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占用河道、涉嫌倒賣土地,且體量較大、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小產權房」轟然倒下。隱患多多的小產權房面臨著嚴肅有力的打擊,違法建設的冬天已經來臨。
「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購買「小產權房」的原因無他,就是便宜。然而,貌似便宜的「小產權房」因為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不得確權發證,而成為房地產市場一個畸形的「私生子」,不受法律保護。對於房主來說,雖則「便宜」,但買房的錢也是辛苦所賺,一旦發生權屬糾紛,或面臨依法被拆除,那麼,房主的錢會不會打了水漂?這豈非因小失大。
「小產權房」的服務得不到保障。「小產權房」不僅不受法律保護,而且後遺症非常之多。拿居家過日子來說,供水、供電、供暖、物業、衛生、安全等必要保障,小產權房都得不到政府提供的優質公共服務,只能由開發商或售賣方負責。如果開發商或者售賣方不承擔這部分責任,甚至售後溜之大吉,那麼這些問題將成為購房者永久的麻煩和頭痛。
「小產權房」的質量得不到保證。有些「小產權房」沒有施工許可證、沒有科學的規劃設計、沒有嚴謹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甚至施工單位都沒有國家認證的建築施工資質,因此,房屋質量如何,只能依靠材料供應商、建築公司和開發商的良心。特別是那些建設主體不明,甚至是幾經倒手的項目,房屋質量更是大打折扣。如果將來出現牆體開裂、地基下沉、防水老化等房屋質量問題,又應該去找誰說理呢?如此想來,購買「小產權房」實在是將自己置於諸多未知的風險之中。
「小產權房」必將被歷史淘汰。2014年,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接受記者提問時明確表示,將「拆除一批,教育一片,處理一批,震懾一片,問責一批,警示一片」,把「小產權房」的違法勢頭控制住。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小產權房」將徹底失去生存的空間。
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產生的「小產權房」,勢必將在依法治國和五大發展理念的共同作用下,在付出發展代價的同時,被歷史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徹底消滅。
當政府把房價炒上4萬每平,一個工薪家庭集中三代人的合法積蓄也買不起,每個月全部工資+父母退休金也付不起月供時,小產權房就是我們普通民眾的唯一出路!但是隨著隱患增加,這個已經要拆除,還是希望政府可以有好的方法安撫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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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購買「小產權房」的原因無他,就是便宜。然而,貌似便宜的「小產權房」因為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不得確權發證,而成為房地產市場一個畸形的「私生子」,不受法律保護。對於房主來說,雖則「便宜」,但買房的錢也是辛苦所賺,一旦發生權屬糾紛,或面臨依法被拆除,那麼,房主的錢會不會打了水漂?這豈非因小失大。
「小產權房」的服務得不到保障。「小產權房」不僅不受法律保護,而且後遺症非常之多。拿居家過日子來說,供水、供電、供暖、物業、衛生、安全等必要保障,小產權房都得不到政府提供的優質公共服務,只能由開發商或售賣方負責。如果開發商或者售賣方不承擔這部分責任,甚至售後溜之大吉,那麼這些問題將成為購房者永久的麻煩和頭痛。
「小產權房」的質量得不到保證。有些「小產權房」沒有施工許可證、沒有科學的規劃設計、沒有嚴謹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甚至施工單位都沒有國家認證的建築施工資質,因此,房屋質量如何,只能依靠材料供應商、建築公司和開發商的良心。特別是那些建設主體不明,甚至是幾經倒手的項目,房屋質量更是大打折扣。如果將來出現牆體開裂、地基下沉、防水老化等房屋質量問題,又應該去找誰說理呢?如此想來,購買「小產權房」實在是將自己置於諸多未知的風險之中。
「小產權房」必將被歷史淘汰。2014年,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接受記者提問時明確表示,將「拆除一批,教育一片,處理一批,震懾一片,問責一批,警示一片」,把「小產權房」的違法勢頭控制住。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小產權房」將徹底失去生存的空間。
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產生的「小產權房」,勢必將在依法治國和五大發展理念的共同作用下,在付出發展代價的同時,被歷史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徹底消滅。
當政府把房價炒上4萬每平,一個工薪家庭集中三代人的合法積蓄也買不起,每個月全部工資+父母退休金也付不起月供時,小產權房就是我們普通民眾的唯一出路!但是隨著隱患增加,這個已經要拆除,還是希望政府可以有好的方法安撫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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