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僅僅在七月,在陽春三月,下起的如絲細雨也是值得欣賞一番的,更多人的感覺我想應該還是喜歡細雨,而不喜歡暴雨,細雨帶來的是感受,知覺上的美,暴雨帶來的是心理,精神上的美,這兩種美都是缺一不可的,作家和詩人鼓吹精神上的美比知覺上的美更高尚,其實並非如此,如果沒有知覺之美,何來精神之美?難道一個乞丐會因為自己所遭受的毒打而暗自慶幸些什麼嗎?答案是否定的,除非乞丐的精神上有些問題,這也是在所難免的。無論是現實的證明,還是詩人的鼓吹,還是實事求是的要好,何必為了一時意氣,為了表明崇高的追求而去追求其不存在的東西呢?精神永遠不可能獨自存在地使人追求,「絕對精神」是個謬論,既然我們已經存在於這個世界,這已經是既成事實,我們就要學會享受這個世界,何必去學那些隱士,道士一般「修煉」,到頭來仍舊逃不出命運的最終安排,那也是人生的最後一頁,最後一課。人選擇的追求我從不否認是個人價值觀所做出的判斷,但是我也並沒有默認這一點,價值的崇高與否永遠伴隨著時代而與時俱進,這個時代就不要就做那個時代的事情,不然即使追到了那種崇高對於現時代來說也是毫無意義的?
--出自:
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