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不能做活體內耳組織病理檢查,確切診斷梅尼埃病非常困難。多少年來,人們一直在試圖建立一個診斷梅尼埃病的診斷標準,以滿足臨床需要。
1972年和1985年,美國耳鼻咽喉頭頸外科學會聽力及平衡委員會發表了關於報告梅尼埃病治療結果的標準。該標準對理解梅尼埃病及其治療非常有用。隨著知識的不斷更新,該標準需要進一步修訂。1995年該委員會確定了幾個指導原則(表2),保留和融合了1972年和1985年報告中所推薦的方法,提出了新的標準。該標準應該敘述清楚,直接可以使用,儘可能的簡單,而且有廣泛的使用範圍,不需要特殊的設備,易於進行統計學評估和比較研究結果,並能反映該病嚴重程度。
表2 1995年(ooaa—nhs)梅尼埃病診斷標準。
(1)確立性梅尼埃病:限定性梅尼埃病診斷標準,加組織病理病理學證實。實際上目前做確定性診斷是不可能的。
(2)限定性梅尼埃病:兩次或兩次以上典型的自發性眩暈發作,持續20分鐘或更長;至少有一次測聽有聽力損失;有耳鳴或耳悶;排除其它病因。
(3)懷疑梅尼埃病:一次典型的眩暈發作,至少有一次測聽有聽力損失;耳鳴或耳悶;排除其它病因。
(4)潛在性梅尼埃病:梅尼埃病型眩暈發作,不伴聽力損失;或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波動或固定;有平衡障礙但沒有典型發作;排除其它病因。
在解釋這一新標準時,委員會認為,梅尼埃病限定為特發性內淋巴水腫。臨床上有如下表現:反覆發作的,自發性陣發性眩暈,聽力損失和耳鳴。強調必須包括患耳耳鳴、耳悶或兩者都有。
典型的梅尼埃病的發作為自發性旋轉性眩暈,持續至少20分鐘,常伴虛脫、平衡障礙、噁心、嘔吐或乾嘔,但無意識喪失。在發作期總是出現水平或水平旋轉性眼震。
我國標準認為,梅尼埃病的定義是一種特發的內耳疾病,基本病理改變為膜迷路積水。臨床表現為反覆發作的旋轉性眩暈,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耳鳴和耳脹滿感。發作間期無眩暈。
診斷依據為:
(1)反覆發作的旋轉性眩暈,持續20分鐘至數小時,至少發作2次以上。常伴噁心、嘔吐、平衡障礙。無意識喪失。可伴水平或水平旋轉型眼震。
(2)至少一次純音測聽為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早期低頻聽力下降,聽力波動,隨病情進展聽力損失逐漸加重。可出現重振現象。
(3)耳鳴。間歇性或持續性,眩暈發作前後多有變化。
(4)可有耳脹滿感。
(5)排除其它疾病引起的眩暈,如位置性眩暈、前庭神經炎、藥物中毒性眩暈、突發性聾伴眩暈、椎基底動脈供血不足和顱內占位性病變等引起的眩暈。
1972年和1985年,美國耳鼻咽喉頭頸外科學會聽力及平衡委員會發表了關於報告梅尼埃病治療結果的標準。該標準對理解梅尼埃病及其治療非常有用。隨著知識的不斷更新,該標準需要進一步修訂。1995年該委員會確定了幾個指導原則(表2),保留和融合了1972年和1985年報告中所推薦的方法,提出了新的標準。該標準應該敘述清楚,直接可以使用,儘可能的簡單,而且有廣泛的使用範圍,不需要特殊的設備,易於進行統計學評估和比較研究結果,並能反映該病嚴重程度。
表2 1995年(ooaa—nhs)梅尼埃病診斷標準。
(1)確立性梅尼埃病:限定性梅尼埃病診斷標準,加組織病理病理學證實。實際上目前做確定性診斷是不可能的。
(2)限定性梅尼埃病:兩次或兩次以上典型的自發性眩暈發作,持續20分鐘或更長;至少有一次測聽有聽力損失;有耳鳴或耳悶;排除其它病因。
(3)懷疑梅尼埃病:一次典型的眩暈發作,至少有一次測聽有聽力損失;耳鳴或耳悶;排除其它病因。
(4)潛在性梅尼埃病:梅尼埃病型眩暈發作,不伴聽力損失;或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波動或固定;有平衡障礙但沒有典型發作;排除其它病因。
在解釋這一新標準時,委員會認為,梅尼埃病限定為特發性內淋巴水腫。臨床上有如下表現:反覆發作的,自發性陣發性眩暈,聽力損失和耳鳴。強調必須包括患耳耳鳴、耳悶或兩者都有。
典型的梅尼埃病的發作為自發性旋轉性眩暈,持續至少20分鐘,常伴虛脫、平衡障礙、噁心、嘔吐或乾嘔,但無意識喪失。在發作期總是出現水平或水平旋轉性眼震。
我國標準認為,梅尼埃病的定義是一種特發的內耳疾病,基本病理改變為膜迷路積水。臨床表現為反覆發作的旋轉性眩暈,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耳鳴和耳脹滿感。發作間期無眩暈。
診斷依據為:
(1)反覆發作的旋轉性眩暈,持續20分鐘至數小時,至少發作2次以上。常伴噁心、嘔吐、平衡障礙。無意識喪失。可伴水平或水平旋轉型眼震。
(2)至少一次純音測聽為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早期低頻聽力下降,聽力波動,隨病情進展聽力損失逐漸加重。可出現重振現象。
(3)耳鳴。間歇性或持續性,眩暈發作前後多有變化。
(4)可有耳脹滿感。
(5)排除其它疾病引起的眩暈,如位置性眩暈、前庭神經炎、藥物中毒性眩暈、突發性聾伴眩暈、椎基底動脈供血不足和顱內占位性病變等引起的眩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