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7個月以內可以引產,如果超過7個月(妊娠28周),則需要經過專科醫生的評估,在正規醫療機構內實施。
引產主要使用人工方法誘發子宮收縮而終止妊娠,人工方法包括藥物或器械手段促使分娩發動。如果產婦已懷孕7個月,即妊娠周期大於等於28周,此時為妊娠晚期,大多醫院不進行超過妊娠28周引產,除非胎兒有致死性畸形或者孕婦不能耐受繼續妊娠。因為此時胎兒較大、骨骼形成、胎盤成型,但宮頸未成熟,引產過程中困難較多,難度較大,潛在危險較大,易發生嚴重併發症。因此,孕晚期是否需要引產需要經過專科醫生的評估後決定,並在正規的醫療機構內實施,以降低引產對母嬰帶來的風險。
引產主要使用人工方法誘發子宮收縮而終止妊娠,人工方法包括藥物或器械手段促使分娩發動。如果產婦已懷孕7個月,即妊娠周期大於等於28周,此時為妊娠晚期,大多醫院不進行超過妊娠28周引產,除非胎兒有致死性畸形或者孕婦不能耐受繼續妊娠。因為此時胎兒較大、骨骼形成、胎盤成型,但宮頸未成熟,引產過程中困難較多,難度較大,潛在危險較大,易發生嚴重併發症。因此,孕晚期是否需要引產需要經過專科醫生的評估後決定,並在正規的醫療機構內實施,以降低引產對母嬰帶來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