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是家庭財產保險
家庭財產保險簡稱家財險,是個人和家庭投保的最主要險種。凡存放、坐落在保險單列明的地址,屬於被保險人自有的家庭財產,都可以向保險人投保家庭財產保險。
1、可保財產。
(1)自有居住房屋。
(2)室內裝修、裝飾及附屬設施。
(3)室內家庭財產。
2、特保財產。
(1)農村家庭存放在院內的非動力農機具、農用工具和已收穫的農副產品。
(2)個體勞動者存放在室內的營業器具、工具、原材料和商品。
(3)代他人保管的財產或與他人共有的財產。
(4)須與保險人特別約定才能投保的財產。
3、不保財產。
(1)金銀、珠寶、首飾、古玩、貨幣、古書、字畫等珍貴財物(價值太大或無固定價值)。
(2)貨幣、儲蓄存摺、有價證券、票證、文件、帳冊、圖表、技術資料等(不是實際物資)。
(3)違章建築、危險房屋、以及其他處於危險狀態的財產。
(4)摩托車、拖拉機或汽車等機動車輛,尋呼機、手機等無線通訊設備和家禽家畜(其他財產保險範圍)。
(5)食品、煙酒、藥品、化妝品,以及花、鳥、魚、蟲、樹、盆景等(無法鑑定價值)。
4、保險責任:
(1)火災保險的四項基本風險。
(2)其他列明的自然災害:龍捲風、洪水、海嘯、地面突然塌陷、崖崩、泥石流、突發性滑坡、雪災、雹災、冰凌。
(3)外界建築倒塌(保險建築自行倒塌不賠)。
(4)暴風、暴雨造成房屋主要結構倒塌。
(5)施救所致的損失和費用。
二、家庭財產保險除外責任有哪些
除外責任:
1、原因免除。
(1)戰爭風險戰爭:戰爭、敵對行為、軍事行動、武裝衝突、罷工、盜搶。
(2)核輻射。
(3)故意行為:被保險人或其家庭成員、寄居人、僱傭人的違法、犯罪故意行為。
2、損失免除。
(1)間接損失。
(2)地震所致損失。
(3)家用電器本身損毀。
(4)暴風、暴雨所致露堆財產損失。
(5)洪水所致江河岸邊財產的損失。
(6)其他所列保險責任以外損失。
根據被保險人的不同需要,家庭財產保險可以分為普通家庭財產保險(保險期限為1年期)、定期還本家庭財產保險(保險期限為1年期、3年期和5年期)。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根據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確定,並且按照保險單上規定的保險財產項目分別列明。普通家庭財產保險保險費依照保險人規定的家庭財產保險費率計算。被保險人應當在起保當天一次繳清保險費。定期還本家庭財產保險以保險儲金交納保險費。每千元保險金額的保險儲金,1年期為47元,3年期為45元,5年期為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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