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切實提升人民群眾風險防範意識,積極推進非法集資源頭治理,根據處非辦《關於開展今年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活動月活動的通知》文件精神,現結合街道實際,特制訂如下方案。
一、活動目的
今年是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收官之年,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任務艱巨、責任重大。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當前,非法集資案件高發多發,涉及領域眾多,形勢不容樂觀,必須進一步加強源頭防控,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是年度重要宣傳活動之一,在增強公眾風險防範意識、提高風險識別能力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各村、社區、相關站所要充分認識做好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的重要意義,在往年工作基礎上,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開展多層次、全方位、覆蓋廣的宣傳活動,確保組織有力、分工明確,形成上下合力、同頻共振,推動活動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二、活動主題
緊緊圍繞「守住錢袋子,護好幸福家」主題,結合防疫抗疫戰疫、復工復產復市等新形勢、新特點、新要求,認真謀劃,創新舉措,紮實開展針對性宣傳工作。
三、活動時間
今年6月為擴大宣傳聲勢,形成工作合力,確定6月15日為集中宣傳日,要集中發聲,掀起宣傳高潮。要把宣傳月活動納入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常態化工作機制,與時俱進,常抓常新,做成響亮品牌。同時,要搞好日常宣傳,保持合理頻次,做到有序推進。要科學安排年度宣傳活動內容,注重將宣傳教育與非法集資監測預警、風險排查、案件處置以及網際網路金融專項整治等工作有機結合。
四、活動內容
(一)聚焦宣傳重點。
一是聚焦重點領域,針對網絡信貸、私募基金、養老服務、虛擬貨幣、區塊鏈、電子商務等行業領域,注重防範利用疫情、復工復產等噱頭開展非法集資風險。二是聚焦重點人群,著力加大老年人、青年學生、待業人員、退休人員等群體的宣傳力度,根據不同受眾的認知特點和接受習慣,差異化開展宣傳。三是聚焦重點區域,對社(村)區辦公樓、公交站點、小商場、電梯間等人流量較大地區,加大宣傳力度,不留宣傳死角。
(二)拓寬宣傳渠道。
一是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公交、移動媒體等宣傳陣地,全年開展常態化宣傳.二是積極拓展新媒體、自媒體,通過微信、微博、短視頻軟體等渠道,擴大宣傳觸及面,加強精準推送宣傳。三是加強公共場所宣傳,充分發動一線部門、社區志願者等基層力量,通過線上線下方式組織開展好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村屯、進網點、進家庭「七進」宣傳活動;通過社區宣傳欄、村鎮大喇叭、學校課堂等宣傳媒介功能,增強宣傳滲透力。各村、社區、各相關站所應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和要求,鼓勵開展靈活多樣的「非接觸」宣傳,減少人員聚集。
(三)創新宣傳形式。
要將專業知識轉化為群眾喜聞樂見的語言和形式,提升宣傳效果。可通過短視頻、微動漫、公益廣告、主題海報、「蹭熱點」文案等形式,推出更多接地氣的宣傳作品。探索開展知識問答等趣味活動,拉近宣傳距離、搞活宣傳形式,提升互動性和群眾參與感。
(四)豐富宣傳內容。
為使宣傳內容豐富生動、深入人心,省處非辦組織印製了-批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手冊,已陸續發往各地,供各地在開展宣傳活動中使用。同時,國家處非聯辦整理出了今年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海報及文字材料,請各村、社區、相關站所依據百度網盤連結和提取碼自行下載使。鼓勵各村、社區、相關站所積極製作宣傳海報、圖片、動畫、文字等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宣傳資料,推進宣傳工作進一步具象化、生動化、生活化。
五、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相關站所務必要高度重視,切實增強做好宣傳月活動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相關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職責,加強活動的督辦落實,要強化部門聯動,做好各項宣傳活動的協調配合,確保方案郎署要求真正落到實處。
(二)創先工作思路。各村、社區、相關站所要進一步拓寬擴大宣傳渠道和隊伍,創新宣傳形式。宣傳媒介由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向網絡、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拓展。宣傳隊伍要運用通俗、生動、形象、易懂的群眾語言,利用一切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宣傳。針對不同地區和人群,區分運用不同宣傳渠道和形式,使宣傳真正「貼近基層、貼近群眾、貼近生活」,形成多層次、立體化、全方位的宣傳格局,確保宣傳教育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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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方案[朗讀]
針對當前非法集資和電信網絡詐騙手段的多樣性,為了更好保護張巷鎮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張巷鎮多舉措開展相關活動。
加強形式多樣性的宣傳,提高群眾防範意識。張巷鎮利用鎮、村、組三級微信普法塔群,手機簡訊,qq群、農民講師團、鎮法律宣講團、發放宣傳單、懸掛橫幅和張貼小漫畫、觀看法律小視頻等多種手段加大宣傳,張巷鎮發送手機簡訊5000多條,、開展講座22起,組織觀看防範非法集資和電信網絡詐騙小視頻12次,發放傳單10000份,懸掛橫幅22條,張貼漫畫幅,通過宣傳,群眾防範意識有所提高。
加強聯動,同防同治。張巷鎮綜治辦聯合所、、法庭、所在地的金融機構、保險業務金融網點、運營商、院及村(居)委會聯合排查,一經發現,堅決取締,形成點面結合的聯防同治機制。
加強形式多樣性的宣傳,提高群眾防範意識。張巷鎮利用鎮、村、組三級微信普法塔群,手機簡訊,qq群、農民講師團、鎮法律宣講團、發放宣傳單、懸掛橫幅和張貼小漫畫、觀看法律小視頻等多種手段加大宣傳,張巷鎮發送手機簡訊5000多條,、開展講座22起,組織觀看防範非法集資和電信網絡詐騙小視頻12次,發放傳單10000份,懸掛橫幅22條,張貼漫畫幅,通過宣傳,群眾防範意識有所提高。
加強聯動,同防同治。張巷鎮綜治辦聯合所、、法庭、所在地的金融機構、保險業務金融網點、運營商、院及村(居)委會聯合排查,一經發現,堅決取締,形成點面結合的聯防同治機制。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於防範非法集資的決策部署,按照打防結合、以防為主的原則,著力營造全社會共同防範非法集資的良好氛圍,保持對非法集資活動的高壓震懾態勢。
(二)工作原則。
通過一個月全縣覆蓋城鄉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危害性的認識和對非法集資行為的識別能力,增強風險防範和投資損益自我承擔的責任意識,構建立體化、信息化預警體系。
二、活動時間
(一)動員部署階段。
縣處非辦根據本方案,制定具體,開展動員工作,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組織。
(二)組織實施階段。
處非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全面組織開展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
(三)總結提高階段。
在總結宣傳月活動工作經驗做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健全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工作長效機制。
三、活動主要內容
1.相關政府網站刊登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公益廣告,選登典型案例,邀請有關部門負責人、專家與網民在線進行互動交流。
2.通過在《報》、縣電視台刊登、播放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公益廣告,結合典型案例,介紹非法集資、非法證券、非法保險的危害和識別方法。
3.以投(融)資理財信息諮詢、網絡借貸、私募投資、交易場所、民辦教育、擔保、養老、殯葬、房地產等案件高發領域為防範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政策法規和業務宣傳,引導投資人樹立依法維權,理性維權意識。
4.開展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資訊信息清理工作,確保超市、商場、集市、公園等人群密集場所無非法集資廣告,引導媒體樹立自律意識,不承攬、不刊登涉嫌非法集資的廣告。
5.突出抓好處非宣傳進社區進居民小區工作,選擇中心城區1-2條主幹道,連續1個月投放打擊非法集資公益平面廣告。同時,每周至少一天,在車站、市場、商場等人群集中區域設置宣傳點,開展現場諮詢,並發放防範制非法集資宣傳單。
6.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的宣傳教育,引導其自覺遠離非法集資、抵制非法集資,為社會公眾樹立榜樣。
7.將防範非法集資列入對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引導學生認識到金融產品、金融活動必須由持有金融牌照的機構從事。
8.縣處非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結合行業工作特點,制定本行業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方案,與全縣宣傳活動同步組織,既要面向行業內,也要面向全社會,重點要針對本行業已出現的案件或風險,組織系統內以及所主(監)管的機構利用營業網點、網站、行業性報刊、廣播電視等載體,多渠道、多形式進行專題宣傳和警示教育。
四、工作分工
縣處非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分工,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業宣傳教育工作。具體工作分工如下:
縣處非辦:負責制定活動方案並組織實施,統籌安排全縣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聯合開展工作,負責組織小額貸款、保險行業開展宣傳活動,重點抓好保險業從業人員和互助保險等領域的案件警示教育。
縣人民法院:負責根據審判和執行工作實際情況,組織全院幹部職工開展案例警示教育。
縣人民檢察院:負責根據檢查工作實際情況,組織全院幹部職工開展開展案例警示教育。
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安排《報》、縣廣播電視台參與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
縣委政法委:負責會同縣委群工部,根據維穩工作實際情況,組織開展警示教育。
縣委群工部:負責會同縣委政法委,根據維穩工作實際情況,組織開展警示教育。
縣發改局:負責組織安排業務管轄範圍內的宣傳活動。
縣經信局:負責組織安排全縣工業、信息產業、中小企業開展宣傳活動。
縣教體局:負責組織安排全縣教育系統開展宣傳活動。
縣公安局:負責根據案偵、處置等工作實際情況,組織安排幹部職工通過案例開展警示教育。
縣民政局:負責組織安排全縣民政系統開展和參與宣傳活動。
縣財政局:負責落實處非宣傳工作經費。
縣住建局:負責組織安排在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開展宣傳活動。
縣農牧局:負責組織安排全縣農業、畜牧系統開展宣傳活動,重點抓好農村合作(會)社等領域的案件警示教育。
縣林業局:負責組織安排全縣林業系統開展宣傳活動,重點抓好託管造林、林權轉讓等領域的案例警示教育。
縣商務局:負責組織安排全縣商貿流通業開展宣傳活動,重點抓好商品現貨、融資租賃、典當、拍賣等領域的案件警示教育。
縣文廣新局:負責組織安排全縣文化系統開展宣傳活動。
縣工商質監局:負責組織安排全縣工商系統開展宣傳活動,負責在活動期間加強對各類涉嫌非法集資廣告的清理工作。
縣法制辦:負責組織開展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中的知識普及工作。
人民銀行縣支行:負責組織安排縣內人行系統開展宣傳活動,重點抓好以第三方支付為代表的案例警示教育。
縣銀監辦:負責組織全縣銀行系統開展宣傳教育活動,重點抓好銀行業從業人員參與非法集資、p2p網絡借貸等案例警示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認真組織務求實效。
全縣各處非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活動要求,積極參與,明確工作職責,確保宣傳月活動平穩、有序、有效開展。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協同配合,形成合力,大力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擴大影響力和宣傳覆蓋面。
(二)及時報送工作情況。
全縣各處非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在宣傳活動月中要注意收集各類文字、圖像資料,及時通過簡報等形式報告活動開展情況。活動結束後,要整理活動成果,形成工作總結,於6月8日下午5:00前通過黨政網報送縣處非辦(縣金融國資局)。
(三)加強督導保證質量。
縣處非辦將抽調人員組成督導工作組對各成員單位處非宣傳工作進行督導,通過督導推動處非宣傳月活動紮實有效開展。
(四)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
各成員單位要以活動開展為契機,加強橫向溝通交流,注重借鑑其它地區、行業好的經驗做法,推動宣傳教育工作長期化、經常化、規範化,切實提高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風險的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從源頭上有效遏制住非法集資現象高發勢頭。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於防範非法集資的決策部署,按照打防結合、以防為主的原則,著力營造全社會共同防範非法集資的良好氛圍,保持對非法集資活動的高壓震懾態勢。
(二)工作原則。
通過一個月全縣覆蓋城鄉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危害性的認識和對非法集資行為的識別能力,增強風險防範和投資損益自我承擔的責任意識,構建立體化、信息化預警體系。
二、活動時間
(一)動員部署階段。
縣處非辦根據本方案,制定具體,開展動員工作,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組織。
(二)組織實施階段。
處非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全面組織開展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
(三)總結提高階段。
在總結宣傳月活動工作經驗做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健全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工作長效機制。
三、活動主要內容
1.相關政府網站刊登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公益廣告,選登典型案例,邀請有關部門負責人、專家與網民在線進行互動交流。
2.通過在《報》、縣電視台刊登、播放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公益廣告,結合典型案例,介紹非法集資、非法證券、非法保險的危害和識別方法。
3.以投(融)資理財信息諮詢、網絡借貸、私募投資、交易場所、民辦教育、擔保、養老、殯葬、房地產等案件高發領域為防範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政策法規和業務宣傳,引導投資人樹立依法維權,理性維權意識。
4.開展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資訊信息清理工作,確保超市、商場、集市、公園等人群密集場所無非法集資廣告,引導媒體樹立自律意識,不承攬、不刊登涉嫌非法集資的廣告。
5.突出抓好處非宣傳進社區進居民小區工作,選擇中心城區1-2條主幹道,連續1個月投放打擊非法集資公益平面廣告。同時,每周至少一天,在車站、市場、商場等人群集中區域設置宣傳點,開展現場諮詢,並發放防範制非法集資宣傳單。
6.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的宣傳教育,引導其自覺遠離非法集資、抵制非法集資,為社會公眾樹立榜樣。
7.將防範非法集資列入對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引導學生認識到金融產品、金融活動必須由持有金融牌照的機構從事。
8.縣處非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結合行業工作特點,制定本行業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方案,與全縣宣傳活動同步組織,既要面向行業內,也要面向全社會,重點要針對本行業已出現的案件或風險,組織系統內以及所主(監)管的機構利用營業網點、網站、行業性報刊、廣播電視等載體,多渠道、多形式進行專題宣傳和警示教育。
四、工作分工
縣處非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分工,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業宣傳教育工作。具體工作分工如下:
縣處非辦:負責制定活動方案並組織實施,統籌安排全縣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聯合開展工作,負責組織小額貸款、保險行業開展宣傳活動,重點抓好保險業從業人員和互助保險等領域的案件警示教育。
縣人民法院:負責根據審判和執行工作實際情況,組織全院幹部職工開展案例警示教育。
縣人民檢察院:負責根據檢查工作實際情況,組織全院幹部職工開展開展案例警示教育。
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安排《報》、縣廣播電視台參與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
縣委政法委:負責會同縣委群工部,根據維穩工作實際情況,組織開展警示教育。
縣委群工部:負責會同縣委政法委,根據維穩工作實際情況,組織開展警示教育。
縣發改局:負責組織安排業務管轄範圍內的宣傳活動。
縣經信局:負責組織安排全縣工業、信息產業、中小企業開展宣傳活動。
縣教體局:負責組織安排全縣教育系統開展宣傳活動。
縣公安局:負責根據案偵、處置等工作實際情況,組織安排幹部職工通過案例開展警示教育。
縣民政局:負責組織安排全縣民政系統開展和參與宣傳活動。
縣財政局:負責落實處非宣傳工作經費。
縣住建局:負責組織安排在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開展宣傳活動。
縣農牧局:負責組織安排全縣農業、畜牧系統開展宣傳活動,重點抓好農村合作(會)社等領域的案件警示教育。
縣林業局:負責組織安排全縣林業系統開展宣傳活動,重點抓好託管造林、林權轉讓等領域的案例警示教育。
縣商務局:負責組織安排全縣商貿流通業開展宣傳活動,重點抓好商品現貨、融資租賃、典當、拍賣等領域的案件警示教育。
縣文廣新局:負責組織安排全縣文化系統開展宣傳活動。
縣工商質監局:負責組織安排全縣工商系統開展宣傳活動,負責在活動期間加強對各類涉嫌非法集資廣告的清理工作。
縣法制辦:負責組織開展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中的知識普及工作。
人民銀行縣支行:負責組織安排縣內人行系統開展宣傳活動,重點抓好以第三方支付為代表的案例警示教育。
縣銀監辦:負責組織全縣銀行系統開展宣傳教育活動,重點抓好銀行業從業人員參與非法集資、p2p網絡借貸等案例警示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認真組織務求實效。
全縣各處非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活動要求,積極參與,明確工作職責,確保宣傳月活動平穩、有序、有效開展。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協同配合,形成合力,大力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擴大影響力和宣傳覆蓋面。
(二)及時報送工作情況。
全縣各處非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在宣傳活動月中要注意收集各類文字、圖像資料,及時通過簡報等形式報告活動開展情況。活動結束後,要整理活動成果,形成工作總結,於6月8日下午5:00前通過黨政網報送縣處非辦(縣金融國資局)。
(三)加強督導保證質量。
縣處非辦將抽調人員組成督導工作組對各成員單位處非宣傳工作進行督導,通過督導推動處非宣傳月活動紮實有效開展。
(四)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
各成員單位要以活動開展為契機,加強橫向溝通交流,注重借鑑其它地區、行業好的經驗做法,推動宣傳教育工作長期化、經常化、規範化,切實提高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風險的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從源頭上有效遏制住非法集資現象高發勢頭。
為貫徹落實《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規劃綱要(2010-2015年)》精神,全面深入推動保險業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提高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的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按照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的統籌部署,我會定於2013年5月在全國集中開展保險業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方式及內容
各保險機構要充分利用網站、刊物、微博、簡訊平台等媒介,以各分支機構、營業網點等為重點,利用條幅、展板、電子顯示屏等載體,對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與非法集資相關的金融知識、近年來查處的保險業典型非法集資案件等進行宣傳警示,提高保險從業人員、保險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識別能力,自覺遠離和抵制非法集資。
二、組織實施及檢查
各保監局、各保險機構應制定本轄區、本系統宣傳教育活動計劃與方案,並認真組織實施。各保監局要主動加強與各地政府、宣傳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和工作聯動,推進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月活動深入開展;要認真督促、指導轄內機構開展本次活動,並定期進行檢查,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各保險機構要將工作責任落實到部門、分支機構和個人,切實、有效地開展好本次活動。
三、報告和總結
各保監局、各保險公司應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和做法,並於6月15日前將本轄區、本系統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工作情況報送至保監會,文件電子版(可附帶圖片、視頻等)通過保監會電子文件傳輸系統報送信息模塊報送至保監會稽查局。
各保監局、各保險機構應增強大局意識,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將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納入日常工作內容,建立健全常態化宣傳機制,以各種形式定期開展普法教育、保險政策宣傳和非法集資風險提示,保護好保險消費者的切身利益,維護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一、活動方式及內容
各保險機構要充分利用網站、刊物、微博、簡訊平台等媒介,以各分支機構、營業網點等為重點,利用條幅、展板、電子顯示屏等載體,對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與非法集資相關的金融知識、近年來查處的保險業典型非法集資案件等進行宣傳警示,提高保險從業人員、保險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識別能力,自覺遠離和抵制非法集資。
二、組織實施及檢查
各保監局、各保險機構應制定本轄區、本系統宣傳教育活動計劃與方案,並認真組織實施。各保監局要主動加強與各地政府、宣傳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和工作聯動,推進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月活動深入開展;要認真督促、指導轄內機構開展本次活動,並定期進行檢查,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各保險機構要將工作責任落實到部門、分支機構和個人,切實、有效地開展好本次活動。
三、報告和總結
各保監局、各保險公司應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和做法,並於6月15日前將本轄區、本系統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工作情況報送至保監會,文件電子版(可附帶圖片、視頻等)通過保監會電子文件傳輸系統報送信息模塊報送至保監會稽查局。
各保監局、各保險機構應增強大局意識,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將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納入日常工作內容,建立健全常態化宣傳機制,以各種形式定期開展普法教育、保險政策宣傳和非法集資風險提示,保護好保險消費者的切身利益,維護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和防範打擊非法集資總體部署,進一步發揮宣傳輿論引導工作(簡稱宣傳工作)的重要作用,深化宣傳動員,強化輿論攻勢,營造濃厚氛圍,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協調指導下,通過開展一系列貼近基層、貼近群眾、貼近生活,形式新穎、渠道多樣、內容豐富的宣傳教育活動,使全縣各鄉鎮(街道辦)、各部門深刻認清當前非法集資的嚴峻形勢,增強做好防範和處置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幫助社會公眾提高金融法律知識水平和風險識別能力;警示企業不組織不參與非法集資,自覺遠離和抵制非法集資。
二、宣傳內容
(一)非法集資相關概念知識。包括基本概念、特徵、形式、危害等,教育群眾要通過合法途徑進行投資理財、理性投資。
(二)非法集資防範知識。包括辨別技巧、舉報途徑及獎勵辦法等,警示企業不組織不參與非法集資,強化社會監督,及時及早發現非法集資案件線索。
(三)非法集資典型案例。以案說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慣用伎倆,揭示非法集資的欺騙性和風險性,引導人民群眾自覺抵制非法集資。
三、工作任務
本次活動由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處非辦,設在縣政府金融辦)統一協調指導,各鄉鎮(街道辦)、各成員單位按照本宣傳工作方案要求具體實施開展,主要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5月11日-5月15日)縣處非辦根據工作實際及時組織成員單位、金融機構和類金融機構等結合創城工作、平安建設等組成的志願服務隊,在開展志願服務活動時針對不同群體,廣泛開展防範非法集資宣傳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鄉村、進工地、進寺院、進市場、進娛樂場所等活動。
(一)開展進機關活動。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在機關辦公大樓門口、走廊等地通過led、展板、橫幅等方式實時播放防範非法集資知識和向過往幹部職工及家屬宣傳防範非法集資知識,提高機關工作人員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號召幹部職工積極行動起來參與到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的行動中,鼓勵從自身做起,加強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和影響身邊群眾,共同維護社會穩定和諧。(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辦,各成員單位)。
(二)開展進企業活動。利用企業員工上下班高峰期間,在各大產業園、創業園、工廠等門口,向廣大職工講解非法集資的主要特徵及主要表現形式,識別合法金融活動與非法集資活動的不同,提醒大家要自覺抵制、遠離非法集資,對「高額回報」「一夜暴富」的所謂投資項目一定要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責任單位:縣工信局)。
(三)開展進學校活動。向民辦教育機構教師及學生普及非法集資、非法校園貸的特徵、屬性及表現形式,號召在校學生正確認識非法校園貸的危害性,自覺樹立抵制非法集資的思想防線。(責任單位:縣教育局)。
(四)開展進家庭活動。深入居民家庭,充分揭示不法分子宣傳造勢、包裝項目、挪用資金的慣用伎倆,及「畫餅造勢--吸金--挪用--跑路」的犯罪套路,以一些身邊常見的非法集資案例提醒居民遠離非法集資,不要貪圖一時的小利而給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向居民提供可以面向社會公眾吸收存款或銷售理財產品的機構類型及簡單實用的防範非法集資知識。(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辦)。
(五)開展進社區活動。深入居民社區和商場開展防範非法集資宣傳志願服務活動,通過設立諮詢台、現場講解、派發宣傳資料、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舉辦講座等方式,向社區居民、過往市民和沿街商戶宣傳講解非法集資的特點、危害、欺騙性、風險性和識別方法等知識,耐心細緻地解答群眾的提問、諮詢,引導公眾樹立合法合規的投資意識,提高風險識別和防範能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辦)。
(六)開展進鄉村活動。在農村集市人流密集處,面向農民群體,通過發放宣傳單頁、手冊、布袋及小禮品等方式,向群眾宣傳防範非法集資的識別技巧,待別是對農民合作社打著農民合作金融的旗號,超範圍經營對外吸收資金的行為要高度警惕、自覺遠離。另外,充分發揮鄉鎮幹部、村兩委、駐村幫扶工作隊和基層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及農金室職能,向農村群眾介紹正規投資理財產品,拓寬農民投資理財渠道,為農民家庭的理財需求找到安全出口。(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辦,縣扶貧辦,縣政府金融辦)。
宣傳部門按照工作職能,加強廣播電視宣傳,在電視台和廣播電台等定時不定時播放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工作動態、宣傳片和宣傳標語。
文體廣電和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工作職能,加強對媒體廣告發布情況的監測和檢查,依法查處和整治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的違法廣告。同時文體廣電部門做好宣傳進娛樂場所工作,市場監管部門做好宣傳進市場工作。
其他各成員單位按照工作職能,在各行業領域充分利用各類媒體、電子顯示屏、微信公眾號等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廣泛開展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鄉村、進工地、進寺院、進市場、進娛樂場所等活動,打好宣傳組合拳。
第二階段(5月15日-5月25日)本階段按照國家、省市縣相關處非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組織各成員單位集中在人員密集的地方(縣城中心綠地廣場等)開展大型集中宣傳活動,由縣處非辦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第三階段(5月25日-12月30日)處非宣傳與日常工作相結合,促進宣傳工作常態化。要把處非宣傳融入工作例會、學習教育、專題培訓等日常工作,對非法集資活動開展不間斷排查,形成點面結合、條塊結合,實現宣傳範圍無縫隙、全覆蓋;日常宣傳與專題宣傳相結合,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流動宣傳與固定陣地相結合,打造長期宣傳平台,推動全縣建立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鄉鎮(街道辦)、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當前形勢下防控非法集資風險的嚴峻性和緊迫性,把防控非法集資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實落實鄉鎮政府主體責任,發揮行業部門優勢,充分利用各類宣傳方式,有效擴大社會影響,提高社會公眾的法律金融知識和風險防範意識,從源頭上遏制非法集資高發蔓延勢頭。
(二)明確重點,創新方式。各鄉鎮(街道辦)、各成員單位要針對投資理財、網絡借貸平台、私募基金、農民專業合作社、房地產、民辦教育等重點行業領域,針對農村地區、工業園區等重點地區,針對虛擬貨幣、消費返利、養老服務等重點行為,針對老年人、農民等易受侵害的重點群體,進行重點宣傳。在加大傳統媒體宣傳力度的同時,要善於運用新興媒體交互、即時、快捷的傳播優勢,拓展網絡、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宣傳陣地,推動宣傳教育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鄉村、進工地、進寺院、進市場、進娛樂場所等活動,提高社會公眾識別非法集資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公眾「理性投資、風險自擔」的意識。
(三)落實責任,加強督查。各鄉鎮(街道辦)、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工作檯賬,創新宣傳方式,不僅要對本單位、本系統、監管行業人員宣傳到位,還要做好家屬親友的宣傳教育工作。各鄉鎮(街道辦)、各成員單位做到定人、定時、定量(宣傳覆蓋人群不少於50%),縣處非辦將會同相關部門通過現場調研、綜治考評、檢查台賬等方式進行監督檢查。
各鄉鎮(街道辦)、各成員單位請及時將宣傳活動開展情況、照片和活動期間有重大、特色的宣傳做法通過政府網站、媒體、報紙宣傳報道,並請於5月28日前將本單位宣傳報縣處非辦。
一、工作目標
在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協調指導下,通過開展一系列貼近基層、貼近群眾、貼近生活,形式新穎、渠道多樣、內容豐富的宣傳教育活動,使全縣各鄉鎮(街道辦)、各部門深刻認清當前非法集資的嚴峻形勢,增強做好防範和處置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幫助社會公眾提高金融法律知識水平和風險識別能力;警示企業不組織不參與非法集資,自覺遠離和抵制非法集資。
二、宣傳內容
(一)非法集資相關概念知識。包括基本概念、特徵、形式、危害等,教育群眾要通過合法途徑進行投資理財、理性投資。
(二)非法集資防範知識。包括辨別技巧、舉報途徑及獎勵辦法等,警示企業不組織不參與非法集資,強化社會監督,及時及早發現非法集資案件線索。
(三)非法集資典型案例。以案說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慣用伎倆,揭示非法集資的欺騙性和風險性,引導人民群眾自覺抵制非法集資。
三、工作任務
本次活動由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處非辦,設在縣政府金融辦)統一協調指導,各鄉鎮(街道辦)、各成員單位按照本宣傳工作方案要求具體實施開展,主要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5月11日-5月15日)縣處非辦根據工作實際及時組織成員單位、金融機構和類金融機構等結合創城工作、平安建設等組成的志願服務隊,在開展志願服務活動時針對不同群體,廣泛開展防範非法集資宣傳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鄉村、進工地、進寺院、進市場、進娛樂場所等活動。
(一)開展進機關活動。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在機關辦公大樓門口、走廊等地通過led、展板、橫幅等方式實時播放防範非法集資知識和向過往幹部職工及家屬宣傳防範非法集資知識,提高機關工作人員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號召幹部職工積極行動起來參與到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的行動中,鼓勵從自身做起,加強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和影響身邊群眾,共同維護社會穩定和諧。(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辦,各成員單位)。
(二)開展進企業活動。利用企業員工上下班高峰期間,在各大產業園、創業園、工廠等門口,向廣大職工講解非法集資的主要特徵及主要表現形式,識別合法金融活動與非法集資活動的不同,提醒大家要自覺抵制、遠離非法集資,對「高額回報」「一夜暴富」的所謂投資項目一定要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責任單位:縣工信局)。
(三)開展進學校活動。向民辦教育機構教師及學生普及非法集資、非法校園貸的特徵、屬性及表現形式,號召在校學生正確認識非法校園貸的危害性,自覺樹立抵制非法集資的思想防線。(責任單位:縣教育局)。
(四)開展進家庭活動。深入居民家庭,充分揭示不法分子宣傳造勢、包裝項目、挪用資金的慣用伎倆,及「畫餅造勢--吸金--挪用--跑路」的犯罪套路,以一些身邊常見的非法集資案例提醒居民遠離非法集資,不要貪圖一時的小利而給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向居民提供可以面向社會公眾吸收存款或銷售理財產品的機構類型及簡單實用的防範非法集資知識。(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辦)。
(五)開展進社區活動。深入居民社區和商場開展防範非法集資宣傳志願服務活動,通過設立諮詢台、現場講解、派發宣傳資料、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舉辦講座等方式,向社區居民、過往市民和沿街商戶宣傳講解非法集資的特點、危害、欺騙性、風險性和識別方法等知識,耐心細緻地解答群眾的提問、諮詢,引導公眾樹立合法合規的投資意識,提高風險識別和防範能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辦)。
(六)開展進鄉村活動。在農村集市人流密集處,面向農民群體,通過發放宣傳單頁、手冊、布袋及小禮品等方式,向群眾宣傳防範非法集資的識別技巧,待別是對農民合作社打著農民合作金融的旗號,超範圍經營對外吸收資金的行為要高度警惕、自覺遠離。另外,充分發揮鄉鎮幹部、村兩委、駐村幫扶工作隊和基層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及農金室職能,向農村群眾介紹正規投資理財產品,拓寬農民投資理財渠道,為農民家庭的理財需求找到安全出口。(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辦,縣扶貧辦,縣政府金融辦)。
宣傳部門按照工作職能,加強廣播電視宣傳,在電視台和廣播電台等定時不定時播放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工作動態、宣傳片和宣傳標語。
文體廣電和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工作職能,加強對媒體廣告發布情況的監測和檢查,依法查處和整治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的違法廣告。同時文體廣電部門做好宣傳進娛樂場所工作,市場監管部門做好宣傳進市場工作。
其他各成員單位按照工作職能,在各行業領域充分利用各類媒體、電子顯示屏、微信公眾號等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廣泛開展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鄉村、進工地、進寺院、進市場、進娛樂場所等活動,打好宣傳組合拳。
第二階段(5月15日-5月25日)本階段按照國家、省市縣相關處非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組織各成員單位集中在人員密集的地方(縣城中心綠地廣場等)開展大型集中宣傳活動,由縣處非辦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第三階段(5月25日-12月30日)處非宣傳與日常工作相結合,促進宣傳工作常態化。要把處非宣傳融入工作例會、學習教育、專題培訓等日常工作,對非法集資活動開展不間斷排查,形成點面結合、條塊結合,實現宣傳範圍無縫隙、全覆蓋;日常宣傳與專題宣傳相結合,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流動宣傳與固定陣地相結合,打造長期宣傳平台,推動全縣建立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鄉鎮(街道辦)、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當前形勢下防控非法集資風險的嚴峻性和緊迫性,把防控非法集資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實落實鄉鎮政府主體責任,發揮行業部門優勢,充分利用各類宣傳方式,有效擴大社會影響,提高社會公眾的法律金融知識和風險防範意識,從源頭上遏制非法集資高發蔓延勢頭。
(二)明確重點,創新方式。各鄉鎮(街道辦)、各成員單位要針對投資理財、網絡借貸平台、私募基金、農民專業合作社、房地產、民辦教育等重點行業領域,針對農村地區、工業園區等重點地區,針對虛擬貨幣、消費返利、養老服務等重點行為,針對老年人、農民等易受侵害的重點群體,進行重點宣傳。在加大傳統媒體宣傳力度的同時,要善於運用新興媒體交互、即時、快捷的傳播優勢,拓展網絡、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宣傳陣地,推動宣傳教育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鄉村、進工地、進寺院、進市場、進娛樂場所等活動,提高社會公眾識別非法集資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公眾「理性投資、風險自擔」的意識。
(三)落實責任,加強督查。各鄉鎮(街道辦)、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工作檯賬,創新宣傳方式,不僅要對本單位、本系統、監管行業人員宣傳到位,還要做好家屬親友的宣傳教育工作。各鄉鎮(街道辦)、各成員單位做到定人、定時、定量(宣傳覆蓋人群不少於50%),縣處非辦將會同相關部門通過現場調研、綜治考評、檢查台賬等方式進行監督檢查。
各鄉鎮(街道辦)、各成員單位請及時將宣傳活動開展情況、照片和活動期間有重大、特色的宣傳做法通過政府網站、媒體、報紙宣傳報道,並請於5月28日前將本單位宣傳報縣處非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