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進一步準確把握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內涵新要求,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任務更明確、內容更具體、責任更清晰、追責更嚴格,現制定局今年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
一、黨委主體責任清單。
局黨委對我局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堅持主抓直管,做到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具體責任如下:
1.及時傳達學習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清廉建設和政治生態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結合實際研究並提出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
2.局黨委在研究部署專項工作的同時,應當就全面從嚴治黨、清廉建設和政治生態建設提出要求。
3.局黨委會議應當集體研究決策、直接部署推動事關我局全面從嚴治黨和清廉建設的重點工作、重大事項、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聽取上一年度領導班子成員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彙報,全面總結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結合工作分工逐項細化分解落實責任到領導班子成員,並明確具體要求和時間進度。
5.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專題例會,總結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及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情況,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項,及時集體研究決策、作出部署。
6.按照黨章和黨內法規履行職責,組織開展黨章黨規黨紀宣傳教育,按照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全面執行黨的紀律。
7.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實施具體措施,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持之以恆糾正「四風」和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8.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的有關規定和幹部選拔任用責任倒查、「一報告兩評議」、離任檢查等制度,防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9.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建立權力清單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健全防止利益衝突機制,推進黨務政務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10.對上級巡視、巡察、主體責任報告評議、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時研究提出整改落實措施,並分解落實責任,限期完成報結。
11.每年按時向縣委及縣紀委提交上一年度黨委履行主體責任情況書面報告,同時要求科室(單位)書面報告。
12.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及有關配套處理措施。
13.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支持紀委(紀檢監察組)按照黨章規定和紀檢監察機關「三轉」要求履行監督責任。
14.加強局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建設,領導和推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承擔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
15.加強問責工作,對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的,嚴肅責任追究,並對典型問題予以通報曝光。
16.上級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黨委書記責任清單。
局黨委書記要堅持管黨治黨,牢固樹立不抓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就是失職的意識,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具體責任如下:
1.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安排和具體措施,部署上級巡視、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
2.參加涉及全面從嚴治黨全局性工作的會議和活動,對全面從嚴治黨重點工作親自部署、協調、督促、落實。
3.對反映領導班子成員、科室(單位)負責人作風和廉潔自律方面的輕微問題開展約談提醒。
4.組織領導班子成員開展經常性批評和自我批評,對領導班子成員和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經常性教育、管理、監督。
5.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履行好「一崗雙責」,定期聽取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定期與科室(單位)負責人談話,了解督促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對群眾反映問題比較集中、作風和腐敗問題比較突出的科室(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並督促整改。
6.及時聽取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彙報,協調督辦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幫助執紀執法機關排除辦案中的阻力和干擾。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黨委的統一安排,每年帶隊對科室(單位)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級紀委要求,當面報告個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並接受評議。
10.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支持紀委(紀檢監察組)按照黨章規定和紀檢監察機關「三轉」要求履行監督責任。
11.推進本地本單位機關紀委建設,支持機關紀委按照黨章黨規規定履行職責、發揮作用。
12.上級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三、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清單。
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對職責範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把全面從嚴治黨目標任務要求融入分管業務工作之中,既抓業務又抓黨務,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具體責任如下:
1.定期專題研究、布置、檢查職責範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指導督促分管科室和聯繫分局(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2.按照局黨委確定的全面從嚴治黨任務分工和責任分解要求,按時抓好落實並向局黨委報告。
3.加強對分管科室和聯繫分局(所)班子成員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經常性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廉潔自律和作風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糾正。
4.受局黨委書記委託,對反映分管部門和聯繫單位中層幹部作風和廉潔自律方面的輕微問題開展約談提醒。
5.與分管科室和聯繫分局(所)負責人開展經常性談話,了解督促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對群眾反映問題比較集中、作風和腐敗問題比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聯繫分局(所)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並督促整改。
6.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黨委的統一安排,每年帶隊對分管科室和聯繫分局(所)上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8.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支持紀委(紀檢監察組)按照黨章規定和紀檢監察機關「三轉」要求履行監督責任。
9.上級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四、科室(單位)負責人責任清單。
1.切實履行「一崗雙責」,按照局黨委的要求,做到業務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落實。
2.及時傳達學習上級及局黨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清廉建設和政治生態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領導彙報履行「一崗雙責」情況。
4.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
5.結合本科室(單位)工作實際,與所屬人員經常性地開展廉政談話,做到抓早抓小。
6.對上級巡視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單位)的整改要求,認真研究整改措施,並抓好落實。
7.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項報備工作。
8.局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一、黨委主體責任清單。
局黨委對我局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堅持主抓直管,做到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具體責任如下:
1.及時傳達學習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清廉建設和政治生態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結合實際研究並提出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
2.局黨委在研究部署專項工作的同時,應當就全面從嚴治黨、清廉建設和政治生態建設提出要求。
3.局黨委會議應當集體研究決策、直接部署推動事關我局全面從嚴治黨和清廉建設的重點工作、重大事項、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聽取上一年度領導班子成員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彙報,全面總結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結合工作分工逐項細化分解落實責任到領導班子成員,並明確具體要求和時間進度。
5.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專題例會,總結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及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情況,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項,及時集體研究決策、作出部署。
6.按照黨章和黨內法規履行職責,組織開展黨章黨規黨紀宣傳教育,按照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全面執行黨的紀律。
7.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實施具體措施,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持之以恆糾正「四風」和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8.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的有關規定和幹部選拔任用責任倒查、「一報告兩評議」、離任檢查等制度,防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9.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建立權力清單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健全防止利益衝突機制,推進黨務政務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10.對上級巡視、巡察、主體責任報告評議、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時研究提出整改落實措施,並分解落實責任,限期完成報結。
11.每年按時向縣委及縣紀委提交上一年度黨委履行主體責任情況書面報告,同時要求科室(單位)書面報告。
12.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及有關配套處理措施。
13.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支持紀委(紀檢監察組)按照黨章規定和紀檢監察機關「三轉」要求履行監督責任。
14.加強局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建設,領導和推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承擔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
15.加強問責工作,對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的,嚴肅責任追究,並對典型問題予以通報曝光。
16.上級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黨委書記責任清單。
局黨委書記要堅持管黨治黨,牢固樹立不抓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就是失職的意識,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具體責任如下:
1.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安排和具體措施,部署上級巡視、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
2.參加涉及全面從嚴治黨全局性工作的會議和活動,對全面從嚴治黨重點工作親自部署、協調、督促、落實。
3.對反映領導班子成員、科室(單位)負責人作風和廉潔自律方面的輕微問題開展約談提醒。
4.組織領導班子成員開展經常性批評和自我批評,對領導班子成員和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經常性教育、管理、監督。
5.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履行好「一崗雙責」,定期聽取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定期與科室(單位)負責人談話,了解督促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對群眾反映問題比較集中、作風和腐敗問題比較突出的科室(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並督促整改。
6.及時聽取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彙報,協調督辦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幫助執紀執法機關排除辦案中的阻力和干擾。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黨委的統一安排,每年帶隊對科室(單位)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級紀委要求,當面報告個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並接受評議。
10.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支持紀委(紀檢監察組)按照黨章規定和紀檢監察機關「三轉」要求履行監督責任。
11.推進本地本單位機關紀委建設,支持機關紀委按照黨章黨規規定履行職責、發揮作用。
12.上級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三、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清單。
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對職責範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把全面從嚴治黨目標任務要求融入分管業務工作之中,既抓業務又抓黨務,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具體責任如下:
1.定期專題研究、布置、檢查職責範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指導督促分管科室和聯繫分局(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2.按照局黨委確定的全面從嚴治黨任務分工和責任分解要求,按時抓好落實並向局黨委報告。
3.加強對分管科室和聯繫分局(所)班子成員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經常性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廉潔自律和作風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糾正。
4.受局黨委書記委託,對反映分管部門和聯繫單位中層幹部作風和廉潔自律方面的輕微問題開展約談提醒。
5.與分管科室和聯繫分局(所)負責人開展經常性談話,了解督促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對群眾反映問題比較集中、作風和腐敗問題比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聯繫分局(所)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並督促整改。
6.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黨委的統一安排,每年帶隊對分管科室和聯繫分局(所)上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8.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支持紀委(紀檢監察組)按照黨章規定和紀檢監察機關「三轉」要求履行監督責任。
9.上級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四、科室(單位)負責人責任清單。
1.切實履行「一崗雙責」,按照局黨委的要求,做到業務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落實。
2.及時傳達學習上級及局黨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清廉建設和政治生態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領導彙報履行「一崗雙責」情況。
4.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
5.結合本科室(單位)工作實際,與所屬人員經常性地開展廉政談話,做到抓早抓小。
6.對上級巡視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單位)的整改要求,認真研究整改措施,並抓好落實。
7.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項報備工作。
8.局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