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相冊存身份證銀行卡照片,瞬間被轉走一萬多元,咋回事。
如今的智慧型手機功能越來越強大,通過手機來辦理各種業務也是越來越方便,雖然不需要去現場,但是必要的手續還是要有的,那麼身份證就是不可或缺的資料之一,於是就有了手機拍照身份證上傳相關業務平台的操作,照片自然就留在了手機相冊內,同樣需要拍照的可能還有根據不同業務需要的不同資料照片,比如銀行卡的卡面信息等。這些重要信息照片的存儲可能會讓機主很方便,隨用隨傳,但是問題來了,在手機被別人拿走的情況下也方便了別有用心的人。
2018年7月24日,青島鐵路運輸法院審理了一起盜竊案件,就是因為被告人拿走了被害人的手機,利用手機相冊存儲的身份證和銀行卡信息,通過一系列的操作,盜取了被害人微信和支付寶里的錢共計10200元。被告人陳某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罰金2萬元。
2018年3月27日,被告人陳某某在青島站準備乘坐g188次列車前往北京,在西候車室排隊檢票過程中,發現被害人張某起身排隊進站時手機滑落在座位底下,此時的張某並未意識到手機掉在了地上,拿著行李繼續隨著人群往前走。
被告人趁機坐到了張某剛才坐的座位上,然後將掉落的手機撿起裝到了自己的口袋,檢票進站後將手機關機。
張某上車後發現手機不見了,借用同行人員手機撥打自己的手機已關機,隨後下車尋找未果,再次上車後通過電話報警。
而此時的被告人在列車開車後,打開了張某的手機,通過多次嘗試,破解了手機圖案解鎖設置,進入自動登陸的微信,打開了「錢包」功能,因張某設置了生物識別,被告人無法進入,遂退出了微信,又打開了手機相冊,發現了張某的身份證和銀行卡照片,於是,被告人打開了手機上自動登錄的支付寶,看到支付寶里有13700元餘額,就決定將錢占為己有。
隨後,被告人便利用張某的身份證、銀行卡信息和手機號,重新修改了張某的微信、支付寶支付密碼,新綁定了手機相冊里的銀行卡,將支付寶里的錢轉到了新綁定的銀行卡,又通過掃描二維碼付款的方式分兩次將10200元轉到了自己的微信錢包里。
完成這一系列的操作後,被告人再次將手機關機,並取出了手機卡。被害人張某購買新手機補辦手機卡後,登錄微信和支付寶發現錢被轉走了,再次報警。
4月5日,被告人陳某某乘坐火車時被民警抓獲。
被告人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殊不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到案後,被告人積極賠償了被害人的損失,並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法院綜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等因素,作出了如上判決。(青島鐵路運輸法院劉磊 盛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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