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了解市人民法院關於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情況,深入構建綜合治理執行難大格局,促進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實現,維護法律公平正義,市人大常委會組成調研組,對此工作進行調研,現將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xx年以來,市人民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構建執行大格局,推進網絡查控系統,大力加強執行規範化建設,積極開展專項執行行動,兩年來,共受理各類執行案件9695件,結案8826件,結案率91.04%,實際執結率42.66%,實際到位率38.05%,執行到位金額約5.55億元,「基本解決執行難」取得階段性成效。
(一)綜合治理執行難大格局基本形成。近兩年,我市加強了對執行工作的領導,成立了「解決執行難」工作聯席會議領導小組,堅持落實執行工作聯繫會議制度,進一步明確了各成員單位職責,定期研究解決執行難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協調推進重大疑難案件的執行。各級各部門從執行協作、執行聯動、執行懲戒等方面都給予了支持和保障,「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協調、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各界參與」的解決執行難大格局基本形成。
(二)失信聯合懲戒體系進一步健全。市人民法院進一步加強了與全市各部門在打擊失信行為的協作配合,並分別與發改局、公安局、編辦、行政審批局、食藥工質局等單位建立了聯合懲戒失信被執行人的協調機制,加大對「老賴」公開曝光力度,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等措施也被廣泛運用,給失信被執行人形成了有力的震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部分失信被執行人迫於壓力主動履行了法律義務,全市對失信被執行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全方位多要素的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的工作體系進一步健全。
(三)社會治理和源頭預防工作機制更加完善。進一步加強了法治宣傳教育,強化法治觀念,嚴格依法行政,充分運用多元化解決矛盾糾紛調解機制,通過司法調解、執行和解等方式,引導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生效判決和文書;依託全市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機制和綜合治理網格運行體系,建立完善了以各鄉鎮、街道辦為基本單元,派出所、司法所、社區、村社幹部、治保調解員、人民調解員等為成員的基層協助執行網絡,暢通了執行信息渠道,為執行工作提供了基礎保證,社會治理和源頭預防工作機制更加完善。
(四)執行辦案質效進一步提升。一是開展專項執行活動,通過開展「執行失范整治年」「司法大拜年」「執行大會戰」等系列專項執行活動,進一步了提高案件執結率和實際執行到位率。二是注重執行方法,堅持和諧執行,積極倡導人性化執行,建立執行和解跟蹤監督履行機制,化解社會矛盾;三是強化執行威懾力,嚴厲打擊逃避和規避執行行為。對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依法採取查封、扣押、拘留等強制措施,堅決予以執行。四是注重執行宣傳,利用法制宣傳重大節日、幹警下鄉執行時機和網絡、電台、電視報紙、刊物等媒體,廣泛深入的宣傳執行工作的法律規定和法院採取的重大執行工作舉措,宣傳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曝光拒不履行執行義務的被執行人黑名單,營造執行工作良好的社會氛圍。五是保護弱視群體權益,重點辦好涉及社會穩定、涉及民生、涉及特殊主體等案件,保障廣大群眾利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六是深化了執行公開信息化平台建設,推出陽光執行app和微信公眾號,構建多重聯繫方式,方便申請執行人獲取案件進度和執行軌跡,提供案件執行線索,提起案件諮詢和質疑。
二、存在的問題兩年來,我市在解決執行難問題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期待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相比還存在差距,影響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司法活動和司法公信力。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
(一)綜合治理執行難大格局機制仍需進一步完善。2018年,我市多次召開了解決執行難聯席工作會,部門的協作配合有了很大進步,但各協助執行單位的協助職責、考核及責任追究需要進一步明晰,個別部門對法院執行工作協助配合不夠積極的現象仍然存在。另外,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建設有待於進一步完善。目前,由於財產登記和市場監管制度不完善,法院網絡查控系統覆蓋面不廣,房產、土地、不動產等信息還無法實現查控,缺乏有效銜接;金融機構的凍結、扣劃等查控手段上程序複雜,造成財產狀況難以查明和查封、凍結、劃撥、拘留等強制措施無法有效實施,導致法院執行工作陷入困境。
(二)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一是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有待進一步完善,全社會尊重服從、主動履行生效判決的社會氛圍還不夠濃厚。二是部分被執行人法治觀念淡薄,不自覺履行、拒不履行債務的現象比較普遍,被執行人以各種手段轉移、隱匿財產,逃避執行債務,造成被執行人難尋,被執行人財產難查,執行效果不理想。三是一些當事人對案件執行的風險缺乏足夠的認識,片面認為贏了官司就應該得到補償,執行是法院的責任,缺少主動協助做好執行工作的自覺性。
(三)司法救助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強。近年來涉及交通肇事、人身意外傷害、工傷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案件不斷上升,這些案件一旦進入執行程序,存在著賠償數額大、被執行人履行能力弱或無履行能力的情況,實行司法救助數額也難以達到申請人的要求,因而此類案件執行難現象仍然存在。
(四)打擊拒執犯罪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強。從我市執行案件的數量和執行工作情況來看,被採取司法拘留、追究拒執罪的人數相對執行案件數量來說較少,對依法打擊抗拒執行、規避執行的典型案例曝光度也不夠,社會警示教育效應不夠明顯。
三、意見建議(一)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夯實執行工作基礎。要從維護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維護司法權威和構建社會誠信體系的高度,加強對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領導,及時研究解決人民法院在執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推進人民法院與政府有關部門之間執行網絡查控和聯合懲戒系統建設,在裝備、經費等方面為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提供保障。
(二)完善聯動機制,深入構建綜合治理執行難大格局。一是進一步完善執行聯動機制,對執行難實行綜合治理。堅持落實執行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目標責任考核,加強督導檢查,工作落地落實;二是市人民法院要主動與部門、鄉鎮等相關單位緊密配合,建立健全相關信息通報、反饋機制和快速調整的協作配合機制,共同做好執行工作。三是加快執行網絡查控系統建設,充分發揮「智慧執行」平台作用,加快建立執行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公布和通報執行案件信息和提請協助執行事項,爭取執行工作從手段保障上有新的突破。四是嚴厲打擊拒執犯罪。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的協調,嚴厲打擊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行為、暴力抗拒執行的行為以及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違法犯罪行為。五是進一步完善司法救助體制。針對有些確實「執行不能」的案件,可以通過加大社會保障力度、納入社會救助和低保、依託精準扶貧、社會捐助等措施,力爭破解「執行不能」難題。
(三)創新工作舉措,進一步提高執行效率。一是大力加強執行工作規範化建設,完善執行工作獎懲激勵機制,加強案件的檢查考評工作。二是加強執行監督。強化社會監督,建立和完善執行監督機制,嚴肅追究違法執行、消極執行人員的責任。三是加強執行隊伍建設。加強執行幹警思想作風和業務能力建設,深入整治「選擇性執行、消極執行、亂執行」等突出問題,強化文明執行,規範執行,嚴格紀律和制度約束,著力提升執行隊伍整體素質,確保執行工作公正高效廉潔。
(四)加強源頭預防,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強化法治觀念,要大力宣傳執行工作的法律法規,增強全民的執行意識。加大對典型執行案例的宣傳,大造依法執行的輿論聲勢,形成對被執行人教育警示震懾效果。進一步開展訴訟風險宣傳,強化當事人的風險防範意識。通過宣傳,努力在社會形成「生效法律文書必須執行」的法律意識,形成以抗拒、阻礙、干擾法院執行可恥,以服從、協助、支持法院執行為榮的法制環境,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推動執行工作進入良性法治軌道。
一、基本情況xx年以來,市人民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構建執行大格局,推進網絡查控系統,大力加強執行規範化建設,積極開展專項執行行動,兩年來,共受理各類執行案件9695件,結案8826件,結案率91.04%,實際執結率42.66%,實際到位率38.05%,執行到位金額約5.55億元,「基本解決執行難」取得階段性成效。
(一)綜合治理執行難大格局基本形成。近兩年,我市加強了對執行工作的領導,成立了「解決執行難」工作聯席會議領導小組,堅持落實執行工作聯繫會議制度,進一步明確了各成員單位職責,定期研究解決執行難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協調推進重大疑難案件的執行。各級各部門從執行協作、執行聯動、執行懲戒等方面都給予了支持和保障,「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協調、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各界參與」的解決執行難大格局基本形成。
(二)失信聯合懲戒體系進一步健全。市人民法院進一步加強了與全市各部門在打擊失信行為的協作配合,並分別與發改局、公安局、編辦、行政審批局、食藥工質局等單位建立了聯合懲戒失信被執行人的協調機制,加大對「老賴」公開曝光力度,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等措施也被廣泛運用,給失信被執行人形成了有力的震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部分失信被執行人迫於壓力主動履行了法律義務,全市對失信被執行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全方位多要素的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的工作體系進一步健全。
(三)社會治理和源頭預防工作機制更加完善。進一步加強了法治宣傳教育,強化法治觀念,嚴格依法行政,充分運用多元化解決矛盾糾紛調解機制,通過司法調解、執行和解等方式,引導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生效判決和文書;依託全市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機制和綜合治理網格運行體系,建立完善了以各鄉鎮、街道辦為基本單元,派出所、司法所、社區、村社幹部、治保調解員、人民調解員等為成員的基層協助執行網絡,暢通了執行信息渠道,為執行工作提供了基礎保證,社會治理和源頭預防工作機制更加完善。
(四)執行辦案質效進一步提升。一是開展專項執行活動,通過開展「執行失范整治年」「司法大拜年」「執行大會戰」等系列專項執行活動,進一步了提高案件執結率和實際執行到位率。二是注重執行方法,堅持和諧執行,積極倡導人性化執行,建立執行和解跟蹤監督履行機制,化解社會矛盾;三是強化執行威懾力,嚴厲打擊逃避和規避執行行為。對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依法採取查封、扣押、拘留等強制措施,堅決予以執行。四是注重執行宣傳,利用法制宣傳重大節日、幹警下鄉執行時機和網絡、電台、電視報紙、刊物等媒體,廣泛深入的宣傳執行工作的法律規定和法院採取的重大執行工作舉措,宣傳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曝光拒不履行執行義務的被執行人黑名單,營造執行工作良好的社會氛圍。五是保護弱視群體權益,重點辦好涉及社會穩定、涉及民生、涉及特殊主體等案件,保障廣大群眾利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六是深化了執行公開信息化平台建設,推出陽光執行app和微信公眾號,構建多重聯繫方式,方便申請執行人獲取案件進度和執行軌跡,提供案件執行線索,提起案件諮詢和質疑。
二、存在的問題兩年來,我市在解決執行難問題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期待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相比還存在差距,影響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司法活動和司法公信力。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
(一)綜合治理執行難大格局機制仍需進一步完善。2018年,我市多次召開了解決執行難聯席工作會,部門的協作配合有了很大進步,但各協助執行單位的協助職責、考核及責任追究需要進一步明晰,個別部門對法院執行工作協助配合不夠積極的現象仍然存在。另外,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建設有待於進一步完善。目前,由於財產登記和市場監管制度不完善,法院網絡查控系統覆蓋面不廣,房產、土地、不動產等信息還無法實現查控,缺乏有效銜接;金融機構的凍結、扣劃等查控手段上程序複雜,造成財產狀況難以查明和查封、凍結、劃撥、拘留等強制措施無法有效實施,導致法院執行工作陷入困境。
(二)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一是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有待進一步完善,全社會尊重服從、主動履行生效判決的社會氛圍還不夠濃厚。二是部分被執行人法治觀念淡薄,不自覺履行、拒不履行債務的現象比較普遍,被執行人以各種手段轉移、隱匿財產,逃避執行債務,造成被執行人難尋,被執行人財產難查,執行效果不理想。三是一些當事人對案件執行的風險缺乏足夠的認識,片面認為贏了官司就應該得到補償,執行是法院的責任,缺少主動協助做好執行工作的自覺性。
(三)司法救助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強。近年來涉及交通肇事、人身意外傷害、工傷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案件不斷上升,這些案件一旦進入執行程序,存在著賠償數額大、被執行人履行能力弱或無履行能力的情況,實行司法救助數額也難以達到申請人的要求,因而此類案件執行難現象仍然存在。
(四)打擊拒執犯罪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強。從我市執行案件的數量和執行工作情況來看,被採取司法拘留、追究拒執罪的人數相對執行案件數量來說較少,對依法打擊抗拒執行、規避執行的典型案例曝光度也不夠,社會警示教育效應不夠明顯。
三、意見建議(一)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夯實執行工作基礎。要從維護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維護司法權威和構建社會誠信體系的高度,加強對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領導,及時研究解決人民法院在執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推進人民法院與政府有關部門之間執行網絡查控和聯合懲戒系統建設,在裝備、經費等方面為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提供保障。
(二)完善聯動機制,深入構建綜合治理執行難大格局。一是進一步完善執行聯動機制,對執行難實行綜合治理。堅持落實執行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目標責任考核,加強督導檢查,工作落地落實;二是市人民法院要主動與部門、鄉鎮等相關單位緊密配合,建立健全相關信息通報、反饋機制和快速調整的協作配合機制,共同做好執行工作。三是加快執行網絡查控系統建設,充分發揮「智慧執行」平台作用,加快建立執行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公布和通報執行案件信息和提請協助執行事項,爭取執行工作從手段保障上有新的突破。四是嚴厲打擊拒執犯罪。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的協調,嚴厲打擊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行為、暴力抗拒執行的行為以及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違法犯罪行為。五是進一步完善司法救助體制。針對有些確實「執行不能」的案件,可以通過加大社會保障力度、納入社會救助和低保、依託精準扶貧、社會捐助等措施,力爭破解「執行不能」難題。
(三)創新工作舉措,進一步提高執行效率。一是大力加強執行工作規範化建設,完善執行工作獎懲激勵機制,加強案件的檢查考評工作。二是加強執行監督。強化社會監督,建立和完善執行監督機制,嚴肅追究違法執行、消極執行人員的責任。三是加強執行隊伍建設。加強執行幹警思想作風和業務能力建設,深入整治「選擇性執行、消極執行、亂執行」等突出問題,強化文明執行,規範執行,嚴格紀律和制度約束,著力提升執行隊伍整體素質,確保執行工作公正高效廉潔。
(四)加強源頭預防,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強化法治觀念,要大力宣傳執行工作的法律法規,增強全民的執行意識。加大對典型執行案例的宣傳,大造依法執行的輿論聲勢,形成對被執行人教育警示震懾效果。進一步開展訴訟風險宣傳,強化當事人的風險防範意識。通過宣傳,努力在社會形成「生效法律文書必須執行」的法律意識,形成以抗拒、阻礙、干擾法院執行可恥,以服從、協助、支持法院執行為榮的法制環境,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推動執行工作進入良性法治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