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控股股東中惠融通進一步承諾將在2017年海洋股份實施股權分置改革後發起重大資產重組,改善海洋股份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促使海洋股份早日達到重新上市的條件。
海洋股份公告股權分置改革最終方案。
2017年2月27日,海洋股份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披露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醞釀多年的股權分置改革正式進入公眾視野。主要動議方控股股東中惠融通承諾將在2017年海洋股份實施股權分置改革後發起重大資產重組,改善海洋股份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促使海洋股份早日達到重新上市的條件。海洋股份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後,通過債務重組、現金捐贈等方式,公司的基本面將發生根本性的變化,一方面公司重整前資不抵債的局面將消除,重整前多達8億的負債將基本清零;另一方面,公司重整前的無效、低效和瑕疵資產將被剝離,大幅度降低公司後續重大資產重組的成本,提高資產經營的效率。公司管理層表示,此次調整後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是最終提交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的方案,若方案獲得通過並順利實施完成,公司流通股股東和非流通股股東利益不平衡的狀態將得到徹底解決,公司的內部治理機制也將進一步完善,相關治理制度將更有利於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股權分置改革是推動公司重新上市的關鍵步驟,解決這一歷史遺留問題後公司業務經營將重新煥發生機,步入新的務實發展道路。(來源:全景網)。
股權分置改革的必要性。
所謂股權分置,是指a股市場上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分為流通股與非流通股。股東所持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且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稱為流通股;而公開發行前股份暫不上市交易,稱為非流通股。這種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權分置狀況,為中國內地證券市場所獨有。股權分置問題被普遍認為是困擾我國股市發展的頭號難題。由於歷史原因,我國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權不能流通。由於同股不同權、同股不同利等「股權分置」存在的弊端,嚴重影響著股市的發展。股權分置在現實中體現為以下幾項弊端。一是市場供需失衡。三分之二的非流通法人股,一旦被允許賣給個人投資者並在市場流通,似乎會導致市場上股票供應的劇增,如果對股票的需求跟不上大幅度增加的供應,可能會導致股價的大跌。股權分置時刻威脅著中國證券市場的進一步發展。二是股東利益衝突。流通股與不流通法人股的長期法定分割導致上市企業在收入分配問題上面臨大股東與小股東之間的明顯及長期的利益衝突。流通股股東認為國有大股東當初上市時並沒有以現金在市場上購買股份,而是以低於真正市場價的資本估值而獲得股份及控股權,因此認為吃了虧,需要在股權分置改革時獲得補償。三是控制權僵化。三分之二的法人股不可以通過公開市場流通,這意味著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特別是其國企母公司,對上市公司具有不可動搖的控制權。具有中國特色的股權分置制度完全限制了企業控制權市場的存在與發展,有能力的大股東無法替代無能的大股東,企業也就無法在市場壓力下通過優勝劣汰而有系統地扭虧為盈,持有爛股的小股東也就無法借收購兼并來翻身,日久天長,股市也就失去活力而一蹶不振。所以,基於以上弊端,為了解決a股市場相關股東之間的利益平衡問題必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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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股份公告股權分置改革最終方案。
2017年2月27日,海洋股份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披露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醞釀多年的股權分置改革正式進入公眾視野。主要動議方控股股東中惠融通承諾將在2017年海洋股份實施股權分置改革後發起重大資產重組,改善海洋股份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促使海洋股份早日達到重新上市的條件。海洋股份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後,通過債務重組、現金捐贈等方式,公司的基本面將發生根本性的變化,一方面公司重整前資不抵債的局面將消除,重整前多達8億的負債將基本清零;另一方面,公司重整前的無效、低效和瑕疵資產將被剝離,大幅度降低公司後續重大資產重組的成本,提高資產經營的效率。公司管理層表示,此次調整後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是最終提交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的方案,若方案獲得通過並順利實施完成,公司流通股股東和非流通股股東利益不平衡的狀態將得到徹底解決,公司的內部治理機制也將進一步完善,相關治理制度將更有利於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股權分置改革是推動公司重新上市的關鍵步驟,解決這一歷史遺留問題後公司業務經營將重新煥發生機,步入新的務實發展道路。(來源:全景網)。
股權分置改革的必要性。
所謂股權分置,是指a股市場上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分為流通股與非流通股。股東所持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且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稱為流通股;而公開發行前股份暫不上市交易,稱為非流通股。這種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權分置狀況,為中國內地證券市場所獨有。股權分置問題被普遍認為是困擾我國股市發展的頭號難題。由於歷史原因,我國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權不能流通。由於同股不同權、同股不同利等「股權分置」存在的弊端,嚴重影響著股市的發展。股權分置在現實中體現為以下幾項弊端。一是市場供需失衡。三分之二的非流通法人股,一旦被允許賣給個人投資者並在市場流通,似乎會導致市場上股票供應的劇增,如果對股票的需求跟不上大幅度增加的供應,可能會導致股價的大跌。股權分置時刻威脅著中國證券市場的進一步發展。二是股東利益衝突。流通股與不流通法人股的長期法定分割導致上市企業在收入分配問題上面臨大股東與小股東之間的明顯及長期的利益衝突。流通股股東認為國有大股東當初上市時並沒有以現金在市場上購買股份,而是以低於真正市場價的資本估值而獲得股份及控股權,因此認為吃了虧,需要在股權分置改革時獲得補償。三是控制權僵化。三分之二的法人股不可以通過公開市場流通,這意味著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特別是其國企母公司,對上市公司具有不可動搖的控制權。具有中國特色的股權分置制度完全限制了企業控制權市場的存在與發展,有能力的大股東無法替代無能的大股東,企業也就無法在市場壓力下通過優勝劣汰而有系統地扭虧為盈,持有爛股的小股東也就無法借收購兼并來翻身,日久天長,股市也就失去活力而一蹶不振。所以,基於以上弊端,為了解決a股市場相關股東之間的利益平衡問題必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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