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計算】共同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的提起。
(1)共同侵權行為包括共同加害行為和共同危險行為,共同侵權行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2)共同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訴訟屬於必要共同訴訟,全體共同侵權行為人為連帶共同被告:
a.賠償權利人起訴部分共同侵權人的,法院應當追加其他共同侵權人作為共同被告;
b.賠償權利人在訴訟中放棄對部分共同侵權人的訴訟請求,對被放棄訴訟請求的被告應當承擔的賠償份額(責任範圍難以確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權人承擔同等責任)其他共同侵權人免責(不再承擔連帶責任);同時,法院有釋明義務,應當將放棄訴訟請求的法律後果告知賠償權利人,並將放棄訴訟請求的情況在法律文書中敘明。
【律師提示】。
對於共同侵權行為的被告必須一併起訴;放棄某一個被告即放棄了相應賠償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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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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