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進一步準確把握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內涵新要求,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任務更明確、內容更具體、責任更清晰、追責更嚴格,現制定局今年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
一、黨委主體責任清單。
局黨委對我局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堅持主抓直管,做到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具體責任如下:
1.及時傳達學習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清廉建設和政治生態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結合實際研究並提出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
2.局黨委在研究部署專項工作的同時,應當就全面從嚴治黨、清廉建設和政治生態建設提出要求。
3.局黨委會議應當集體研究決策、直接部署推動事關我局全面從嚴治黨和清廉建設的重點工作、重大事項、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聽取上一年度領導班子成員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彙報,全面總結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結合工作分工逐項細化分解落實責任到領導班子成員,並明確具體要求和時間進度。
5.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專題例會,總結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及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情況,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項,及時集體研究決策、作出部署。
6.按照黨章和黨內法規履行職責,組織開展黨章黨規黨紀宣傳教育,按照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全面執行黨的紀律。
7.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實施具體措施,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持之以恆糾正「四風」和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8.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的有關規定和幹部選拔任用責任倒查、「一報告兩評議」、離任檢查等制度,防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9.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建立權力清單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健全防止利益衝突機制,推進黨務政務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10.對上級巡視、巡察、主體責任報告評議、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時研究提出整改落實措施,並分解落實責任,限期完成報結。
11.每年按時向縣委及縣紀委提交上一年度黨委履行主體責任情況書面報告,同時要求科室(單位)書面報告。
12.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及有關配套處理措施。
13.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支持紀委(紀檢監察組)按照黨章規定和紀檢監察機關「三轉」要求履行監督責任。
14.加強局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建設,領導和推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承擔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
15.加強問責工作,對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的,嚴肅責任追究,並對典型問題予以通報曝光。
16.上級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黨委書記責任清單。
局黨委書記要堅持管黨治黨,牢固樹立不抓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就是失職的意識,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具體責任如下:
1.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安排和具體措施,部署上級巡視、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
2.參加涉及全面從嚴治黨全局性工作的會議和活動,對全面從嚴治黨重點工作親自部署、協調、督促、落實。
3.對反映領導班子成員、科室(單位)負責人作風和廉潔自律方面的輕微問題開展約談提醒。
4.組織領導班子成員開展經常性批評和自我批評,對領導班子成員和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經常性教育、管理、監督。
5.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履行好「一崗雙責」,定期聽取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定期與科室(單位)負責人談話,了解督促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對群眾反映問題比較集中、作風和腐敗問題比較突出的科室(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並督促整改。
6.及時聽取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彙報,協調督辦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幫助執紀執法機關排除辦案中的阻力和干擾。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黨委的統一安排,每年帶隊對科室(單位)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級紀委要求,當面報告個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並接受評議。
10.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支持紀委(紀檢監察組)按照黨章規定和紀檢監察機關「三轉」要求履行監督責任。
11.推進本地本單位機關紀委建設,支持機關紀委按照黨章黨規規定履行職責、發揮作用。
12.上級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三、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清單。
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對職責範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把全面從嚴治黨目標任務要求融入分管業務工作之中,既抓業務又抓黨務,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具體責任如下:
1.定期專題研究、布置、檢查職責範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指導督促分管科室和聯繫分局(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2.按照局黨委確定的全面從嚴治黨任務分工和責任分解要求,按時抓好落實並向局黨委報告。
3.加強對分管科室和聯繫分局(所)班子成員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經常性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廉潔自律和作風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糾正。
4.受局黨委書記委託,對反映分管部門和聯繫單位中層幹部作風和廉潔自律方面的輕微問題開展約談提醒。
5.與分管科室和聯繫分局(所)負責人開展經常性談話,了解督促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對群眾反映問題比較集中、作風和腐敗問題比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聯繫分局(所)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並督促整改。
6.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黨委的統一安排,每年帶隊對分管科室和聯繫分局(所)上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8.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支持紀委(紀檢監察組)按照黨章規定和紀檢監察機關「三轉」要求履行監督責任。
9.上級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四、科室(單位)負責人責任清單。
1.切實履行「一崗雙責」,按照局黨委的要求,做到業務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落實。
2.及時傳達學習上級及局黨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清廉建設和政治生態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領導彙報履行「一崗雙責」情況。
4.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
5.結合本科室(單位)工作實際,與所屬人員經常性地開展廉政談話,做到抓早抓小。
6.對上級巡視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單位)的整改要求,認真研究整改措施,並抓好落實。
7.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項報備工作。
8.局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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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朗讀]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市各級紀委(紀檢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
一、政治監督責任
1.全面、準確、及時貫徹中央、省、許昌市和我市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實際向黨委(黨組)提出工作建議,協助黨委(黨組)謀劃全域全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確定年度工作任務。
2.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究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進中的問題,及時向黨委(黨組)和上級紀委報告黨風廉政建設重大工作情況。
3.協助黨委(黨組)明確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的主體責任,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層層細化分解,把責任壓緊壓實壓牢。
4.協助黨委(黨組)對下級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開展日常檢查、年中督查和年終考核,提出年度考核等次評定建議。
5.在黨委(黨組)的統一領導下,認真履行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發揮各成員單位在反腐敗工作中的作用。
二、教育監督責任
6.大力推進「刻印工程」,經常性開展理想信念和宗旨、黨紀黨規等教育,開展「一準則一條例一規則」集中學習活動,引導廣大黨員幹部把黨的紀律和要求刻印於心。
7.堅持以案明紀、立規嚴紀,加強對違紀違法案件的剖析,利用反面教材加強警示教育。
8.大力推進廉政文化教育,結合實際開展廉政文化「六進」活動,開展廉政微宣傳,注重家庭家教家風,促進黨員幹部樹立正確的價值取向,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9.健全並落實黨風廉政網絡與情信息收集研判處置和宣傳引導機制,有效發揮網絡平台的監督和宣傳作用。
10.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熱點難點問題,緊盯紀檢監察工作薄弱環節,查找癥結根源,研究對策措施,不斷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設。
三、紀律監督責任
11.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堅決維護黨章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加強對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中央、省、許昌市和我市重大決策部署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
12.嚴明組織紀律,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違反民主集中制、有關事項等制度問題,違規組織參加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問題,拉票賄選、買官賣官、違規用人、跑風漏氣等問題。
13.嚴明廉潔紀律,加大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監督,嚴肅查處黨員領導幹部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搞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等違紀違法問題。
14.嚴明群眾紀律,堅決查處對群眾疾苦麻木不仁、推諉扯皮,以及在涉及群眾重大事項上盲目決策、無視群眾意願問題,嚴肅查處違規加重群眾負擔、與民爭利、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等突出問題。
15.嚴明工作紀律,嚴肅查處黨員幹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カ問題,工作中弄虛作假、虛以應付以及違規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司法活動、人員招錄等問題。
16.嚴明生活紀律,堅決查處黨員幹部生活情趣低下、腐化墮落、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等行為。
四、作風監督責任
17.大カ開展「連心工程」,持續加大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的查處力度。保持力度不減、節奏不變,採取有效措施,緊盯重要節點,密切關注新動向,堅持暗訪、查處、追責、曝光「四管齊下」,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
18.加大對庸政、懶政、怠政、為官不為等問題的責任迫究力度,堅持問題導向、從嚴整治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行為。
19.開展脫貧攻堅領域侵害群眾利益腐敗問題專項治理活動,重點查處在脫貧攻堅工作中落實政策優親厚友、項目審批吃拿卡要、扶資金截留挪用、貧困戶進入退出中欺上瞞下等侵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問題,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有力的紀律保障。
20.堅決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重點查處強占掠奪、吃拿卡要、貪污挪用等突出問題,嚴肅查處在土地徵收流轉、「三資」管理、惠農補貼、扶貧資金、低保醫保、舊村改造資金管理使用中的以權謀私、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侵占、揮霍浪費等行為。對典型案例及時通報曝光,形成強大震懾。
21.加強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查機制示範點建設和黨風示範點創建工作,堅持先行先試,抓好正面引領,在不同層面、不同領城形成基層黨風政風「可操作、可複製、可推廣」的有益經驗,發揮示範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
2.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斷健全有利於優良作風養成的長效機制。
五、日常監督責任
23.大力推進「固本工程」,紮實推行全面從嚴治黨明責、記實、示範、保障「四項機制」,建立在線督查平合,科學運用考核結果,壓實管黨治黨責任。
24.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十二個不准」為抓手,開展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執行《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情況的監督檢查。
25.積極探索強化對同級黨委(黨組)監督的有效途徑,加強對同級黨委(黨組)特別是常委會委員、黨的工作部門和直接領導的黨組織、黨的領導幹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情況的監督。
26.開展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和紀檢監察組織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廉,接受市委委員和市紀委委員現場詢問和評議。
27.持續開展「廉政大約談」活動,對黨員幹部存在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早打招呼、早提醒。堅持對新任職領導幹部開展任前廉政談話。
28.嚴格把握好黨員領導幹部「黨風廉潔意見回復關」,加強對擬提拔幹部的廉政審查,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29.探索數字化管理新模式,建設黨員幹部廉潔檔案綜合運用電子化平合,完善動態更新機制,全面、準確、及時掌握黨員幹部守紀、作風和廉潔情況,落實對「關健少數」的監督。
30.全面推進巡察工作,重點發現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從嚴治黨不力等問題。
31.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強有力問責督促各級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堅持「一案雙究」既迫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上查一級,追究領導責任和黨組織責任;對該問責而不問責的,一律嚴肅問責。
六、執紀監督責任
32.大力推進「護林工程」,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突出懲治重點,把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領導幹部作為重中之重。把握三個時間節點,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以後、中央八項規定出台以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以後的頂風違紀行為,著力營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圍。
33.暢通信訪舉報渠道,認真受理、處理群眾反映和舉報的問題;建立問題線索台賬,強化問題線索管理,規範執紀審查流程,嚴格執紀審查時限,提高執紀審查效率。
34.把握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認真落實《中共許昌市紀委關於在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實跋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實施意見(試行)》(許紀發[2017]1號),進一步規範完善適用情形、處理方式、實施程序和轉化標準,靠運用第一種形態」遏制增量,靠運用「第二、三種形態」減少存量,靠運用「第四種形態」強化震懾。
35.嚴格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堅持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嚴格履行程序,加強案件審理,不斷提高執紀審查質量。
七、自身監督責任
36.大力開展「先鋒工程」,落實紀律檢查體制舉措深入推進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
37.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執紀審查工作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執紀審查情況在向同級黨委(黨組)報告的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落實各級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副書記(副組長)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的要求,優化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結構。
38.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下級紀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級紀委報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級紀委進行述職。
39.深入推進派駐紀檢機構統一管理,充分發揮派駐紀檢機構作用。
40.建立和完善紀檢監察組織監督責任考核辦法,推動監督責任落實。
41.加強對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著力提高監督執紀能力。
42.充分發揮內部監督機構作用,加強對紀檢監察幹部的監督,嚴防「燈下黑」,用鐵的紀律打造反腐倡廉「鐵軍」。
一、政治監督責任
1.全面、準確、及時貫徹中央、省、許昌市和我市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實際向黨委(黨組)提出工作建議,協助黨委(黨組)謀劃全域全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確定年度工作任務。
2.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究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進中的問題,及時向黨委(黨組)和上級紀委報告黨風廉政建設重大工作情況。
3.協助黨委(黨組)明確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的主體責任,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層層細化分解,把責任壓緊壓實壓牢。
4.協助黨委(黨組)對下級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開展日常檢查、年中督查和年終考核,提出年度考核等次評定建議。
5.在黨委(黨組)的統一領導下,認真履行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發揮各成員單位在反腐敗工作中的作用。
二、教育監督責任
6.大力推進「刻印工程」,經常性開展理想信念和宗旨、黨紀黨規等教育,開展「一準則一條例一規則」集中學習活動,引導廣大黨員幹部把黨的紀律和要求刻印於心。
7.堅持以案明紀、立規嚴紀,加強對違紀違法案件的剖析,利用反面教材加強警示教育。
8.大力推進廉政文化教育,結合實際開展廉政文化「六進」活動,開展廉政微宣傳,注重家庭家教家風,促進黨員幹部樹立正確的價值取向,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9.健全並落實黨風廉政網絡與情信息收集研判處置和宣傳引導機制,有效發揮網絡平台的監督和宣傳作用。
10.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熱點難點問題,緊盯紀檢監察工作薄弱環節,查找癥結根源,研究對策措施,不斷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設。
三、紀律監督責任
11.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堅決維護黨章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加強對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中央、省、許昌市和我市重大決策部署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
12.嚴明組織紀律,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違反民主集中制、有關事項等制度問題,違規組織參加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問題,拉票賄選、買官賣官、違規用人、跑風漏氣等問題。
13.嚴明廉潔紀律,加大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監督,嚴肅查處黨員領導幹部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搞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等違紀違法問題。
14.嚴明群眾紀律,堅決查處對群眾疾苦麻木不仁、推諉扯皮,以及在涉及群眾重大事項上盲目決策、無視群眾意願問題,嚴肅查處違規加重群眾負擔、與民爭利、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等突出問題。
15.嚴明工作紀律,嚴肅查處黨員幹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カ問題,工作中弄虛作假、虛以應付以及違規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司法活動、人員招錄等問題。
16.嚴明生活紀律,堅決查處黨員幹部生活情趣低下、腐化墮落、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等行為。
四、作風監督責任
17.大カ開展「連心工程」,持續加大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的查處力度。保持力度不減、節奏不變,採取有效措施,緊盯重要節點,密切關注新動向,堅持暗訪、查處、追責、曝光「四管齊下」,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
18.加大對庸政、懶政、怠政、為官不為等問題的責任迫究力度,堅持問題導向、從嚴整治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行為。
19.開展脫貧攻堅領域侵害群眾利益腐敗問題專項治理活動,重點查處在脫貧攻堅工作中落實政策優親厚友、項目審批吃拿卡要、扶資金截留挪用、貧困戶進入退出中欺上瞞下等侵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問題,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有力的紀律保障。
20.堅決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重點查處強占掠奪、吃拿卡要、貪污挪用等突出問題,嚴肅查處在土地徵收流轉、「三資」管理、惠農補貼、扶貧資金、低保醫保、舊村改造資金管理使用中的以權謀私、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侵占、揮霍浪費等行為。對典型案例及時通報曝光,形成強大震懾。
21.加強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查機制示範點建設和黨風示範點創建工作,堅持先行先試,抓好正面引領,在不同層面、不同領城形成基層黨風政風「可操作、可複製、可推廣」的有益經驗,發揮示範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
2.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斷健全有利於優良作風養成的長效機制。
五、日常監督責任
23.大力推進「固本工程」,紮實推行全面從嚴治黨明責、記實、示範、保障「四項機制」,建立在線督查平合,科學運用考核結果,壓實管黨治黨責任。
24.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十二個不准」為抓手,開展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執行《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情況的監督檢查。
25.積極探索強化對同級黨委(黨組)監督的有效途徑,加強對同級黨委(黨組)特別是常委會委員、黨的工作部門和直接領導的黨組織、黨的領導幹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情況的監督。
26.開展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和紀檢監察組織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廉,接受市委委員和市紀委委員現場詢問和評議。
27.持續開展「廉政大約談」活動,對黨員幹部存在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早打招呼、早提醒。堅持對新任職領導幹部開展任前廉政談話。
28.嚴格把握好黨員領導幹部「黨風廉潔意見回復關」,加強對擬提拔幹部的廉政審查,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29.探索數字化管理新模式,建設黨員幹部廉潔檔案綜合運用電子化平合,完善動態更新機制,全面、準確、及時掌握黨員幹部守紀、作風和廉潔情況,落實對「關健少數」的監督。
30.全面推進巡察工作,重點發現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從嚴治黨不力等問題。
31.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強有力問責督促各級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堅持「一案雙究」既迫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上查一級,追究領導責任和黨組織責任;對該問責而不問責的,一律嚴肅問責。
六、執紀監督責任
32.大力推進「護林工程」,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突出懲治重點,把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領導幹部作為重中之重。把握三個時間節點,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以後、中央八項規定出台以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以後的頂風違紀行為,著力營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圍。
33.暢通信訪舉報渠道,認真受理、處理群眾反映和舉報的問題;建立問題線索台賬,強化問題線索管理,規範執紀審查流程,嚴格執紀審查時限,提高執紀審查效率。
34.把握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認真落實《中共許昌市紀委關於在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實跋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實施意見(試行)》(許紀發[2017]1號),進一步規範完善適用情形、處理方式、實施程序和轉化標準,靠運用第一種形態」遏制增量,靠運用「第二、三種形態」減少存量,靠運用「第四種形態」強化震懾。
35.嚴格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堅持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嚴格履行程序,加強案件審理,不斷提高執紀審查質量。
七、自身監督責任
36.大力開展「先鋒工程」,落實紀律檢查體制舉措深入推進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
37.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執紀審查工作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執紀審查情況在向同級黨委(黨組)報告的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落實各級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副書記(副組長)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的要求,優化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結構。
38.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下級紀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級紀委報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級紀委進行述職。
39.深入推進派駐紀檢機構統一管理,充分發揮派駐紀檢機構作用。
40.建立和完善紀檢監察組織監督責任考核辦法,推動監督責任落實。
41.加強對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著力提高監督執紀能力。
42.充分發揮內部監督機構作用,加強對紀檢監察幹部的監督,嚴防「燈下黑」,用鐵的紀律打造反腐倡廉「鐵軍」。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這是黨中央健全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舉措。
全面從嚴治黨,黨委(黨組)負主體責任。黨章總綱規定「強化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均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作出了相應要求。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強調,「完善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黨委(黨組)肩負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既是黨中央的明確要求,也是黨內法規的剛性規定。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列出了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失職失責的負面清單。《規定》則從正面列明了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責任清單、任務清單,把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落實機制進一步明確下來,促使黨委(黨組)、黨的領導幹部在知責明責的基礎上做到守責負責盡責,構成了完善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一環,為落實黨委(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有關負責同志認為。
《規定》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總體要求、責任內容、責任落實、監督追責等作出具體規範。《規定》總則部分強調,黨委(黨組)必須守責、負責、盡責,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以科學理論引領全黨理想信念,以「兩個維護」引領全黨團結統一,以正風肅紀反腐凝聚黨心軍心民心。這是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必須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自覺承擔起政治責任。
《規定》第二章明確了黨委(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規定》指出,黨委(黨組)應當將黨建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本地區、本單位(本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並針對地方黨委、黨組(黨委)分別列出12條、11條具體內容。
「責任清單畫出了『一條尺』,對黨委(黨組)擔什麼責任界定了標準、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一面鏡子,讓黨委(黨組)明確改進方向。」湖南省湘潭市委書記曹炯芳認為?
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是黨的最高政治原則和根本政治規矩。《規定》中關於地方黨委和黨組(黨委)的責任內容中,第一條均是「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
「兩個維護」是具體的不是抽象的,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實。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是脫貧攻堅決戰決勝之年。各級黨委(黨組)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貫徹打贏三大攻堅戰、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穩」工作等重大部署,結合地方和部門實際抓好落實,確保中央政令暢通、落地見效。
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還包括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及反腐敗鬥爭,這些要求,與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一脈相承。
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僅是反腐敗鬥爭的基本方針,也是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略。《規定》提出,黨委(黨組)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委將加強對全市各級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領導,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實解決影響全面從嚴治黨的突出問題,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黑龍江省尚志市委書記楊愛國表示。
《規定》第六條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從嚴治黨整體合力」的要求。浙江省金華市委書記陳龍結合當地實際談道,「針對責任落實不平衡、壓力傳導不到位等問題,我們對『兩個責任』實行動態考核管理,實現責任清單、履責報告、檢查考核、督促整改等制度閉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切實把壓力傳導到邊到底,把責任壓實到基層每個黨組織。」。
《規定》不僅明確了地方黨委、黨組(黨委)和黨委(黨組)書記、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責任,還在第九條明確了黨建工作領導小組、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和黨委辦公廳(室)、職能部門、辦事機構及黨的機關工委、部門和單位機關黨委等在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中的責任和作用。這將有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在責任落實方面,《規定》第三章提出了9條明確要求。這些要求,包括黨委(黨組)每半年應當至少召開1次常委會會議(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每年年初應當制定落實主體責任的年度任務安排、及時通報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等,措施很細很具體,操作性非常強。
「落實《規定》第十四條『開展經常性的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要求,我們將正面教育與反面警示相統一,開展以正面教育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為輔的廉政教育,在全市範圍內營造全面從嚴治黨良好氛圍。」曹炯芳說。
《規定》第十六條對提醒談話、約談教育方面作出詳細規定。「這條體現了『四種形態』這個全面從嚴治黨的政策策略,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們將在實事求是運用『四種形態』上下功夫,堅持從基礎制度嚴起、從日常規範抓起,精準發現問題,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的效果。」楊愛國表示。
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強調,推動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紀委監委監督責任貫通聯動、一體落實。《規定》落實黨章等要求,對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紀委監委監督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
「落實上述要求,要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要促進三個責任主體立足職能職責,擔當作為,做到同向發力、協調發力。」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有關負責同志認為,要在加強對各級「一把手」的監督中實現協同,在上級黨委(黨組)書記督促下級黨委(黨組)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同時,紀委監委也要協助同級黨委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書記的監督,推動管黨治黨責任層層傳導、層層落實。
「三個責任都是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既相互貫通、辯證統一,又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最終統一於黨中央對全面從嚴治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曹炯芳認為,黨委是主導地位,必須發揮牽頭抓總作用;第一責任人是關鍵要害,必須發揮頭雁引領效應;紀委監委是協助職責,必須擦亮追責問責利器。
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進程中,紀委監委除履行監督專責外,還須強化協助職責,積極主動為黨委主體作用發揮提供有效載體、當好參謀助手。「結合市委開展的作風建設問題整治,我們配套開展系列行動,並針對義烏、東陽等地『煙票』泛濫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推動凈化地方政治生態和社會風氣。
全面從嚴治黨,黨委(黨組)負主體責任。黨章總綱規定「強化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均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作出了相應要求。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強調,「完善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黨委(黨組)肩負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既是黨中央的明確要求,也是黨內法規的剛性規定。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列出了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失職失責的負面清單。《規定》則從正面列明了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責任清單、任務清單,把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落實機制進一步明確下來,促使黨委(黨組)、黨的領導幹部在知責明責的基礎上做到守責負責盡責,構成了完善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一環,為落實黨委(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有關負責同志認為。
《規定》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總體要求、責任內容、責任落實、監督追責等作出具體規範。《規定》總則部分強調,黨委(黨組)必須守責、負責、盡責,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以科學理論引領全黨理想信念,以「兩個維護」引領全黨團結統一,以正風肅紀反腐凝聚黨心軍心民心。這是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必須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自覺承擔起政治責任。
《規定》第二章明確了黨委(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規定》指出,黨委(黨組)應當將黨建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本地區、本單位(本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並針對地方黨委、黨組(黨委)分別列出12條、11條具體內容。
「責任清單畫出了『一條尺』,對黨委(黨組)擔什麼責任界定了標準、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一面鏡子,讓黨委(黨組)明確改進方向。」湖南省湘潭市委書記曹炯芳認為?
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是黨的最高政治原則和根本政治規矩。《規定》中關於地方黨委和黨組(黨委)的責任內容中,第一條均是「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
「兩個維護」是具體的不是抽象的,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實。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是脫貧攻堅決戰決勝之年。各級黨委(黨組)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貫徹打贏三大攻堅戰、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穩」工作等重大部署,結合地方和部門實際抓好落實,確保中央政令暢通、落地見效。
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還包括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及反腐敗鬥爭,這些要求,與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一脈相承。
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僅是反腐敗鬥爭的基本方針,也是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略。《規定》提出,黨委(黨組)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委將加強對全市各級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領導,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實解決影響全面從嚴治黨的突出問題,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黑龍江省尚志市委書記楊愛國表示。
《規定》第六條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從嚴治黨整體合力」的要求。浙江省金華市委書記陳龍結合當地實際談道,「針對責任落實不平衡、壓力傳導不到位等問題,我們對『兩個責任』實行動態考核管理,實現責任清單、履責報告、檢查考核、督促整改等制度閉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切實把壓力傳導到邊到底,把責任壓實到基層每個黨組織。」。
《規定》不僅明確了地方黨委、黨組(黨委)和黨委(黨組)書記、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責任,還在第九條明確了黨建工作領導小組、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和黨委辦公廳(室)、職能部門、辦事機構及黨的機關工委、部門和單位機關黨委等在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中的責任和作用。這將有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在責任落實方面,《規定》第三章提出了9條明確要求。這些要求,包括黨委(黨組)每半年應當至少召開1次常委會會議(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每年年初應當制定落實主體責任的年度任務安排、及時通報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等,措施很細很具體,操作性非常強。
「落實《規定》第十四條『開展經常性的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要求,我們將正面教育與反面警示相統一,開展以正面教育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為輔的廉政教育,在全市範圍內營造全面從嚴治黨良好氛圍。」曹炯芳說。
《規定》第十六條對提醒談話、約談教育方面作出詳細規定。「這條體現了『四種形態』這個全面從嚴治黨的政策策略,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們將在實事求是運用『四種形態』上下功夫,堅持從基礎制度嚴起、從日常規範抓起,精準發現問題,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的效果。」楊愛國表示。
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強調,推動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紀委監委監督責任貫通聯動、一體落實。《規定》落實黨章等要求,對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紀委監委監督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
「落實上述要求,要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要促進三個責任主體立足職能職責,擔當作為,做到同向發力、協調發力。」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有關負責同志認為,要在加強對各級「一把手」的監督中實現協同,在上級黨委(黨組)書記督促下級黨委(黨組)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同時,紀委監委也要協助同級黨委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書記的監督,推動管黨治黨責任層層傳導、層層落實。
「三個責任都是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既相互貫通、辯證統一,又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最終統一於黨中央對全面從嚴治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曹炯芳認為,黨委是主導地位,必須發揮牽頭抓總作用;第一責任人是關鍵要害,必須發揮頭雁引領效應;紀委監委是協助職責,必須擦亮追責問責利器。
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進程中,紀委監委除履行監督專責外,還須強化協助職責,積極主動為黨委主體作用發揮提供有效載體、當好參謀助手。「結合市委開展的作風建設問題整治,我們配套開展系列行動,並針對義烏、東陽等地『煙票』泛濫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推動凈化地方政治生態和社會風氣。
xxx〔2019〕號中共xxxxxx黨組落實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為強化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推進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和主體責任落實,根據區委印發的落實「兩個責任」相關實施意見,現結合我局實際,現調整完善本責任清單如下:
一、局黨組領導班子清單
局黨組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對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主要履行抓加強教育,抓制度建設,抓「一把手」,抓查處,抓部署、檢查、落實等五個方面工作職責。具體承擔16項責任。
1.加強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廉政教育,採取多種形式,把黨章、黨紀黨規、廉政法規及從政道德要求等納入學習教育培訓內容,注重發揮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實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實幹擔當的思想基礎。
2.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健全完善廉潔從政的各項制度,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著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長效機制。
3.制定並推行黨組主體責任清單和局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嚴格依法依規履行職責,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規範化和公開透明。
4.加強對黨內監督工作的領導,局黨組會議定期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彙報,及時研究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5.支持紀檢監察機關「三轉」,關心紀檢監察幹部及紀檢聯絡員成長。
6.支持和保障紀檢監察機關開展紀律審查工作,用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嚴肅查處違反黨章黨規黨紀的行為。
7.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落實好廉政談話提醒有關制度,把黨的領導融入日常管理監督,在嚴明紀律中體現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
8.從嚴整肅「為官不為」,實行「下課問責」。
9.貫徹落實上級黨委、紀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時研究部署、推動落實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防腐敗工作。
10.持之以恆糾正「四風」,加強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及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的常態化督查,並在重要時間節點開展專項廉潔紀律督查工作。
11.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檢查考核,並運用好考核成果。
12.自覺接受監督,支持和配合巡視巡察、區委責任制檢查工作,嚴格落實、按時報告問題整改情況。
13.執行「雙報告」制度,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按時向長樂區委、長樂區紀委專題報告,重大情況、重要事項按規定及時。
14.抓好《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準則》、《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帶頭踐行廉潔自律規範,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作廉潔自律的表率。
15.鞏固和拓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成果,傳承弘揚「馬上就辦、真抓實幹」精神,落實省委「四下基層」和區委「四個萬家」要求,主動服務基層、聯繫群眾,暢通群眾訴求渠道。
16.其他應當履行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
二、局黨組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責任
局黨組主要負責人對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主要帶頭落實好「四個親自」和「三個管好」,當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推動者和執行者。具體承擔10項責任。
1.親自組織傳達學習上級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貫徹落實的具體意見,對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決策部署,對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作出決定安排。
2.對年度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親自聽取彙報,研究任務分解,並督促落實。
3.親自參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會議和活動,簽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對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親自過問、認真研究。
5.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部署、協調開展專項治理,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6.加強對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處的協調、配合,及時聽取本部門相關情況彙報,協調解決案件查辦中的重要問題。
7.加強對班子成員廉潔從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監督,督促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對不履行職責或履責不到位的,應進行談話提醒,發現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必須及時向上級黨委和紀委報告。
8.堅持上級「一把手」抓下級「一把手」,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中發現問題較多且整改不力、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集中、不正之風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發生重大腐敗案件的科室,應親自約談科室負責人。
9.帶頭增強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帶頭踐行《準則》和《條例》,模範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各項紀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並帶頭接受監督。
10.其他應當履行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三、局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
根據工作分工,對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把局黨組領導班子主體責任清單事項融入分管工作之中,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具體承擔8項責任。
1.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把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時研究、布置、檢查和報告,督促分管科室把防治腐敗要求與改革措施同步實施與業務工作有機結合。
2.加強調查研究,分析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及時發現和化解廉政風險,組織制定防範性措施和規定,並督促抓好落實。
3.監督檢查分管範圍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定期向局黨組和黨組書記報告抓落實的情況;
對履行「一崗雙責」不力的,及時進行約談提醒。
4.督促分管科室主動發揮職能作用,認真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推動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5.支持配合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開展紀律審查、改進作風、預防腐敗、宣傳教育等工作,對職責範圍內發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支持、指導、協調查處。
6.經常性開展對分管科室的廉政教育,主動了解掌握黨員幹部特別是科室負責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誡勉談話,督促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
對發現違紀違法問題的,應及時向局黨組和紀檢組直至上級黨組織報告。
7.堅持以身作則,認真踐行「兩學一做」要求,帶頭遵守《準則》和《條例》,模範執行黨的各項紀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主動接受監督,作廉潔從政的表率。
8.其他應當履行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一、局黨組領導班子清單
局黨組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對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主要履行抓加強教育,抓制度建設,抓「一把手」,抓查處,抓部署、檢查、落實等五個方面工作職責。具體承擔16項責任。
1.加強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廉政教育,採取多種形式,把黨章、黨紀黨規、廉政法規及從政道德要求等納入學習教育培訓內容,注重發揮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實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實幹擔當的思想基礎。
2.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健全完善廉潔從政的各項制度,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著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長效機制。
3.制定並推行黨組主體責任清單和局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嚴格依法依規履行職責,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規範化和公開透明。
4.加強對黨內監督工作的領導,局黨組會議定期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彙報,及時研究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5.支持紀檢監察機關「三轉」,關心紀檢監察幹部及紀檢聯絡員成長。
6.支持和保障紀檢監察機關開展紀律審查工作,用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嚴肅查處違反黨章黨規黨紀的行為。
7.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落實好廉政談話提醒有關制度,把黨的領導融入日常管理監督,在嚴明紀律中體現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
8.從嚴整肅「為官不為」,實行「下課問責」。
9.貫徹落實上級黨委、紀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時研究部署、推動落實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防腐敗工作。
10.持之以恆糾正「四風」,加強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及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的常態化督查,並在重要時間節點開展專項廉潔紀律督查工作。
11.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檢查考核,並運用好考核成果。
12.自覺接受監督,支持和配合巡視巡察、區委責任制檢查工作,嚴格落實、按時報告問題整改情況。
13.執行「雙報告」制度,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按時向長樂區委、長樂區紀委專題報告,重大情況、重要事項按規定及時。
14.抓好《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準則》、《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帶頭踐行廉潔自律規範,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作廉潔自律的表率。
15.鞏固和拓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成果,傳承弘揚「馬上就辦、真抓實幹」精神,落實省委「四下基層」和區委「四個萬家」要求,主動服務基層、聯繫群眾,暢通群眾訴求渠道。
16.其他應當履行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
二、局黨組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責任
局黨組主要負責人對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主要帶頭落實好「四個親自」和「三個管好」,當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推動者和執行者。具體承擔10項責任。
1.親自組織傳達學習上級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貫徹落實的具體意見,對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決策部署,對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作出決定安排。
2.對年度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親自聽取彙報,研究任務分解,並督促落實。
3.親自參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會議和活動,簽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對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親自過問、認真研究。
5.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部署、協調開展專項治理,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6.加強對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處的協調、配合,及時聽取本部門相關情況彙報,協調解決案件查辦中的重要問題。
7.加強對班子成員廉潔從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監督,督促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對不履行職責或履責不到位的,應進行談話提醒,發現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必須及時向上級黨委和紀委報告。
8.堅持上級「一把手」抓下級「一把手」,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中發現問題較多且整改不力、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集中、不正之風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發生重大腐敗案件的科室,應親自約談科室負責人。
9.帶頭增強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帶頭踐行《準則》和《條例》,模範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各項紀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並帶頭接受監督。
10.其他應當履行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三、局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
根據工作分工,對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把局黨組領導班子主體責任清單事項融入分管工作之中,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具體承擔8項責任。
1.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把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時研究、布置、檢查和報告,督促分管科室把防治腐敗要求與改革措施同步實施與業務工作有機結合。
2.加強調查研究,分析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及時發現和化解廉政風險,組織制定防範性措施和規定,並督促抓好落實。
3.監督檢查分管範圍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定期向局黨組和黨組書記報告抓落實的情況;
對履行「一崗雙責」不力的,及時進行約談提醒。
4.督促分管科室主動發揮職能作用,認真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推動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5.支持配合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開展紀律審查、改進作風、預防腐敗、宣傳教育等工作,對職責範圍內發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支持、指導、協調查處。
6.經常性開展對分管科室的廉政教育,主動了解掌握黨員幹部特別是科室負責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誡勉談話,督促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
對發現違紀違法問題的,應及時向局黨組和紀檢組直至上級黨組織報告。
7.堅持以身作則,認真踐行「兩學一做」要求,帶頭遵守《準則》和《條例》,模範執行黨的各項紀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主動接受監督,作廉潔從政的表率。
8.其他應當履行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進一步夯實局黨組主體責任,根據市委辦按照《關於進一步推動實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工作的通知》(xx辦字〔xx〕xx號)要求,現結合xx機關實際,制定出中共商洛市xx局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
一、局黨組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28項)。
局黨組是局機關全面從嚴治黨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領導班子對全面從嚴治黨履行全面集體責任。要把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納入xx工作總體布局,統籌謀劃,主動作為。堅持兩手抓,既要抓局機關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落實,又要在履行xx監督職責時,加強對被審單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檢查,切實把黨組履行主體責任的各項重點任務落到實處。
(一)提高政治站位。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及時傳達學習黨中央和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推動xx局黨的建設不斷深入、責任落到實處。
3.集體研究、直接部署推動xx機關全面從嚴治黨的重點工作、重要事項和重要安排,明確班子成員分管(協管)範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健全責任分解、落實、督促機制。
4.在研究部署專項工作的同時,對全面從嚴治黨提出要求,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全市xx機關黨風廉政工作會議,總結安排工作。
5.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分析研判黨風廉政建設形勢,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動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6.及時落實巡察、作風巡查、全面從嚴治黨專項檢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組織重要問題線索查核,推動整改措施落實,按時完成並報結。
7.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納入全局目標任務統一考核。局黨組要與局領導、科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明確報告程序、內容和形式,運用好考核結果,發揮考核的導向、激勵作用。對不按規定報告的、履職不到位的實施責任追究。
8.完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雙報告制度,局黨組於每年1月31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紀委報告上一年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受理各科室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報告。
9.組織科室主要負責人進行履行主體責任述職並點評,聽取各科室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彙報,推進責任落實。
10.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加強問責工作,用好問責利器,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幹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
11.建立和實行黨員領導幹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和案件曝光制度,每年通報曝光典型案件並保持一定力度。
(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12.把堅定理想信念教育作為黨的思想建設的首要任務,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紮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引導黨員幹部牢記黨的宗旨,挺起共產黨人的精神脊樑。
13.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健全作風建設制度體系,強化對執行情況的監督,開展重要時間節點檢查,加強日常督促,持之以恆糾正「四風」。
14.加強紀律教育,強化紀律執行,及時組織學習黨章黨規黨紀,將紀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局機關培訓計劃和黨組中心組學習計劃,組織領導幹部帶頭宣講,讓黨員幹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習慣在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學習。
15.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建立健全規範權力運行機制,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16.帶頭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行為。
17.落實實踐運用「四種形態」的主體責任,把紀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凈化黨內政治生態。
18.在全局倡導忠誠老實、公道正派、實事求是、清正廉潔等價值觀,弘揚新風正氣。
(三)匡正選人用人風氣。
19.學習貫徹省委、市委「三項機制」,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從嚴管理黨員幹部,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
20.健全乾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機制,對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倒查責任、嚴肅追究。
21.在xx中加強對執行換屆紀律情況監督檢查,及時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堅決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四)健全完善體制機制。
22.支持駐局紀檢組深化「三轉」,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及時協調解決其履責中的困難和問題,保障紀律審查工作順利開展。
23.領導和支持駐局紀檢組嚴肅查處腐敗大案要案和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深入糾正「四風」,認真開展問責,為紀檢組協助局黨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提供堅強保障。
24.依規依據研究處理違規違紀問題,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及有關配套處理措施。
(五)管班子帶隊伍作表率。
25.及時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員、科室負責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約談,推動工作不斷深入。
26.認真落實領導幹部述職述廉述效、民主測評、個人重大事項報告、任前廉政考試、廉政談話等制度。
27.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上級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員調整及工作分工變化,研究更新主體責任清單內容,並報紀委留存和備案。
28.上級黨委、紀委確定的其他主體責任內容。
二、黨組書記、局長xx第一責任人清單。
(一)職務與分工:黨組書記、局長主持xx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財政金融xx科。
(二)責任清單(18項)。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履行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學習、及時傳達貫徹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的部署和要求,主持召開黨組會議,分析研判形勢,結合xx實際研究部署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3.參加涉及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全局性的會議和活動,對反腐倡廉重點工作認真部署、協調、督促、落實。
4.組織局黨組領導班子聽取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重要案件查處情況彙報,研究推進工作的具體措施,推動上級巡視、巡察、專項工作檢查的整改落實。
5.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聽取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彙報,加強督促指導,推動責任落實。
6.加強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及科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每年與班子成員至少進行一次廉政談話,把紀律挺在前面,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談話提醒並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報告、處置。
7.每年對科室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約談,結合季度述職述責述廉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述職點評和評議,提出履責要求。
8.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檢查考核,對履責不力的予以約談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問責。
9.定期不定期到被審單位對xx組執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回訪。
10.主動接受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駐局紀檢組按照《黨章》和「三轉」要求,履行督促「兩個責任」落實、開展紀律審查、糾正「四風」、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問責失職失責行為等職責,協調督辦重大違紀違法案件,幫助排除辦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擾。
11.落實中、省紀委公開曝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的工作部署,督促指導駐局紀檢組每年通報曝光黨員幹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
12.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13.研究制定黨組、班子成員主體責任清單,並實行動態管理,及時調整更新責任清單內容,推動審議通過。實行「簽字背書」制度,對市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工、任務分解、年終工作等進行審閱,提出意見並簽名,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責的依據。分別與班子成員和科室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14.每年1月31日前,以書面形式分別向市委和市紀委報告上一年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情況。
15.每年結合市委目標責任考核,向全局幹部職工報告個人述職述廉述效情況。
16.每年為幹部職工上廉政黨課不少於1次。
17.督促指導辦公室、財政金融xx科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和防範措施落實,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xx業務和管理流程中,實現對xx過程的全面覆蓋和風險預警。
18.局黨組、上級黨委、紀委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三、領導班子成員責任清單。
(一)xx責任清單(15項)。
職務與分工:黨組成員、調研員分管經貿科、農林水xx科、社會保障科。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學習傳達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精神,堅持「一崗雙責」,參與局黨組關於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集體領導和決策,按照局黨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3.每季度至少聽取一次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工作情況彙報,認真分析研判,提出改進要求,重要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4.年初按要求與黨組書記、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經常對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至少進行一次廉政約談,結合季度述職述責述廉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述職點評和評議,對履責不力或問題突出的約談督促。
6.加強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並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及時報告局黨組、駐局紀檢組主要負責人。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8.主動接受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和配合紀檢組對分管範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其中的困難和問題。
9.對分管科室發生的黨員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時向局黨組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年底結合市委目標責任考核,向全局幹部職工報告個人述職述廉述效情況。
11.每年在局裡上黨風廉政教育課不少於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審單位對xx組執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回訪。
13.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後實施。
14.督促指導經貿科、農林水xx科、社會保障科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和防範措施落實,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xx業務和管理流程中,實現對xx過程的全面覆蓋和風險預警;協助局長抓好分管範圍內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督促查處分管範圍內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案件。
15.局黨組、駐局紀檢組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二)xx責任清單(15項)。
職務與分工: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固定資產投資xx科、行政事業xx科、內審中心、局機關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學習傳達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精神,堅持「一崗雙責」,參與局黨組關於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集體領導和決策,按照局黨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3.每季度至少聽取一次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工作情況彙報,認真分析研判,提出改進要求,重要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4.年初按要求與黨組書記、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經常對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至少進行一次廉政約談,結合季度述職述責述廉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述職點評和評議,對履責不力或問題突出的約談督促。
6.加強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並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及時報告局黨組、駐局紀檢組主要負責人。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8.主動接受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和配合紀檢組對分管範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其中的困難和問題。
9.對分管科室發生的黨員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時向局黨組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年底結合市委目標責任考核,向全局幹部職工報告個人述職述廉述效情況。
11.每年在局裡上黨風廉政教育課不少於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審單位對xx組執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回訪。
13.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後實施。
14.督促指導固定資產投資xx科、行政事業xx科、內審中心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和防範措施落實,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xx業務和管理流程中,實現對xx過程的全面覆蓋和風險預警;協助局長抓好分管範圍內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督促查處分管範圍內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案件。
15.局黨組、駐局紀檢組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三)xx責任清單(15項)。
職務與分工:局黨組成員、總xx師分管審理稽核科,協助局長管理財政金融xx科、xx信息中心。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學習傳達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精神,堅持「一崗雙責」,參與局黨組關於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集體領導和決策,按照局黨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3.每季度至少聽取一次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工作情況彙報,認真分析研判,提出改進要求,重要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4.年初按要求與黨組書記、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經常對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至少進行一次廉政約談,結合季度述職述責述廉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述職點評和評議,對履責不力或問題突出的約談督促。
6.加強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並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及時報告局黨組、駐局紀檢組主要負責人。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8.主動接受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和配合紀檢組對分管範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其中的困難和問題。
9.對分管科室發生的黨員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時向局黨組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年底結合市委目標責任考核,向全局幹部職工報告個人述職述廉述效情況。
11.每年在局裡上黨風廉政教育課不少於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審單位對xx組執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回訪。
13.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後實施。
14.督促指導審理稽核科,協助局長督促指導財政金融xx科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和防範措施落實,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xx業務和管理流程中,實現對xx過程的全面覆蓋和風險預警;協助局長抓好分管範圍內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督促查處分管範圍內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案件。
15.局黨組、駐局紀檢組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四)xx責任清單(5項)。
職務與分工:黨組成員、駐局紀檢組組長分管局監察室工作。
1.協助局黨組加強全面從嚴治黨和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工作,帶領紀檢組按照黨章規定,圍繞執紀監督問責,履行黨的紀檢檢查職能。負責紀檢組的全面工作及對幹部職工的教育、監督、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好市紀委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及時傳達、學習中省市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部署、安排、要求,並結合實際提出貫徹落實意見。
3.督促局黨組和局領導班子進一步細化、明晰、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責任體系和運轉機制,建立務實、明晰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建立健全權力運行程序。
4.加強與省xx廳、市紀委、局黨組和局領導班子的聯繫、溝通,及時向局主要領導反饋紀檢組執紀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促進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有效落實。
5.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開展提醒約談,使瞪眼睛、咬耳朵、拉袖子等監督方式經常化、制度化。
(五)xx責任清單(15項)。
職務與分工:副處長協助處長分管xx處的日常工作、局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學習傳達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精神,堅持「一崗雙責」,參與局黨組關於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集體領導和決策,按照局黨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3.每季度至少聽取一次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工作情況彙報,認真分析研判,提出改進要求,重要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4.年初按要求與黨組書記、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經常對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至少進行一次廉政約談,結合季度述職述責述廉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述職點評和評議,對履責不力或問題突出的約談督促。
6.加強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並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及時報告局黨組、駐局紀檢組主要負責人。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8.主動接受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和配合紀檢組對分管範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其中的困難和問題。
9.對分管科室發生的黨員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時向局黨組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年底結合市委目標責任考核,向全局幹部職工報告個人述職述廉述效情況。
11.每年在局裡上黨風廉政教育課不少於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審單位對xx組執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回訪。
13.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後實施。
14.督促指導xx處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和防範措施落實,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xx業務和管理流程中,實現對xx過程的全面覆蓋和風險預警;協助局長抓好分管範圍內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督促查處分管範圍內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案件。
15.局黨組、駐局紀檢組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六)xx責任清單(15項)。
職務與分工:經濟責任xx辦公室主任分管經濟責任xx工作、局扶貧工作。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學習傳達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精神,堅持「一崗雙責」,參與局黨組關於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集體領導和決策,按照局黨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3.每季度至少聽取一次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工作情況彙報,認真分析研判,提出改進要求,重要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4.年初按要求與黨組書記、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經常對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至少進行一次廉政約談,結合季度述職述責述廉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述職點評和評議,對履責不力或問題突出的約談督促。
6.加強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並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及時報告局黨組、駐局紀檢組主要負責人。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8.主動接受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和配合紀檢組對分管範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其中的困難和問題。
9.對分管科室發生的黨員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時向局黨組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年底結合市委目標責任考核,向全局幹部職工報告個人述職述廉述效情況。
11.每年在局裡上黨風廉政教育課不少於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審單位對xx組執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回訪。
13.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後實施。
14.督促指導實施經濟責任xx的xx組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和防範措施落實,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xx業務和管理流程中,實現對xx過程的全面覆蓋和風險預警;協助局長抓好分管範圍內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督促查處分管範圍內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案件。15.局黨組、駐局紀檢組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一、局黨組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28項)。
局黨組是局機關全面從嚴治黨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領導班子對全面從嚴治黨履行全面集體責任。要把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納入xx工作總體布局,統籌謀劃,主動作為。堅持兩手抓,既要抓局機關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落實,又要在履行xx監督職責時,加強對被審單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檢查,切實把黨組履行主體責任的各項重點任務落到實處。
(一)提高政治站位。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及時傳達學習黨中央和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推動xx局黨的建設不斷深入、責任落到實處。
3.集體研究、直接部署推動xx機關全面從嚴治黨的重點工作、重要事項和重要安排,明確班子成員分管(協管)範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健全責任分解、落實、督促機制。
4.在研究部署專項工作的同時,對全面從嚴治黨提出要求,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全市xx機關黨風廉政工作會議,總結安排工作。
5.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分析研判黨風廉政建設形勢,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動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6.及時落實巡察、作風巡查、全面從嚴治黨專項檢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組織重要問題線索查核,推動整改措施落實,按時完成並報結。
7.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納入全局目標任務統一考核。局黨組要與局領導、科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明確報告程序、內容和形式,運用好考核結果,發揮考核的導向、激勵作用。對不按規定報告的、履職不到位的實施責任追究。
8.完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雙報告制度,局黨組於每年1月31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紀委報告上一年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受理各科室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報告。
9.組織科室主要負責人進行履行主體責任述職並點評,聽取各科室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彙報,推進責任落實。
10.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加強問責工作,用好問責利器,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幹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
11.建立和實行黨員領導幹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和案件曝光制度,每年通報曝光典型案件並保持一定力度。
(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12.把堅定理想信念教育作為黨的思想建設的首要任務,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紮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引導黨員幹部牢記黨的宗旨,挺起共產黨人的精神脊樑。
13.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健全作風建設制度體系,強化對執行情況的監督,開展重要時間節點檢查,加強日常督促,持之以恆糾正「四風」。
14.加強紀律教育,強化紀律執行,及時組織學習黨章黨規黨紀,將紀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局機關培訓計劃和黨組中心組學習計劃,組織領導幹部帶頭宣講,讓黨員幹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習慣在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學習。
15.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建立健全規範權力運行機制,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16.帶頭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行為。
17.落實實踐運用「四種形態」的主體責任,把紀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凈化黨內政治生態。
18.在全局倡導忠誠老實、公道正派、實事求是、清正廉潔等價值觀,弘揚新風正氣。
(三)匡正選人用人風氣。
19.學習貫徹省委、市委「三項機制」,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從嚴管理黨員幹部,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
20.健全乾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機制,對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倒查責任、嚴肅追究。
21.在xx中加強對執行換屆紀律情況監督檢查,及時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堅決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四)健全完善體制機制。
22.支持駐局紀檢組深化「三轉」,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及時協調解決其履責中的困難和問題,保障紀律審查工作順利開展。
23.領導和支持駐局紀檢組嚴肅查處腐敗大案要案和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深入糾正「四風」,認真開展問責,為紀檢組協助局黨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提供堅強保障。
24.依規依據研究處理違規違紀問題,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及有關配套處理措施。
(五)管班子帶隊伍作表率。
25.及時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員、科室負責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約談,推動工作不斷深入。
26.認真落實領導幹部述職述廉述效、民主測評、個人重大事項報告、任前廉政考試、廉政談話等制度。
27.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上級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員調整及工作分工變化,研究更新主體責任清單內容,並報紀委留存和備案。
28.上級黨委、紀委確定的其他主體責任內容。
二、黨組書記、局長xx第一責任人清單。
(一)職務與分工:黨組書記、局長主持xx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財政金融xx科。
(二)責任清單(18項)。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履行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學習、及時傳達貫徹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的部署和要求,主持召開黨組會議,分析研判形勢,結合xx實際研究部署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3.參加涉及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全局性的會議和活動,對反腐倡廉重點工作認真部署、協調、督促、落實。
4.組織局黨組領導班子聽取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重要案件查處情況彙報,研究推進工作的具體措施,推動上級巡視、巡察、專項工作檢查的整改落實。
5.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聽取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彙報,加強督促指導,推動責任落實。
6.加強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及科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每年與班子成員至少進行一次廉政談話,把紀律挺在前面,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談話提醒並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報告、處置。
7.每年對科室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約談,結合季度述職述責述廉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述職點評和評議,提出履責要求。
8.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檢查考核,對履責不力的予以約談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問責。
9.定期不定期到被審單位對xx組執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回訪。
10.主動接受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駐局紀檢組按照《黨章》和「三轉」要求,履行督促「兩個責任」落實、開展紀律審查、糾正「四風」、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問責失職失責行為等職責,協調督辦重大違紀違法案件,幫助排除辦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擾。
11.落實中、省紀委公開曝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的工作部署,督促指導駐局紀檢組每年通報曝光黨員幹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
12.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13.研究制定黨組、班子成員主體責任清單,並實行動態管理,及時調整更新責任清單內容,推動審議通過。實行「簽字背書」制度,對市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工、任務分解、年終工作等進行審閱,提出意見並簽名,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責的依據。分別與班子成員和科室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14.每年1月31日前,以書面形式分別向市委和市紀委報告上一年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情況。
15.每年結合市委目標責任考核,向全局幹部職工報告個人述職述廉述效情況。
16.每年為幹部職工上廉政黨課不少於1次。
17.督促指導辦公室、財政金融xx科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和防範措施落實,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xx業務和管理流程中,實現對xx過程的全面覆蓋和風險預警。
18.局黨組、上級黨委、紀委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三、領導班子成員責任清單。
(一)xx責任清單(15項)。
職務與分工:黨組成員、調研員分管經貿科、農林水xx科、社會保障科。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學習傳達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精神,堅持「一崗雙責」,參與局黨組關於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集體領導和決策,按照局黨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3.每季度至少聽取一次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工作情況彙報,認真分析研判,提出改進要求,重要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4.年初按要求與黨組書記、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經常對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至少進行一次廉政約談,結合季度述職述責述廉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述職點評和評議,對履責不力或問題突出的約談督促。
6.加強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並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及時報告局黨組、駐局紀檢組主要負責人。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8.主動接受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和配合紀檢組對分管範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其中的困難和問題。
9.對分管科室發生的黨員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時向局黨組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年底結合市委目標責任考核,向全局幹部職工報告個人述職述廉述效情況。
11.每年在局裡上黨風廉政教育課不少於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審單位對xx組執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回訪。
13.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後實施。
14.督促指導經貿科、農林水xx科、社會保障科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和防範措施落實,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xx業務和管理流程中,實現對xx過程的全面覆蓋和風險預警;協助局長抓好分管範圍內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督促查處分管範圍內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案件。
15.局黨組、駐局紀檢組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二)xx責任清單(15項)。
職務與分工: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固定資產投資xx科、行政事業xx科、內審中心、局機關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學習傳達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精神,堅持「一崗雙責」,參與局黨組關於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集體領導和決策,按照局黨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3.每季度至少聽取一次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工作情況彙報,認真分析研判,提出改進要求,重要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4.年初按要求與黨組書記、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經常對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至少進行一次廉政約談,結合季度述職述責述廉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述職點評和評議,對履責不力或問題突出的約談督促。
6.加強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並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及時報告局黨組、駐局紀檢組主要負責人。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8.主動接受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和配合紀檢組對分管範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其中的困難和問題。
9.對分管科室發生的黨員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時向局黨組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年底結合市委目標責任考核,向全局幹部職工報告個人述職述廉述效情況。
11.每年在局裡上黨風廉政教育課不少於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審單位對xx組執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回訪。
13.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後實施。
14.督促指導固定資產投資xx科、行政事業xx科、內審中心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和防範措施落實,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xx業務和管理流程中,實現對xx過程的全面覆蓋和風險預警;協助局長抓好分管範圍內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督促查處分管範圍內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案件。
15.局黨組、駐局紀檢組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三)xx責任清單(15項)。
職務與分工:局黨組成員、總xx師分管審理稽核科,協助局長管理財政金融xx科、xx信息中心。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學習傳達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精神,堅持「一崗雙責」,參與局黨組關於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集體領導和決策,按照局黨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3.每季度至少聽取一次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工作情況彙報,認真分析研判,提出改進要求,重要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4.年初按要求與黨組書記、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經常對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至少進行一次廉政約談,結合季度述職述責述廉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述職點評和評議,對履責不力或問題突出的約談督促。
6.加強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並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及時報告局黨組、駐局紀檢組主要負責人。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8.主動接受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和配合紀檢組對分管範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其中的困難和問題。
9.對分管科室發生的黨員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時向局黨組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年底結合市委目標責任考核,向全局幹部職工報告個人述職述廉述效情況。
11.每年在局裡上黨風廉政教育課不少於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審單位對xx組執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回訪。
13.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後實施。
14.督促指導審理稽核科,協助局長督促指導財政金融xx科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和防範措施落實,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xx業務和管理流程中,實現對xx過程的全面覆蓋和風險預警;協助局長抓好分管範圍內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督促查處分管範圍內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案件。
15.局黨組、駐局紀檢組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四)xx責任清單(5項)。
職務與分工:黨組成員、駐局紀檢組組長分管局監察室工作。
1.協助局黨組加強全面從嚴治黨和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工作,帶領紀檢組按照黨章規定,圍繞執紀監督問責,履行黨的紀檢檢查職能。負責紀檢組的全面工作及對幹部職工的教育、監督、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好市紀委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及時傳達、學習中省市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部署、安排、要求,並結合實際提出貫徹落實意見。
3.督促局黨組和局領導班子進一步細化、明晰、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責任體系和運轉機制,建立務實、明晰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建立健全權力運行程序。
4.加強與省xx廳、市紀委、局黨組和局領導班子的聯繫、溝通,及時向局主要領導反饋紀檢組執紀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促進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有效落實。
5.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開展提醒約談,使瞪眼睛、咬耳朵、拉袖子等監督方式經常化、制度化。
(五)xx責任清單(15項)。
職務與分工:副處長協助處長分管xx處的日常工作、局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學習傳達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精神,堅持「一崗雙責」,參與局黨組關於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集體領導和決策,按照局黨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3.每季度至少聽取一次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工作情況彙報,認真分析研判,提出改進要求,重要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4.年初按要求與黨組書記、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經常對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至少進行一次廉政約談,結合季度述職述責述廉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述職點評和評議,對履責不力或問題突出的約談督促。
6.加強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並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及時報告局黨組、駐局紀檢組主要負責人。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8.主動接受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和配合紀檢組對分管範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其中的困難和問題。
9.對分管科室發生的黨員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時向局黨組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年底結合市委目標責任考核,向全局幹部職工報告個人述職述廉述效情況。
11.每年在局裡上黨風廉政教育課不少於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審單位對xx組執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回訪。
13.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後實施。
14.督促指導xx處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和防範措施落實,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xx業務和管理流程中,實現對xx過程的全面覆蓋和風險預警;協助局長抓好分管範圍內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督促查處分管範圍內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案件。
15.局黨組、駐局紀檢組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六)xx責任清單(15項)。
職務與分工:經濟責任xx辦公室主任分管經濟責任xx工作、局扶貧工作。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學習傳達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精神,堅持「一崗雙責」,參與局黨組關於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集體領導和決策,按照局黨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3.每季度至少聽取一次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工作情況彙報,認真分析研判,提出改進要求,重要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4.年初按要求與黨組書記、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經常對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至少進行一次廉政約談,結合季度述職述責述廉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述職點評和評議,對履責不力或問題突出的約談督促。
6.加強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並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及時報告局黨組、駐局紀檢組主要負責人。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8.主動接受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和配合紀檢組對分管範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其中的困難和問題。
9.對分管科室發生的黨員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時向局黨組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年底結合市委目標責任考核,向全局幹部職工報告個人述職述廉述效情況。
11.每年在局裡上黨風廉政教育課不少於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審單位對xx組執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回訪。
13.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後實施。
14.督促指導實施經濟責任xx的xx組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和防範措施落實,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xx業務和管理流程中,實現對xx過程的全面覆蓋和風險預警;協助局長抓好分管範圍內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督促查處分管範圍內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案件。15.局黨組、駐局紀檢組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