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直單位、鄉鎮(街道):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論述和考察湖南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全縣不出現規模性返貧,順利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轉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特制訂今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續做好已脫貧人口、已出列村的幫扶工作,平穩推進脫貧攻堅的領導體制、工作體系、發展規劃、政策舉措、考核機制等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將工作重點從解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兩不愁三保障」轉向實現鄉村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與「十四五」規劃相銜接。
二、工作機制。
(一)保持現有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
過渡期內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防止鬆勁懈怠、政策急剎車、幫扶一撤了之、貧困反彈。對國家、省、州層面制定出台的產業就業、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財政投入、金融服務、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醫療、住房、飲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暫未明確作出調整前,原有幫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減,全面精準精細落實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
建立健全易返貧致貧人口快速發現和響應核查機制,成立防貧監測專班,按照國家和省監測標準,以全縣所有農村人口為對象,通過農戶自主申請、部門信息比對預警、幹部走訪排查等方式,重點對全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開展常態化預警監測,重點監測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對經核實符合條件的對象分層分類按程序納入動態監測和幫扶政策範圍,並根據家庭困難程度及易返貧致貧原因採取產業就業幫扶、政策性幫扶和特殊困難專項救助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精準幫扶。
(三)鞏固「兩不愁三保障」成果。
落實行業主管部門責任。健全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貧「一單式」信息系統作用,健全「三幫一」勸返復學機制,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有效防範因病返貧致貧風險,做好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參保動員工作,落實分類資助參保政策,確保「應保盡保」。建立健全農村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住房安全動態監測機制,及時將動態新增危房和因災致危農房納入改造範圍,切實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鞏固維護好已建農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網漏損嚴重的千人以上老舊供水工程,升級改造一批標準化小型飲水工程,推進智慧化供水建設,不斷提升農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強扶貧項目資產管理和監督。
全面摸清脫貧攻堅期內各類扶貧資金投入形成的資產底數,按照經營性、公益性資產進行分類梳理並確權,明晰「五權即所有權、經營權、收益權、處置權、監督權,資產權屬和收益權儘量下沉鄉鎮(街道),建立「四張清單」即資產清單、責任清單、制度清單、縣鄉村三級檔案清單,有效構建扶貧資產管理機制。經營性資產最大限度確權到獲得收益的個人、村集體經濟組織等,探索多元化管護模式,規範後續管護運營,完善運營方案,明確權利義務,做好風險防控。對攻堅期內建立的光伏扶貧電站、扶貧車間、資產收益扶貧等項目經營性資產,分類細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辦法,防止資產流失和被侵占,資產收益重點用於項目運行管護、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推進鄉村振興、村級公益事業等。確權到農戶或其他經營主體的扶貧項目資產,依法維護其財產權利,由其自主管理運營。公益性資產要明確管護主體,落實管理責任。對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資產,要細化管護標準,明確具體管護責任人,分類落實必要的管護經費,確保資產持續發揮作用。扶貧項目資產處置應嚴格按照國有資產、集體資產和股權管理有關規定,履行相應審批手續。壓實行業部門扶貧項目資產管理責任,強化鄉村兩級日常監管,嚴格落實公告公示制度,引導群眾參與監督,加強紀檢監察和審計監督,確保扶貧項目資產保值增值和持續發揮效益。
三、重點工作。
(一)推動特色產業提質發展。
編制鄉村特色產業發展規劃,以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為路徑,完善全產業鏈支持措施,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強化創新引領,完善「四跟四走」「四帶四推」產業發展工作機制,逐步實現由注重帶貧益貧到戶向整體推進的轉變;強化龍頭企業帶動、聯農帶農互動,繼續落實對帶貧龍頭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支持政策,繼續支持脫貧戶自主發展特色產業,鼓勵龍頭企業到鄉村建設加工車間和原料基地。大力實施現代農業產業建設,提升壯大百合、柑橘、烤煙、中藥材、油茶、茶葉養殖等7大農業特色產業。加強消費幫扶,規範原有消費幫扶專館、專區、專櫃建設和運營管理,推動縣域範圍內幫扶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與批發市場、大型商超、龍山北站和龍山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各類運營主體合作對接。
(二)促進脫貧人穩定就業。
繼續完善勞務協作綜合服務平台信息,加強對脫貧人口勞動力及邊緣易致貧人口勞動力進行動態監測,對返鄉回流人員及時提供就業信息服務。強化勞務協作,進一步完善與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輸入地的勞務協作機制。實施鄉村就業創業促進行動,延續原有扶貧車間政策支持,繼續開展脫貧勞動力實用技術培訓和脫貧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過渡期內逐步調整優化生態護林員政策。統籌用好鄉村公益崗位,健全按需設崗、以崗聘任、在崗領補、有序退崗的管理機制,過渡期內逐步調整優化公益崗位政策。
(三)持續改善基礎設施條件。
繼續加大水電路氣訊等基礎設施建設力度,重點謀劃推動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為支撐的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進入國省重大交通規劃項目入規立項。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交通項目更多向進村入戶傾斜,實現村組路、旅遊路、資源路、產業路與村內主道連接,有序推進鄉鄉通三級路。推進水利設施建設,通過擴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網,建設集中供水設施,提升運營管護能力等措施,進一步提升農村地區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進農村通信網絡提升工程,推動4g和光纖寬頻向自然村(指20戶以上自然村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蓋。推進脫貧地區生活垃圾收運設施建設,過渡期內基本實現鄉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全覆蓋。推進農村戶用衛生廁所建設和改造,實現無害化衛生廁所全覆蓋。
(四)進一步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繼續改善義務教育辦學條件,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達標建設,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提升職業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提升職業學校辦學水平,提高職業教育水平。繼續實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對脫貧人口中的易返貧致貧家庭進行重點關注並優先落實教育資助。過渡期內保持現有健康幫扶政策基本穩定,重點推動救治政策、救治資金、救治對象「三統籌」。加大縣級、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建設、業務用房修繕、設備配備和人才培養力度,開展特色專病專科建設。建立包括脫貧人口在內的農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長效機制。繼續加強全縣村級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提升為民服務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進鄉村振興建設。
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強」原則,對全縣行政村進行摸底篩查,申報一批重點幫扶村,繼續集中優勢資源補齊產業就業、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短板,促進全縣平衡發展。同時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典型引領,抓點示範、重點突破原則,確定一批示範鄉、村、項目點,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鄉村振興模式,樹立鄉村振興的典型和樣板。
(六)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
以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為基礎,對農村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人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農村低收入人口開展動態監測。充分利用民政、扶貧、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醫療保障等政府部門現有數據平台,加強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動發現機制。健全多部門聯動的風險預警、研判和處置機制,實現對農村低收入人口風險點的早發現和早幫扶。完善農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動態調整機制。
(七)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
規範認定農村低保對象,提高政策精準性。調整優化針對原建檔立卡貧困戶的低保「單人戶」政策。鼓勵有勞動能力的農村低保對象參與就業,完善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合理提高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水平和服務質量,全面推進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委託照料服務。為有集中供養意願的特困人員提供集中供養服務。加強社會救助資源統籌,充分利用省級救助平台,根據對象類型、困難程度等,及時有針對性地給予困難群眾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做到精準識別、應救盡救對基本生活陷入暫時困難的群眾加強臨時救助。
(八)合理保障農村醫療待遇水平。
繼續堅持基本標準,統籌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綜合梯次減負功能。逐步取消脫貧攻堅期貧困人口基本醫療保障超常規措施安排。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個人繳費資助政策,對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對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易返貧致貧人口按個人繳費標準的xx%比例資助;對已穩定脫貧但未納入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範圍的,逐步調整資助政策。進一步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設定年度起付線、救助標準和救助限額,合理控制救助對象政策範圍內自付比例。
(九)織密兜牢喪失勞動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線。
對脫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條件的家庭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符合特困供養條件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等導致家庭或個人陷入困境的,給予急難社會救助,做到應保盡保、應兜盡兜。
四、組織保障。
(一)做好領導體制銜接。嚴格落實縣鄉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構建責任清晰、各負其責、執行有力的鄉村振興領導體制,層層壓實責任。實行「五級書記抓鞏固脫貧成果和鄉村振興,建立統一高效的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議事協調工作機制。
(二)做好工作體系銜接。紮實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在工作力量、組織保障、制度建設、規劃實施、項目建設、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機結合,做到一盤棋、一體化推進。加強鄉村幹部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鄉村幹部培養、配備、管理、使用、評價和激勵機制。選好用好管好鄉村振興帶頭人。對確定的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繼續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健全常態化駐村工作機制。
(三)做好規劃實施和項目建設銜接。科學編制「十四五」時期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規劃,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等有機銜接、協同聯動。
(四)強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過渡期內繼續對涉農財政資金進行統籌整合使用,在保持財政支持政策總體穩定的前提下優化支出結構,調整支持重點和支持範圍,統籌兼顧脫貧村和其它村實際情況,推動均衡發展,重點向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傾斜,並逐步提高用於產業發展的比例。加強金融服務支持,繼續對已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開展小額信貸續貸或展期,對x萬元以內貸款繼續實行x年貼息,並納入風險補償範圍繼續支持脫貧戶「兩後生」接受職業教育,並按規定給予相應資助。認真落實基層人才培養、評價、激勵等政策,各級人才項目向鄉村振興一線傾斜。(五)廣泛凝聚社會合力。積極引導各方資源參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進一步健全社會幫扶工作機制,引導和鼓勵社會組織、社會各界愛心人士參與幫扶。繼續實施「百企幫百村」行動。加強宣傳引導,樹立示範典型,全面形成重視和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良好氛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論述和考察湖南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全縣不出現規模性返貧,順利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轉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特制訂今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續做好已脫貧人口、已出列村的幫扶工作,平穩推進脫貧攻堅的領導體制、工作體系、發展規劃、政策舉措、考核機制等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將工作重點從解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兩不愁三保障」轉向實現鄉村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與「十四五」規劃相銜接。
二、工作機制。
(一)保持現有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
過渡期內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防止鬆勁懈怠、政策急剎車、幫扶一撤了之、貧困反彈。對國家、省、州層面制定出台的產業就業、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財政投入、金融服務、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醫療、住房、飲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暫未明確作出調整前,原有幫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減,全面精準精細落實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
建立健全易返貧致貧人口快速發現和響應核查機制,成立防貧監測專班,按照國家和省監測標準,以全縣所有農村人口為對象,通過農戶自主申請、部門信息比對預警、幹部走訪排查等方式,重點對全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開展常態化預警監測,重點監測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對經核實符合條件的對象分層分類按程序納入動態監測和幫扶政策範圍,並根據家庭困難程度及易返貧致貧原因採取產業就業幫扶、政策性幫扶和特殊困難專項救助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精準幫扶。
(三)鞏固「兩不愁三保障」成果。
落實行業主管部門責任。健全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貧「一單式」信息系統作用,健全「三幫一」勸返復學機制,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有效防範因病返貧致貧風險,做好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參保動員工作,落實分類資助參保政策,確保「應保盡保」。建立健全農村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住房安全動態監測機制,及時將動態新增危房和因災致危農房納入改造範圍,切實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鞏固維護好已建農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網漏損嚴重的千人以上老舊供水工程,升級改造一批標準化小型飲水工程,推進智慧化供水建設,不斷提升農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強扶貧項目資產管理和監督。
全面摸清脫貧攻堅期內各類扶貧資金投入形成的資產底數,按照經營性、公益性資產進行分類梳理並確權,明晰「五權即所有權、經營權、收益權、處置權、監督權,資產權屬和收益權儘量下沉鄉鎮(街道),建立「四張清單」即資產清單、責任清單、制度清單、縣鄉村三級檔案清單,有效構建扶貧資產管理機制。經營性資產最大限度確權到獲得收益的個人、村集體經濟組織等,探索多元化管護模式,規範後續管護運營,完善運營方案,明確權利義務,做好風險防控。對攻堅期內建立的光伏扶貧電站、扶貧車間、資產收益扶貧等項目經營性資產,分類細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辦法,防止資產流失和被侵占,資產收益重點用於項目運行管護、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推進鄉村振興、村級公益事業等。確權到農戶或其他經營主體的扶貧項目資產,依法維護其財產權利,由其自主管理運營。公益性資產要明確管護主體,落實管理責任。對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資產,要細化管護標準,明確具體管護責任人,分類落實必要的管護經費,確保資產持續發揮作用。扶貧項目資產處置應嚴格按照國有資產、集體資產和股權管理有關規定,履行相應審批手續。壓實行業部門扶貧項目資產管理責任,強化鄉村兩級日常監管,嚴格落實公告公示制度,引導群眾參與監督,加強紀檢監察和審計監督,確保扶貧項目資產保值增值和持續發揮效益。
三、重點工作。
(一)推動特色產業提質發展。
編制鄉村特色產業發展規劃,以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為路徑,完善全產業鏈支持措施,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強化創新引領,完善「四跟四走」「四帶四推」產業發展工作機制,逐步實現由注重帶貧益貧到戶向整體推進的轉變;強化龍頭企業帶動、聯農帶農互動,繼續落實對帶貧龍頭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支持政策,繼續支持脫貧戶自主發展特色產業,鼓勵龍頭企業到鄉村建設加工車間和原料基地。大力實施現代農業產業建設,提升壯大百合、柑橘、烤煙、中藥材、油茶、茶葉養殖等7大農業特色產業。加強消費幫扶,規範原有消費幫扶專館、專區、專櫃建設和運營管理,推動縣域範圍內幫扶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與批發市場、大型商超、龍山北站和龍山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各類運營主體合作對接。
(二)促進脫貧人穩定就業。
繼續完善勞務協作綜合服務平台信息,加強對脫貧人口勞動力及邊緣易致貧人口勞動力進行動態監測,對返鄉回流人員及時提供就業信息服務。強化勞務協作,進一步完善與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輸入地的勞務協作機制。實施鄉村就業創業促進行動,延續原有扶貧車間政策支持,繼續開展脫貧勞動力實用技術培訓和脫貧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過渡期內逐步調整優化生態護林員政策。統籌用好鄉村公益崗位,健全按需設崗、以崗聘任、在崗領補、有序退崗的管理機制,過渡期內逐步調整優化公益崗位政策。
(三)持續改善基礎設施條件。
繼續加大水電路氣訊等基礎設施建設力度,重點謀劃推動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為支撐的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進入國省重大交通規劃項目入規立項。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交通項目更多向進村入戶傾斜,實現村組路、旅遊路、資源路、產業路與村內主道連接,有序推進鄉鄉通三級路。推進水利設施建設,通過擴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網,建設集中供水設施,提升運營管護能力等措施,進一步提升農村地區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進農村通信網絡提升工程,推動4g和光纖寬頻向自然村(指20戶以上自然村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蓋。推進脫貧地區生活垃圾收運設施建設,過渡期內基本實現鄉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全覆蓋。推進農村戶用衛生廁所建設和改造,實現無害化衛生廁所全覆蓋。
(四)進一步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繼續改善義務教育辦學條件,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達標建設,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提升職業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提升職業學校辦學水平,提高職業教育水平。繼續實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對脫貧人口中的易返貧致貧家庭進行重點關注並優先落實教育資助。過渡期內保持現有健康幫扶政策基本穩定,重點推動救治政策、救治資金、救治對象「三統籌」。加大縣級、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建設、業務用房修繕、設備配備和人才培養力度,開展特色專病專科建設。建立包括脫貧人口在內的農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長效機制。繼續加強全縣村級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提升為民服務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進鄉村振興建設。
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強」原則,對全縣行政村進行摸底篩查,申報一批重點幫扶村,繼續集中優勢資源補齊產業就業、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短板,促進全縣平衡發展。同時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典型引領,抓點示範、重點突破原則,確定一批示範鄉、村、項目點,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鄉村振興模式,樹立鄉村振興的典型和樣板。
(六)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
以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為基礎,對農村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人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農村低收入人口開展動態監測。充分利用民政、扶貧、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醫療保障等政府部門現有數據平台,加強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動發現機制。健全多部門聯動的風險預警、研判和處置機制,實現對農村低收入人口風險點的早發現和早幫扶。完善農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動態調整機制。
(七)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
規範認定農村低保對象,提高政策精準性。調整優化針對原建檔立卡貧困戶的低保「單人戶」政策。鼓勵有勞動能力的農村低保對象參與就業,完善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合理提高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水平和服務質量,全面推進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委託照料服務。為有集中供養意願的特困人員提供集中供養服務。加強社會救助資源統籌,充分利用省級救助平台,根據對象類型、困難程度等,及時有針對性地給予困難群眾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做到精準識別、應救盡救對基本生活陷入暫時困難的群眾加強臨時救助。
(八)合理保障農村醫療待遇水平。
繼續堅持基本標準,統籌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綜合梯次減負功能。逐步取消脫貧攻堅期貧困人口基本醫療保障超常規措施安排。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個人繳費資助政策,對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對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易返貧致貧人口按個人繳費標準的xx%比例資助;對已穩定脫貧但未納入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範圍的,逐步調整資助政策。進一步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設定年度起付線、救助標準和救助限額,合理控制救助對象政策範圍內自付比例。
(九)織密兜牢喪失勞動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線。
對脫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條件的家庭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符合特困供養條件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等導致家庭或個人陷入困境的,給予急難社會救助,做到應保盡保、應兜盡兜。
四、組織保障。
(一)做好領導體制銜接。嚴格落實縣鄉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構建責任清晰、各負其責、執行有力的鄉村振興領導體制,層層壓實責任。實行「五級書記抓鞏固脫貧成果和鄉村振興,建立統一高效的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議事協調工作機制。
(二)做好工作體系銜接。紮實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在工作力量、組織保障、制度建設、規劃實施、項目建設、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機結合,做到一盤棋、一體化推進。加強鄉村幹部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鄉村幹部培養、配備、管理、使用、評價和激勵機制。選好用好管好鄉村振興帶頭人。對確定的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繼續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健全常態化駐村工作機制。
(三)做好規劃實施和項目建設銜接。科學編制「十四五」時期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規劃,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等有機銜接、協同聯動。
(四)強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過渡期內繼續對涉農財政資金進行統籌整合使用,在保持財政支持政策總體穩定的前提下優化支出結構,調整支持重點和支持範圍,統籌兼顧脫貧村和其它村實際情況,推動均衡發展,重點向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傾斜,並逐步提高用於產業發展的比例。加強金融服務支持,繼續對已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開展小額信貸續貸或展期,對x萬元以內貸款繼續實行x年貼息,並納入風險補償範圍繼續支持脫貧戶「兩後生」接受職業教育,並按規定給予相應資助。認真落實基層人才培養、評價、激勵等政策,各級人才項目向鄉村振興一線傾斜。(五)廣泛凝聚社會合力。積極引導各方資源參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進一步健全社會幫扶工作機制,引導和鼓勵社會組織、社會各界愛心人士參與幫扶。繼續實施「百企幫百村」行動。加強宣傳引導,樹立示範典型,全面形成重視和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