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經常會發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而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非常多,發生交通事故後就需要對事故的責任進行認定,交通管理部門認定事故責任後,就會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以此來進行事故賠償。而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事故認定書發下的時間是有不同規定的:
1、如果事故的肇事者沒有逃逸的,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如果事故的肇事者有逃逸行為的,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3、如果事故需要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從上術分析可以知道,交通管理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時間有三種不同的情形,所以依據具體情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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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事故的肇事者沒有逃逸的,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如果事故的肇事者有逃逸行為的,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3、如果事故需要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從上術分析可以知道,交通管理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時間有三種不同的情形,所以依據具體情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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