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商一致解除。
(2)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
(3)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4)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符合解除條件的,合同自通知達到對方時解除;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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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解除條件有哪些?解除權人應當如何使用[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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