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干預司法防火牆。
2015年,中辦國辦、中央政法委、二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檢查、公安部、國安部、司法部)分別發行了《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事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詢問事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相關人員、中介機構接觸交往行為的一些規定》。
這三條規定要求領導幹部介入司法、內部人員詢問事件,與當事人、律師等不正當交往行為,司法人員必須積極記錄報告,進行通報和責任追究。
在通報案例中,某市人民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違反三項規定的事件非常特別。其涉及的5名院人員中,一人受到處分,另外4人不僅沒有被追究責任,還受到表揚。
2018年6月,某市檢察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給轄區內某基層檢察官王某打電話,詢問其所做的侑某是否隱瞞犯罪所得案件,王某表示該案件將依法處理。2019年5月,陳某又給管轄區內的一位基層檢察官鄧某等兩人打電話,詢問柳某是否能照顧虛假訴訟、欺詐、挑釁事件,鄧某等兩人拒絕,告訴陳某不要說話。2019年7月,陳某再次給管轄區內的一位基層檢察官劉某打電話,詢問陳某華是否可以在陳某華被監禁前安排會見家人,劉某拒絕。王某、鄧某、劉某均向市檢察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的違問題、干預事件行為作了記錄報告。
最終處理結果也形成了明確的比較:陳某違反三項規定和其他違反紀律的問題,免除了法律警察支隊的政委職務,被開除了黨籍。王某等4名檢察官自覺抵制來自上級機關部門負責人的違規問題和干預事件行為,被該市檢察院充分肯定。
三條規定是防止領導幹部干預活動、出手具體處理的有力措施,也是防止檢察人員走上違紀違法的道路,促進公正廉潔的,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措施。最高檢察局負責人表示,嚴格執行三項規定是防止檢察官被包圍,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
潘毅琴認為,在深入執行三項規定的同時,嚴格處理事件紀律,規範司法行為,提高事件質量,加強司法公正,形成社會信任和共識:找不到人,不轉材料,不影響公正的事件。
2015年,中辦國辦、中央政法委、二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檢查、公安部、國安部、司法部)分別發行了《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事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詢問事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相關人員、中介機構接觸交往行為的一些規定》。
這三條規定要求領導幹部介入司法、內部人員詢問事件,與當事人、律師等不正當交往行為,司法人員必須積極記錄報告,進行通報和責任追究。
在通報案例中,某市人民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違反三項規定的事件非常特別。其涉及的5名院人員中,一人受到處分,另外4人不僅沒有被追究責任,還受到表揚。
2018年6月,某市檢察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給轄區內某基層檢察官王某打電話,詢問其所做的侑某是否隱瞞犯罪所得案件,王某表示該案件將依法處理。2019年5月,陳某又給管轄區內的一位基層檢察官鄧某等兩人打電話,詢問柳某是否能照顧虛假訴訟、欺詐、挑釁事件,鄧某等兩人拒絕,告訴陳某不要說話。2019年7月,陳某再次給管轄區內的一位基層檢察官劉某打電話,詢問陳某華是否可以在陳某華被監禁前安排會見家人,劉某拒絕。王某、鄧某、劉某均向市檢察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的違問題、干預事件行為作了記錄報告。
最終處理結果也形成了明確的比較:陳某違反三項規定和其他違反紀律的問題,免除了法律警察支隊的政委職務,被開除了黨籍。王某等4名檢察官自覺抵制來自上級機關部門負責人的違規問題和干預事件行為,被該市檢察院充分肯定。
三條規定是防止領導幹部干預活動、出手具體處理的有力措施,也是防止檢察人員走上違紀違法的道路,促進公正廉潔的,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措施。最高檢察局負責人表示,嚴格執行三項規定是防止檢察官被包圍,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
潘毅琴認為,在深入執行三項規定的同時,嚴格處理事件紀律,規範司法行為,提高事件質量,加強司法公正,形成社會信任和共識:找不到人,不轉材料,不影響公正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