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有位官人因事外出,回到家中後發現自己的妻子慘遭殺害,奇怪的是只見屍身不見頭顱。他趕忙跑去通知岳父、岳母。岳父、岳母認為女兒是女婿殺的,就向郡府狀告女婿。嫌疑人受到嚴刑拷打後只得認了罪,案子似乎就這樣了結了。但郡府里有一個從事對此表示懷疑,他對太守說:「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希望能緩一緩,再徹底追查一下。況且作為丈夫,誰又會忍心殺害自己的妻子呢?縱使因為夫妻之間感情不和加害於她,也應該找到一些將來能夠逃脫罪責的藉口,或者推說病死,或者偽說意外暴死。現在他殺了妻子留下了屍身而扔掉了頭顱,不合情理。因此,從事請求重新審理此案。」太守一聽言之有理,便批准重審。
從事接過此案後,便對城裡從事殯葬行業的人員普遍地進行了一次調查,請他們提供最近一段時期承辦的殯葬、遷墳情況的書面材料,並且一一當面詢問:「你們在給人家辦喪事時,見到有什麼可疑的地方了嗎?」其中一人回答道:「前不久,去給一個富商家辦喪事時,他們跟我說家裡死了一個奶媽。當我把棺材抬出去時,感覺很輕,似乎裡面沒有裝人。現在那口棺材就埋在某地。」從事立即派人跟隨著那人,掘開墳墓,開棺一看,裡面果然只有一個女人頭。他讓嫌疑犯前來辨認,嫌疑犯回答說這不是他妻子的頭。於是從事把那個富商抓起來審問,他不得不交代了通姦殺人的罪行。原來,富商和嫌疑人妻子通姦,為了達到永遠相互廝守的目的,不惜殺害自家奶媽,並把她的頭裝進棺材裡埋了,把嫌疑人妻子的衣服穿在了奶媽的屍體上,抬到嫌疑人的家中,並將嫌疑人妻子隱藏在自己家中?
富商自以為得計,沒想到聰明反被聰明誤,這個案子終被從事偵破,為疑犯洗清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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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從事奇計破案[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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