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實實施民法典」舉行第二十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全黨要切實推動民法典實施,以更好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更好保障人民權益。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切實推動民法典的學習、宣傳、貫徹和實施,結合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深入開展學習教育
(一)組織民法典專題學習。把民法典納入領導幹部日常學習內容。今年9月底前,通過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集體學習、專題講座、報告會等多種形式,專題學習民法典和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法學會)。
(二)組織民法典會前學習。將民法典納入黨委(黨組)會前學法安排,把民法典學習宣傳納入本單位、本系統普法工作總體安排,結合本系統實際,採用多種形式開展學習。(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級各部門)。
(三)組織開展國家工作人員民法典學習教育。市委黨校要把民法典納入教學內容,列為培訓重點。在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考試中增設民法典考核專題內容,全面提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學習運用民法典的能力。(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黨校、市司法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級各部門)。
(四)組織開展法治工作隊伍專題學習培訓。將民法典的學習培訓作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的重要內容抓實做好,把民法典作為立法、執法、司法工作人員和律師等法律服務人員教育培訓的必訓內容,組織開展各類專題培訓,精準把握民法典最新規定和原則精神。(責任單位:市法院、市檢察院、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級有關部門)。
(五)組織開展青少年民法典學習教育。把民法典融入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各個階段,鼓勵指導各類學校開展民法典宣傳教育活動,培養青少年法治意識和法治信仰。(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團市委)。
二、切實推進普法宣傳
(六)宣傳闡釋好民法典新規定新概念新精神。將民法典作為「十四五」時期普法工作重點來抓,列為「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內容,持續抓好民法典普法宣傳工作,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群眾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
(七)深入推進民法典普法社會公益宣傳。組建成立「民法典普法宣講團」,舉辦系列民法典專題公益普法講座,組織開展青年普法志願者法治文化基層行活動,廣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宣傳教育,推動民法典進機關、進學校、進寺廟、進鄉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單位、進軍營,在全市掀起民法典學習宣傳熱潮。(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團市委、「法律七進」成員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級有關部門)。
(八)深入推進民法典新聞宣傳。組織市級主要媒體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闡釋民法典的重要意義和原則精神,及時報道我市學習貫徹實施民法典的生動實踐和亮點成效。組織各新聞網站開設學習宣傳專欄,利用微博、微信、客戶端等社交平台和宣傳標語、公益廣告、簡易讀本、案例解讀以及其他方式,廣泛宣傳民法典重大意義、特色亮點和重要條款內容。(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
(九)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組織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法學專家學者和律師開展民法典宣講活動,結合執法、司法、法律服務實踐,針對不同行業領域特點和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重點問題,挖掘總結一批典型案例,廣泛開展「以案釋法」,提高宣傳的針對性實效性。(責任單位:市司法局、「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製成員單位)。
三、著力抓好貫徹實施。
(十)加強民法典關聯、配套制度建設。清理民法典貫徹實施明顯不適應、不一致、不協調,不利於規範民事主體行為、不利於保障民事主體權益、不利於構建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有關制度措施。加強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備案審查工作,及時糾正與民法典相牴觸的制度文件。(責任單位: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司法局、市級有關部門)。
(十一)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以保證民法典有效實施為重要抓手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各行政機關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必須按照法定的範圍和界限,規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行政裁決等活動,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
(十二)加強人民法院民事司法工作。加強對涉及財產權保護、人格權保護、智慧財產權保護、生態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的民事審判和監督指導工作,及時總結髮布典型案例。依法加強綜合治理,從源頭上解決民事案件執行難問題。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審判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精準把握法律適用標準,有力保護各類民事權利。(責任單位:市法院)。
(十三)加強檢察機關民事訴訟監督和民事公益訴訟工作。加大對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監督力度,暢通司法救濟渠道,保護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合法權益。準確把握刑事案件與民事糾紛界限,加大法律監督力度,堅決防止以刑事案件名義插手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責任單位:市檢察院)。
(十四)加強民事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加強律師、公證、仲裁等服務機構和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法律專業機構、專業人員作用,加強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幫助群眾實現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完善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綜合運用人民調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全方位、多方面推進民法典實施。(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信訪局)。
(十五)加強民法典相關法律制度理論研究。舉辦民法典專題理論研討活動,組織法學專家學者結合我市法治工作實際,加強民法典研究闡釋工作,形成一批理論研究成果,為我市有效實施民法典提供理論支撐。(責任單位:市委依法治市辦、市法學會)。
四、堅決維護民法典權威
(十六)帶頭尊學守用。領導幹部要帶頭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覺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將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作為衡量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能力水平。(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依法治市辦,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級各部門)。
(十七)嚴格依法履職。嚴格遵守民法典,明確自身行為和活動的範圍和界限,不得違背法律法規隨意作出減損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合法權益或增加其義務的規定。政府部門、監察機關、司法機關要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保護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係和諧有序。(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委機關、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司法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級有關部門)。
(十八)加強人大監督。加強對《民法典》實施貫徹實施情況的監督,通過聽取報告、開展執法檢查等多種方式,督促政府及其組成部門依法行政、司法機關公正司法,確保《民法典》在我市得到全面有效執行。(責任單位: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
五、加強實施組織保障。
(十九)強化組織領導。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刻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紮實做好學習貫徹各項工作,充分發揮民法典在推進城鄉基層治理制度創新和能力建設中的重要作用。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壓緊壓實工作責任,抓實抓細抓到位,確保各項任務落實落地。(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級各部門)。
(二十)突出工作重心。要聚焦民法典總則編和各分編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義和重點問題,闡釋好民法典關於民事活動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等基本原則,闡釋好民法典關於堅持主體平等、保護財產權利、便利交易流轉、維護人格尊嚴、促進家庭和諧、追究侵權責任等基本要求,闡釋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規定新概念新精神。加強民法典重大意義的宣傳教育,引導廣大人民群眾深刻認識到民法典既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也是全體社會成員必須遵循的規範。(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級各部門)。
(二十一)深入有序推進。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紮實有序推進各項任務,確保取得實效。民法典相關業務培訓和實施準備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民法典普法宣傳工作要在12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並持續抓好落實。市委依法治市辦要牽頭抓好統籌,把民法典學習宣傳實施情況納入全面依法治市績效考核內容,對各單位學習宣傳實施情況開展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補齊短板,對問題突出的單位予以通報並督促整改。(責任單位:市委依法治市辦,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級各部門)。
一、深入開展學習教育
(一)組織民法典專題學習。把民法典納入領導幹部日常學習內容。今年9月底前,通過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集體學習、專題講座、報告會等多種形式,專題學習民法典和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法學會)。
(二)組織民法典會前學習。將民法典納入黨委(黨組)會前學法安排,把民法典學習宣傳納入本單位、本系統普法工作總體安排,結合本系統實際,採用多種形式開展學習。(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級各部門)。
(三)組織開展國家工作人員民法典學習教育。市委黨校要把民法典納入教學內容,列為培訓重點。在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考試中增設民法典考核專題內容,全面提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學習運用民法典的能力。(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黨校、市司法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級各部門)。
(四)組織開展法治工作隊伍專題學習培訓。將民法典的學習培訓作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的重要內容抓實做好,把民法典作為立法、執法、司法工作人員和律師等法律服務人員教育培訓的必訓內容,組織開展各類專題培訓,精準把握民法典最新規定和原則精神。(責任單位:市法院、市檢察院、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級有關部門)。
(五)組織開展青少年民法典學習教育。把民法典融入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各個階段,鼓勵指導各類學校開展民法典宣傳教育活動,培養青少年法治意識和法治信仰。(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團市委)。
二、切實推進普法宣傳
(六)宣傳闡釋好民法典新規定新概念新精神。將民法典作為「十四五」時期普法工作重點來抓,列為「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內容,持續抓好民法典普法宣傳工作,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群眾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
(七)深入推進民法典普法社會公益宣傳。組建成立「民法典普法宣講團」,舉辦系列民法典專題公益普法講座,組織開展青年普法志願者法治文化基層行活動,廣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宣傳教育,推動民法典進機關、進學校、進寺廟、進鄉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單位、進軍營,在全市掀起民法典學習宣傳熱潮。(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團市委、「法律七進」成員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級有關部門)。
(八)深入推進民法典新聞宣傳。組織市級主要媒體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闡釋民法典的重要意義和原則精神,及時報道我市學習貫徹實施民法典的生動實踐和亮點成效。組織各新聞網站開設學習宣傳專欄,利用微博、微信、客戶端等社交平台和宣傳標語、公益廣告、簡易讀本、案例解讀以及其他方式,廣泛宣傳民法典重大意義、特色亮點和重要條款內容。(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
(九)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組織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法學專家學者和律師開展民法典宣講活動,結合執法、司法、法律服務實踐,針對不同行業領域特點和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重點問題,挖掘總結一批典型案例,廣泛開展「以案釋法」,提高宣傳的針對性實效性。(責任單位:市司法局、「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製成員單位)。
三、著力抓好貫徹實施。
(十)加強民法典關聯、配套制度建設。清理民法典貫徹實施明顯不適應、不一致、不協調,不利於規範民事主體行為、不利於保障民事主體權益、不利於構建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有關制度措施。加強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備案審查工作,及時糾正與民法典相牴觸的制度文件。(責任單位: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司法局、市級有關部門)。
(十一)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以保證民法典有效實施為重要抓手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各行政機關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必須按照法定的範圍和界限,規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行政裁決等活動,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
(十二)加強人民法院民事司法工作。加強對涉及財產權保護、人格權保護、智慧財產權保護、生態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的民事審判和監督指導工作,及時總結髮布典型案例。依法加強綜合治理,從源頭上解決民事案件執行難問題。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審判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精準把握法律適用標準,有力保護各類民事權利。(責任單位:市法院)。
(十三)加強檢察機關民事訴訟監督和民事公益訴訟工作。加大對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監督力度,暢通司法救濟渠道,保護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合法權益。準確把握刑事案件與民事糾紛界限,加大法律監督力度,堅決防止以刑事案件名義插手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責任單位:市檢察院)。
(十四)加強民事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加強律師、公證、仲裁等服務機構和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法律專業機構、專業人員作用,加強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幫助群眾實現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完善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綜合運用人民調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全方位、多方面推進民法典實施。(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信訪局)。
(十五)加強民法典相關法律制度理論研究。舉辦民法典專題理論研討活動,組織法學專家學者結合我市法治工作實際,加強民法典研究闡釋工作,形成一批理論研究成果,為我市有效實施民法典提供理論支撐。(責任單位:市委依法治市辦、市法學會)。
四、堅決維護民法典權威
(十六)帶頭尊學守用。領導幹部要帶頭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覺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將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作為衡量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能力水平。(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依法治市辦,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級各部門)。
(十七)嚴格依法履職。嚴格遵守民法典,明確自身行為和活動的範圍和界限,不得違背法律法規隨意作出減損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合法權益或增加其義務的規定。政府部門、監察機關、司法機關要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保護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係和諧有序。(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委機關、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司法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級有關部門)。
(十八)加強人大監督。加強對《民法典》實施貫徹實施情況的監督,通過聽取報告、開展執法檢查等多種方式,督促政府及其組成部門依法行政、司法機關公正司法,確保《民法典》在我市得到全面有效執行。(責任單位: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
五、加強實施組織保障。
(十九)強化組織領導。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刻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紮實做好學習貫徹各項工作,充分發揮民法典在推進城鄉基層治理制度創新和能力建設中的重要作用。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壓緊壓實工作責任,抓實抓細抓到位,確保各項任務落實落地。(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級各部門)。
(二十)突出工作重心。要聚焦民法典總則編和各分編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義和重點問題,闡釋好民法典關於民事活動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等基本原則,闡釋好民法典關於堅持主體平等、保護財產權利、便利交易流轉、維護人格尊嚴、促進家庭和諧、追究侵權責任等基本要求,闡釋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規定新概念新精神。加強民法典重大意義的宣傳教育,引導廣大人民群眾深刻認識到民法典既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也是全體社會成員必須遵循的規範。(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級各部門)。
(二十一)深入有序推進。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紮實有序推進各項任務,確保取得實效。民法典相關業務培訓和實施準備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民法典普法宣傳工作要在12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並持續抓好落實。市委依法治市辦要牽頭抓好統籌,把民法典學習宣傳實施情況納入全面依法治市績效考核內容,對各單位學習宣傳實施情況開展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補齊短板,對問題突出的單位予以通報並督促整改。(責任單位:市委依法治市辦,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級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