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裝房以次充好,購房者可以通過購房合同維權。購買精裝房要再簽合同時約定裝修細則和個人權利的行使。家建議,以詳細條款將裝修所涉及的難題,如:材料品牌、材料質量、環保、維修等問題,寫進合同。這樣不僅減少了交房時問題的發生,更確保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時下的精裝房,是個全新的置業模式,購房者在選購精裝房時,往往不能稱心如意,開發商承諾的精裝房裝修標準,到交付時卻並不合格,甚至還存在質量問題。
對於精裝房來說,裝修的標準和交付後的效果,並沒有一個客觀的標準化的界定,往往見仁見智,有人喜歡絢麗的裝修,但是有人卻崇尚簡樸,希望大房敞亮。如何滿足大多數人的喜好,也是一大難題。
有律師認為,精裝修房應不同於一般的商品房,對其「可以交付使用」的理解應該是,消費者在開發商交房後,可以直接入住。如果因為存在裝修質量問題,造成消費者在約定的交房期後仍無法直接入住,就應該視為延期交房,消費者可以根據購房合同的有關條款,維護自己的權益,並取得相應的經濟賠償。
精裝房不精易出現質量問題。
2009年,張先生購買了某房開公司開發的精裝修期房,根據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2010年6月30日為交房日期。在約定的交房時間,開發商發來通知,稱該精裝修房已經通過了「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可以交付使用」。一周後,當張先生前去辦理收房手續時,卻發現該精裝修房存在多處裝修質量問題,如天花板漏水脫落、地板不平整、地腳線和瓷磚破損等。對此,張先生認為,在這種情況下,他無法入住,該精裝修房實際上還沒有達到交付使用的條件,應該屬於延期交房,開發商應承擔違約責任。根據張先生反映的情況,房開公司隨即派人對房屋裝修進行整修,並酌情減免張先生的部分物業費作為補償。張先生雖然收了房,但房屋因質量問題無法入住,房開公司整修的時間是否也屬於延期交房時間,對於精裝修房「可以交付使用」應如何理解。
裝修材料「打馬虎眼」以次充好。
2003年5月28日,張小姐在位於小天竺的某看中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精裝小戶型。售樓小姐曾表示,開發商提供的精裝房的裝修檔次全部是按500元/平方米提供的,材料也是選最好的。於是張小姐放心的交了定金。
6月2日,張小姐按約定的時間到售樓部準備簽定購房合同。在仔細看過開發商提供的合同文本後,張小姐發現所簽合同規定,交房後若出現裝修問題時,開發商將按照裝修差價的雙倍額對購房者給予賠付。對裝修差價如何界定,開發商沒有明確的說明。合同中沒有對裝修的具體費用和所用材料進行必要的說明,只提供了所用材料的品牌和型號。張小姐要求開發商提供裝修時所用材料的型號、品牌、等外品還是等內品、價格等詳情。由於雙方意見無法達成一致,致使購房合同沒有簽定。在多次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張小姐決定放棄買房。可開發商卻以張小姐違約為由拒絕退還定金。
精裝房最容易出現問題的地方在於裝修,而裝修又是屬於事前行為,購房者並不能有效參與和監督,是裝修過程「暗箱操作」,那麼怎樣避免此類情況呢?
購買精裝房要再簽合同時約定裝修細則和個人權利的行使。
購房合同應註明裝修細則。
專家建議,以詳細條款將裝修所涉及的難題,如:材料品牌、材料質量、環保、維修等問題,寫進合同。這樣不僅減少了交房時問題的發生,更確保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首先,在合同中應明確工程適用的施工規範,可參照建設部頒布的《住宅裝飾裝修施工規範》;
其次,合同中應明確工程驗收標準,地區裝飾裝修質量檢驗規定的,最好以規定為標準;通常情況下,精裝修房的質量驗收標準可參照《高級裝飾工程驗收標準》來進行約定。
第三,合同中應明確裝飾工程的監理公司,要求開發商最後出具合法監理公司的報告。
第四,應約定違約責任。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對違反裝飾、裝修標準約定的情況處理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一種是雙方自行約定。如果選擇第一種,務必明確價格標準;如果選擇雙方約定,除對裝飾裝修及設備價值的約定要詳盡外,一定要明確具體的違約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精裝修房一般都有樣板間,但樣板間往往與購房者收到的房屋之間會存在或多或少的差異,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最好問清楚實際房屋與樣板間之間的差異,必要時要求房開公司將相關承諾寫入合同附件。如果遇到項目變更,合同中則要有裝修項目變更的約定,說明裝修改動應簽署工程變更單,以明確改動的項目和時間。
裝修材料如慢性中毒如何防範於未然。
購房者眼睛所能看到的隱患可以事先避免,但是對於交付後出現的空氣品質問題,卻是他們不能預計的,遇到這類問題又該如何解決呢?
根據目前國家頒布的《十種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國家標準》以及《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這些是強制執行的行業法規,消費者在購房合同中應標明:首先,開發商購買的材料必須符合上述標準的要求;其次,工程竣工後開發商應根據國家標準請權威機構進行室內環境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如果開發商不能提供工程使用材料的有害物質檢測報告,或者最後提供的室內空氣檢測報告超過國家標準,都屬於違約行為。
另外,住宅裝修的保修也應該在合同里特別註明。由於一些工程項目在短期內不會暴露出問題,因此在竣工驗收時也就不能立即查出是否存在質量問題,而必須通過使用才能發現,這就涉及了保修的問題。目前國家規定住宅的裝修保修期為兩年,因此在合同中不僅要標明保修期限,還應寫明如牆體、地面等具體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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