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鄉》是現代文學家魯迅於1921年創作的一篇短篇小說,小說表達了作者對現實的強烈不滿和改造舊社會、創造新生活的強烈願望。那麼《故鄉》原文賞析是什麼呢?
《故鄉》原文賞析是什麼。
1、小說寫「我」「回到相隔二千餘里,別了二十餘年的故鄉」,通過自己在故鄉的所見所聞表達了離鄉多年後重新回鄉的一番物是人非的感慨。
2、小說一開始所極力渲染的那種悲涼的氣氛,是為後面的感慨作渲染和鋪墊:「時候既然是深冬……沒有一些活氣。」這也正是「我」此次回鄉的悲涼心境的反映。作者忍不住懷疑「這可是我二十年來時時記得的故鄉?」旋即轉入對故鄉的回憶:「我的故鄉好得多了。」但又恍然意識到,「故鄉本也如此」,只不過是「我」的心境變化而已,「因為我這次回鄉,本來就沒什麼好心緒」
3、這「心境的變化」表明了「我」在經過了二十多年的離本鄉、「走異路,逃異地」,到現代都市「尋求別樣的人們」這一段隱藏在小說背後的曲折經歷之後,卻仍然在為生活而「辛苦輾轉」的失落和悲哀,而這一切正是作為一個現代知識分子的普遍困惑和迷茫。
4、帶著這樣的心緒,「我」回到了久別的故鄉,心中自然感到了無限的淒涼。在這個意義上,「回鄉」也正是「尋夢」,從而帶有了一層形而上的人生況昧,表達了一個出走異鄉的現代文明人對於故鄉的眷戀,一種難以割捨的鄉土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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