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如果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2、除此之外,還可參照下列情況認定勞動關係:
(1)工資支付憑證或職工工資表。
(2)工作證、服務證等能證明身份的證件。
(3)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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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合同怎樣確定勞動關係[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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