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的相應規定: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通常情況下,如果我們想要解除合同的話,可以是因為一些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的無法實現,在這個時候破產重組會有一個過程,首先是破產然後才是重組之前所簽訂的合同都已經無法生效了。
本文來源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 法律問答
- 答案列表
破產重組是合同解除理由嗎[朗讀]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