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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保護令有什麼作用[朗讀]
【人身安全保護令】
一、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是法院為了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確保婚姻案件訴訟程序的正常進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一旦你的申請被受理,人民法院就會做出以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通過以下方式保護申請人的人身安全:
(1)禁止被申請人毆打、威脅申請人或申請人的親友;
(2)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申請人,或者與申請人或者可能受到傷害的未成年子女進行不受歡迎的接觸;
(3)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生效期間,一方不得擅自處理價值較大的夫妻共同財產;
(4)有必要的並且具備條件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暫時搬出雙方共同的住處;
(5)禁止被申請人在距離下列場所200米內活動:申請人的住處、學校、工作單位或其他申請人經常出入的場所;
(6)必要時,責令被申請人自費接受心理治療;
為保護申請人及其特定親屬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二、做出以上裁定後,人民法院會將人身安全保護裁定抄送你所在轄區公安機關的同時,告知轄區的公安機關保持警覺,履行保護義務。
三、如果被申請人在人身安全裁定生效期間,繼續騷擾受害人、毆打或者威脅受害人及其親屬、威逼受害人撤訴或放棄正當權益,或有其他拒不履行生效裁定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視其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或者告知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訴。
一、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是法院為了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確保婚姻案件訴訟程序的正常進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一旦你的申請被受理,人民法院就會做出以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通過以下方式保護申請人的人身安全:
(1)禁止被申請人毆打、威脅申請人或申請人的親友;
(2)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申請人,或者與申請人或者可能受到傷害的未成年子女進行不受歡迎的接觸;
(3)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生效期間,一方不得擅自處理價值較大的夫妻共同財產;
(4)有必要的並且具備條件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暫時搬出雙方共同的住處;
(5)禁止被申請人在距離下列場所200米內活動:申請人的住處、學校、工作單位或其他申請人經常出入的場所;
(6)必要時,責令被申請人自費接受心理治療;
為保護申請人及其特定親屬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二、做出以上裁定後,人民法院會將人身安全保護裁定抄送你所在轄區公安機關的同時,告知轄區的公安機關保持警覺,履行保護義務。
三、如果被申請人在人身安全裁定生效期間,繼續騷擾受害人、毆打或者威脅受害人及其親屬、威逼受害人撤訴或放棄正當權益,或有其他拒不履行生效裁定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視其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或者告知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訴。
【人身安全保護令】。
一、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是法院為了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確保婚姻案件訴訟程序的正常進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一旦你的申請被受理,人民法院就會做出以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通過以下方式保護申請人的人身安全:
(1)禁止被申請人毆打、威脅申請人或申請人的親友;
(2)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申請人,或者與申請人或者可能受到傷害的未成年子女進行不受歡迎的接觸;
(3)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生效期間,一方不得擅自處理價值較大的夫妻共同財產;
(4)有必要的並且具備條件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暫時搬出雙方共同的住處;
(5)禁止被申請人在距離下列場所200米內活動:申請人的住處、學校、工作單位或其他申請人經常出入的場所;
(6)必要時,責令被申請人自費接受心理治療;
為保護申請人及其特定親屬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二、做出以上裁定後,人民法院會將人身安全保護裁定抄送你所在轄區公安機關的同時,告知轄區的公安機關保持警覺,履行保護義務。
三、如果被申請人在人身安全裁定生效期間,繼續騷擾受害人、毆打或者威脅受害人及其親屬、威逼受害人撤訴或放棄正當權益,或有其他拒不履行生效裁定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視其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或者告知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訴。
一、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是法院為了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確保婚姻案件訴訟程序的正常進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一旦你的申請被受理,人民法院就會做出以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通過以下方式保護申請人的人身安全:
(1)禁止被申請人毆打、威脅申請人或申請人的親友;
(2)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申請人,或者與申請人或者可能受到傷害的未成年子女進行不受歡迎的接觸;
(3)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生效期間,一方不得擅自處理價值較大的夫妻共同財產;
(4)有必要的並且具備條件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暫時搬出雙方共同的住處;
(5)禁止被申請人在距離下列場所200米內活動:申請人的住處、學校、工作單位或其他申請人經常出入的場所;
(6)必要時,責令被申請人自費接受心理治療;
為保護申請人及其特定親屬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二、做出以上裁定後,人民法院會將人身安全保護裁定抄送你所在轄區公安機關的同時,告知轄區的公安機關保持警覺,履行保護義務。
三、如果被申請人在人身安全裁定生效期間,繼續騷擾受害人、毆打或者威脅受害人及其親屬、威逼受害人撤訴或放棄正當權益,或有其他拒不履行生效裁定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視其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或者告知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的規定,人身保護令全稱人身安全保護令,當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申請頒布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院通過他來保護你的安全。
人身保護令主要通過四個措施來保護你:
第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第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第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第四,保護你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法院作出後,會直接送達被申請人,還會送給公安機關、村委會、居委會等,由多方力量一起協助實施保護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人身保護令主要通過四個措施來保護你:
第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第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第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第四,保護你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法院作出後,會直接送達被申請人,還會送給公安機關、村委會、居委會等,由多方力量一起協助實施保護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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