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其所授予的專利權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條件,而請求其通過法定程序否定該項專利權的制度。
建立專利權無效宣告制度的理論依據是:社會共有財富不能私有。(1)啟動專利權無效宣告程序的人,可以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2)受理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的機構是專利複審委員會;(3)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的理由是:獲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不具有專利法規定的實質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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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專利權無效宣告制度的理論依據是:社會共有財富不能私有。(1)啟動專利權無效宣告程序的人,可以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2)受理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的機構是專利複審委員會;(3)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的理由是:獲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不具有專利法規定的實質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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