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經部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行業、地方政府頒布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股份公司、公司和項目公司的相關規定。
(二)負責制定指揮部合同管理、工程經濟管理、成本及工程分包監控、項目概(預)算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指揮部合同管理工作。對以股份公司、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進行管理;對以指揮部名義簽訂的合同,牽頭組織合同文本起草、談判、評審、簽約和交底。
(四)負責指揮部工程經濟管理工作。組織工區經理部開展內外驗工計價、索賠工作。
(五)負責對工區經理部工程變更的必要性、合理性進行經濟審查,對需要變更的,督促其提出變更設計資料,並配合工程部上報有關單位審批。
(六)負責項目成本監控工作。對工區經理部的勞務分包價格和項目責任成本預算及核算進行監控,對執行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
(七)負責項目工程分包監控工作。對工區經理部執行其上級公司關於工程分包管理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負責項目工程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工程招標和保險理賠培訓,指導、督促工區部開展保險理賠工作。
(九)負責指揮部精細化管理及項目管理實驗室日常工作。
(十)負責項目概(預)算管理工作,依據概算組織各工區部做好施工圖預算工作。
(十一)協助、配合指揮部其他部門開展相關工作。(十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貫徹落實國家、行業、地方政府頒布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股份公司、公司和項目公司的相關規定。
2.主持工經部工作,確保優質高效完成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任務,對各項工作結果負責。
3.負責項目的合同管理、成本監控、工程分包監控、概(預)算管理、保險管理等具體工作。
4.負責項目的計量支付、變更設計、索賠等具體工作。
5.負責指揮部精細化管理及項目管理實驗室日常工作。
6.負責召集部門會議,決策部門事項。
7.負責審核本部門起草的報告、通知、文件等相關資料。
8.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單位的關係。
9.定期向公司工經部、指揮部領導彙報工作情況,遇重大問題立即彙報。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貫徹落實國家、行業、地方政府頒布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股份公司、公司和項目公司的相關規定。
2.在部長領導下開展日常工作,對所承擔的工作結果負責。
3.參與起草與本部門業務相關的文件、報告和通知等相關資料。
4.參與項目的合同管理、成本管理等具體工作。
5.參與項目的計量支付、變更設計、索賠等具體工作。
6.負責建立合同管理、計量支付、變更設計、索賠等台賬及檔案。
7.定期向工經部部長彙報工作,遇重要事項立即報告。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貫徹落實國家、行業、地方政府頒布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股份公司、公司和項目公司的相關規定。
(二)負責制定指揮部合同管理、工程經濟管理、成本及工程分包監控、項目概(預)算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指揮部合同管理工作。對以股份公司、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進行管理;對以指揮部名義簽訂的合同,牽頭組織合同文本起草、談判、評審、簽約和交底。
(四)負責指揮部工程經濟管理工作。組織工區經理部開展內外驗工計價、索賠工作。
(五)負責對工區經理部工程變更的必要性、合理性進行經濟審查,對需要變更的,督促其提出變更設計資料,並配合工程部上報有關單位審批。
(六)負責項目成本監控工作。對工區經理部的勞務分包價格和項目責任成本預算及核算進行監控,對執行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
(七)負責項目工程分包監控工作。對工區經理部執行其上級公司關於工程分包管理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負責項目工程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工程招標和保險理賠培訓,指導、督促工區部開展保險理賠工作。
(九)負責指揮部精細化管理及項目管理實驗室日常工作。
(十)負責項目概(預)算管理工作,依據概算組織各工區部做好施工圖預算工作。
(十一)協助、配合指揮部其他部門開展相關工作。(十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貫徹落實國家、行業、地方政府頒布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股份公司、公司和項目公司的相關規定。
2.主持工經部工作,確保優質高效完成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任務,對各項工作結果負責。
3.負責項目的合同管理、成本監控、工程分包監控、概(預)算管理、保險管理等具體工作。
4.負責項目的計量支付、變更設計、索賠等具體工作。
5.負責指揮部精細化管理及項目管理實驗室日常工作。
6.負責召集部門會議,決策部門事項。
7.負責審核本部門起草的報告、通知、文件等相關資料。
8.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單位的關係。
9.定期向公司工經部、指揮部領導彙報工作情況,遇重大問題立即彙報。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貫徹落實國家、行業、地方政府頒布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股份公司、公司和項目公司的相關規定。
2.在部長領導下開展日常工作,對所承擔的工作結果負責。
3.參與起草與本部門業務相關的文件、報告和通知等相關資料。
4.參與項目的合同管理、成本管理等具體工作。
5.參與項目的計量支付、變更設計、索賠等具體工作。
6.負責建立合同管理、計量支付、變更設計、索賠等台賬及檔案。
7.定期向工經部部長彙報工作,遇重要事項立即報告。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