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目的。
全面提高學校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和抵禦各種風險的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輕校園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和校園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江蘇省中小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江蘇省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常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區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校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本預案所指的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正常教育教學活動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妨礙,或對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需要我校和有關部門立即處置的危險事件。包括:
1.3.1自然災害。
主要包括水災,颱風、冰雹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
1.3.2事故災難。
主要包括建築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災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危險品安全事故等。
1.3.3公共衛生事件。
主要包括集體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群發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
1.3.4社會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群體性事件,如非法集會、示威遊行、集體上訪等;各類統一考試安全突發事件,如試卷泄密、考場失控、群體作弊等。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切實加強對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服務,把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損失。
(2)預防為主,積極處置。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及時整改安全隱患,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做好應對突發事件準備。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政府和區教育局的領導下,建立健全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學校應急管理體制,確保突發事件得到及時高效解決。
(4)依法規範,協同應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會同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共同應對、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維護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
(5)強化教育,提高素質。加強對師生員工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的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綜合素質。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指揮機構。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一把手校長。
副組長:分管副校長、。
成員:辦公室主任、總務處主任、安全保衛處主任、教務處主任、政教處主任、辦公室主任、綜合部主任、信息處主任、各年級組長、校醫、食堂管理員、宿舍管理員。
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制訂本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並確保全校師生了解預案;強化監測與預警,堅持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特別是消防、食品衛生、校舍安全等方面的檢查;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各負其責,各工作組各司其職,採取有效措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及時、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同時向上級彙報,請求相關部門支持、配合。
學校辦公室、教導(務)處、工會、共青團部門職責:負責監測和報告自然災害、社會安全類、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組織安全技能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法制觀念;組織開展多種教育宣傳活動,加強師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參與突發事件人員的思想工作;做好學校治安保衛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校內發生的各類治安案件及危及治安情況;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現場秩序、保護案發現場,控制事態發展,配合做好偵破校園案件的調查取證等工作。
學校總務處、安保處、醫務室職責:負責監測和報告公共衛生類突發公共事件;加強學校食堂衛生安全管理,加強後勤服務設施檢查,配合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開展學校健康教育,做好學校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防治;監測學校人群的健康狀況,並根據存在問題採取有效措施或提出處理意見;及時救治學校傷病員。
學校其它部門職責: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並採取應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處置工作,保護現場,穩定情緒,防止事態擴大。
2.2工作機構。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校辦公室)及職責。
主要職責:負責信息報送及工作協調,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及時收集、分析和掌握突發公事件預警信息,制定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指導意見和應急措施,為應急領導小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提供決策依據;督導、協調各處室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和處置工作;及時總結和推廣經驗;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等。
3.預測、預警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監測和上報機制,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
3.1.1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在事件發生後1小時內報告區教育局和西湖街辦,若因情況複雜,1小時內難以上報的,必須先電話報告,待情況核實後,再書面報告。並時刻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直報: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報區教育局的同時報告西湖街辦。有關事件應向當地公安派出所及有關部門直接報告。
(4)續報: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續報事件處置情況及事態變化情況。特殊時期實行24小時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
3.1.2信息報送機制。
(1)緊急電話報告系統。
收到突發公共事件情況報告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按信息報告程序報應急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同時將信息通報有關部門,把應急領導小組主要領導作出的處置批示或指示及時傳達給有關部門。並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和西湖街辦和主管部門。
(2)緊急文件報送系統。
突發公共事件執行電話報告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書面正式報應急領導小組主要領導、通知相關部門,並按照預案和領導要求開展工作。同時,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領導意見,以信息專報形式報告教育局和西湖街辦。
3.1.3應急信息的主要內容。
(1)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事發單位、時間、地點,事發簡要過程、規模、涉及人員、波及範圍、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初步估計等情況;
(2)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3)學校和相關單位已採取的措施及其效果;
(4)校內外公眾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應;
(5)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6)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3.2預防預警行動。
(1)在學校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各部門應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細化工作措施,落實人員,明確責任,把各項工作和要求落到實處。
(2)加強應急反應機制的日常性管理,在中不斷運用和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加強人員培訓,開展經常性演練活動,提高隊伍理論素質和技能,不斷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指揮能力和實戰能力。
(3)做好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方面的儲備工作,確保突發公共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設備和必要的經費。
(4)具體的預警行動詳見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中的相關內容。
3.3信息發布。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要區分不同情況,把握信息發布和輿論的主動權。信息發布要全面、客觀、準確、及時。學校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工作由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負責。
4.學校突發公共事件先期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
學校有可能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或已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迅速組織力量,開展先期預防處置或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處置情況也要及時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及西湖街辦。
4.1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
學校要根據政府發布的自然災害預警級別落實預防和處置措施,針對**區的特點,重點做好防汛、抗台、防地質災害等工作,消除安全隱患。一旦接到預報,按要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立即進入抗災狀態。
(1)一般災情。
應急領導小組值班人員向分管領導彙報災情,分管領導向主要領導彙報災情,並進崗到位,通知各部門負責人做好抗災準備。
(2)較大災情。
應急領導小組分管領導向主要領導彙報災情;主要領導進崗到位;落實防禦措施,積極做好抗災準備。
(3)重大災情。
應急領導小組全體領導進崗到位,成立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分管領導向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彙報災情;救災指導小組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到現場,落實搶險救災,處理善後等工作,全力做好師生財產轉移安置和搶險救災,最大限度地減少事件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並把災害情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2事故災害類突發事件。
學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1)火災事故處理辦法。
①學校突發火災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時,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消防119指揮中心報警,必要時聯繫120急救,同時上報區教育局和西湖街辦。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並在消防、醫護人員到場後,主動提供相關信息,積極配合醫護、消防人員開展人員施救和滅火搶險工作。
②採取諸如切斷電源、煤氣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
③搶救傷病員,配合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傷病員。
④解決好學生等受災人員的安居問題。
⑤及時採取人員疏散、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務等必要措施,確保人員、財產的安全。
(2)地震應急處理辦法。
一是迅速落實臨震應急措施:
①接到上級地震、臨震預(警)報後,啟動應急預案,進入緊急狀態,應急疏散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護組、治安保衛組、後勤保障組、宣傳組等職能小組成員到崗到位。
②組織開展檢查,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大型活動。
③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食堂鍋爐、供電輸電、機房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防震減災順利進行。
④加強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禁止任何個人發布未經地震部門確認的地震信息。發生地震謠傳時,迅速予以平息和澄清。
⑤加強值班,及時掌握情況,全力維護秩序。
⑥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二是立即開展震後應急行動:
①地震發生後,應急領導小組和各職能小組在第一時間到一線實施應急預案,各負其職組織人員疏散和應急救援工作。
②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滯留在建築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③迅速切斷電源(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震後滋生其它災害。
④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⑤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維護好秩序。
⑥及時掌握本校受災情況,及時報教育主管部門和西湖街辦。
(3)房屋、圍牆、廁所倒塌等建築物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①學校發生房屋、圍牆、廁所倒塌等建築物安全事故,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迅速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西湖街辦報告;
②迅速採取諸如切斷煤氣等有效措施,並密切關注連帶建築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
③在有關方面的幫助下及時組織解救受困人員,搶救傷病人員。
(4)校園水面冰面溺水事故處理辦法。
①有湖面水面(含游泳池)的學校,要事先落實救援部門,配備專用救援設備;
②學校發生校園水面冰面溺水事故,救援部門要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救援,並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報告求救;
③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對溺水者進行人工呼吸和進行落水人員防凍傷等應急搶救處置;
④對於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學處理,有組織地救助,避免因冰面大面積塌陷造成繼發性傷亡。
(5)樓梯間擁擠踩踏事故處理辦法。
①各級各類學校特別是中小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時排查擁擠踩踏事故隱患,積極預防擁擠踩踏事故發生;
②學校樓梯間發生擁擠踩踏事故,事發學校要迅速開展疏導和救護工作,並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報告求援,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③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控制局勢,制止擁擠,做好人員疏導疏散工作,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止血等應急搶救處置,儘快將傷病人員送往醫院搶救,妥善安置傷病員,必要時請求當地政府支援幫助;
④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師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6)校園爆炸事故處理辦法。
①學校發生爆炸事故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同時,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
②學校要在爆炸現場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疏散人員,控制好現場的治安事態,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檢查並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好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③如果發現肇事者或直接責任者,應立即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④認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搜尋物證、排除險情,防止繼發性爆炸等工作。
(7)校園及周邊惡性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①學校校園及周邊發生惡性交通事故,遇有學生、教工死亡、受傷等情況,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求救,向公安交管部門報告,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②保護好事故現場,有效控制肇事人,尋找證人;
③學校有關部門協助公安交管部門及時查明事故情況;涉及外籍師生的,要儘快按規定報告外事部門。
(8)校園暴力侵害事故處置辦法。
①強化門衛值班。對進入校園的人員嚴格實行盤查確認、登記准入、離校反饋制度,嚴控社會閒雜人員無故進入校園,嚴防非教學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險品進入校園,對未經許可攜帶可疑物品強行闖入者,門衛和安全保衛人員應及時將其逐出學校,並發出警告。
②進行安全防範教育。教育師生在自身或他人被暴力侵害時要立即報警,報告校長,或到門衛室,也可直接撥打110報警電話。
③立即報警。在發生暴力侵害事件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進行110報警,並組織力量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組織指揮,同時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和西湖街辦。
④迅速救治。採取措施,迅速組織教師搶救受傷師生,直接撥打120急救或用其他車輛,送醫院處理。
⑤及時控制。迅速將學生轉移到安全的教室中,組織力量利用一切手段穩住不法分子,防止傷害事故的再次發生。
⑥堅決鬥爭。如果學校有能力制止不法分子的活動,採取一切堅決手段,制止不法侵害行為。
⑦積極協助。配合公安幹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獲。
(9)大型群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①學校舉辦各類大型群體活動必須按程序報批,按有關規定編制專項應急預案,報教育主管部門;同時必須按有關規定做好專項安全保衛方案,落實安全保衛措施;
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遇有學生、教工死亡、受傷等情況,立即求助120急救進行傷病員搶救工作;
③活動組織者和安全工作負責人要穩定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逃生,擔負起保護學生生命安全的責任,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④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病員,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和西湖街辦,同時聯繫當地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
(10)外出組織學習、參觀、考察等活動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①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領導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工具和設施;與實習接收單位明確安全責任,落實相關措施;
②完善通訊體系,做好定期通訊聯絡工作,定期清點人員,及時溝通信息;
③事件發生時,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同時積極開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④學校領導要高度重視,首先判斷事件的性質,權衡事件的輕重,及時上報教育主管部門,並做到統一認識,統一指揮,協調好學校和事故一線兩部分工作,積極開展救助;
⑤積極爭取事故發生地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
(11)實驗室有毒物品泄漏的處置辦法。
①實驗室發生有毒物品泄漏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迅速組織學生有序的離開現場,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組織人員看護,禁止人群和車輛進入。同時要立即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和西湖街辦。
②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人員進入現場救援,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且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進入現場後,首先切斷電源,然後立即關閉閥門,採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堵住泄漏處。
③泄漏物處置:
一是圍堤堵截:築堤堵截泄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
二是稀釋與覆蓋:向有害物蒸氣雲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對於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蒸氣或氮氣,破壞燃燒條件。對於液體泄漏,可用泡沫或其它覆蓋物品覆蓋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蓋層,抑制其蒸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將收集的泄漏物移交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12)突發後勤安全保障事件的處理辦法。
①學校後勤各部門要做好食堂、學生宿舍、教學樓等重點場所突發事件防範工作,配合地方相關部門做好供水、供電、供暖和通訊保障。對重點場所和關鍵部位要加強檢查,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各種服務設施的安全運行,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②發生斷電、燃氣泄漏等重大事故的緊急情況時,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員工迅速採取應急措施,並進行搶修和搶救,控制事態,同時立即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和西湖街辦,並請求當地有關專業部門支持,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
③食堂、餐廳以及蓄水池,必須有完備的安全保護設施,一旦發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現場保護,並聯繫地方政府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疫、化驗和排污處理。
4.3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
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1)傳染病。
①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具體措施:啟動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報告教育主管部門、西湖街辦和衛生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關注本地區疫情信息,隨時報告本校疫情變化情況;在區教育局專門人員指導和要求下,學校要落實各項防治措施,做好進行應急狀態的準備;學校內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要進行控制;傳染病流行時要加強對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必須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並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並加強除「四害」工作;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②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體師生情況並及時上報;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③特別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住校學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行;對教室、實驗室、食堂、圖書館、體育館、廁所等場所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學校每日公布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④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範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可視情況擴大停課範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採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應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採用網上授課、電話諮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主動、及時、準確地公布疫情及防治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2)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處置,立即實施以下應急措施: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對中毒或患病人員進行救治;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追回已出售(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封鎖和保護相關場所,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後交予衛生部門處理;與中毒或患病人員家屬進行聯繫,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在第一時間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同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落實衛生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積極整改存在問題,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在學校適當的範圍通報突發公共事件的基本情況以及採取的措施,穩定師生員工情緒,並開展相應的衛生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員工的預防和自我保護意識。
(3)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當此類事件發生,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應迅速向教育主管部門和所在地衛生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儘快採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4.4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
(1)群體性事件。
①一旦發現有發生此類事件的傾向,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門和當地公安部門彙報,同時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針對不同情況,採取說服教育、思想引導相結合的方法,運用廣播、通告等形式,宣傳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教育聚集人員通過合法途徑、正當渠道解決問題。
②在教育主管部門、公安部門接報後趕到現場後,學校應主動提供相關信息,接受教育部門、公安部門的現場工作指導,並協同開展工作。要嚴密掌握、控制現場事態發展情況。要視情做好調查取證工作,了解發生群體性事件的原因及組織人員情況,耐心細緻做好勸散工作。
③在教育疏導、反覆勸告無效或發生聚集鬧事等情況時,應急領導小組要及時報告西湖街辦,配合公安部門迅速採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態,堅決果斷處置,防止事態擴大、蔓延。並配合公安部門採取措施對違法人員依法處置,同時配合做好相關的取證工作。
④事態平息後,學校認真總結教訓,檢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對於在事件過程中出現的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根據、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各類統一考試安全突發事件。
①統考過程中發生突發事件,考點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向**區考試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和區教育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並同時做好突發事件情況記錄。在啟動應急預案的同時,考點學校要在上級的指揮下採取措施,並取得其他相關部門的配合,控制事態發展。
②因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試組織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導致試卷不能按時運抵考點,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上報,並向考生說明情況、安撫考生情緒。並按照省級應急處置工作組意見,組織實施停止考試或啟用備用試卷進行考試。
③發生考前試題試卷泄密事件時,考點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及時進行上報,接受調查處理。配合公安部門協同有關部門對網際網路進行嚴密監控和及時偵破案件,維護考試權威,維護社會穩定。一旦發生考試試卷泄密,考點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對造成考卷失密的人員進行控制,及時進行上報,防止與泄密有關的信息散布,儘可能地將波及範圍和損失控制在最小範圍內,確保考試順利進行。按照省級應急處置工作組意見,組織實施照常考試,泄密科目全區或局部地區停止考試,啟用備用試題重新印製延期考試。
④發生考場失控事件時,考點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進行上報,並勸阻、緩解考生情緒,控制事態發展,防止事態蔓延。如發生集體作弊、考場秩序失控、集體罷考的情況,考點學校應急領導小組首先應對考生進行勸解和教育並及時上報,如考生不服從勸解,應終止該場考試,並按照有關考務規定進行詳細記錄。如發生集體鬧事,圍攻、衝擊考點,毆打考點工作人員,損毀公共財產等情況,考點應對考生進行勸解和教育,對帶頭鬧事、違法人員不准其離開考場,並向公安機關報警。
4.5應急結束。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依據法定程序,經相應級別的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宣布解除災情,終止應急狀態,轉入正常工作。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應做好應急處置的總結工作。
5.後期處置措施
善後處置工作主要由學校負責實施。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要開展損害核定、徵用物資補償、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資源等評估,由學校書面報告教育主管部門、西湖街辦,並請示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後恢復計劃後,迅速組織實施。一般、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的相關善後處置工作,由學校在教育主管部門、西湖街辦領導下進行。
5.1排查事件,恢復工作。
學校要迅速查清並上報受損情況(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一方面迅速組織力量,開展修復工作,儘快恢復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另一方面積極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妥善做好善後工作,儘量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時協調保險機構第一時間對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審核和確認,並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理賠。
5.2結果報送,建立檔案。
按照報告制度,突發公共事件過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向上報告相關情況。報送內容包括事發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傷亡人數、直接損失;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已採取的措施、需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事故報告單位等。學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相關資料整理歸檔,建立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檔案。
5.3總結經驗,完善制度。
學校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完善制度,不斷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水平,積極探索穩妥、快速、高效做好學校突發性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的新途徑。
6.保障措施
6.1保障機制。
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開展組織協調工作,保證信息、人員、資金、物資保障到位,學校信息保障人員要迅速收集、分析研判和報告情況;學校應急隊伍要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學校後勤部門要及時、充分做好後勤保障工作,保證物資能源供應充足、醫療衛生服務到位。同時協調所在地政府確保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保證交通運輸通暢,做好治安維護,提供通暢信息的氣象、新聞發布、政策與法制等保障工作。
6.2信息保障。
學校要建立健全並落實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運行機制,完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傳輸設施和通訊設備完好,確保通訊方式方便快捷和信息報送渠道安全暢通。
6.3人員保障。
學校組建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備隊,組織和訓練出一支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隊伍。一旦啟動預案,立即投入使用。應急預備隊要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和應急處置工作要求及時調整組成人員。學校的預備隊主要由安全保衛、醫療衛生和維護穩定工作等部門人員組成。
應急預備隊隊長:總務主任。
應急預備隊隊員:總務、安保處、食堂管理員、宿舍管理員、校醫、體育老師。
6.4資金保障。
學校要嚴格保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
6.5物資保障。
學校建立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物資儲備,配備消防器材以及消、殺、滅藥品等救災所需物資,保障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物資充足,並做到物資存放合理,通道暢通,運輸便利、安全。特殊應急物資應由專人包管,保證物資、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7.教育、演習和管理
7.1演習演練。
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綜合或專項演練,並協調教育主管部門、西湖街辦和有關部門進行觀摩和指導。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深入發動和依靠師生員工,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7.2教育和培訓。
學校要採取多種教育形式,努力提高師生員工的應急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一是要把正確應對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作為學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制定教育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二是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和技能;三是要有組織、有計劃地邀請專業人員來學校進行專題講座,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培訓。四是要組織學校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到專業部門進行培訓。
7.3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對各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中的履職情況進行評定,經報當地政府或相關部門同意後,對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報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配合進行調查取證,對有關責任人員要依法依紀進行責任追究,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的;
(2)未依照規定完成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急需物資的生產、供應、運輸和儲備的;
(3)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對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不予配合,或者採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4)在突發公共事件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5)有關部門應履行而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6)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8.附則
8.1制定與修訂。
根據本地、本校實際情況和本預案要求,制定具體工作預案和演練計劃並付諸實施,要通過演練,發現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要建立穩定的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隊伍,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和經費,確保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工作的順利進行。
8.2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開始實施。
1.1編制目的。
全面提高學校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和抵禦各種風險的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輕校園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和校園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江蘇省中小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江蘇省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常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區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校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本預案所指的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正常教育教學活動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妨礙,或對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需要我校和有關部門立即處置的危險事件。包括:
1.3.1自然災害。
主要包括水災,颱風、冰雹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
1.3.2事故災難。
主要包括建築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災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危險品安全事故等。
1.3.3公共衛生事件。
主要包括集體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群發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
1.3.4社會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群體性事件,如非法集會、示威遊行、集體上訪等;各類統一考試安全突發事件,如試卷泄密、考場失控、群體作弊等。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切實加強對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服務,把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損失。
(2)預防為主,積極處置。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及時整改安全隱患,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做好應對突發事件準備。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政府和區教育局的領導下,建立健全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學校應急管理體制,確保突發事件得到及時高效解決。
(4)依法規範,協同應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會同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共同應對、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維護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
(5)強化教育,提高素質。加強對師生員工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的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綜合素質。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指揮機構。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一把手校長。
副組長:分管副校長、。
成員:辦公室主任、總務處主任、安全保衛處主任、教務處主任、政教處主任、辦公室主任、綜合部主任、信息處主任、各年級組長、校醫、食堂管理員、宿舍管理員。
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制訂本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並確保全校師生了解預案;強化監測與預警,堅持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特別是消防、食品衛生、校舍安全等方面的檢查;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各負其責,各工作組各司其職,採取有效措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及時、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同時向上級彙報,請求相關部門支持、配合。
學校辦公室、教導(務)處、工會、共青團部門職責:負責監測和報告自然災害、社會安全類、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組織安全技能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法制觀念;組織開展多種教育宣傳活動,加強師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參與突發事件人員的思想工作;做好學校治安保衛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校內發生的各類治安案件及危及治安情況;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現場秩序、保護案發現場,控制事態發展,配合做好偵破校園案件的調查取證等工作。
學校總務處、安保處、醫務室職責:負責監測和報告公共衛生類突發公共事件;加強學校食堂衛生安全管理,加強後勤服務設施檢查,配合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開展學校健康教育,做好學校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防治;監測學校人群的健康狀況,並根據存在問題採取有效措施或提出處理意見;及時救治學校傷病員。
學校其它部門職責: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並採取應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處置工作,保護現場,穩定情緒,防止事態擴大。
2.2工作機構。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校辦公室)及職責。
主要職責:負責信息報送及工作協調,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及時收集、分析和掌握突發公事件預警信息,制定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指導意見和應急措施,為應急領導小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提供決策依據;督導、協調各處室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和處置工作;及時總結和推廣經驗;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等。
3.預測、預警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監測和上報機制,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
3.1.1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在事件發生後1小時內報告區教育局和西湖街辦,若因情況複雜,1小時內難以上報的,必須先電話報告,待情況核實後,再書面報告。並時刻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直報: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報區教育局的同時報告西湖街辦。有關事件應向當地公安派出所及有關部門直接報告。
(4)續報: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續報事件處置情況及事態變化情況。特殊時期實行24小時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
3.1.2信息報送機制。
(1)緊急電話報告系統。
收到突發公共事件情況報告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按信息報告程序報應急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同時將信息通報有關部門,把應急領導小組主要領導作出的處置批示或指示及時傳達給有關部門。並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和西湖街辦和主管部門。
(2)緊急文件報送系統。
突發公共事件執行電話報告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書面正式報應急領導小組主要領導、通知相關部門,並按照預案和領導要求開展工作。同時,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領導意見,以信息專報形式報告教育局和西湖街辦。
3.1.3應急信息的主要內容。
(1)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事發單位、時間、地點,事發簡要過程、規模、涉及人員、波及範圍、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初步估計等情況;
(2)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3)學校和相關單位已採取的措施及其效果;
(4)校內外公眾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應;
(5)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6)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3.2預防預警行動。
(1)在學校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各部門應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細化工作措施,落實人員,明確責任,把各項工作和要求落到實處。
(2)加強應急反應機制的日常性管理,在中不斷運用和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加強人員培訓,開展經常性演練活動,提高隊伍理論素質和技能,不斷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指揮能力和實戰能力。
(3)做好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方面的儲備工作,確保突發公共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設備和必要的經費。
(4)具體的預警行動詳見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中的相關內容。
3.3信息發布。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要區分不同情況,把握信息發布和輿論的主動權。信息發布要全面、客觀、準確、及時。學校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工作由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負責。
4.學校突發公共事件先期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
學校有可能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或已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迅速組織力量,開展先期預防處置或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處置情況也要及時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及西湖街辦。
4.1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
學校要根據政府發布的自然災害預警級別落實預防和處置措施,針對**區的特點,重點做好防汛、抗台、防地質災害等工作,消除安全隱患。一旦接到預報,按要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立即進入抗災狀態。
(1)一般災情。
應急領導小組值班人員向分管領導彙報災情,分管領導向主要領導彙報災情,並進崗到位,通知各部門負責人做好抗災準備。
(2)較大災情。
應急領導小組分管領導向主要領導彙報災情;主要領導進崗到位;落實防禦措施,積極做好抗災準備。
(3)重大災情。
應急領導小組全體領導進崗到位,成立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分管領導向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彙報災情;救災指導小組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到現場,落實搶險救災,處理善後等工作,全力做好師生財產轉移安置和搶險救災,最大限度地減少事件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並把災害情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2事故災害類突發事件。
學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1)火災事故處理辦法。
①學校突發火災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時,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消防119指揮中心報警,必要時聯繫120急救,同時上報區教育局和西湖街辦。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並在消防、醫護人員到場後,主動提供相關信息,積極配合醫護、消防人員開展人員施救和滅火搶險工作。
②採取諸如切斷電源、煤氣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
③搶救傷病員,配合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傷病員。
④解決好學生等受災人員的安居問題。
⑤及時採取人員疏散、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務等必要措施,確保人員、財產的安全。
(2)地震應急處理辦法。
一是迅速落實臨震應急措施:
①接到上級地震、臨震預(警)報後,啟動應急預案,進入緊急狀態,應急疏散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護組、治安保衛組、後勤保障組、宣傳組等職能小組成員到崗到位。
②組織開展檢查,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大型活動。
③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食堂鍋爐、供電輸電、機房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防震減災順利進行。
④加強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禁止任何個人發布未經地震部門確認的地震信息。發生地震謠傳時,迅速予以平息和澄清。
⑤加強值班,及時掌握情況,全力維護秩序。
⑥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二是立即開展震後應急行動:
①地震發生後,應急領導小組和各職能小組在第一時間到一線實施應急預案,各負其職組織人員疏散和應急救援工作。
②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滯留在建築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③迅速切斷電源(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震後滋生其它災害。
④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⑤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維護好秩序。
⑥及時掌握本校受災情況,及時報教育主管部門和西湖街辦。
(3)房屋、圍牆、廁所倒塌等建築物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①學校發生房屋、圍牆、廁所倒塌等建築物安全事故,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迅速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西湖街辦報告;
②迅速採取諸如切斷煤氣等有效措施,並密切關注連帶建築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
③在有關方面的幫助下及時組織解救受困人員,搶救傷病人員。
(4)校園水面冰面溺水事故處理辦法。
①有湖面水面(含游泳池)的學校,要事先落實救援部門,配備專用救援設備;
②學校發生校園水面冰面溺水事故,救援部門要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救援,並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報告求救;
③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對溺水者進行人工呼吸和進行落水人員防凍傷等應急搶救處置;
④對於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學處理,有組織地救助,避免因冰面大面積塌陷造成繼發性傷亡。
(5)樓梯間擁擠踩踏事故處理辦法。
①各級各類學校特別是中小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時排查擁擠踩踏事故隱患,積極預防擁擠踩踏事故發生;
②學校樓梯間發生擁擠踩踏事故,事發學校要迅速開展疏導和救護工作,並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報告求援,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③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控制局勢,制止擁擠,做好人員疏導疏散工作,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止血等應急搶救處置,儘快將傷病人員送往醫院搶救,妥善安置傷病員,必要時請求當地政府支援幫助;
④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師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6)校園爆炸事故處理辦法。
①學校發生爆炸事故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同時,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
②學校要在爆炸現場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疏散人員,控制好現場的治安事態,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檢查並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好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③如果發現肇事者或直接責任者,應立即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④認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搜尋物證、排除險情,防止繼發性爆炸等工作。
(7)校園及周邊惡性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①學校校園及周邊發生惡性交通事故,遇有學生、教工死亡、受傷等情況,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求救,向公安交管部門報告,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②保護好事故現場,有效控制肇事人,尋找證人;
③學校有關部門協助公安交管部門及時查明事故情況;涉及外籍師生的,要儘快按規定報告外事部門。
(8)校園暴力侵害事故處置辦法。
①強化門衛值班。對進入校園的人員嚴格實行盤查確認、登記准入、離校反饋制度,嚴控社會閒雜人員無故進入校園,嚴防非教學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險品進入校園,對未經許可攜帶可疑物品強行闖入者,門衛和安全保衛人員應及時將其逐出學校,並發出警告。
②進行安全防範教育。教育師生在自身或他人被暴力侵害時要立即報警,報告校長,或到門衛室,也可直接撥打110報警電話。
③立即報警。在發生暴力侵害事件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進行110報警,並組織力量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組織指揮,同時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和西湖街辦。
④迅速救治。採取措施,迅速組織教師搶救受傷師生,直接撥打120急救或用其他車輛,送醫院處理。
⑤及時控制。迅速將學生轉移到安全的教室中,組織力量利用一切手段穩住不法分子,防止傷害事故的再次發生。
⑥堅決鬥爭。如果學校有能力制止不法分子的活動,採取一切堅決手段,制止不法侵害行為。
⑦積極協助。配合公安幹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獲。
(9)大型群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①學校舉辦各類大型群體活動必須按程序報批,按有關規定編制專項應急預案,報教育主管部門;同時必須按有關規定做好專項安全保衛方案,落實安全保衛措施;
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遇有學生、教工死亡、受傷等情況,立即求助120急救進行傷病員搶救工作;
③活動組織者和安全工作負責人要穩定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逃生,擔負起保護學生生命安全的責任,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④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病員,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和西湖街辦,同時聯繫當地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
(10)外出組織學習、參觀、考察等活動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①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領導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工具和設施;與實習接收單位明確安全責任,落實相關措施;
②完善通訊體系,做好定期通訊聯絡工作,定期清點人員,及時溝通信息;
③事件發生時,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同時積極開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④學校領導要高度重視,首先判斷事件的性質,權衡事件的輕重,及時上報教育主管部門,並做到統一認識,統一指揮,協調好學校和事故一線兩部分工作,積極開展救助;
⑤積極爭取事故發生地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
(11)實驗室有毒物品泄漏的處置辦法。
①實驗室發生有毒物品泄漏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迅速組織學生有序的離開現場,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組織人員看護,禁止人群和車輛進入。同時要立即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和西湖街辦。
②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人員進入現場救援,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且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進入現場後,首先切斷電源,然後立即關閉閥門,採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堵住泄漏處。
③泄漏物處置:
一是圍堤堵截:築堤堵截泄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
二是稀釋與覆蓋:向有害物蒸氣雲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對於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蒸氣或氮氣,破壞燃燒條件。對於液體泄漏,可用泡沫或其它覆蓋物品覆蓋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蓋層,抑制其蒸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將收集的泄漏物移交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12)突發後勤安全保障事件的處理辦法。
①學校後勤各部門要做好食堂、學生宿舍、教學樓等重點場所突發事件防範工作,配合地方相關部門做好供水、供電、供暖和通訊保障。對重點場所和關鍵部位要加強檢查,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各種服務設施的安全運行,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②發生斷電、燃氣泄漏等重大事故的緊急情況時,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員工迅速採取應急措施,並進行搶修和搶救,控制事態,同時立即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和西湖街辦,並請求當地有關專業部門支持,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
③食堂、餐廳以及蓄水池,必須有完備的安全保護設施,一旦發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現場保護,並聯繫地方政府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疫、化驗和排污處理。
4.3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
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1)傳染病。
①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具體措施:啟動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報告教育主管部門、西湖街辦和衛生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關注本地區疫情信息,隨時報告本校疫情變化情況;在區教育局專門人員指導和要求下,學校要落實各項防治措施,做好進行應急狀態的準備;學校內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要進行控制;傳染病流行時要加強對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必須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並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並加強除「四害」工作;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②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體師生情況並及時上報;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③特別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住校學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行;對教室、實驗室、食堂、圖書館、體育館、廁所等場所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學校每日公布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④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範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可視情況擴大停課範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採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應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採用網上授課、電話諮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主動、及時、準確地公布疫情及防治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2)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處置,立即實施以下應急措施: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對中毒或患病人員進行救治;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追回已出售(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封鎖和保護相關場所,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後交予衛生部門處理;與中毒或患病人員家屬進行聯繫,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在第一時間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同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落實衛生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積極整改存在問題,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在學校適當的範圍通報突發公共事件的基本情況以及採取的措施,穩定師生員工情緒,並開展相應的衛生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員工的預防和自我保護意識。
(3)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當此類事件發生,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應迅速向教育主管部門和所在地衛生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儘快採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4.4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
(1)群體性事件。
①一旦發現有發生此類事件的傾向,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門和當地公安部門彙報,同時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針對不同情況,採取說服教育、思想引導相結合的方法,運用廣播、通告等形式,宣傳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教育聚集人員通過合法途徑、正當渠道解決問題。
②在教育主管部門、公安部門接報後趕到現場後,學校應主動提供相關信息,接受教育部門、公安部門的現場工作指導,並協同開展工作。要嚴密掌握、控制現場事態發展情況。要視情做好調查取證工作,了解發生群體性事件的原因及組織人員情況,耐心細緻做好勸散工作。
③在教育疏導、反覆勸告無效或發生聚集鬧事等情況時,應急領導小組要及時報告西湖街辦,配合公安部門迅速採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態,堅決果斷處置,防止事態擴大、蔓延。並配合公安部門採取措施對違法人員依法處置,同時配合做好相關的取證工作。
④事態平息後,學校認真總結教訓,檢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對於在事件過程中出現的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根據、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各類統一考試安全突發事件。
①統考過程中發生突發事件,考點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向**區考試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和區教育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並同時做好突發事件情況記錄。在啟動應急預案的同時,考點學校要在上級的指揮下採取措施,並取得其他相關部門的配合,控制事態發展。
②因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試組織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導致試卷不能按時運抵考點,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上報,並向考生說明情況、安撫考生情緒。並按照省級應急處置工作組意見,組織實施停止考試或啟用備用試卷進行考試。
③發生考前試題試卷泄密事件時,考點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及時進行上報,接受調查處理。配合公安部門協同有關部門對網際網路進行嚴密監控和及時偵破案件,維護考試權威,維護社會穩定。一旦發生考試試卷泄密,考點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對造成考卷失密的人員進行控制,及時進行上報,防止與泄密有關的信息散布,儘可能地將波及範圍和損失控制在最小範圍內,確保考試順利進行。按照省級應急處置工作組意見,組織實施照常考試,泄密科目全區或局部地區停止考試,啟用備用試題重新印製延期考試。
④發生考場失控事件時,考點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進行上報,並勸阻、緩解考生情緒,控制事態發展,防止事態蔓延。如發生集體作弊、考場秩序失控、集體罷考的情況,考點學校應急領導小組首先應對考生進行勸解和教育並及時上報,如考生不服從勸解,應終止該場考試,並按照有關考務規定進行詳細記錄。如發生集體鬧事,圍攻、衝擊考點,毆打考點工作人員,損毀公共財產等情況,考點應對考生進行勸解和教育,對帶頭鬧事、違法人員不准其離開考場,並向公安機關報警。
4.5應急結束。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依據法定程序,經相應級別的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宣布解除災情,終止應急狀態,轉入正常工作。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應做好應急處置的總結工作。
5.後期處置措施
善後處置工作主要由學校負責實施。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要開展損害核定、徵用物資補償、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資源等評估,由學校書面報告教育主管部門、西湖街辦,並請示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後恢復計劃後,迅速組織實施。一般、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的相關善後處置工作,由學校在教育主管部門、西湖街辦領導下進行。
5.1排查事件,恢復工作。
學校要迅速查清並上報受損情況(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一方面迅速組織力量,開展修復工作,儘快恢復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另一方面積極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妥善做好善後工作,儘量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時協調保險機構第一時間對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審核和確認,並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理賠。
5.2結果報送,建立檔案。
按照報告制度,突發公共事件過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向上報告相關情況。報送內容包括事發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傷亡人數、直接損失;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已採取的措施、需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事故報告單位等。學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相關資料整理歸檔,建立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檔案。
5.3總結經驗,完善制度。
學校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完善制度,不斷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水平,積極探索穩妥、快速、高效做好學校突發性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的新途徑。
6.保障措施
6.1保障機制。
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開展組織協調工作,保證信息、人員、資金、物資保障到位,學校信息保障人員要迅速收集、分析研判和報告情況;學校應急隊伍要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學校後勤部門要及時、充分做好後勤保障工作,保證物資能源供應充足、醫療衛生服務到位。同時協調所在地政府確保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保證交通運輸通暢,做好治安維護,提供通暢信息的氣象、新聞發布、政策與法制等保障工作。
6.2信息保障。
學校要建立健全並落實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運行機制,完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傳輸設施和通訊設備完好,確保通訊方式方便快捷和信息報送渠道安全暢通。
6.3人員保障。
學校組建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備隊,組織和訓練出一支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隊伍。一旦啟動預案,立即投入使用。應急預備隊要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和應急處置工作要求及時調整組成人員。學校的預備隊主要由安全保衛、醫療衛生和維護穩定工作等部門人員組成。
應急預備隊隊長:總務主任。
應急預備隊隊員:總務、安保處、食堂管理員、宿舍管理員、校醫、體育老師。
6.4資金保障。
學校要嚴格保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
6.5物資保障。
學校建立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物資儲備,配備消防器材以及消、殺、滅藥品等救災所需物資,保障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物資充足,並做到物資存放合理,通道暢通,運輸便利、安全。特殊應急物資應由專人包管,保證物資、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7.教育、演習和管理
7.1演習演練。
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綜合或專項演練,並協調教育主管部門、西湖街辦和有關部門進行觀摩和指導。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深入發動和依靠師生員工,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7.2教育和培訓。
學校要採取多種教育形式,努力提高師生員工的應急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一是要把正確應對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作為學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制定教育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二是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和技能;三是要有組織、有計劃地邀請專業人員來學校進行專題講座,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培訓。四是要組織學校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到專業部門進行培訓。
7.3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對各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中的履職情況進行評定,經報當地政府或相關部門同意後,對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報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配合進行調查取證,對有關責任人員要依法依紀進行責任追究,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的;
(2)未依照規定完成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急需物資的生產、供應、運輸和儲備的;
(3)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對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不予配合,或者採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4)在突發公共事件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5)有關部門應履行而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6)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8.附則
8.1制定與修訂。
根據本地、本校實際情況和本預案要求,制定具體工作預案和演練計劃並付諸實施,要通過演練,發現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要建立穩定的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隊伍,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和經費,確保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工作的順利進行。
8.2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