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學期即將到來,為科學精準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全市中小學幼兒園今年秋季學期順利開學,根據《關於印發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的通知》(國衛辦疾控函〔2020〕886號,以下簡稱《技術方案》)要求,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廳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現就做好有關開學準備工作通知如下:
一、開學時間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制定2020-2021學年普通中小學校校歷的通知》精神,深圳市確定2020-2021學年普通中小學校秋季開學時間為9月1日(高三年級為8月10日),幼兒園開學時間參照中小學執行。
二、開學前工作措施
各區各學校(含幼兒園,下同)要始終緊繃疫情防控這根弦,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倖心理、鬆勁心態,深入總結和鞏固春季學期學校防控工作的經驗,壓實責任,織密織牢防控網絡;加強監測,精準掌握師生員工健康狀況;精準施策,周密做好開學前疫情防控工作,嚴防發生校園聚集性疫情,全力確保開學安全。
一是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區工作專班負責統籌轄區內所有學校的疫情防控與學生返校工作,尤其要加強對新開辦學校、民辦學校、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等薄弱環節疫情防控工作的幫助、指導和檢查,查漏補缺,加強整改。
二是完善學校防控網絡。進一步完善學校與轄區疾控部門、社區防控機構和基層醫療機構的對口協作機制,加強聯防聯控;充分發揮衛生健康副校長(副園長,下同)、學校衛生專業人員(校醫)的作用,協助指導學校開展日常防控工作;完善發熱師生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綠色通道。
三是壓實學校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學校防控領導小組的主體責任,按照《技術方案》要求並結合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細化開學工作方案、應急預案和各項制度,做到疫情防控責任到崗、任務到人。
四是加強健康監測。師生員工開學前14天內原則上不離開居住地、不外出旅行。精準掌握所有師生員工(含保安、保潔、食堂工作人員、宿舍管理員、校車司機、保教人員等)在秋季開學返校前14天內的行蹤和健康狀況,開展健康監測。開學返校前14天內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區)旅居史的人員,入境後應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健康監測和管理。有國內高風險地區(以國務院官網實時通報為準)旅居史的人員,應進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觀察;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返校時須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健康通行「綠碼」。返校前如有發熱、乾咳等症狀,應立即前往醫療機構就診,並按規定申報。新冠肺炎確診或處於隔離期的師生員工,應暫緩返校,治癒或解除隔離後憑複課證明方可返校。
五是嚴格落實健康申報。開學前1周,組織全體師生員工關注市教育局公眾號「深圳教育」,在下方菜單欄中的「健康申報」選項進行信息申報,申報合格並持有「深i您」健康綠碼方能返校;不符合條件者需在班主任及校醫的指導下,根據疫情防控要求符合條件後再行申報。
六是周密做好新生健康監測和申報工作。各學校要提前謀劃,密切關注新生健康情況,嚴格按照要求開展14天健康監測和健康申報工作;嚴格落實入學新生預防接種證查驗制度,督查未完成免疫規劃程序的兒童補種相應的疫苗;積極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在校園接種流感疫苗。
七是校園繼續實行封閉式管理。學生不得提前返校;加強校內應急值班、居住人員的管理,其他無關人員不能進入校園,如確需進入校園,須經學校同意並做好體溫檢測和登記。
八是強化疫情防控物資儲備。各學校應根據學校規模和師生員工數量,結合應急方案提前備齊必備防控物資,正確保管使用紫外線消毒燈和各類防疫物資,嚴防發生安全事故。
九是嚴格落實重點場所防控措施。各學校應提前做好學校測溫設備、隔離觀察室等防控設備的檢查維護工作;按要求做好飲水設施、洗手設施、隔離室的改造與消殺工作,做好教室、辦公室、功能室、宿舍、校車等重點場所的消殺和通風工作;在市場監管部門的指導下,嚴格做好校園食堂檢查和食品安全管理,暫停進口冷鏈食材配送,重點針對學校食堂低溫儲存食品及冷凍冷藏設備開展傳染源檢測排查和消殺工作;密切配合公安、交通部門,開展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和交通管理。
十是在開學前至少開展1次校園疫情防控模擬演練,組織本校相關人員並協調相關任務單位、疾控部門、醫療機構等參與,並報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是開學前一周,各區學生返校工作專班組織教育、衛生等部門,逐校檢查開學準備工作落實情況;市教育局將以「四不兩直」方式對各區各學校進行抽查;對於準備工作不到位、達不到要求的,責令整改。
三、開學及開學後工作措施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相關要求,堅持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學「兩手抓」「雙促進」,以最嚴格標準落實常態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實現教育教學正常化。
一是做好每日健康監測。學生入校前應在家長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特殊情況要及時向班主任報告並儘快就醫;學生入校及在校內要嚴格落實「一日三檢」,校門口設測溫卡點,所有人員進校須檢測體溫,入校後應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劑消毒;校醫室負責對師生體溫檢測、健康觀察等工作的指導,嚴格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每日在深圳市學生健康監測信息系統上報。
二是加強因病缺勤及周末健康管理。落實師生員工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複課證明查驗制度和學生健康管理制度,準確掌握未到校師生員工健康狀況並及時追訪和上報;組織家長如實反映學生健康狀況,重點做好學生周末居家健康監測,出現發熱等症狀要及時就醫並告知學校,避免帶病入校。
三是根據疫情發展形勢,校園實行相對封閉管理。無關人員不能進入校園,快遞、包裹一律進行無接觸配送,禁止外賣進入校園。對需入校開展常規工作(如學生體檢,近視、脊柱側彎篩查,兒童營養項目,四點半課堂等)的,在落實入校人員健康管理(持有綠碼並進行核酸檢測)的情況下,應予以入校。
四是師生員工應隨身備好口罩,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在校期間校園內可不戴口罩;在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學校可逐步恢復正常教育教學活動(包括走班教學、體育課接觸性活動、游泳課開放、圖書館及功能室開放等);一般情況不組織室內大型集體活動,如確有必要,應依據轄區疾控機構的研判評估和上級教育部門的意見綜合決定。
五是加強就餐管理。對在家就餐的學生建立台賬,加強兩點一線管理;對在校用餐的師生,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可採取食堂送餐、統一配餐、錯峰用餐、分區域用餐等方式,儘量避免人員聚集;做好餐具消毒。
六是紮實開展新時代校園愛國衛生運動。各學校加強環境衛生整治,按要求嚴格實施重點場所消毒、通風工作,做好校園及周邊環境衛生的整治清潔活動、廁所革命、控煙禁煙行動等工作;規範垃圾分類管理,定點收集、及時處理廢棄口罩等有害垃圾。
七是持續加強衛生宣教。各學校應在開學前面向師生員工及家長開展「一日常規」等防控知識宣傳教育,做到應知應會;開學後持續開展秋冬季傳染病、食品安全知識等宣傳教育活動,深入開展生命教育,引導師生員工養成文明行為和良好衛生習慣;深入開展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主題教育,培養學生勤儉節約良好美德。
八是持續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學校一把手負總責,由學校心理健康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新學期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利用電話訪談等形式精準掌握學生返校前的心理狀態;認真開好「開學前家長會」和「開學第一課」,重點開展衛生健康、交通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工作,共同營造輕鬆、平安的開學氛圍;除初三、高三外,開學一周內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學科測試;對因工作不力、執行不到位、出現學生極端心理事件的學校,將進行通報並追責。
九是做好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四早」機制,充分發揮衛生副校長、衛生專業人員和校醫的作用,快速、科學、精準、穩妥開展發熱病例處置工作,精準區分常見病、一般性傳染病和新冠肺炎病例的處置與信息發布程序,常見病病例不公布,一般傳染病按既定程序由相關部門登記公布,新冠肺炎病例須按要求上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按程序公布。
十是學校所在地區新冠疫情風險等級變化時,應按照市區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執行相關防控措施。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技術方案》執行。本通知各項要求如與上級部門發布的最新要求相衝突,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一、開學時間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制定2020-2021學年普通中小學校校歷的通知》精神,深圳市確定2020-2021學年普通中小學校秋季開學時間為9月1日(高三年級為8月10日),幼兒園開學時間參照中小學執行。
二、開學前工作措施
各區各學校(含幼兒園,下同)要始終緊繃疫情防控這根弦,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倖心理、鬆勁心態,深入總結和鞏固春季學期學校防控工作的經驗,壓實責任,織密織牢防控網絡;加強監測,精準掌握師生員工健康狀況;精準施策,周密做好開學前疫情防控工作,嚴防發生校園聚集性疫情,全力確保開學安全。
一是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區工作專班負責統籌轄區內所有學校的疫情防控與學生返校工作,尤其要加強對新開辦學校、民辦學校、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等薄弱環節疫情防控工作的幫助、指導和檢查,查漏補缺,加強整改。
二是完善學校防控網絡。進一步完善學校與轄區疾控部門、社區防控機構和基層醫療機構的對口協作機制,加強聯防聯控;充分發揮衛生健康副校長(副園長,下同)、學校衛生專業人員(校醫)的作用,協助指導學校開展日常防控工作;完善發熱師生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綠色通道。
三是壓實學校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學校防控領導小組的主體責任,按照《技術方案》要求並結合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細化開學工作方案、應急預案和各項制度,做到疫情防控責任到崗、任務到人。
四是加強健康監測。師生員工開學前14天內原則上不離開居住地、不外出旅行。精準掌握所有師生員工(含保安、保潔、食堂工作人員、宿舍管理員、校車司機、保教人員等)在秋季開學返校前14天內的行蹤和健康狀況,開展健康監測。開學返校前14天內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區)旅居史的人員,入境後應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健康監測和管理。有國內高風險地區(以國務院官網實時通報為準)旅居史的人員,應進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觀察;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返校時須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健康通行「綠碼」。返校前如有發熱、乾咳等症狀,應立即前往醫療機構就診,並按規定申報。新冠肺炎確診或處於隔離期的師生員工,應暫緩返校,治癒或解除隔離後憑複課證明方可返校。
五是嚴格落實健康申報。開學前1周,組織全體師生員工關注市教育局公眾號「深圳教育」,在下方菜單欄中的「健康申報」選項進行信息申報,申報合格並持有「深i您」健康綠碼方能返校;不符合條件者需在班主任及校醫的指導下,根據疫情防控要求符合條件後再行申報。
六是周密做好新生健康監測和申報工作。各學校要提前謀劃,密切關注新生健康情況,嚴格按照要求開展14天健康監測和健康申報工作;嚴格落實入學新生預防接種證查驗制度,督查未完成免疫規劃程序的兒童補種相應的疫苗;積極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在校園接種流感疫苗。
七是校園繼續實行封閉式管理。學生不得提前返校;加強校內應急值班、居住人員的管理,其他無關人員不能進入校園,如確需進入校園,須經學校同意並做好體溫檢測和登記。
八是強化疫情防控物資儲備。各學校應根據學校規模和師生員工數量,結合應急方案提前備齊必備防控物資,正確保管使用紫外線消毒燈和各類防疫物資,嚴防發生安全事故。
九是嚴格落實重點場所防控措施。各學校應提前做好學校測溫設備、隔離觀察室等防控設備的檢查維護工作;按要求做好飲水設施、洗手設施、隔離室的改造與消殺工作,做好教室、辦公室、功能室、宿舍、校車等重點場所的消殺和通風工作;在市場監管部門的指導下,嚴格做好校園食堂檢查和食品安全管理,暫停進口冷鏈食材配送,重點針對學校食堂低溫儲存食品及冷凍冷藏設備開展傳染源檢測排查和消殺工作;密切配合公安、交通部門,開展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和交通管理。
十是在開學前至少開展1次校園疫情防控模擬演練,組織本校相關人員並協調相關任務單位、疾控部門、醫療機構等參與,並報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是開學前一周,各區學生返校工作專班組織教育、衛生等部門,逐校檢查開學準備工作落實情況;市教育局將以「四不兩直」方式對各區各學校進行抽查;對於準備工作不到位、達不到要求的,責令整改。
三、開學及開學後工作措施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相關要求,堅持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學「兩手抓」「雙促進」,以最嚴格標準落實常態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實現教育教學正常化。
一是做好每日健康監測。學生入校前應在家長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特殊情況要及時向班主任報告並儘快就醫;學生入校及在校內要嚴格落實「一日三檢」,校門口設測溫卡點,所有人員進校須檢測體溫,入校後應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劑消毒;校醫室負責對師生體溫檢測、健康觀察等工作的指導,嚴格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每日在深圳市學生健康監測信息系統上報。
二是加強因病缺勤及周末健康管理。落實師生員工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複課證明查驗制度和學生健康管理制度,準確掌握未到校師生員工健康狀況並及時追訪和上報;組織家長如實反映學生健康狀況,重點做好學生周末居家健康監測,出現發熱等症狀要及時就醫並告知學校,避免帶病入校。
三是根據疫情發展形勢,校園實行相對封閉管理。無關人員不能進入校園,快遞、包裹一律進行無接觸配送,禁止外賣進入校園。對需入校開展常規工作(如學生體檢,近視、脊柱側彎篩查,兒童營養項目,四點半課堂等)的,在落實入校人員健康管理(持有綠碼並進行核酸檢測)的情況下,應予以入校。
四是師生員工應隨身備好口罩,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在校期間校園內可不戴口罩;在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學校可逐步恢復正常教育教學活動(包括走班教學、體育課接觸性活動、游泳課開放、圖書館及功能室開放等);一般情況不組織室內大型集體活動,如確有必要,應依據轄區疾控機構的研判評估和上級教育部門的意見綜合決定。
五是加強就餐管理。對在家就餐的學生建立台賬,加強兩點一線管理;對在校用餐的師生,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可採取食堂送餐、統一配餐、錯峰用餐、分區域用餐等方式,儘量避免人員聚集;做好餐具消毒。
六是紮實開展新時代校園愛國衛生運動。各學校加強環境衛生整治,按要求嚴格實施重點場所消毒、通風工作,做好校園及周邊環境衛生的整治清潔活動、廁所革命、控煙禁煙行動等工作;規範垃圾分類管理,定點收集、及時處理廢棄口罩等有害垃圾。
七是持續加強衛生宣教。各學校應在開學前面向師生員工及家長開展「一日常規」等防控知識宣傳教育,做到應知應會;開學後持續開展秋冬季傳染病、食品安全知識等宣傳教育活動,深入開展生命教育,引導師生員工養成文明行為和良好衛生習慣;深入開展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主題教育,培養學生勤儉節約良好美德。
八是持續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學校一把手負總責,由學校心理健康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新學期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利用電話訪談等形式精準掌握學生返校前的心理狀態;認真開好「開學前家長會」和「開學第一課」,重點開展衛生健康、交通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工作,共同營造輕鬆、平安的開學氛圍;除初三、高三外,開學一周內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學科測試;對因工作不力、執行不到位、出現學生極端心理事件的學校,將進行通報並追責。
九是做好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四早」機制,充分發揮衛生副校長、衛生專業人員和校醫的作用,快速、科學、精準、穩妥開展發熱病例處置工作,精準區分常見病、一般性傳染病和新冠肺炎病例的處置與信息發布程序,常見病病例不公布,一般傳染病按既定程序由相關部門登記公布,新冠肺炎病例須按要求上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按程序公布。
十是學校所在地區新冠疫情風險等級變化時,應按照市區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執行相關防控措施。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技術方案》執行。本通知各項要求如與上級部門發布的最新要求相衝突,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