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和省市縣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的要求,針對我縣教育系統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實際,現就加強我縣在職教師(包括非編教職工,下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建立健全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師德師風養成教育機制
1.健全教師師德師風學習制度。將師德師風教育作為教師培訓的必修內容,確保所有教師每五年接受師德師風培訓累計不低於50 學時。教育局要將師德師風教育列入新任校級領導和新教師崗前培訓課程,師德師風專題集中培訓課時數不少於崗前集中培訓總課時的20%;學校要將師德師風教育融入校本培訓和在職管理的全過程,建立健全教師全員暑期師德師風專題教育和日常師德師風教育制度、班主任上崗師德師風教育制度,確保所有教師每五年接受在校師德師風培訓累計不低於30學時。堅持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理想信念教育、職業道德教育、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教育、法律法規教育、清廉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作為學習內容,精心設計師德師風教育載體,創新師德師風教育內容和方法,增強師德師風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2.健全教師師德師風承諾制度。把師德師風納入教師聘用合同管理,與每一位教師簽訂《師德師風承諾書》,確保師德師風管理工作不留死角。
3.完善師德師風檔案制度。學校要把教師參加師德師風培訓記錄、師德師風舉報查處記錄、獎懲記錄、師德師風總結等情況及時歸入學校存放的教師本人檔案,並作為師德師風考核的重要依據。
二、建立健全師德師風激勵機制
4.完善教師榮譽體系。建立健全優秀教師表彰獎勵制度,每兩年開展一次縣級「十佳師德師風楷模」「十佳農村教師」「十大傑出教師」「園丁獎」「農村突出貢獻獎」「教育系統好書記好黨員」等評選活動,每年開展一次縣級「優秀教師」「優秀德育工作者」等評選活動,定期表彰獎勵師德師風高尚、在教書育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優秀教師、育人工作先進個人。把良好師德師風表現作為各級教師評優評先、表彰獎勵的前提條件,在績效工資、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評優評先等工作中,對於師德師風表現突出的教師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予以考慮。
5.創新師德師風宣傳形式。建立先進人物典型事跡宣講及報告活動的常態機制,加大對師德師風楷模等優秀教師的宣傳工作,面向學生、家長、社會,依託「立三大課堂」等宣傳陣地和新聞媒體,搭建社會了解教育和教師職業的平台,有針對性地挖掘和樹立一批師德師風典型,讓先進典型引領師德師風風尚。要注重增強師德師風教育的儀式感,以開學典禮、教師節等重大活動為契機,組織教師開展從教宣誓、師德師風承諾等活動,引導廣大教師「善為人師、樂於從教」,提高教師的榮譽感、責任感。
三、建立健全師德師風考核機制
6.加強對學校師德師風建設的考核。學校是師德師風建設的主體,學校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教育局與學校簽訂《師德師風建設責任書》,並把師德師風建設情況納入對學校和校長的學年度考核。
7.完善對教師師德師風的考核。學校要制定、完善師德師風考核細則,把育人導向和師德師風規範作為評價教師素質的第一標準、核心指標,堅持客觀公正、公平公開原則,採取個人自評、學生家長測評、同事互評、學校考評等多種形式進行,考核結果公示後存入個人師德師風檔案並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推行師德師風考核負面清單制度,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四、建立健全師德師風失范懲處機制
8.完善師德師風失范懲處制度。堅持對失范行為「零容忍」,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或處分。情節較輕的,給予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誡勉談話;情節較重應當給予處分的,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小學教師違反取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幼兒園教師違反取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等給予黨紀、行政處分,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依據《教師資格條例》撤銷其教師資格;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於師德師風考核不合格實行「一票否決」,年度考核應評定為不合格,當年暫緩教師資格定期註冊、不得申報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不得評先評優,並視情予以低聘或轉崗到其他崗位,執行新聘崗位等級的待遇標準。降低聘任崗位等級的人員在新聘崗位一個聘期內,不得競聘原聘崗位或高於原聘崗位等級的崗位。
9.健全師德師風責任追究制度。對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開展不力、失范問題排查發現不及時的學校,責令限期整改;對教師嚴重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監管不力或拒不處分、拖延處分、推諉隱瞞、方法不當,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被群眾舉報、新聞媒體曝光,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師德師風事件,一經查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出現嚴重違反師德師風事件的,該學校和校長當年度各類表彰、評審等重要事項實行一票否決。
五、建立健全師德師風建設督查機制
10.定期開展專項督查工作。教育局將於每年10月開展一次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專項檢查。採取學校自查和教育局全面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重點檢查師德師風建設開展情況以及各項制度落實情況,在檢查中要著力圍繞當地學生和家長反映的師德師風突出問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時研究提出解決的辦法和措施,建章立制,鞏固專項整治成果。
11.積極搭建師德師風建設監督平台。教育局、學校要設立並公布網絡、電話、信箱等多形式、多渠道的師德師風投訴和舉報平台,逐步形成社會、家長、學生、學校「四位一體」的師德師風建設監督體系;主動增強師德師風建設監督力量,聘請當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資深優秀教師、學生家長等各行業人員擔任教育行風特約監督員,定期不定期深入學校巡查師德師風情況,收集群眾對師德師風建設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要定期開展自查工作,形成,防範和處置師德師風突出問題。
六、建立健全師德師風建設保障機制
12.切實加強基層黨建工作。發揮黨組織在師德師風建設中的核心作用、政治功能,加強思想引領,認真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做好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廣大黨員教師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增強「四個自信」。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教師要充分發揮戰鬥堡壘和先鋒模範作用,領導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等群團組織和教職工大會,努力協同推進師德師風建設。
13.完善教師管理制度。嚴把教師入口關,進一步完善教師資格認定和新教師聘用制度,把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心理素質作為申請教師資格和新教師聘用的必備條件和重要考察內容,嚴禁聘用被剝奪政治權利或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以及因師德師風不合格被其他學校辭退的人員擔任教師。
一、建立健全師德師風養成教育機制
1.健全教師師德師風學習制度。將師德師風教育作為教師培訓的必修內容,確保所有教師每五年接受師德師風培訓累計不低於50 學時。教育局要將師德師風教育列入新任校級領導和新教師崗前培訓課程,師德師風專題集中培訓課時數不少於崗前集中培訓總課時的20%;學校要將師德師風教育融入校本培訓和在職管理的全過程,建立健全教師全員暑期師德師風專題教育和日常師德師風教育制度、班主任上崗師德師風教育制度,確保所有教師每五年接受在校師德師風培訓累計不低於30學時。堅持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理想信念教育、職業道德教育、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教育、法律法規教育、清廉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作為學習內容,精心設計師德師風教育載體,創新師德師風教育內容和方法,增強師德師風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2.健全教師師德師風承諾制度。把師德師風納入教師聘用合同管理,與每一位教師簽訂《師德師風承諾書》,確保師德師風管理工作不留死角。
3.完善師德師風檔案制度。學校要把教師參加師德師風培訓記錄、師德師風舉報查處記錄、獎懲記錄、師德師風總結等情況及時歸入學校存放的教師本人檔案,並作為師德師風考核的重要依據。
二、建立健全師德師風激勵機制
4.完善教師榮譽體系。建立健全優秀教師表彰獎勵制度,每兩年開展一次縣級「十佳師德師風楷模」「十佳農村教師」「十大傑出教師」「園丁獎」「農村突出貢獻獎」「教育系統好書記好黨員」等評選活動,每年開展一次縣級「優秀教師」「優秀德育工作者」等評選活動,定期表彰獎勵師德師風高尚、在教書育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優秀教師、育人工作先進個人。把良好師德師風表現作為各級教師評優評先、表彰獎勵的前提條件,在績效工資、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評優評先等工作中,對於師德師風表現突出的教師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予以考慮。
5.創新師德師風宣傳形式。建立先進人物典型事跡宣講及報告活動的常態機制,加大對師德師風楷模等優秀教師的宣傳工作,面向學生、家長、社會,依託「立三大課堂」等宣傳陣地和新聞媒體,搭建社會了解教育和教師職業的平台,有針對性地挖掘和樹立一批師德師風典型,讓先進典型引領師德師風風尚。要注重增強師德師風教育的儀式感,以開學典禮、教師節等重大活動為契機,組織教師開展從教宣誓、師德師風承諾等活動,引導廣大教師「善為人師、樂於從教」,提高教師的榮譽感、責任感。
三、建立健全師德師風考核機制
6.加強對學校師德師風建設的考核。學校是師德師風建設的主體,學校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教育局與學校簽訂《師德師風建設責任書》,並把師德師風建設情況納入對學校和校長的學年度考核。
7.完善對教師師德師風的考核。學校要制定、完善師德師風考核細則,把育人導向和師德師風規範作為評價教師素質的第一標準、核心指標,堅持客觀公正、公平公開原則,採取個人自評、學生家長測評、同事互評、學校考評等多種形式進行,考核結果公示後存入個人師德師風檔案並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推行師德師風考核負面清單制度,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四、建立健全師德師風失范懲處機制
8.完善師德師風失范懲處制度。堅持對失范行為「零容忍」,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或處分。情節較輕的,給予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誡勉談話;情節較重應當給予處分的,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小學教師違反取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幼兒園教師違反取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等給予黨紀、行政處分,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依據《教師資格條例》撤銷其教師資格;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於師德師風考核不合格實行「一票否決」,年度考核應評定為不合格,當年暫緩教師資格定期註冊、不得申報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不得評先評優,並視情予以低聘或轉崗到其他崗位,執行新聘崗位等級的待遇標準。降低聘任崗位等級的人員在新聘崗位一個聘期內,不得競聘原聘崗位或高於原聘崗位等級的崗位。
9.健全師德師風責任追究制度。對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開展不力、失范問題排查發現不及時的學校,責令限期整改;對教師嚴重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監管不力或拒不處分、拖延處分、推諉隱瞞、方法不當,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被群眾舉報、新聞媒體曝光,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師德師風事件,一經查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出現嚴重違反師德師風事件的,該學校和校長當年度各類表彰、評審等重要事項實行一票否決。
五、建立健全師德師風建設督查機制
10.定期開展專項督查工作。教育局將於每年10月開展一次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專項檢查。採取學校自查和教育局全面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重點檢查師德師風建設開展情況以及各項制度落實情況,在檢查中要著力圍繞當地學生和家長反映的師德師風突出問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時研究提出解決的辦法和措施,建章立制,鞏固專項整治成果。
11.積極搭建師德師風建設監督平台。教育局、學校要設立並公布網絡、電話、信箱等多形式、多渠道的師德師風投訴和舉報平台,逐步形成社會、家長、學生、學校「四位一體」的師德師風建設監督體系;主動增強師德師風建設監督力量,聘請當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資深優秀教師、學生家長等各行業人員擔任教育行風特約監督員,定期不定期深入學校巡查師德師風情況,收集群眾對師德師風建設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要定期開展自查工作,形成,防範和處置師德師風突出問題。
六、建立健全師德師風建設保障機制
12.切實加強基層黨建工作。發揮黨組織在師德師風建設中的核心作用、政治功能,加強思想引領,認真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做好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廣大黨員教師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增強「四個自信」。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教師要充分發揮戰鬥堡壘和先鋒模範作用,領導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等群團組織和教職工大會,努力協同推進師德師風建設。
13.完善教師管理制度。嚴把教師入口關,進一步完善教師資格認定和新教師聘用制度,把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心理素質作為申請教師資格和新教師聘用的必備條件和重要考察內容,嚴禁聘用被剝奪政治權利或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以及因師德師風不合格被其他學校辭退的人員擔任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