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紀監督是紀檢監察機關基礎性的工作,結合實際,將現階段紀檢監察機關執紀監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分析如下:
一、存在問題
(一)監督隊伍專業化的問題。隨著轉錄融合和派駐監督全覆蓋,紀檢監察幹部隊伍不斷壯大,內部職能部門工作力量也得到了不斷強化。新形勢下,特別是監察體制改革後,對執紀監督隊伍的專業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須做到執紀執法一專多能。當前執紀監督隊伍專業化方面主要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大量隨編劃轉紀檢監察機關的幹部沒有專業知識,也沒有紀檢監察工作經驗,全面掌握紀檢監察監督工作要求需要較長時間,距離專隊伍業化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尤其是派駐紀機構檢監察幹部參與問題線索處置的機會相對較少,紀檢監察業務不夠熟悉,執紀監督水平難以在短期內得到有效提高。二是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各類矛盾不斷突顯,問題線索不斷增加,隨著幹部轉錄一起從各級檢察機關移交到紀檢監察機關的問題線索較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為了消化積澱的問題線索,只有不斷強化執紀審查力量,將專業化水平較高、工作能力較強的同志安排到案件查辦上,執紀監督隊伍一定程度上有所弱化。
(二)執紀監督機制規範化的問題。一是內部協調機制不暢。執紀監督和執紀審查分設工作開展時間不長,各「監督」力量之間尚未實現整體系統部署、集中統籌。紀檢監察機關內設機構協調配合不夠到位,黨風政風監督與執紀監督、巡視巡察監督、派駐監督的工作聯動沒有形成有效機制,存在「各自為政」的問題。二是監督手段不多。當前執紀監督大多停留在查資料和現場檢查層面,難以深入發現問題,要深入、系統、精準地掌握被監督地區和單位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只有探索拓展監督辦法,真正實現執紀監督「長牙」「帶電」。
(三)執紀監督定位的問題。執紀監督定位「監督的再監督」職能不夠準確,沒有站在紀檢監察視角剖析問題,有效破解執紀監督短板。一是過分依賴主責部門。把執紀監督等同於主責部門的行業監督,監督工作的主動性、前瞻性、針對性還存在一定差距,一定程度上依賴於審計、財政等責任部門的業務監督,監督發現的問題停留在主體責任部門業務監督視點層面。二是監督沒有緊扣紀檢監察職責。執紀監督發現的問題很多是主責部門程序規範、資金管理、項目推進等方面的問題,執紀監督變成了為主責部門拾遺補漏,發現的問題與紀檢監察工作的契合度較低,與六大紀律和違法犯罪關係不緊密,沒有深入發現或者刨根問底存在問題「表象」後面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腐敗和紀律作風問題。
(四)執紀監督質量方面的問題。一是執紀監督部門職責權限的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執紀監督更多是運用「第一種形態」給黨員幹部敲警鐘,讓其「紅紅臉出出汗」,執紀監督部門工作人員可以採取哪些方式進行監督,目前尚無準確界定。二是談話函詢後續工作深入的問題。當前由執紀監督部門負責處置的問題線索,以談話函詢方式為主,對於黨員幹部矢口否認、避重就輕的問題,進一步深入了解核實存在一定製約因素。實踐中通常情況是轉為初核後交執紀審查部門辦理,讓「第一種形態」的實際效果打了折扣。這種情況一方面會助長相關違紀人員的僥倖心理,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談話函詢工作的震懾力。
二、對策分析
(一)完善工作機制。一是優化線索管理機制。執紀監督部門要建立內部監督制約機制,落實專人管理問題線索,對重要問題線索要嚴格實行室務會議集體商議、領導層層審批制度,防止有價值的線索流失。二是探索建立執紀監督、執紀審查信息互通機制,由執紀監督和執紀審查部門互相通報辦結的問題線索情況,並可在開展重點執紀監督檢查和重大審查調查案件過程中,及時通報、交流有關信息,避免信息不對稱影響工作成效。三是建立對外協作聯動機制。針對監督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專業性強等特點,建立健全監督工作對外協作聯動機制,增強監督合力,強化司法、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前置監督職責的履行,提高監督的規範化水平。
(二)強化運用「四種形態」。認真踐行「四種形態」,加強形態間相互轉化,切實提高執紀監督的靈活性和有效性。發揮好談話函詢的作用,以採信一批、處理一批、通報一批的方式加強談話函詢工作的嚴肅性和震懾力。探索「談話函詢+核查」工作模式,選擇部分反映相對具體、有一定可查性的問題線索,在開展談話函詢的同時,對相關問題進行核查。建立談話函詢倒查制度,凡被反映人有新的問題線索需要進入初核的,對其已了結的談話函詢問題線索一併開展核查。
(三)不斷創新監督方式。探索研究將監督範圍擴展到監察全覆蓋公職人員的有效途徑,實現從單純的發現違紀問題線索到善於挖掘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轉變。採取「准初核」「准審查」「准調查」「談話函詢+」「面對面」談話等方法,增強執紀監督工作的專業性、實效性,精準性。紀檢監察機關「監督的再監督」中,重點要督促主責部門監督發現問題並整改,執紀監督中要以兩個責任落實情況、存在問題整改情況、腐敗和紀律作風問題為重點,把執紀監督重點放在違反六大紀律、違法行政、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的苗頭和問題線索上,讓執紀監督工作「長牙」「帶電」,充分體現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特點。
(四)強化監督隊伍建設。一是加強培訓。通過派出去和請進來的方式加強幹部隊伍培訓,將執紀監督業務素質強幹部派出去培訓,派出去的幹部回到單位後要對單位幹部進行培訓,將學到的知識傳達給所有執紀監督人員。二是加強業務指導。通過抽調人員參與問題線索處置等形式展開實戰指導,讓執紀監督幹部在實踐中增長才幹,提高水平。三是加強監督。由執紀監督部門加強對對應聯繫的派駐機構和下級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執紀監督工作進行再監督,積極探索與被監督單位黨委(黨組)溝通聯繫、專題聽取工作彙報、派員專項督查相關工作、發放紀檢監察建議等方式,形成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的有效機制。
一、存在問題
(一)監督隊伍專業化的問題。隨著轉錄融合和派駐監督全覆蓋,紀檢監察幹部隊伍不斷壯大,內部職能部門工作力量也得到了不斷強化。新形勢下,特別是監察體制改革後,對執紀監督隊伍的專業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須做到執紀執法一專多能。當前執紀監督隊伍專業化方面主要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大量隨編劃轉紀檢監察機關的幹部沒有專業知識,也沒有紀檢監察工作經驗,全面掌握紀檢監察監督工作要求需要較長時間,距離專隊伍業化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尤其是派駐紀機構檢監察幹部參與問題線索處置的機會相對較少,紀檢監察業務不夠熟悉,執紀監督水平難以在短期內得到有效提高。二是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各類矛盾不斷突顯,問題線索不斷增加,隨著幹部轉錄一起從各級檢察機關移交到紀檢監察機關的問題線索較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為了消化積澱的問題線索,只有不斷強化執紀審查力量,將專業化水平較高、工作能力較強的同志安排到案件查辦上,執紀監督隊伍一定程度上有所弱化。
(二)執紀監督機制規範化的問題。一是內部協調機制不暢。執紀監督和執紀審查分設工作開展時間不長,各「監督」力量之間尚未實現整體系統部署、集中統籌。紀檢監察機關內設機構協調配合不夠到位,黨風政風監督與執紀監督、巡視巡察監督、派駐監督的工作聯動沒有形成有效機制,存在「各自為政」的問題。二是監督手段不多。當前執紀監督大多停留在查資料和現場檢查層面,難以深入發現問題,要深入、系統、精準地掌握被監督地區和單位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只有探索拓展監督辦法,真正實現執紀監督「長牙」「帶電」。
(三)執紀監督定位的問題。執紀監督定位「監督的再監督」職能不夠準確,沒有站在紀檢監察視角剖析問題,有效破解執紀監督短板。一是過分依賴主責部門。把執紀監督等同於主責部門的行業監督,監督工作的主動性、前瞻性、針對性還存在一定差距,一定程度上依賴於審計、財政等責任部門的業務監督,監督發現的問題停留在主體責任部門業務監督視點層面。二是監督沒有緊扣紀檢監察職責。執紀監督發現的問題很多是主責部門程序規範、資金管理、項目推進等方面的問題,執紀監督變成了為主責部門拾遺補漏,發現的問題與紀檢監察工作的契合度較低,與六大紀律和違法犯罪關係不緊密,沒有深入發現或者刨根問底存在問題「表象」後面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腐敗和紀律作風問題。
(四)執紀監督質量方面的問題。一是執紀監督部門職責權限的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執紀監督更多是運用「第一種形態」給黨員幹部敲警鐘,讓其「紅紅臉出出汗」,執紀監督部門工作人員可以採取哪些方式進行監督,目前尚無準確界定。二是談話函詢後續工作深入的問題。當前由執紀監督部門負責處置的問題線索,以談話函詢方式為主,對於黨員幹部矢口否認、避重就輕的問題,進一步深入了解核實存在一定製約因素。實踐中通常情況是轉為初核後交執紀審查部門辦理,讓「第一種形態」的實際效果打了折扣。這種情況一方面會助長相關違紀人員的僥倖心理,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談話函詢工作的震懾力。
二、對策分析
(一)完善工作機制。一是優化線索管理機制。執紀監督部門要建立內部監督制約機制,落實專人管理問題線索,對重要問題線索要嚴格實行室務會議集體商議、領導層層審批制度,防止有價值的線索流失。二是探索建立執紀監督、執紀審查信息互通機制,由執紀監督和執紀審查部門互相通報辦結的問題線索情況,並可在開展重點執紀監督檢查和重大審查調查案件過程中,及時通報、交流有關信息,避免信息不對稱影響工作成效。三是建立對外協作聯動機制。針對監督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專業性強等特點,建立健全監督工作對外協作聯動機制,增強監督合力,強化司法、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前置監督職責的履行,提高監督的規範化水平。
(二)強化運用「四種形態」。認真踐行「四種形態」,加強形態間相互轉化,切實提高執紀監督的靈活性和有效性。發揮好談話函詢的作用,以採信一批、處理一批、通報一批的方式加強談話函詢工作的嚴肅性和震懾力。探索「談話函詢+核查」工作模式,選擇部分反映相對具體、有一定可查性的問題線索,在開展談話函詢的同時,對相關問題進行核查。建立談話函詢倒查制度,凡被反映人有新的問題線索需要進入初核的,對其已了結的談話函詢問題線索一併開展核查。
(三)不斷創新監督方式。探索研究將監督範圍擴展到監察全覆蓋公職人員的有效途徑,實現從單純的發現違紀問題線索到善於挖掘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轉變。採取「准初核」「准審查」「准調查」「談話函詢+」「面對面」談話等方法,增強執紀監督工作的專業性、實效性,精準性。紀檢監察機關「監督的再監督」中,重點要督促主責部門監督發現問題並整改,執紀監督中要以兩個責任落實情況、存在問題整改情況、腐敗和紀律作風問題為重點,把執紀監督重點放在違反六大紀律、違法行政、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的苗頭和問題線索上,讓執紀監督工作「長牙」「帶電」,充分體現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特點。
(四)強化監督隊伍建設。一是加強培訓。通過派出去和請進來的方式加強幹部隊伍培訓,將執紀監督業務素質強幹部派出去培訓,派出去的幹部回到單位後要對單位幹部進行培訓,將學到的知識傳達給所有執紀監督人員。二是加強業務指導。通過抽調人員參與問題線索處置等形式展開實戰指導,讓執紀監督幹部在實踐中增長才幹,提高水平。三是加強監督。由執紀監督部門加強對對應聯繫的派駐機構和下級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執紀監督工作進行再監督,積極探索與被監督單位黨委(黨組)溝通聯繫、專題聽取工作彙報、派員專項督查相關工作、發放紀檢監察建議等方式,形成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的有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