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貢井區政法系統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防干預司法三項規定(《領導機關內部人員問案處理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司法機關內部人員問案記錄和責任追究》、《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和當事人、律師、特殊相關人員、中介機構接觸交往行為的一些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司法人員、律師、特殊相關人員、中介機構接觸交往行為的一些規定》),進一步對領導幹部和幹警動手、問和干預案處理行為劃紅線,設立禁區,促進司法更加公平公正。
一是加強精神學習,提高警察的紀律意識。以開展二學一學習教育為契機,組織全區政法機關黨員領導幹部和政法幹部,結合黨性分析檢查、自己單位等開展自學活動,充分認識三項規定的重要意義,全區幹部正確把握規定內容,加強自我約束,違反規定。
二是加大宣傳力度,敲響領導幹部警鐘。充分利用政法系統兩微一端、官網等新媒體平台發布三項規定相關內容和措施,宣傳領導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處理記錄、舉報和責任追究精神,引導全區領導幹部嚴格遵守規定要求,嚴禁領導幹部干預案件。
三是建立相關記錄、報警和責任追究機制。要求事務人員全面、如實、詳細記錄領導幹部和事務機關內部人員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事件的情況,要求事件負責人、審查人員對執法事件是否有違法干預、插手、問題事件的情況(包括拒絕情況)如實登記,實現事件處理各環節發生的違法干預、插手、司法活動的監督監督,確保全過程的痕跡,有證據。
四是建立按時提交制度,動態把握干預司法行為。政法各部門每季度定期向區委政法委員會專題報告,貫徹中央防止干預司法三項規定情況,區委政法委員會全面把握領導幹部和事務機關內部人員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事件的情況,按規定處理違規行為。
五是接受社會監督,促進司法廉潔。通過設立通報箱、公開通報電話、設立監督崗位等方式,積極接受人民群眾和事件當事人和社會各界對政法機關實施三項規定的監督,進一步推進三項規定的全面實施。
到目前為止,區委政法委員會還沒有研究處理具體事件,四組領導沒有向政法機關打招呼具體事件,也沒有向具體事件發出批示,政法機關沒有出現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體事件處理和內部人員詢問事件的情況。
一是加強精神學習,提高警察的紀律意識。以開展二學一學習教育為契機,組織全區政法機關黨員領導幹部和政法幹部,結合黨性分析檢查、自己單位等開展自學活動,充分認識三項規定的重要意義,全區幹部正確把握規定內容,加強自我約束,違反規定。
二是加大宣傳力度,敲響領導幹部警鐘。充分利用政法系統兩微一端、官網等新媒體平台發布三項規定相關內容和措施,宣傳領導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處理記錄、舉報和責任追究精神,引導全區領導幹部嚴格遵守規定要求,嚴禁領導幹部干預案件。
三是建立相關記錄、報警和責任追究機制。要求事務人員全面、如實、詳細記錄領導幹部和事務機關內部人員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事件的情況,要求事件負責人、審查人員對執法事件是否有違法干預、插手、問題事件的情況(包括拒絕情況)如實登記,實現事件處理各環節發生的違法干預、插手、司法活動的監督監督,確保全過程的痕跡,有證據。
四是建立按時提交制度,動態把握干預司法行為。政法各部門每季度定期向區委政法委員會專題報告,貫徹中央防止干預司法三項規定情況,區委政法委員會全面把握領導幹部和事務機關內部人員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事件的情況,按規定處理違規行為。
五是接受社會監督,促進司法廉潔。通過設立通報箱、公開通報電話、設立監督崗位等方式,積極接受人民群眾和事件當事人和社會各界對政法機關實施三項規定的監督,進一步推進三項規定的全面實施。
到目前為止,區委政法委員會還沒有研究處理具體事件,四組領導沒有向政法機關打招呼具體事件,也沒有向具體事件發出批示,政法機關沒有出現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體事件處理和內部人員詢問事件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