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腿骨折後末尾正常行走的時期取決於骨折的嚴重水平、治療方式及恢復狀況,普通要求 3 個月左右。
小腿骨折通常要求手術切開復位和內固定治療,術後經常使用石膏或支具固定 6~8 周,以確保骨折部位堅持穩如泰山,防止再次移位。
骨折術後 2 個月左右,可以在拐杖或助行器輔佐下部分負重行走,但行走時期不宜過長,防止過度勞累。術後 個月左右,假設 x
線顯示骨折癒合良好,可以嘗試逐漸參與負重,直至完全負重行走。
但是,關於一些骨折比擬嚴重,或兼并骨質疏鬆、糖尿病等疾病的患者,骨折癒合時期或許會延伸,要求更長時期的康復。另外,一些老年人或體質較弱的患者,在骨折恢復時期要求留意增強營養,補充足夠的鈣質和維生素 d,以促進骨折癒合。
綜述,小腿骨折後末尾正常行走的時期因人而異,要求在醫生的指點下啟動康復訓練,並活期啟動 x 線審核,以確保骨折順利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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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腿骨折後多長時間可以開始正常行走[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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