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故意與過於自信過失的區別。
2、間接故意與過於自信的過失的區別在於:
(1)在認識因素上,二者對危害結果的認識程度不同。二者雖然都認識到結果發生的可能性,但對這種可能性是否會轉化為現實性的主觀估計是不同的。間接故意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行為人對危害結果的可能性轉化為現,實性並未產生錯誤的估計。在過於自信的場合,行為人對危害結果發生的可能性認識不足,主觀認識與客觀後果不一致,存在著認識上的錯誤。(2)在意志因素上,二者對危害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不同。間接故意行為人雖然不是希望結果發生,但也不反對或排斥結果發生。因而行為人既不採取任何防範措施,也不設法促使結果發生,而是採取一種聽之任之、漠不關心的態度。過於自信的行為人不僅不希望或放任結果發生,而且希望能夠避免結果發生,只不過由於行為人過高估計了有利因素,過低估計了不利因素,而未能實際避免結果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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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間接故意與過於自信的過失的區別在於:
(1)在認識因素上,二者對危害結果的認識程度不同。二者雖然都認識到結果發生的可能性,但對這種可能性是否會轉化為現實性的主觀估計是不同的。間接故意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行為人對危害結果的可能性轉化為現,實性並未產生錯誤的估計。在過於自信的場合,行為人對危害結果發生的可能性認識不足,主觀認識與客觀後果不一致,存在著認識上的錯誤。(2)在意志因素上,二者對危害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不同。間接故意行為人雖然不是希望結果發生,但也不反對或排斥結果發生。因而行為人既不採取任何防範措施,也不設法促使結果發生,而是採取一種聽之任之、漠不關心的態度。過於自信的行為人不僅不希望或放任結果發生,而且希望能夠避免結果發生,只不過由於行為人過高估計了有利因素,過低估計了不利因素,而未能實際避免結果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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