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一位女強人,是做鋼材生意的,年輕時因為忙於應酬一直沒要孩子。後來,丈夫主動離開了她,從此她便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的事業中,沒再結婚生育。幾十年過去了,她事業有成,在省城和自己居住的城市擁有多套房產。目前她已年過六十,又不想再組建家庭,便開始考慮自己的養老和送終問題。於是,她先拿出省城的兩套房產,分別過戶給自己的一個侄子、一個外甥,並通過律師立下遺囑,聲明只要侄子、外甥在晚年關照自己,並幫助辦理後事,將來自己的財產就全部贈予他們。
所以,請不要總拿丁克族的臨終關懷問題說事,可能人家的晚年會比大多數人更好過,因為既然一輩子沒養孩子,自己總會有一些房產和積蓄,到老時看哪個親戚的孩子孝順、仁義,就立個遺囑,只要孩子能關照自己,幫忙辦理後事,財產就留給他(她)好了。
所以,請不要總拿丁克族的臨終關懷問題說事,可能人家的晚年會比大多數人更好過,因為既然一輩子沒養孩子,自己總會有一些房產和積蓄,到老時看哪個親戚的孩子孝順、仁義,就立個遺囑,只要孩子能關照自己,幫忙辦理後事,財產就留給他(她)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