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須先給你聲明一下,我國土地法規定,我國的土地不存在百私人土地這一說,你買土地只能說是租用國家土地,必須明確這一點,否則就度屬於侵占土地,違法.像你家這種買地,一般要是用做住房問的話,租期是70年,也就是說現在你30萬買的這地,70年後,你兒子或孫子還得在用錢繼續答買著地(不過話又說回來,一般只要不惹麻煩,國家是不會閒得沒事70年後再來要錢的)..你只要買到這個地,拿到土地轉租,就是賣你土地那人的土地證,然後內到土地容局申請註冊,就ok了!!!當然,前提是這土地是合法土地,不是人家背著土地局自己偷偷開的。
@loubuyu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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