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經濟補償金,還是補繳社保,在勞動仲裁中,證明不了勞動關係,一切都白扯,這是最基本的門檻證據。很多朋友覺得,只要上班期間,公司正常發工資就行,有沒有簽勞動合同也不是那麼在意。但真有一天公司拖欠工資、甚至違法辭退員工,想去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合法勞動權益時,發現連最入門級的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不齊全,那還怎麼維護?
如果在入職一家公司後,超過一個月公司都還沒有跡象和你簽訂勞動合同的話,那麼我們既要開始留意準備保存以下證據,別怕麻煩,有備無患。
武漢勞動仲裁糾紛律師告訴大家剛入職時可以收集的材料:
一、應聘時的登記表/員工檔案表、錄用/入職通知。這些證據如果是紙質的,記得一定要拍照,能複印最好。如果是簡訊、郵件信息,那麼就保存好原始記錄。
二、廠牌、工衣及其他和公司相關的證據。這些證據主要是證明自己是公司的員工,證明所在部門和崗位等等,廠牌上最好能有公司的印章。如果沒有,最好還得拍一些公司工作環境中其他帶著這種廠牌的員工照片,因為很多公司廠牌上並沒有蓋章,所以我們還得證明公司使用的都是這類廠牌。
三、公司發放物品簽收表、入職培訓記錄、員工手冊簽收記錄。因為這些基本上都會要求我們簽字,而且上面不止一個人簽字,所以我們在簽字時一定要記得拍照,要包含公司信息。
四、公司和你簽訂的其他協議。無論這類協議時候規範,都記得要拍照保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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