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汛防洪工作介紹
防汛是人們同災害性洪水作鬥爭的一項社會工作。由於洪水危害關係到國家經濟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涉及到社會的穩定,國家、地方政府和企業,歷來都把防汛作為維護社會安定、企業穩定的一件大事。
為了做好防汛工作,避免或減輕災害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一下簡稱《水法》、《防洪法》和《防汛條例》)等有關法規,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領導,建立健全組織,明確責任,採取有效措施,落實各項防汛準備工作,全力做好防汛抗洪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
防汛工作的方針是「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也就是說在防汛工作中要立足於在「防」字上下功夫,要有「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憂患意識,從最壞處著想,向最好處努力,防患於未然,做好防大汛、搶大險、抗大災的各項準備。
防汛工作的基本任務是:積極採取有效的防禦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洪水災害的影響和損失,保障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和社會的穩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1)認真貫徹執行《水法》、《防洪法》和《防汛條例》等有關法規,提高全社會的防洪減災意識。
(2)嚴格實行防汛工作負責制,對汛前準備、汛期抗洪搶險、。
1汛後水毀工程修復全過程負責,並層層落實各項防汛責任制。
(3)認真開展汛前檢查,切實做好防汛前各項準備工作,做到思想認識到位、防汛責任到位、組織措施到位、工程措施到位、通信設施到位、防汛物資到位、預案落實到位。
(4)劃分事權,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加大投入,提高防洪工程標準,儘快處理工程隱患,保證工程安全度汛。
(5)全面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搞好預測預報,進行科學決策,充分發揮工程抗災效益。
(6)一旦出現險情,採取果斷措施,全力組織搶險,儘量減輕災害損失。
(7)及時修復水毀工程,開展災後救助,儘快恢復生產;(8)講大局,講紀律,統一指揮,協同作戰,團結抗災;(9)堅持防汛抗旱兩手抓,做到兩不誤。
防洪工作目標:早預防、早落實;減少災害損失,保證工程建設、人身、設備、行車安全。
二、防洪組織及職責
1、防洪組織。
在汛期前成立防洪領導小組。分部、架子隊均應成立防洪領導機構,以便統一部署、統一指揮;同時,還應成立防洪搶險隊伍或應急救援小組,要求在接到防汛命令後迅速集結投入搶險工作。
2、防洪工作職責。
對本管段防洪防汛安全工作進行總體部署,全過程、全方位監。
2督、檢查、知道汛期安全工作。解決防汛防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實現防洪安全管理。在汛前要組織對職工進行防洪知識學習考試,並進行防洪搶險技術演練。
三、防洪準備工作
1、防洪檢查。
汛期時應對現場各個地點進行檢查,主要是既有鐵路排水系統、新建鐵路路基臨時排水溝、改建路基排水溝、涵洞工程的臨時排水、駐地(含架子隊駐地);尤其是影響既有線路基穩定、設備防護及行車安全、既有線路的排水設施及鄰近既有線涵洞防護加固等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提出方案並進行整改;對可能發生水害的地點進行分析,同時了解當地近幾年的水情、降雨量變化等,提出當年的「汛期重點危險地點」的可能災情和預防對策;對暫時無法整治的危險處所實行三班看守或汛期臨時看守,並安裝實用可靠的設備保障與外界聯繫。
汛期時與地方有關部門,應共同對沿線與鐵路有關的水庫、河道、江河堤壩、水利設施進行檢查,及時向當地各級人民政府彙報,合理解決。
2、防洪搶險儲備料。
分部要根據工程所在地歷年水情及預計可能發生水害的處所,在沿線準備緊急加固和搶修的料具。分部應與管內有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的單位或個人簽訂搶險機械租用協議,明確聯繫方式,確保大型施工機械能及時投入水害搶修。
四、防洪警戒
1、汛期警戒。
防洪警戒期:根據天鎮縣的氣象資料,項目防洪警戒期為5月下旬至9月,重點是。
6、。
7、8月份。可根據當地氣候變化情況,提前進入或延長結束防洪警戒期。
2、汛前過程應與當地氣象部門多聯繫,及時獲取沿線的重要雨情信息,要力求做到「了解中期、掌握短期、跟蹤實況、及時預警」。
3、分部及各架子隊應及時跟當地的有關部門聯繫,及時掌握下雨量情況,並加強監督檢查,了解雨季情況。當降雨量達到任何一個警戒雨量時,防洪值班領導和調度要及時督促雨量報警點所轄地段執行相應的預警制度,並將冒雨出巡、限速、封鎖區間檢查情況及時向上級和防洪辦彙報。
4、防洪期結束以後,解除汛期預警。
五、降雨預警
1、降雨預警分為注意警戒、限速警戒和封鎖警戒。
2、當降雨量減小經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時,要逐步解除降雨警戒,並及時銷記。解除封鎖警戒後要繼續執行限速警戒,解除限速警戒後要繼續執行注意警戒,當降雨停止2小時後經全面檢查並確認無影響行車安全的水害才能解除注意警戒,並適時進行雨後檢查。並將情況及時向上級彙報。
3、當降雨量達到「注意警戒值」時執行注意警戒。雨量報警點轄區內的工務線路工區要組織冒雨檢查。
六、各項防洪工作制度
1、防洪值班制度。
1.1防洪警戒期,分部各隊要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遇有災害天氣預報時,應由主要領導值班。夜間值班人員應於當晚20時到位,在值班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
1.2各級防洪值班人員,要及時掌握管內雨情、水情、災情的變化。遇有洪水高漲或惡劣天氣預報時,應督促有關部門做好防範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密切各部門(包括物資、後勤)間的配合,做好防洪搶險準備,並及時向上級報告防洪情況。
1.3分部領導防洪值班人員每晚要抽查現場防洪值班制情況,督促搞好雨量觀測、冒雨檢查,並認真填寫防洪值班日誌。1.4危險地點看守制度。
對影響既有線路基穩定及鄰近既有線施工防護的加固,應重點看守。看守人員在接班前應充分休息,不得飲酒;交班者應將值班時的檢查情況、存在問題和處理措施向接班者介紹清楚,清點工具,填寫交接班記錄。
1.5防洪防汛期間,看守點必須由2名看守工同時當班,當看守點發生危險及行車的險情時,確保能及時設置防護和進行應急處理。1.6在加強看守的同時,看守人員還要定期做好砍除看守範圍內的雜草、對上山(下河)檢查道路、清理看守範圍內排水設備和整理線路外觀等小補修工作。
1.7看守人員必須於每天16時前將看守點的當班情況、檢查發現。
5問題、補修的工作內容、病害變化情況等向值班調度彙報。
2、冒雨檢查制度。
2.1當降雨量達到警戒值時,架子隊要立即執行冒雨巡查,冒雨出巡時至少派2人同時檢查,互相照應和緊急時能夠採取臨時決定和看守、報告等工作。
2.2當降雨量達到限速警戒值時,架子隊要按防洪責任區段進行監護,各地段責任人要迅速趕往責任地段不間斷檢查監視。當長時間降雨、冒雨檢查較長,可輪班檢查。
2.3冒雨檢查人員在責任地段應不間斷來回巡視,或駐守在危險地點,直到災害天氣。然後全面檢查一遍,在次確認有沒有發現險情,才能撤離責任地段。
2.4冒雨檢查人員要熟悉防護的設置規定,攜帶足夠的防護信號用品和工具。還應攜帶鐵鏟等輕便工具,以便及時排除小量坍體和水溝淤積。
3、巡查制度。
3.1巡查人員的職責是檢查監視工程結構物的穩定情況,加固設備、各種排水設備、自然山坡的狀態,及時發現和掌握病害的發生與發展,為預防及整治病害提供準確情況。
3.2巡查人員每組2人。地段長度視地形、地質和病害多少而定,一般每小組1~3個工點。每天巡查一個區間,每區間的巡查周期不宜超過一個星期。
3.3巡查工每天要有巡查工作記錄,並向值班調度彙報,內容包括。
6檢查里程,發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
3.4巡查工作必須細緻。凡可能影響結構穩定、對駐地及其它建築物有影響或損害的,並將檢查結果立即報告領導或值班人員。3.5巡查工作應2人協同配合,並應隨身攜帶防護信號用品。互相保護,注意安全。
七、防洪防汛工作
每當汛期間或汛期結束,均應及時總結。通過總結,不斷完善方案、補充物資、調節各部門、各責任崗位的工作,以利後期下一年的防汛工作。
防汛是人們同災害性洪水作鬥爭的一項社會工作。由於洪水危害關係到國家經濟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涉及到社會的穩定,國家、地方政府和企業,歷來都把防汛作為維護社會安定、企業穩定的一件大事。
為了做好防汛工作,避免或減輕災害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一下簡稱《水法》、《防洪法》和《防汛條例》)等有關法規,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領導,建立健全組織,明確責任,採取有效措施,落實各項防汛準備工作,全力做好防汛抗洪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
防汛工作的方針是「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也就是說在防汛工作中要立足於在「防」字上下功夫,要有「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憂患意識,從最壞處著想,向最好處努力,防患於未然,做好防大汛、搶大險、抗大災的各項準備。
防汛工作的基本任務是:積極採取有效的防禦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洪水災害的影響和損失,保障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和社會的穩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1)認真貫徹執行《水法》、《防洪法》和《防汛條例》等有關法規,提高全社會的防洪減災意識。
(2)嚴格實行防汛工作負責制,對汛前準備、汛期抗洪搶險、。
1汛後水毀工程修復全過程負責,並層層落實各項防汛責任制。
(3)認真開展汛前檢查,切實做好防汛前各項準備工作,做到思想認識到位、防汛責任到位、組織措施到位、工程措施到位、通信設施到位、防汛物資到位、預案落實到位。
(4)劃分事權,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加大投入,提高防洪工程標準,儘快處理工程隱患,保證工程安全度汛。
(5)全面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搞好預測預報,進行科學決策,充分發揮工程抗災效益。
(6)一旦出現險情,採取果斷措施,全力組織搶險,儘量減輕災害損失。
(7)及時修復水毀工程,開展災後救助,儘快恢復生產;(8)講大局,講紀律,統一指揮,協同作戰,團結抗災;(9)堅持防汛抗旱兩手抓,做到兩不誤。
防洪工作目標:早預防、早落實;減少災害損失,保證工程建設、人身、設備、行車安全。
二、防洪組織及職責
1、防洪組織。
在汛期前成立防洪領導小組。分部、架子隊均應成立防洪領導機構,以便統一部署、統一指揮;同時,還應成立防洪搶險隊伍或應急救援小組,要求在接到防汛命令後迅速集結投入搶險工作。
2、防洪工作職責。
對本管段防洪防汛安全工作進行總體部署,全過程、全方位監。
2督、檢查、知道汛期安全工作。解決防汛防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實現防洪安全管理。在汛前要組織對職工進行防洪知識學習考試,並進行防洪搶險技術演練。
三、防洪準備工作
1、防洪檢查。
汛期時應對現場各個地點進行檢查,主要是既有鐵路排水系統、新建鐵路路基臨時排水溝、改建路基排水溝、涵洞工程的臨時排水、駐地(含架子隊駐地);尤其是影響既有線路基穩定、設備防護及行車安全、既有線路的排水設施及鄰近既有線涵洞防護加固等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提出方案並進行整改;對可能發生水害的地點進行分析,同時了解當地近幾年的水情、降雨量變化等,提出當年的「汛期重點危險地點」的可能災情和預防對策;對暫時無法整治的危險處所實行三班看守或汛期臨時看守,並安裝實用可靠的設備保障與外界聯繫。
汛期時與地方有關部門,應共同對沿線與鐵路有關的水庫、河道、江河堤壩、水利設施進行檢查,及時向當地各級人民政府彙報,合理解決。
2、防洪搶險儲備料。
分部要根據工程所在地歷年水情及預計可能發生水害的處所,在沿線準備緊急加固和搶修的料具。分部應與管內有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的單位或個人簽訂搶險機械租用協議,明確聯繫方式,確保大型施工機械能及時投入水害搶修。
四、防洪警戒
1、汛期警戒。
防洪警戒期:根據天鎮縣的氣象資料,項目防洪警戒期為5月下旬至9月,重點是。
6、。
7、8月份。可根據當地氣候變化情況,提前進入或延長結束防洪警戒期。
2、汛前過程應與當地氣象部門多聯繫,及時獲取沿線的重要雨情信息,要力求做到「了解中期、掌握短期、跟蹤實況、及時預警」。
3、分部及各架子隊應及時跟當地的有關部門聯繫,及時掌握下雨量情況,並加強監督檢查,了解雨季情況。當降雨量達到任何一個警戒雨量時,防洪值班領導和調度要及時督促雨量報警點所轄地段執行相應的預警制度,並將冒雨出巡、限速、封鎖區間檢查情況及時向上級和防洪辦彙報。
4、防洪期結束以後,解除汛期預警。
五、降雨預警
1、降雨預警分為注意警戒、限速警戒和封鎖警戒。
2、當降雨量減小經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時,要逐步解除降雨警戒,並及時銷記。解除封鎖警戒後要繼續執行限速警戒,解除限速警戒後要繼續執行注意警戒,當降雨停止2小時後經全面檢查並確認無影響行車安全的水害才能解除注意警戒,並適時進行雨後檢查。並將情況及時向上級彙報。
3、當降雨量達到「注意警戒值」時執行注意警戒。雨量報警點轄區內的工務線路工區要組織冒雨檢查。
六、各項防洪工作制度
1、防洪值班制度。
1.1防洪警戒期,分部各隊要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遇有災害天氣預報時,應由主要領導值班。夜間值班人員應於當晚20時到位,在值班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
1.2各級防洪值班人員,要及時掌握管內雨情、水情、災情的變化。遇有洪水高漲或惡劣天氣預報時,應督促有關部門做好防範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密切各部門(包括物資、後勤)間的配合,做好防洪搶險準備,並及時向上級報告防洪情況。
1.3分部領導防洪值班人員每晚要抽查現場防洪值班制情況,督促搞好雨量觀測、冒雨檢查,並認真填寫防洪值班日誌。1.4危險地點看守制度。
對影響既有線路基穩定及鄰近既有線施工防護的加固,應重點看守。看守人員在接班前應充分休息,不得飲酒;交班者應將值班時的檢查情況、存在問題和處理措施向接班者介紹清楚,清點工具,填寫交接班記錄。
1.5防洪防汛期間,看守點必須由2名看守工同時當班,當看守點發生危險及行車的險情時,確保能及時設置防護和進行應急處理。1.6在加強看守的同時,看守人員還要定期做好砍除看守範圍內的雜草、對上山(下河)檢查道路、清理看守範圍內排水設備和整理線路外觀等小補修工作。
1.7看守人員必須於每天16時前將看守點的當班情況、檢查發現。
5問題、補修的工作內容、病害變化情況等向值班調度彙報。
2、冒雨檢查制度。
2.1當降雨量達到警戒值時,架子隊要立即執行冒雨巡查,冒雨出巡時至少派2人同時檢查,互相照應和緊急時能夠採取臨時決定和看守、報告等工作。
2.2當降雨量達到限速警戒值時,架子隊要按防洪責任區段進行監護,各地段責任人要迅速趕往責任地段不間斷檢查監視。當長時間降雨、冒雨檢查較長,可輪班檢查。
2.3冒雨檢查人員在責任地段應不間斷來回巡視,或駐守在危險地點,直到災害天氣。然後全面檢查一遍,在次確認有沒有發現險情,才能撤離責任地段。
2.4冒雨檢查人員要熟悉防護的設置規定,攜帶足夠的防護信號用品和工具。還應攜帶鐵鏟等輕便工具,以便及時排除小量坍體和水溝淤積。
3、巡查制度。
3.1巡查人員的職責是檢查監視工程結構物的穩定情況,加固設備、各種排水設備、自然山坡的狀態,及時發現和掌握病害的發生與發展,為預防及整治病害提供準確情況。
3.2巡查人員每組2人。地段長度視地形、地質和病害多少而定,一般每小組1~3個工點。每天巡查一個區間,每區間的巡查周期不宜超過一個星期。
3.3巡查工每天要有巡查工作記錄,並向值班調度彙報,內容包括。
6檢查里程,發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
3.4巡查工作必須細緻。凡可能影響結構穩定、對駐地及其它建築物有影響或損害的,並將檢查結果立即報告領導或值班人員。3.5巡查工作應2人協同配合,並應隨身攜帶防護信號用品。互相保護,注意安全。
七、防洪防汛工作
每當汛期間或汛期結束,均應及時總結。通過總結,不斷完善方案、補充物資、調節各部門、各責任崗位的工作,以利後期下一年的防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