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用房的產權證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俗稱國土證),二是房屋產權證(俗稱房產證)。對拆遷安置用房產權證的辦理應當由拆遷人上報相關資料,被拆遷人應予以配合。對拆遷安置用房產權證的辦理應當在安置用房交付使用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
拆遷安置用房的產權證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俗稱國土證),二是房屋產權證(俗稱房產證)。
對拆遷安置用房產權證的辦理應當由拆遷人上報相關資料,被拆遷人應予以配合。
對拆遷安置用房產權證的辦理應當在安置用房交付使用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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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用房如何辦理產權證[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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