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廉潔性。
(2)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支出明顯超出合法收入,差額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說明其來源合法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只有國家工作人員能構成本罪。
(4)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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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支出明顯超出合法收入,差額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說明其來源合法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只有國家工作人員能構成本罪。
(4)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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