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進門,請找我。一個時期以來,極少數領導幹部插手具體案例,干預司法案件的問題,成為影響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司法權的頑疾。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動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舉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機關內部人員詢問案件記錄製度和責任追究制度。2015年,關於防止干預司法的三項規定相繼出台,成為規範司法行為、維持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
最近,最高人民檢察院首次通報執行三項規定的情況,發表了6起檢察官違反三項規定的典型案例,其中既有領導幹部介入檢察案件,也有檢察官詢問司法案件,與律師交往不當的案例。
有的因違反三條規定而被黨紀政務處分,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負面案例,有的根據要求記錄報告免責追究的正面案例。
打招呼要求工作多來自熟人。
2017年1月,某市檢察官副檢察長劉某受託,找到該市某區檢察官副檢察長田某,幫助嫌疑犯張某受到輕微訴訟,爭取緩期執行。田某隨後找到案件公訴人高某某,在有證據的情況下,兩人在起訴書中認定張某某等因合法生產而非法儲存爆炸物,本應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張某某被判緩刑。2018年12月,田某、高某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19年5月,劉某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後,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名,被判處25年徒刑。
2015年10月,某縣檢察院調查監督科科長吳某知道吳某發等行為有挑釁性事件的嫌疑,不能按照法律規定撤銷事件,但他妨礙了同學和朋友的愛情,接受了受賄,擅自向縣局治安大隊發行了《檢察建議》,說嫌疑犯吳某發行犯罪情節輕微,不起訴或免除刑事處罰的處理,吳某發行事件被撤銷了。2018年9月,吳某被開除黨籍,被開除公職處分後,因非法行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從最高檢查發表的這6個案例來看,違反三個規定的行為,無論是問案件還是委託工作,來自熟人。有些問題來自上司或同級領導,有些來自同事、部下,有些來自同學、朋友、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等。
值得注意的是,案例中涉案人員多為關鍵少數,有檢察長、副檢察長等領導幹部,有業務部門負責人和案件負責人。這些人在重要的崗位上,掌握司法權力,容易成為熟人吸引和狩獵的對象。面對他人的請求,失去原則和立場,往往容易滑入司法腐敗的深淵。
- 範文問答
- 答案列表
淺談對三個規定的認識 12篇[朗讀]
學習「三個規定」心得體會近日,我所組織民警職工認真學習了《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等三個文件,現按照要求將心得體會彙報如下:
一、學習「三個規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監獄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認識「三個規定」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帶頭執行落實「三個規定」,將其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基本要求。
二、貫徹「三個規定」要堅守底線對於非正常途徑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預司法、插手案件等行為,要堅持司法責任底線思維,堅決拒絕並如實記錄填報。還要向社會宣示,無論什麼人,無論職務高低、親疏遠近,都不應通過非正當途徑打探案情,這樣做不僅自己會被填報登記,還會對正常開展工作造成影響?
三、本人鄭重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通過認真對照檢查,本人不存在違反「三個規定」。
的情況;二是本人今後將認真貫徹落實「三個規定」的精神,勇於同違反規定的人和事作鬥爭,堅決按照規定的要求登記和上報。
三是積極向親朋好友宣傳「三個規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
一、學習「三個規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監獄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認識「三個規定」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帶頭執行落實「三個規定」,將其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基本要求。
二、貫徹「三個規定」要堅守底線對於非正常途徑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預司法、插手案件等行為,要堅持司法責任底線思維,堅決拒絕並如實記錄填報。還要向社會宣示,無論什麼人,無論職務高低、親疏遠近,都不應通過非正當途徑打探案情,這樣做不僅自己會被填報登記,還會對正常開展工作造成影響?
三、本人鄭重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通過認真對照檢查,本人不存在違反「三個規定」。
的情況;二是本人今後將認真貫徹落實「三個規定」的精神,勇於同違反規定的人和事作鬥爭,堅決按照規定的要求登記和上報。
三是積極向親朋好友宣傳「三個規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
建立干預司法防火牆。
2015年,中辦國辦、中央政法委、二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檢查、公安部、國安部、司法部)分別發行了《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事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詢問事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相關人員、中介機構接觸交往行為的一些規定》。
這三條規定要求領導幹部介入司法、內部人員詢問事件,與當事人、律師等不正當交往行為,司法人員必須積極記錄報告,進行通報和責任追究。
在通報案例中,某市人民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違反三項規定的事件非常特別。其涉及的5名院人員中,一人受到處分,另外4人不僅沒有被追究責任,還受到表揚。
2018年6月,某市檢察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給轄區內某基層檢察官王某打電話,詢問其所做的侑某是否隱瞞犯罪所得案件,王某表示該案件將依法處理。2019年5月,陳某又給管轄區內的一位基層檢察官鄧某等兩人打電話,詢問柳某是否能照顧虛假訴訟、欺詐、挑釁事件,鄧某等兩人拒絕,告訴陳某不要說話。2019年7月,陳某再次給管轄區內的一位基層檢察官劉某打電話,詢問陳某華是否可以在陳某華被監禁前安排會見家人,劉某拒絕。王某、鄧某、劉某均向市檢察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的違問題、干預事件行為作了記錄報告。
最終處理結果也形成了明確的比較:陳某違反三項規定和其他違反紀律的問題,免除了法律警察支隊的政委職務,被開除了黨籍。王某等4名檢察官自覺抵制來自上級機關部門負責人的違規問題和干預事件行為,被該市檢察院充分肯定。
三條規定是防止領導幹部干預活動、出手具體處理的有力措施,也是防止檢察人員走上違紀違法的道路,促進公正廉潔的,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措施。最高檢察局負責人表示,嚴格執行三項規定是防止檢察官被包圍,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
潘毅琴認為,在深入執行三項規定的同時,嚴格處理事件紀律,規範司法行為,提高事件質量,加強司法公正,形成社會信任和共識:找不到人,不轉材料,不影響公正的事件。
2015年,中辦國辦、中央政法委、二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檢查、公安部、國安部、司法部)分別發行了《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事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詢問事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相關人員、中介機構接觸交往行為的一些規定》。
這三條規定要求領導幹部介入司法、內部人員詢問事件,與當事人、律師等不正當交往行為,司法人員必須積極記錄報告,進行通報和責任追究。
在通報案例中,某市人民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違反三項規定的事件非常特別。其涉及的5名院人員中,一人受到處分,另外4人不僅沒有被追究責任,還受到表揚。
2018年6月,某市檢察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給轄區內某基層檢察官王某打電話,詢問其所做的侑某是否隱瞞犯罪所得案件,王某表示該案件將依法處理。2019年5月,陳某又給管轄區內的一位基層檢察官鄧某等兩人打電話,詢問柳某是否能照顧虛假訴訟、欺詐、挑釁事件,鄧某等兩人拒絕,告訴陳某不要說話。2019年7月,陳某再次給管轄區內的一位基層檢察官劉某打電話,詢問陳某華是否可以在陳某華被監禁前安排會見家人,劉某拒絕。王某、鄧某、劉某均向市檢察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的違問題、干預事件行為作了記錄報告。
最終處理結果也形成了明確的比較:陳某違反三項規定和其他違反紀律的問題,免除了法律警察支隊的政委職務,被開除了黨籍。王某等4名檢察官自覺抵制來自上級機關部門負責人的違規問題和干預事件行為,被該市檢察院充分肯定。
三條規定是防止領導幹部干預活動、出手具體處理的有力措施,也是防止檢察人員走上違紀違法的道路,促進公正廉潔的,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措施。最高檢察局負責人表示,嚴格執行三項規定是防止檢察官被包圍,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
潘毅琴認為,在深入執行三項規定的同時,嚴格處理事件紀律,規範司法行為,提高事件質量,加強司法公正,形成社會信任和共識:找不到人,不轉材料,不影響公正的事件。
雲南省看守所召開全體民警對「三個規定」執行情況學習貫徹落實的部署會議,旨在把脈前進方向、釐清工作思路,嚴格規範執行「三個執行」,築牢廉潔執法的「防火牆」。通過學習,我深刻領會和全面把握「三個規定」精神實質,將紀律規定印在心中、挺在面前,堅決築牢思想防線。
一、「三個規定」是新時代公正廉潔執法的有力制度保障
《公安機關內部人員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將各級領導幹部在線索核查、案件辦理環節為案件當事人請託說情,要求辦案人員或辦案單位負責人私下會見案件當事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授意、縱容身邊工作人員或親屬為案件當事人請託說情,為地方利益或部門利益超越職權對案件處理提出傾向性意見或具體要求等,定性為領導幹部違法干預司法活動,並要求辦案人員全面、如實記錄,司法機關每季度向黨委政法委報告。《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提出了司法機關內部人員「三不得」、司法機關辦案人員「三應當」的要求。即:司法機關內部人員不得違反規定過問和干預其他人員正在辦理的案件,不得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轉遞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案件當事人說情打招呼;辦案人員應當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對干預、說情或打探案情應當予以拒絕,對不以正當程序轉。
遞涉案材料的應當告知其依照程序辦理。對辦案人員不如實記錄的責罰和如實記錄的保護,也作出了明確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明確了禁止司法人員接觸交往的具體情形:泄露辦案工作秘密,向案件當事人推薦、介紹訴訟代理人、律師,為律師、中介組織介紹案件,接受案件當事人、律師等請客送禮,向案件當事人、律師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在委託評估、拍賣等活動中徇私舞弊等,並明確了違反該禁令的處罰措施。「三個規定」擲地有聲、切實可行,為把權力切實關進「牢籠」里提供了堅實的制度遵循。
二、「三個規定」是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執法權的堅實保障
「三個規定」堅持問題導向,對症下藥、堵塞漏洞、精準施策,把「嚴」的要求貫穿始終,一抓到底,抓出實效,切實維護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通過強化思想政治引領,狠抓專項整治工作,切實增強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通過專項整治深入分析執行「三個規定」存在的突出問題,完善各項制度,理順工作機制,紮實補齊短板。同時,通過激勵民警如實記錄和抵制干預過問行為,加強制度設計與解讀,健全對記錄違規干預過問案件民警的保護和激勵機制,確保人民警察依法履行執法職責。通過加大司法公開力度,從源頭上減少違規過問案件問題發生,及時發布典型案例,加大通報力度,引導民警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
三、「三個規定」是踐行「兩個維護」的重要基石
通過專項整治深入分析執行「三個規定」存在的突出問題也是堅決踐行「兩個維護」的重要檢驗。要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就要嚴格落實記錄報告制度,對需記錄和報告的事項,監督民警如實記錄、及時報告,確保民警依法履行執法職責,堅持嚴查重處,對插手、干預司法的違紀違法案件,以及與當事人、律師等。
有違規接觸交往行為的案件「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要健全完善責任倒查機制,對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說情、打探、泄露、干預案件,不當接觸交往當事人等違紀違法行為,出現不按規定記錄,遲報、漏報、瞞報等違規情節的,通過通報、曝光、紀律處分等手段,進行嚴肅處理。通過組合拳組合陣的形式解決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鐵有痕。
總之,「三個規定」旨在從司法機關外部、公安機關內部和辦案人員自身三個層面阻斷影響獨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體式保障司法機關獨立公正司法的制度體系,對於防止司法案件受到違規干預和司法人員被「圍獵」,保障獨立、公正、廉潔司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一、「三個規定」是新時代公正廉潔執法的有力制度保障
《公安機關內部人員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將各級領導幹部在線索核查、案件辦理環節為案件當事人請託說情,要求辦案人員或辦案單位負責人私下會見案件當事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授意、縱容身邊工作人員或親屬為案件當事人請託說情,為地方利益或部門利益超越職權對案件處理提出傾向性意見或具體要求等,定性為領導幹部違法干預司法活動,並要求辦案人員全面、如實記錄,司法機關每季度向黨委政法委報告。《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提出了司法機關內部人員「三不得」、司法機關辦案人員「三應當」的要求。即:司法機關內部人員不得違反規定過問和干預其他人員正在辦理的案件,不得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轉遞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案件當事人說情打招呼;辦案人員應當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對干預、說情或打探案情應當予以拒絕,對不以正當程序轉。
遞涉案材料的應當告知其依照程序辦理。對辦案人員不如實記錄的責罰和如實記錄的保護,也作出了明確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明確了禁止司法人員接觸交往的具體情形:泄露辦案工作秘密,向案件當事人推薦、介紹訴訟代理人、律師,為律師、中介組織介紹案件,接受案件當事人、律師等請客送禮,向案件當事人、律師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在委託評估、拍賣等活動中徇私舞弊等,並明確了違反該禁令的處罰措施。「三個規定」擲地有聲、切實可行,為把權力切實關進「牢籠」里提供了堅實的制度遵循。
二、「三個規定」是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執法權的堅實保障
「三個規定」堅持問題導向,對症下藥、堵塞漏洞、精準施策,把「嚴」的要求貫穿始終,一抓到底,抓出實效,切實維護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通過強化思想政治引領,狠抓專項整治工作,切實增強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通過專項整治深入分析執行「三個規定」存在的突出問題,完善各項制度,理順工作機制,紮實補齊短板。同時,通過激勵民警如實記錄和抵制干預過問行為,加強制度設計與解讀,健全對記錄違規干預過問案件民警的保護和激勵機制,確保人民警察依法履行執法職責。通過加大司法公開力度,從源頭上減少違規過問案件問題發生,及時發布典型案例,加大通報力度,引導民警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
三、「三個規定」是踐行「兩個維護」的重要基石
通過專項整治深入分析執行「三個規定」存在的突出問題也是堅決踐行「兩個維護」的重要檢驗。要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就要嚴格落實記錄報告制度,對需記錄和報告的事項,監督民警如實記錄、及時報告,確保民警依法履行執法職責,堅持嚴查重處,對插手、干預司法的違紀違法案件,以及與當事人、律師等。
有違規接觸交往行為的案件「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要健全完善責任倒查機制,對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說情、打探、泄露、干預案件,不當接觸交往當事人等違紀違法行為,出現不按規定記錄,遲報、漏報、瞞報等違規情節的,通過通報、曝光、紀律處分等手段,進行嚴肅處理。通過組合拳組合陣的形式解決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鐵有痕。
總之,「三個規定」旨在從司法機關外部、公安機關內部和辦案人員自身三個層面阻斷影響獨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體式保障司法機關獨立公正司法的制度體系,對於防止司法案件受到違規干預和司法人員被「圍獵」,保障獨立、公正、廉潔司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近日,我所組織民警職工認真學習了《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等三個文件,現按照要求將心得體會彙報如下:
一、學習「三個規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監獄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認識「三個規定」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帶頭執行落實「三個規定」,將其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基本要求。
二、貫徹「三個規定」要堅守底線對於非正常途徑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預司法、插手案件等行為,要堅持司法責任底線思維,堅決拒絕並如實記錄填報。還要向社會宣示,無論什麼人,無論職務高低、親疏遠近,都不應通過非正當途徑打探案情,這樣做不僅自己會被填報登記,還會對正常開展工作造成影響?
三、本人鄭重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通過認真對照檢查,本人不存在違反「三個規定」的情況。
二是本人今後將認真貫徹落實「三個規定」的精神,勇於同違反規定的人和事作鬥爭,堅決按照規定的要求登記和上報。
三是積極向親朋好友「三個規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
一、學習「三個規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監獄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認識「三個規定」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帶頭執行落實「三個規定」,將其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基本要求。
二、貫徹「三個規定」要堅守底線對於非正常途徑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預司法、插手案件等行為,要堅持司法責任底線思維,堅決拒絕並如實記錄填報。還要向社會宣示,無論什麼人,無論職務高低、親疏遠近,都不應通過非正當途徑打探案情,這樣做不僅自己會被填報登記,還會對正常開展工作造成影響?
三、本人鄭重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通過認真對照檢查,本人不存在違反「三個規定」的情況。
二是本人今後將認真貫徹落實「三個規定」的精神,勇於同違反規定的人和事作鬥爭,堅決按照規定的要求登記和上報。
三是積極向親朋好友「三個規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