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1日,魏某與程某簽訂購房協議,魏某將自有房屋一套賣給程某,約定房屋總價120萬元,程某需先支付100萬元,剩餘的20萬元在房屋辦理過戶手續後再支付。協議簽訂後,程某於第二日支付了魏某購房款100萬元,魏某承諾在一個月內辦理好房屋過戶手續。
2016年11月1日,在未徵得程某同意也未告知李某的情況下,魏某將該房屋抵押給李某借款60萬元,並進行了抵押登記。後因魏某雖然將房屋交付給了程某,但遲遲未能辦理過戶,產生糾紛。
提問:程某與魏某簽訂購房協議是否有效?
【律律師解答】
程某與魏某簽訂的購買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根據《合同法》第八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應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程某已按照約定支付房款,魏某理應協助程某辦理涉案房屋的過戶手續。
提問:魏某與李某簽訂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律律師解答】
根據《擔保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以城市房地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本案中,魏某在隱瞞李某房屋已出賣的前提下,用尚未辦理過戶的房屋產權證抵押給第三人李某並進行了抵押登記,李某與魏某之間不存在惡意串通,李某是基於對魏某房權證的信任簽訂抵押合同,構成善意,故雖然魏某將房屋賣給程某在先,抵押給李某在後,但抵押合同合法有效,依法受法律保護。
提問:本案中房屋登記人魏某還能否為程某將涉案房屋辦理過戶?
【律律師解答】
涉案房屋在被解除抵押前無法實現過戶。
程某與魏某簽訂的購房協議合法有效,作為當事人的雙方無疑應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義務,程某支付了房款,魏某應按照約定為其辦理房屋過戶,雙方確立的是債權債務關係。
但是本案中,涉案房屋尚未過戶,魏某在未徵得程某同意並隱瞞李某房屋已出賣的情況下,將涉案房屋抵押給了李某並進行了抵押登記,該抵押行為有效,應受法律保護。
如果將涉案房屋順利過戶到程某的名下,必然會侵害善意第三人李某的抵押權,故因該房屋尚處於抵押期間內,無法將涉案房屋過戶至程某名下,除非魏某提前償還李某的債務,解除該房屋的抵押。
因魏某的違約行為造成程某無法實現購房目的,程某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由魏某返還房款並賠償相關經濟損失;也可以要求魏某繼續履行合同,要求魏某提前還清李某債務,解除房屋抵押,實現涉案房屋過戶。否則,抵押到期後,若魏某無法按時償還借款,涉案房屋可能面臨折價、拍賣、變賣,導致程某無法實現合同目的。
綜上,本案中的涉案房屋在解除抵押前無法實現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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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日,在未徵得程某同意也未告知李某的情況下,魏某將該房屋抵押給李某借款60萬元,並進行了抵押登記。後因魏某雖然將房屋交付給了程某,但遲遲未能辦理過戶,產生糾紛。
提問:程某與魏某簽訂購房協議是否有效?
【律律師解答】
程某與魏某簽訂的購買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根據《合同法》第八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應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程某已按照約定支付房款,魏某理應協助程某辦理涉案房屋的過戶手續。
提問:魏某與李某簽訂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律律師解答】
根據《擔保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以城市房地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本案中,魏某在隱瞞李某房屋已出賣的前提下,用尚未辦理過戶的房屋產權證抵押給第三人李某並進行了抵押登記,李某與魏某之間不存在惡意串通,李某是基於對魏某房權證的信任簽訂抵押合同,構成善意,故雖然魏某將房屋賣給程某在先,抵押給李某在後,但抵押合同合法有效,依法受法律保護。
提問:本案中房屋登記人魏某還能否為程某將涉案房屋辦理過戶?
【律律師解答】
涉案房屋在被解除抵押前無法實現過戶。
程某與魏某簽訂的購房協議合法有效,作為當事人的雙方無疑應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義務,程某支付了房款,魏某應按照約定為其辦理房屋過戶,雙方確立的是債權債務關係。
但是本案中,涉案房屋尚未過戶,魏某在未徵得程某同意並隱瞞李某房屋已出賣的情況下,將涉案房屋抵押給了李某並進行了抵押登記,該抵押行為有效,應受法律保護。
如果將涉案房屋順利過戶到程某的名下,必然會侵害善意第三人李某的抵押權,故因該房屋尚處於抵押期間內,無法將涉案房屋過戶至程某名下,除非魏某提前償還李某的債務,解除該房屋的抵押。
因魏某的違約行為造成程某無法實現購房目的,程某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由魏某返還房款並賠償相關經濟損失;也可以要求魏某繼續履行合同,要求魏某提前還清李某債務,解除房屋抵押,實現涉案房屋過戶。否則,抵押到期後,若魏某無法按時償還借款,涉案房屋可能面臨折價、拍賣、變賣,導致程某無法實現合同目的。
綜上,本案中的涉案房屋在解除抵押前無法實現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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