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組長朱克鵬介紹:「今年以來,以改革為推手,著力破解監督執紀難題,緊盯易發多發環節和領域,大力查處金融亂象和腐敗交織問題,派駐改革成效明顯。」。
截至10月底,建行紀檢監察機構共受理信訪舉報1282件次,同比增長2.97%;處置問題線索1691件,同比增長47.17%;立案179件,給予黨紀處分183人;運用「四種形態」共處理823人次,同比增長41.65%;駐建行紀檢監察組與地方紀委監委密切協作,查處重點案件,共留置10人。
強化職能職責建立四級監督架構
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透露一個重要信息:中管金融企業內設紀委改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在建行2019年第一次黨委會上,朱克鵬首次以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的身份參加建行黨委的重大會議,並向黨委提出推進派駐機構改革的工作建議和相關職責調整、移交的具體方案。會後,一系列改革措施緊鑼密鼓地推出。
建設銀行黨委和駐建行紀檢監察組共同制定印發《中國建設銀行派駐改革實施方案》,建行原紀委監察部門承擔的、與駐建行紀檢監察組履職不相適應的職責全部劃轉到建行相關內設部門。目前已形成辦公室、案件管理監督室、監督檢查一二三室、審查調查四五室、案件審理室、幹部監督管理室等9個內設職能部門。
隨之而來的是人員調整。駐建行紀檢監察組嚴把選人用人關,在保持原有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基本穩定的情況下,從建行和各地紀委監委選調一批年輕幹部,充實人員力量,優化人員結構。
「派駐機構改革前,作為企業內設紀委,權威性的缺乏是長期困擾我們的難題。」朱克鵬坦言,「監督不被理解,諸如『自己企業的紀委不保護自己的職工』『對自己的員工沒感情』等責難不絕於耳。基層分支機構對總行紀委隱瞞不報問題線索,『一開了之』式的處理也很多。」。
朱克鵬介紹,派駐改革後,紀檢監察組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直接領導,解決了原先企業內設紀委權威性不足、獨立性不強的難題。紀檢監察組由向建行黨委彙報工作,轉變為與黨委定期會商、重要情況通報,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也得到了黨委的充分重視。
基層內設紀檢機構派駐改革也同步推進。地市級分支行紀委改設為省級分行紀委向地市級分支行派駐紀檢組,由省級分行紀委直接領導,實現了派駐紀檢組人員在省級分行範圍內統一管理、統一調配、統一考核,破解基層監督難題,充分發揮上對下的監督作用。
目前,已經搭建起駐建行紀檢監察組、子公司、省級分行和直屬單位紀委、地市級分支行派駐紀檢組、基層機構兼職紀檢員四個層級的監督架構。「這樣的監督架構不僅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而且能保障中央經濟金融政策有效落地,切實防範金融風險。」朱克鵬說。
做實日常監督盯緊「重點人」和「重點領域」
「個別分行單位對問題整改不重視、不落實,連續兩年精準扶貧貸款仍未破零;一些普惠型金融產品與精準脫貧對象銜接不夠緊密……」今年4月至8月,駐建行紀檢監察組對建設銀行貫徹落實中央脫貧攻堅決策部署情況進行了督查,10月,對督查發現的7個方面問題向建行黨委發出《專項監督建議書》,提出5點整改建議,並要求12月20日前回復駐建行紀檢監察組。
監督是紀檢監察機關的首要職責。「以前,我們主要抓執紀問責,對監督著力不多。」朱克鵬說。改革後,駐建行紀檢監察組聚焦監督這個第一職責,緊盯「重點人」和「重點領域」發力。
根據監督對象的不同特點,駐建行紀檢監察組將「重點人」劃分為「五大群組」,即總行黨委班子成員和高管、總行部門和直屬機構負責人、一級分行和駐地審計機構負責人、境內子公司負責人、海外機構負責人。針對不同群組,制定不同的日常監督方案。
如《關於加強建設銀行黨委班子及其成員監督的工作方案》明確,「綜合運用及時提示提醒、強化報備檢查、開展談心談話、對黨委選人用人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加強巡視整改監督、推動以案促改、提出監督建議」等7種形式的監督方式,做實對總行黨委班子成員和高管的日常監督。
派駐機構改革從體制機制上解決了過去對「重點人」不敢碰的尷尬處境。今年以來,駐建行紀檢監察組報請或會同黨委(黨支部)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1166次,參加被監督單位或專題組織生活會375次,約談駐在單位班子成員156人次,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問責41人,給予紀律處分8人。
選人用人是權力集中的重點領域,部分地區分支行在員工錄用和提拔任用時存在「近親繁殖」「吃空餉」等不正之風。針對此類問題,在近期的校園招聘中,駐建行紀檢監察組提出報名人員完全披露親屬關係、調整筆試面試比重等監督建議,減少人為干預,促進公平招錄。此外,督促「近親繁殖」情況嚴重的某省分行黨委進行整改,共計調整104人次應迴避人員。
針對資金密集、違紀、違法及職務犯罪多發頻發的信貸領域,駐建行紀檢監察組嚴把不良資產核銷業務、打包業務、財務列損業務「三關」,就項目是否隱藏道德風險和問題線索,從違規、違紀、違法及涉嫌犯罪等方面進行「四看」。
「通過監督不良資產處置和財務列損這一關鍵環節,以點帶面,加大對整個信貸領域的監督力度。」駐建行紀檢監察組第三監督檢查室有關同志介紹,截至今年10月,浙江、湖北、福建、廣東、湖南、廣西、河南、黑龍江等8家省級分行,通過「三關四看」發現信貸領域違紀違規問題線索共16起。
「通過監督『重點人』,督促建行領導班子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通過監督『重點領域』,以點帶面,增強監督的穿透力和震懾力,充分發揮了派駐監督的『探頭』作用。」朱克鵬表示。
探索聯合辦案模式提升審查調查質效
今年2月,在辦理某省分行投資銀行部總經理林某涉嫌違規擔保,導致銀行產生巨額墊款案件時,朱克鵬認為林某案表面上看是濫用職權,但是初步核查發現,林某消費金額巨大,與其職務收入不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果僅以濫用職權罪移送審理,那銀行的巨額損失將無法追討。
由於案件涉及銀行新興業務領域,查辦難度大,林某又拒不交代問題,駐建行紀檢監察組主動與地方紀委監委聯繫,組成聯合調查組,共同調查此案。
雙方發揮各自優勢打出「組合拳」。駐建行紀檢監察組以銀行大數據為基礎,利用分析模型對涉案人在任職期間辦理的全部銀行業務逐筆進行梳理比對,繪製了32張精確到每個時間節點、每個經辦人員的業務流程圖,運用數據模型對70餘萬條賬戶交易數據進行篩查,摸清該總經理的權錢交易模式和資金流轉網絡。地方紀委監委充分發揮談話、證據固定等方面的優勢,運用梳理的情況一舉突破林某的心理防線,最終查清林某夥同他人涉嫌收受巨額賄賂的犯罪事實。目前,林某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聯合辦案不僅優勢互補,還能互相制約,使案件查實查透。」朱克鵬介紹,林某案為聯合辦案提供了可借鑑可複製的經驗,駐建行紀檢監察組及時總結,進行推廣。今年以來,在駐建行紀檢監察組主動發現、查處的7件涉嫌職務犯罪案件中,有4件採取聯合辦案模式,取得了較好的成果。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加大金融反腐力度,充分發揮派駐改革後紀法貫通的優勢,有力削減存量、有效遏制增量,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朱克鵬表示。
截至10月底,建行紀檢監察機構共受理信訪舉報1282件次,同比增長2.97%;處置問題線索1691件,同比增長47.17%;立案179件,給予黨紀處分183人;運用「四種形態」共處理823人次,同比增長41.65%;駐建行紀檢監察組與地方紀委監委密切協作,查處重點案件,共留置10人。
強化職能職責建立四級監督架構
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透露一個重要信息:中管金融企業內設紀委改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在建行2019年第一次黨委會上,朱克鵬首次以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的身份參加建行黨委的重大會議,並向黨委提出推進派駐機構改革的工作建議和相關職責調整、移交的具體方案。會後,一系列改革措施緊鑼密鼓地推出。
建設銀行黨委和駐建行紀檢監察組共同制定印發《中國建設銀行派駐改革實施方案》,建行原紀委監察部門承擔的、與駐建行紀檢監察組履職不相適應的職責全部劃轉到建行相關內設部門。目前已形成辦公室、案件管理監督室、監督檢查一二三室、審查調查四五室、案件審理室、幹部監督管理室等9個內設職能部門。
隨之而來的是人員調整。駐建行紀檢監察組嚴把選人用人關,在保持原有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基本穩定的情況下,從建行和各地紀委監委選調一批年輕幹部,充實人員力量,優化人員結構。
「派駐機構改革前,作為企業內設紀委,權威性的缺乏是長期困擾我們的難題。」朱克鵬坦言,「監督不被理解,諸如『自己企業的紀委不保護自己的職工』『對自己的員工沒感情』等責難不絕於耳。基層分支機構對總行紀委隱瞞不報問題線索,『一開了之』式的處理也很多。」。
朱克鵬介紹,派駐改革後,紀檢監察組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直接領導,解決了原先企業內設紀委權威性不足、獨立性不強的難題。紀檢監察組由向建行黨委彙報工作,轉變為與黨委定期會商、重要情況通報,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也得到了黨委的充分重視。
基層內設紀檢機構派駐改革也同步推進。地市級分支行紀委改設為省級分行紀委向地市級分支行派駐紀檢組,由省級分行紀委直接領導,實現了派駐紀檢組人員在省級分行範圍內統一管理、統一調配、統一考核,破解基層監督難題,充分發揮上對下的監督作用。
目前,已經搭建起駐建行紀檢監察組、子公司、省級分行和直屬單位紀委、地市級分支行派駐紀檢組、基層機構兼職紀檢員四個層級的監督架構。「這樣的監督架構不僅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而且能保障中央經濟金融政策有效落地,切實防範金融風險。」朱克鵬說。
做實日常監督盯緊「重點人」和「重點領域」
「個別分行單位對問題整改不重視、不落實,連續兩年精準扶貧貸款仍未破零;一些普惠型金融產品與精準脫貧對象銜接不夠緊密……」今年4月至8月,駐建行紀檢監察組對建設銀行貫徹落實中央脫貧攻堅決策部署情況進行了督查,10月,對督查發現的7個方面問題向建行黨委發出《專項監督建議書》,提出5點整改建議,並要求12月20日前回復駐建行紀檢監察組。
監督是紀檢監察機關的首要職責。「以前,我們主要抓執紀問責,對監督著力不多。」朱克鵬說。改革後,駐建行紀檢監察組聚焦監督這個第一職責,緊盯「重點人」和「重點領域」發力。
根據監督對象的不同特點,駐建行紀檢監察組將「重點人」劃分為「五大群組」,即總行黨委班子成員和高管、總行部門和直屬機構負責人、一級分行和駐地審計機構負責人、境內子公司負責人、海外機構負責人。針對不同群組,制定不同的日常監督方案。
如《關於加強建設銀行黨委班子及其成員監督的工作方案》明確,「綜合運用及時提示提醒、強化報備檢查、開展談心談話、對黨委選人用人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加強巡視整改監督、推動以案促改、提出監督建議」等7種形式的監督方式,做實對總行黨委班子成員和高管的日常監督。
派駐機構改革從體制機制上解決了過去對「重點人」不敢碰的尷尬處境。今年以來,駐建行紀檢監察組報請或會同黨委(黨支部)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1166次,參加被監督單位或專題組織生活會375次,約談駐在單位班子成員156人次,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問責41人,給予紀律處分8人。
選人用人是權力集中的重點領域,部分地區分支行在員工錄用和提拔任用時存在「近親繁殖」「吃空餉」等不正之風。針對此類問題,在近期的校園招聘中,駐建行紀檢監察組提出報名人員完全披露親屬關係、調整筆試面試比重等監督建議,減少人為干預,促進公平招錄。此外,督促「近親繁殖」情況嚴重的某省分行黨委進行整改,共計調整104人次應迴避人員。
針對資金密集、違紀、違法及職務犯罪多發頻發的信貸領域,駐建行紀檢監察組嚴把不良資產核銷業務、打包業務、財務列損業務「三關」,就項目是否隱藏道德風險和問題線索,從違規、違紀、違法及涉嫌犯罪等方面進行「四看」。
「通過監督不良資產處置和財務列損這一關鍵環節,以點帶面,加大對整個信貸領域的監督力度。」駐建行紀檢監察組第三監督檢查室有關同志介紹,截至今年10月,浙江、湖北、福建、廣東、湖南、廣西、河南、黑龍江等8家省級分行,通過「三關四看」發現信貸領域違紀違規問題線索共16起。
「通過監督『重點人』,督促建行領導班子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通過監督『重點領域』,以點帶面,增強監督的穿透力和震懾力,充分發揮了派駐監督的『探頭』作用。」朱克鵬表示。
探索聯合辦案模式提升審查調查質效
今年2月,在辦理某省分行投資銀行部總經理林某涉嫌違規擔保,導致銀行產生巨額墊款案件時,朱克鵬認為林某案表面上看是濫用職權,但是初步核查發現,林某消費金額巨大,與其職務收入不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果僅以濫用職權罪移送審理,那銀行的巨額損失將無法追討。
由於案件涉及銀行新興業務領域,查辦難度大,林某又拒不交代問題,駐建行紀檢監察組主動與地方紀委監委聯繫,組成聯合調查組,共同調查此案。
雙方發揮各自優勢打出「組合拳」。駐建行紀檢監察組以銀行大數據為基礎,利用分析模型對涉案人在任職期間辦理的全部銀行業務逐筆進行梳理比對,繪製了32張精確到每個時間節點、每個經辦人員的業務流程圖,運用數據模型對70餘萬條賬戶交易數據進行篩查,摸清該總經理的權錢交易模式和資金流轉網絡。地方紀委監委充分發揮談話、證據固定等方面的優勢,運用梳理的情況一舉突破林某的心理防線,最終查清林某夥同他人涉嫌收受巨額賄賂的犯罪事實。目前,林某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聯合辦案不僅優勢互補,還能互相制約,使案件查實查透。」朱克鵬介紹,林某案為聯合辦案提供了可借鑑可複製的經驗,駐建行紀檢監察組及時總結,進行推廣。今年以來,在駐建行紀檢監察組主動發現、查處的7件涉嫌職務犯罪案件中,有4件採取聯合辦案模式,取得了較好的成果。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加大金融反腐力度,充分發揮派駐改革後紀法貫通的優勢,有力削減存量、有效遏制增量,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朱克鵬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