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患者曾經輸液九天,雖然沒有發熱,能否還要求繼續輸液治療,不能混為一談,要求依據患者的詳細狀況來選擇。
假設肺炎患者經過輸液治療後,病情曾經清楚好轉,感染的症狀曾經消逝,如咳嗽、咳痰、胸痛等,肺部影像學審核顯示病灶清楚吸收,血慣例等目的也恢復正常,通常不要求再繼續輸液治療。此時可以遵醫囑改為口服用藥,直至肺炎完全康復。
假設肺炎患者經過輸液治療後,病情有所緩解,但尚未完全康復,或許病情相對較重,普通會建議繼續輸液治療,直到病情清楚改善,再改為口服藥物治療。
假設肺炎患者經過輸液治療後,病情沒有清楚改善甚至減輕,或許要求改換藥物或更改治療方案,詳細能否要求繼續輸液要求由醫生選擇。
綜述,肺炎患者能否要求繼續輸液治療,要求由醫生依據患者的詳細狀況來選擇,患者不應該自行中止治療,以免影響治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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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病患沒有發熱但已輸液九天,還需繼續輸液嗎[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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