實落細。
5.5個人和家庭要落實自我管理責任,一旦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症狀時,應立即主動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