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學習貫徹黨中央、中央紀委以及上級黨委和紀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自身職責,協助黨委主要負責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2.將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要求融入到分管業務工作之中,對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檢查和報告,主要任務靠前指揮、具體主抓。每半年召集分管部門負責人,研究部署網上審批、網上監察工作,主動解決存在問題。
3.督促指導分管股室、聯繫單位結合實際制定加強紀律建設、作風建設、廉政教育、規範權力運行等具體措施,抓好各項制度措施的落實。
4.加強對分管股室、聯繫單位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通過定期談話、實地了解等形式,及時掌握思想和工作情況以及群眾反映,提出具體要求。每年至少與分管部門、聯繫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1次廉政談話。
5.加強對分管部門、聯繫單位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和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情況的督促和檢查,對履行責任不到位的,及時約談相關人員,提出具體整改意見。
6.對分管部門、聯繫單位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和糾正,對於問題比較嚴重的,及時向黨委、紀委報告。
7.主動接受同級紀委的監督,支持同級紀委對發生問題的分管部門、聯繫單位進行紀律審查,協調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幫助解決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8.嚴格黨內組織生活,積極參加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會,結合工作分工,嚴格對照檢查,深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9.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管好配偶、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主動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
10.每年1月份,圍繞個人上一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廉潔自律等情況,認真撰寫述職述責述廉報告,全面準確地向上級紀委和所在黨委報告有關情況,接受監督和評議。
2.將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要求融入到分管業務工作之中,對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檢查和報告,主要任務靠前指揮、具體主抓。每半年召集分管部門負責人,研究部署網上審批、網上監察工作,主動解決存在問題。
3.督促指導分管股室、聯繫單位結合實際制定加強紀律建設、作風建設、廉政教育、規範權力運行等具體措施,抓好各項制度措施的落實。
4.加強對分管股室、聯繫單位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通過定期談話、實地了解等形式,及時掌握思想和工作情況以及群眾反映,提出具體要求。每年至少與分管部門、聯繫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1次廉政談話。
5.加強對分管部門、聯繫單位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和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情況的督促和檢查,對履行責任不到位的,及時約談相關人員,提出具體整改意見。
6.對分管部門、聯繫單位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和糾正,對於問題比較嚴重的,及時向黨委、紀委報告。
7.主動接受同級紀委的監督,支持同級紀委對發生問題的分管部門、聯繫單位進行紀律審查,協調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幫助解決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8.嚴格黨內組織生活,積極參加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會,結合工作分工,嚴格對照檢查,深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9.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管好配偶、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主動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
10.每年1月份,圍繞個人上一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廉潔自律等情況,認真撰寫述職述責述廉報告,全面準確地向上級紀委和所在黨委報告有關情況,接受監督和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